回族传统文化的特点与历史贡献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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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13(2000)06-0061-05

回族是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一员,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族人中居全国人口的第三位,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着。他们居住的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青海、陕西、新疆、云南等省区。

回族是一个年轻的民族,从形成至今仅有700多年的历史。回族的先民最早可上溯到唐宋时期泛海东来经商的波斯人、阿拉伯人。元代时,蒙古帝国率军西征中亚地区,大批当地回回人随元军进入中国,落籍在华夏大地。

元朝末年,中国的回回已有雏形,明朝初期,回族作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的回回民族开始形成,当时称为“回回”或“回民”,这个称谓已作为这一新形成民族的族称。回族来源有军士、商人、工匠和学术界人士,他们中的一部分已通过婚姻吸收了当地的汉族及其他民族成分,子孙繁衍了数代。他们全部信仰伊斯兰教,在宗教活动时使用阿拉伯和波斯语,在日常商务交往及生活中更多的使用汉语,其文化是一种复杂的综合体,是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融合,他们已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状况,多居住于交通沿线及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约三分之一的人在城镇,三分之二的人在农村,农业、商业、手工业是他们的传统,他们“上马能作战,下田能耕作,入市能经商”。

一、回族文化的特点

文化是时代精神的客观表现,又是民族精神的客观表现。只要在世界上存在有民族,那么,文化就必然要带有民族的传统和特色。不体现民族精神的文化,没有民族传统特色的文化是没有根基和生命力的。

回族文化与所有的文化一样,为一种历史的积淀,包括了信仰体系、社会意识、语言文字、科学文化成就等非常广泛的内容。从回族文化的形成可以将其特点归纳为三大方面的内容:多元文化性、宗教性及民族性。

(一)回族文化的多元性

回族文化是一种多元文化,从来源上看,它的主要成份是从国外传入的,是世界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部分,充分体现出了伊斯兰文化的广泛内容及与多种文化元素间的关联性;二是从形成上看,它是中国民族化的产物,与中国文化紧密相联,无法分开。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年轻的宗教,它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社会文化现象。伊斯兰教“万物非主,唯有安拉”、“天下穆民皆兄弟”、反对高利贷,提倡买卖公平、扶弱济贫等一系列符合民心的改良主张,不仅激发了阿拉伯下层人民的热情,博得了普遍拥护,而且还为联合阿拉伯各氏族部落、建立统一国家、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奠定了政治和思想基础。伊斯兰教通过种种仪式和教规,仅半个世纪就把原来崇拜多神教的不同氏族部落的人,统一在信奉“安拉”的独一无二的社会秩序中,构成了伊斯兰文化的宗教体系。随着开放型的阿拉伯人的对外交往和商贸的延伸和发展,伊斯兰教仅在200年中,由地区性宗教发展为跨亚、非、欧三大洲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文化的种子由中东播撒到中亚、印度及中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之中,并在不断吸取当地原住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习俗的过程中,形成了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也称阿拉伯—穆斯林文化),伊斯兰教的根基因此越来越深,枝叶越来越繁茂,成为被传入地区和民族的一种新的宗教信仰、文化体系及生活方式。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复合体,“由三种文化源流汇合而成:一是阿拉伯人的固有文化;一是伊斯兰教文化;一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外族的文化。”(注:参见马坚译:《阿拉伯简史》,商务印书馆,1973年出版,第7页。)由此可见,伊斯兰文化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在长期的信仰活动及生产、生活实践中,以《古兰经》和圣训为行为指南,以阿拉伯文化和波斯文化为基本元素,并吸收其它国家和文化、宗教思想而形成的一种被普遍承认、推崇及效法的社会规范、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的综合体。伊斯兰文化的内容之广泛,不仅包括了政治、哲学、法律、宗教、经济、文学、教育、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理论,还包括了语言、自然科学、医学、民俗学等精神及物质文化众多方面的内容,是被世界公认的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其中有许多实用科学的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穆斯林在许多领域都曾处于领先地位,曾分别达到过当时世界的高水平。

伊斯兰文化包括了宗教及世俗二大部分文化,由于其世俗性,所以在阿拉伯国家中人人皆知,人人皆信,在回族这一由伊斯兰教传播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中也保留了这一鲜明的特征,也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他们信仰的《古兰经》,不仅是宗教经典、法律规范,同时也是文化精华和一部耐人寻味的文学著作,所以,回族从《古兰经》中接受了文化传播,吸收文化源泉,增加了文化营养。

