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结合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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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结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体制论文,政治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2359(1999)04—0010—04

在论证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这一命题的合理性时,无论是党的文献还是一些学术性文章,大都着眼于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容性和两者相结合的必然性。其实,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在既定的社会基本制度范畴中的政治行为,评判经济体制可行性和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别国成功的经验,也不是导师的先训,不是国际惯例,更不是人类普遍的理性,只能是与社会制度目标实现的一致性。社会制度包含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因此,只论证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容性,而不论证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否相容,相容点是什么,怎样相容,就不能充分说明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性,这在实践中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或者是对基本制度的怀疑或者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否定。本文拟从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关系的角度,来论述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性。

经济体制属于社会经济运行范畴,它集中描述的是经济运行机制的征象;基本政治制度属于阶级范畴,它规定着社会的性质。经济体制的选择是统治阶级有意识的行为,选择经济体制要考虑它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力进步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它对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保持统治阶级对整个社会强有力的控制,使社会稳定有序进步,以实现基本政治制度的目标。忽视这一重要选项的经济体制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把我国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动因仅仅说成是刺激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是肤浅和没有充分说服力的,照此逻辑推论,对于我国基本制度来说恐怕也是危险的。

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忠实于基本政治制度的目标,良性运转,促进基本政治制度目标的实现;也可能对基本政治制度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也可能背离目标,推翻既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代之以新的社会形态。因此,对于统治阶级来说,经济体制的选择不是一劳永逸的,而要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其运行态势和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断地加以调整或及时实施再选择,以保证其与基本政治制度目标实现的一致性。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以达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从政治与经济的关系角度审视,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作为社会利益(包含政治利益、经济利益)配置的基础手段,以达到社会利益配置的最佳化。在任何社会基本政治制度中,哪些人在利益分配中占优势地位,多分配或少分配,先分配或后分配,必须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分配形式,选择市场作为利益分配的主导形式,就是市场经济。利益配置的最佳化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对利益分配结果都能达到比较满意的程度,使社会能够在既定的基本政治制度下和谐运行。

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都可以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抽象地说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保证其基本政治制度目标的实现。但不同政治制度的目标是不同的,一个是为了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统治目标,一个是为了占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的统治目标。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为条件的,只要有此前提,市场经济体制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就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阶级性问题,既可以和资本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相容,也可以和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相容,它只是实现基本政治制度目标的一种手段而已。

既然市场经济体制不具有阶级属性,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能够相容,那么寻找两者的容合点,就成了证明市场经济体制选择合理性的关键。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是其国体;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途径来达到人民民主专政的目标。无论是国体还是政体所体现的宗旨和要求达到的目标都是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宏观调控,反对垄断)运行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处处体现着民主精神。

第一,自由精神。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是独立和自由的人,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市场主体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采取什么方式生产,产品要卖给谁,在市场上怎样卖,完全取决于自己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市场主体是作为有独立人格的人而出现的,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选择及后果自主负责。

第二,平等精神。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价值规律是平等的根基,市场主体在交换彼此产品的过程中除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等同的尺度外,没有血缘门第之分,没有行政命令和其它强迫力量,市场主体双方以平等的人格、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地位、 平等的角色活动在市场上。

第三,竞争精神。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以价值为追求目标的商品生产者必须不断改进技术,开拓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力求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便在市场中处于竞争的有利地位,获取更多的价值。这种竞争精神是一种健康向上的进取精神。

第四,法制精神。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序运行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只有建立一整套由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所组成的法律体系,才能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将经济生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生产经营才能取得相应的利益,才能保护应得的利益。学法、懂法、守法是市场主体必备的素质。

第五,开放精神。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社会分工造成商品生产者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的关系,每个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他的商品是否为别人所需要,劳动是否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只有在市场上通过交换才能知道,他所得到的价值多少也是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比的结果,因此,商品生产一开始就是开放型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本身就是对外开放的过程。越是开放,越是同外界发生交换关系,交换价值越是得到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冲破民族、国家和地区的限制,走向经济全球化。

