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集中制几个问题的一些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几个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做了比以往更详细的论述和更具体的规定。广大党员在学习时,对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规定提出了一些问题。为帮助大家学习,北京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的同志将这些问题作了归纳、整理并根据有关材料提示了解答思路,现刊登出来,供参考。
一、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
1.有一种观点认为,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起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底,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这种观点,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出发,强调民主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而不是为民主而民主。
2.另一种观点认为,民主既是手段,也是目的,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看,社会主义民主是重要目的。其理由是:(1)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我国目前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尚不健全,对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把党建成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党的基本路线强调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都不是把民主作为一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而是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和重要目标提出来的。(2)实践证明,把民主仅当作手段而不看作目的,会导致对民主建设的忽视,既然是手段,那么可以用也可以不用,或者仅在一定条件下才能用。(3)毛泽东在1957年讲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显然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关。(4)把民主当目的,要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历史进程,既要看到民主政治建设的紧迫性,又要看到民主建设受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以条件不具备而对民主建设采取消极态度的“民主缓行论”是错误的;不顾条件而企图一步到位,在短期内实现高度民主的“民主急性病”也是有害的。
3.目的和手段作为人类实践的特有范畴,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和相互转化的。在目的和手段的联系链条中,每一环节都可视为前一环节的目的和下一环节的手段。所以讨论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要放在具体的、一定的条件下去讨论,否则是讲不清楚的。
二、如何认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常常执行得不好的现象?
不能笼统地说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民主集中制都搞得不好,如我党从遵义会议后到50年代中期,党内民主生活就比较正常。但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确曾出现过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遭到严重破坏,并长期未能纠正的现象。这不能理解为民主集中制本身的缺陷(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是这样认为的),而是由复杂的主客观原因造成的。
1.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有长期的封建主义历史,没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因而存在滋长专制主义和家长制的历史沉积。
2.共产国际中长期存在着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片面强调集中而忽视民主的倾向,这不能不给我党和其它共产党带来某些消极影响。
3.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建国后建立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也是使民主集中制易于遭受破坏的重要原因。
4.与这样的政治、经济体制相联系,党内民主制度长期不健全,特别是在对于领导人的民主监督和防止个人崇拜等方面,缺少制度上的保证;社会主义民主也未能法律化、制度化。
5.政治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党内斗争扩大化的“左”的错误也会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如庐山会议后,把党内一切分歧和社会上一切矛盾都看作阶级斗争的反映,必然不让人讲话。因此不是通过发扬民主来统一认识,实现集中,而是通过阶级斗争、批判机会主义来维护“团结统一”,这种工作思路必然损害民主集中制。
6.当领导人的个人威望达到高峰时,有可能因胜利而骄傲起来,脱离群众,滋长专断作风。
三、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要建立哪些制度?
过去往往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组织原则来理解,而不是当作党的根本制度,这是片面的。要使民主集中制真正成为根本制度,需要有一系列制度作为载体和保证,根据实际需要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具体包括:党委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听取下级机关和群众意见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联系点制度,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等。
2.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3.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应包括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保护党员民主监督权利的制度。列宁说过,罢免权是真正的监督权。这就是说只有当群众依法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实行罢免,监督权才可能完全实现。罢免权不是监督权的唯一内容,但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我们党章已有类似规定,应通过具体制度建设使这一思想成为有操作性的措施。
4.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方面的民主监督制度。
四、是否可以用“四个服从”来概括民主集中制?
1.“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从党的七大开始,历届党章都把“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因为“四个服从”既体现了集中,又体现了民主。“四个服从”的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要求。
2.“四个服从”不是民主集中制的唯一原则。党章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有6条原则,除“四个服从”外,还有关于选举、基本领导体制、上下级组织关系、集体领导、禁止个人崇拜的原则,这些内容不是“四个服从”所能包括的。
3.把“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唯一原则,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也不利于党内民主的发扬和党内生活的正常进行。如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在“四个服从”中并没有体现。所以必须把民主集中制各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
五、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
1.民主监督是有效的防腐剂。执政党的领导干部掌握了很大权力,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主监督,很容易导致腐败。
2.党内民主既是对权力的制约,又是一种纠错机制。一般说来,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是比较正确的,但有时也可能发生错误。发生错误后,如果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就比较容易纠正,不致发展成长时期的全局性的错误。反之,错误路线会长期延续,造成巨大损失,“文革”就是典型。
3.民主集中制也是贯彻党的干部路线的重要保证。干部和接班人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如果领导人个人指定接班人,或选错接班人,会给党的事业造成灾难性后果。防止在接班人问题上的失误,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防止机会主义者和坏人篡夺党和国家领导权,必须在选拔干部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坏人欺骗一个人可能比较容易,欺骗集体、欺骗全党就很难。
4.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有赖于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如果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可能导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成为形式或扭曲变形。这种情况有可能被少数坏人利用,或者搞封建专制主义,或者利用群众的不满瓦解无产阶级政权,搞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我国的“文革”和近年来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说明了这一点。
六、资产阶级政党是否也搞民主集中制?
资产阶级政党为开展政治活动,也需要一定的组织保证。所以,资产阶级政党一般也规定民主程序和一定的纪律要求。如党内选举,选举本党参加竞选总统的候选人,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的,此外还有组织纪律要求,如控制党员在竞选中投本党候选人的票,或在议会表决中实现本党的政治意图。但不能把这些理解为资产阶级政党也实行民主集中制。因为:
1.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特有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由党的阶级性和历史使命决定的。资产阶级政党的某些做法与共产党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异”,本质上是不同的。
2.资产阶级民主在最基本的方面是虚伪的。其选举归根结底是由资本和金钱决定的。
3.资产阶级政党内部的很多做法,与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相反,如没有完整的组织系统,很多党没有基层组织;党组织非常松散,党员可以自由出入;党内允许有派别存在等等。
4.资产阶级政党历来攻击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如把民主集中制说成是专制和独裁的根源。所以,不能简单认为资产阶级政党也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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