构成回族文化的另一大组成部分则是中国传统文化这一更大的整合体。中国文化学大师梁漱溟将中国文化作了精辟的浓缩和概括:“一、中国文化独自创发,慢慢形成,非从他受。反之,日本文化、美国文化等,即多从他受也。二、中国文化自具特征,自成体系,与其他文化差异较大……。三、历史上与中国文化若先若后之古代文化,如埃及、巴比伦、印度、波斯、希腊等,或已夭折,或已转易,或失其自主之民族生命。唯中国能以其自创之文化绵永其独立之民族生命,至于今日岿然独存。四、从中国已往历史征之,其文化上同化他人之力最为伟大。对于外来文化,亦能包容吸收,而初不为其动摇变更。五、由其伟大的同化力,故能吸收若干邻邦外族,而融成后来之广大中华民族。此谓中国文化非唯时间绵延最久,抑空间上之拓大亦不可及。六、中国文化在其绵长之寿命中,后一大段(后二千余年)殆不复有何改变与进步,明显示其自身内部具有高度之妥当性调和性,已臻于文化成熟之境者。七、中国文化放射于四周之影响,既远且大……”(注: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2-3页。)

中国传统文化由此可见也是一种杂合型的文化。回族文化这种亚文化就来源看,是从国外移植、输入的,但它作为中国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其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穆斯林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反映。从中国文化发展的连续性看,回族文化既包含着对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某些有价值成果的改造和吸收,又融合、选择了汉民族固有的本土文化和社会习俗。因此,它又和中国文化有一脉相承的关系。中国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儒家文化结合的产物,回族文化则是其主要的成份和代表。

究竟回族文化吸收、改造了哪些中国传统文化为其所用呢?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古籍中选取适用、贴近的思想和理论资料,作为注释、理解伊斯兰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二,将中国汉语语言文字学的内容纳为己用;

第三,将中国儒家哲学中的内省认识和宋明理学中客观唯心主义的推理方法纳入伊斯兰文化的认主学结构中,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伊斯兰宗教哲学体系;

第四,把儒家的纲常名教纳入宗教信仰实践中,充实和完善了自己信主命、重三纲、守忠孝,以“五常”诠“五功”为内容的社会伦理观;

第五,弥合儒学中某些思想内容和形式的矛盾,扬弃原来的意义,赋予新的命题涵义。(注:杨怀中、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74页。)

回族文化来源丰富,内容广阔,影响深远,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土壤中孕育、生根、成长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

(二)回族文化的宗教性

1.回族文化的基础。回族文化以伊斯兰文化为核心,它是由教义、教法、礼仪功修、教派组织等内在、外在的因素构成的系统结构,它包涵的信仰观念、社会意识、道德规范、心理习俗等内容相互联系、交织、渗透。伊斯兰文化从唐朝传入、元朝形成回族雏型、明朝正式形成回族以来,内容、形式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在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时,创立了以儒家思想阐发伊斯兰教义为特征的宗教哲学,寺院经堂教育迅速发展,产生了门宦这种典型的“中国化”的宗教派别形式和宗教形式。伊斯兰教既是回族穆斯林的一种信仰实践,一种社会力量,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

伊斯兰教的信仰观念,便是回族的信仰观念,“认主独一”是其信仰的核心。伊斯兰教的教义、传说、轶闻故事都体现了它对超自然、超现实的真主安拉的信仰,他们认为真主安拉是永存的,是至仁至慈、无时不在的,安拉是造化天地万物和人类的宇宙本体,世界上的一切物质和精神都是安拉安排好的。在《古兰经》的“忠诚”一章中,专门对安拉的独一性作了深刻的论述。(注:马坚译:《古兰经》,麦地那国王古兰经印制厂,回历1407年版112:1-4节。)

伊斯兰教除信仰安拉外,还信天使(安拉旨意的执行者)、信经典(安拉对先知的启示)、信使者(奉安拉之命传教的先知)、信后世(奖善惩恶的裁决与归宿)、信前定(坚信安拉意志和慎择),(注: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第129-194页。)这六大信仰是所有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和宗教特征。为了坚定信仰,增加宗教意识和加强宗教感情,伊斯兰教还为所有的穆斯林规定了必须履行的“五大功修”,即念诵、礼拜、封斋、天课和朝觐。

回族穆斯林的信仰是伊斯兰宗教文化最深层的结构,他们所信仰的中国伊斯兰教是一个完整的伊斯兰宗教神学体系,它适应中国封建社会的需要,经过长期与外部思想的接触,包括中国固有的原始宗教、王权思想、儒家和佛、道家学说的吸收和扬弃,也包括对某些类似或一致观点的赞同及改造,加之一大批穆斯林学者、思想家的研究及儒学文化的熏陶,在伊斯兰的认主学框架中,使神学秉赋于哲学的内涵和意义,建立起了浓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哲学体系。

2.中国伊斯兰教的哲学思想。中国伊斯兰教的哲学思想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观唯心主义的“真一说”,即穆斯林信仰的“真主”,既是彻底纯然的“无象”,又是千真万确的“实有”,它是以一种绝对的精神实体而存在。中国穆斯林学者将信仰作为一种理性认识。