第六,协商精神。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经济,不同行业的市场主体互为买卖方,需要协商才能使自己的产品实现其价值;同一生产行业的商品生产者之间需要协商,只有协商才能实现产品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同一商品生产企业中不同岗位的生产者之间需要协商,只有协商才能保证生产流水线的正常运行,生产出合格配套的产品;生产者和管理者之间需要协商,只有协商才能相互沟通,消除对抗或矛盾,达成共识;市场上交换双方需要协商,只有协商一致才能成交。这种协商、交流贯穿于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协商经济,没有互相协商、互相妥协、互惠互利,就没有市场经济,只有封闭和自给自足。

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中处处闪烁着民主精神,它是民主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得以实现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容合点正是民主。没有民主就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民主;同样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体制就没有经济领域的民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所达到的程度如何,不仅是衡量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目标实现程度如何的标尺,而且也是衡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程度的标准之一。

论证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相容性,单是找到两者的相容点,这只是问题的一个层面。要为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合理性充分作证,还必须论证两者怎样相容,即必须论证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目标的实现。

从国体上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就是要确立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巩固工农联盟,对敌对势力实行强有力的专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人作为当家作主的人,必须有独立的、自由的人格来支持。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制下,人不仅依附于自然,而且依附于封建的社会关系,依附于他人,严重存在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可能生长出当代的民主。市场经济的运行首先要求生产要素能够在市场配置下自由流动,无论是劳动者、管理者还是所有者必须冲破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在满足市场需要的前提下能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生产经营,从事劳动。人身依附关系在经济上首先被破除,就为产生独立、自由的政治人格提供了可能。

第二,人作为当家作主的人,必须有平等的权力,平等地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规律,它不承认任何特权的存在,要求依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人人平等地从事生产和交换。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生产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7页。 )没有经济上的平等,就不会有政治上的平等。

第三,市场经济体制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扩张力和内在冲动,打破了以血缘和地域交往为界限的樊篱,扩大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在国家内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市场而沟通,平等地联系在一起,人们在追求个人合法利益实现的同时形成共同的社会利益,这有利于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加强和工农联盟的巩固。马克思在批评小农经济的封闭落后性及其对政治的影响时说,“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地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13页。)市场经济与小农经济恰好相反,它是承认和尊重人的主体地位的经济体制。

第四,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但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定程度的产权虚置,使人民当家作主借以实现的经济权利界定不明。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产权的社会化发展,使产权关系得到明晰,每个人都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部分实现了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从而真正确立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政治权力的经济支撑点。

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以,这对于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权,加强对国内外敌人专政的力度和防御能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从政权组织形式上看,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的。当社会发展还不具备使每个人都能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只有通过其代表来表达其意志时,能否选举出真正代表人民意志的代表,是社会主义民主能否实现的关键。市场经济在这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快速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物质保证。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体现出的平等、竞争、公开等原则都有助于培养和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克服封建特权思想。在价值规律作用下个别劳动时间缩短的结果,必然会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能使劳动者从繁重的长时间的劳动中得到部分解放,有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民主选举,了解国家的政治和社会事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在社会共同利益的前提下,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即使从维护自身利益有度出发,选民们也会认真思考,推选能真正代表自己意志的代表。当所推举的代表违背选民意志时,他们会及时行使其监督、弹劾和罢免权。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市场经济的运行结果必然会增加社会成员个体财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当人民过上富裕日子的时候,选民被候选人金钱收买的可能性将大大缩减。市场经济体制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制的规范作用,法律体系明确了市场主体及政府机关和人员在社会中的职能,这对于克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政治腐败现象,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是巨大的推进。

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方面的,经济民主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市场经济体制是民主的经济体制,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实现的内容;间接意义上,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民主精神,对于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培养人们的民主素质,提高人们行使民主权力的能力都是一个推动。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并不相悖,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对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目标实现来说是完全合理的。

收稿日期:199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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