第二,格物致知的认识论,即格物穷理论。伊斯兰教通过接触具体事物(格物),或借助民众所熟悉和容易理解接受的观念、语言、道理来比附某种事物,启迪人的内心,达到“通俗见精深”的目的。

第三,唯心主义的性命观。中国伊斯兰教受儒家人性善恶与人的信仰有关,他们认为人的后天禀赋是可以改变的,只要凭借伊斯兰正道启示,人即会显示出先天的真性。他们要人们用伊斯兰教这面“回回清真镜子”去照自己的本来面目,去琢磨、去思考,加强个人功修,克己复礼,争取达到身回太极之清,性回无极之真的境界。(注:冯今源:《中国的伊斯兰教》,宁夏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版。)

第四,真主本体独一与德性(属性)的诸多统一。伊斯兰文化的核心是安拉本体论,安拉的独一及其德性(属性)历来是穆斯林学者和思想家论证的重要内容。王岱舆在《正教真诠》的“似真”篇中运用儒家学说中的“体用”、“本末”的思想,提出真主也具有体用、本末之别,真主的本体是单一的,无有形表,也不可描述;而真主之用则又不是单一的,可以认识,也能够描述,从而解释了真主本体独一与德性诸多的矛盾。

3.回族的伦理道德思想。回族的伦理道德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道德规范,除接受儒家道德伦理外,最有特色的是“两世吉庆观”和“二元忠诚”的思想。

两世吉庆观。伊斯兰教与佛教以今世为苦、基督教的今世为罪不同,它除重视“后世”还主张积极入世,强调对今世、对人生持严肃的态度,提倡人们在礼拜完后,应该在大地上耕种、放牧和经营。受伊斯兰教影响的回族认为只要活着的时候尊礼守教,不做任何损人利己的事,死后定会有好的归宿。伊斯兰教还特别反对轻生,对生命十分珍惜。

回族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许多方面,如重视人的现实物质利益、家庭关系、社会义务,以及父子、夫妻、邻里等人际关系的诸多规定,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家族制度互为相通;但另一方面,其“出世”文化,相信死后才是进入幸福的乐园,以及不拜安拉以外的任何人和物的作法,又与中国封建社会的皇权思想和儒家重视人的现实关系和利益伦理观相矛盾。伊斯兰教的伦理观与儒家的纲常观相通相近之处,容易被回族所理解和接受,并将其进行发展和传播。而两种文化的矛盾和对立处,则引起中国传统文化的变革,形成了调和和吸收儒家思想、传扬忠孝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回族伦理道德,它既区别于阿拉伯—伊斯兰伦理道德,又对中国古代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作了补充。

“二元忠诚”思想。回族提倡“顺从”、“忠主”、“忠君”的思想。顺从,即《古兰经》中所指的顺从真主,顺从使者,顺从真主和穆罕默德的一切旨意,“伊斯兰”、“穆斯林”的阿拉伯语原意就是“顺从”、“顺从者”之意。

“忠主”是伊斯兰教的要旨,而“忠君”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高于一切的体现。由于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宗教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在世俗王权的手中,所以“忠君”成了封建社会政治道德领域中的一面旗帜。伊斯兰教要在绝对皇权下生存、发展,只有顺从皇权,既要忠于主,又要忠于君。

孝道思想。在《古兰经》、“圣训”的许多章节中,伊斯兰教都提出“孝于亲”的观点,但不成体系。为了适应中国封建宗法制度,回族穆斯林的学者,通过“以儒诠经”的活动,大力传扬孝道论。提出“五典说”,即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有别、长幼之序、朋友之诚是“天理当然之则,一定不移之礼”的“常经”。回族特别提倡孝敬父母,子女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解决他们的温饱,对他们要唯命是从,还必须尽力为父母敬主、拜主创造条件,父母的丧事,无论贫富都要量力而行,要“博取孝名”。

(三)回族文化的民族性

伊斯兰文化在中国的56个民族中就有回族等10个民族认同和信仰,所以民族性特别显著。在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都是全民信教,所以是具有民族的整体性、普遍性和群众性的宗教文化。回族的宗教信仰与民族感情、文化习俗融为一体,但由于中国回族分布较广,社会文化背景差异性较大,自然生态环境及擅长的技艺不同,回族内部又呈现出多种形态和特色。城镇的回族特别会经商,开拓进出口贸易。就云南的回族而言,绝大多数家族中都有经商的历史。在过去许多地方的回族组成了运输队和马帮,开展边境贸易。今天,在东南亚客居的许多云南回族都是历史上随马帮过去或经商出去的。据泰国政府统计,目前,在泰国北部的云南回族已有10余万人口之多。(注:汉纳著,姚继德译:《云南的潘泰人》,载《穆林青年》杂志,1997年第1期,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编,铅印本第45-49页。)而居于山区和边远村寨的回族,多善于农耕,并具有传统手工业的特长,从打铁到制造生产工具,甚至武器等。

二、回族文化的历史贡献

回族文化内容极为丰富,在中国历史上作出了诸多贡献,涌现出了许多杰出人物。

(一)在自然科学史上的贡献

1.天文历算。明代“回回科推验西域九执历法”,推出了当时最为精确的“回回历”,所以,清代《历代职官表》指出:《九执历》是中国“回回星学”之始。在元代的《元史·百官志》中,就有回回司天监37人,他们将大批“回回书籍”从西域带到中国。札马剌丁等人不仅带来一批阿拉伯天文仪器,还亲手制造了许多新颖的天文仪器。元代穆斯林修订了较完善的历法。一是札马剌丁的《万年历》,一是可马剌丁的《回回历》。他们的影响延到明清。

2.回回炮。元初,两名穆斯林制炮专家——西域要发里人阿老瓦丁和旭烈人亦思马因,为中国的兵器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元世祖格外赏识这两位造炮专家,他们及子孙后代都得到了元政府很高的奖赏和荣誉。

3.医药学。回族在中国医药学方面的贡献,主要表现在阿拉伯药材、药方、医药知识和书籍的引进、编写及不断发展的医疗实践活动。

4.建筑学。主要表现在唐代以穆斯林宗教建筑及元代穆斯林亦黑迭儿丁对大都(北京)的最早建筑设计。清真寺、教经堂、道堂、穆斯林公墓的建造都显示了回族的建筑造诣。他们在建筑设计、构图原则、工种工程技术、装饰艺术等方面的突破,丰富了中国建筑文化宝库,对中国传统建筑曾起到一定的影响,促进了中国木结构建筑及砧石建筑的发展。

5.造船、航海术。以郑和这一举世闻名的云南回族航海家为代表的造船术,及他率队七次下西洋的航海成功之举及“郑和航海图”的绘制,开辟了中国远洋及航运之先河。据《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统计,郑和下西洋走的航道,仅重要的出航点就有20余处,主要航线达42条之多。

(二)回族在中国社会科学史及文化艺术史上的成就

1.文学。回族文学成果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作家所创作的书面文学,如回族萨都剌的诗词《雁书集》,李贽的《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另一类是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如《人祖阿旦和好娲的传说》、《回回的来历》、《杜文秀的故事》、《赛典赤的故事》等等;第三类是翻译文学,如马安礼用诗经体裁译的《天方诗经》,王静斋大阿訇译的《真境成园》等。

2.史学。历史上许多回族史学家参与中国官方史的编修工作。如明代马自强(陕西同州回族),曾参加编修《明世宗实录》;清代的张端(山东掖县回族),曾先后充任《明史》纂修官和《清太宗实录》副总裁。明代回族学者马欢的《瀛涯胜览》,费信的《星搓胜览》,清代回族马德新的《朝觐途记》,当代学者庞士谦的《埃及九年》等,对研究中西海外交通史和国外民族史,都为珍贵的历史文献。

3.书画艺术。元代的赡思是位博学能文的政治家、学者和书法家。他所书写的《哈珊神道碑》,是难得的书法佳作。元代诗词名家萨都剌,善书画,所绘《严陵钓台图》、《梅雀》等,是研究当时绘画艺术的珍品,被故宫博物院收藏。赛典赤·赡思丁的曾孙赛景初,自幼学书法,极为工妙,是位很有名气的书法家。高克恭绘画造诣极深,与书画大家赵盂頫齐名,有“南赵北高”之誉。清代回族书画家辈出,云南通海画家宛梅,在同治、光绪年间以画梅闻名遐迩。当代回族画家更是多不胜数。

4.工艺美术。明代回族工艺美术贡献最为突出,主要是铜器和瓷器。明代铜器以宣德炉为著名,铜器上常用阿拉伯文装饰。明代青瓷器中,以“回回花纹”饰者为多。如“回回花果”等,将松、竹、梅、龙、凤等中国传统吉祥物与回回纹饰有机协调绘制,颇受世人喜爱。

此外,回族在戏曲、音乐、烹饪、武术等方面也颇有建树,留下了许多传世佳作。

三、结语

回族的传统文明是一个五彩斑斓的文化整合体系,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儒家文化的有机结合,从而产生出了一种既有别于正宗伊斯兰文化又有别于纯粹的中国儒家文化的新的多元性亚文化体系。在现代化的全面渗透和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回族在各个层面受到了来自国内外的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影响,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在现代化的冲击下,回族内部也出现了一些新矛盾,如宗教与经济发展、宗教与文化教育、宗教与生活方式等诸多新问题需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协调、统一,随着这些问题的解决,回族人民的各项事业将会得到新的发展,回族文化也将焕发出更加青春的活力。

【收稿日期】20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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