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环境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经济发展论文,环境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 (2000)04—0096—06
一 贸易与环境的关系
自由贸易的发展影响着生态环境,人们为保护环境而制定的政策、法规又会影响贸易的发展。一般认为,贸易不是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不能完全体现出环境成本所产生的市场失灵是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之一。首先,环境成本的外在化。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非常困难,污染者通常难以或不愿考虑其活动的外部性,因此产品生产、运输和消费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别人承担而又不能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其次,生态系统估值不当。生态系统的价值包括直接价值、间接价值、存在价值和选择价值(OECD,1994);环境资产的直接价值可定量化,它是资产提供的实际产品和服务;环境资产的间接价值则难以计量且常被忽视,如森林和湿地具备固碳、控制洪水和补给地下水等调节大气和微观气候的能力;环境资产的存在和其维护生态平衡的能力所产生的效益是环境的存在价值;环境资产的未来使用效益是环境的选择价值,如生物物种的存在等。环境退化和资源错误配置的部分原因乃是一直未能正确估价环境资产对总体经济的价值。第三,产权界定模糊。环境商品具有非独占性,如果环境资产不具有产权就很难制定和实施监控其使用的制度,就会导致环境资产的退化,产生跨国和全球环境问题。
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制订的政策,例如贸易政策,往往也加剧环境的恶化。政府对生产和出口的补贴是为了刺激经济、设置贸易壁垒是为阻止市场进入,都影响了进出口国的生态环境。在发达国家,农业补贴使农产品价格可能高于非补贴的市场价格,而水、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价格有时被限制在低于非补贴的市场价格,不仅扭曲了市场信号、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促成了农业的过量生产,产生了农药、化肥、水和土地的过量利用等环境问题。在国际上,关税保护使制成品的关税一般高于中间品,由有效保护率:EPR=(V[,j]-V[,j])/V[,j]=(t[,j]-O[,ij]t[,i])/(1-O[,ij])(其中t[,i]、t[,j] 分别表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关税税率)可知当t[,j]一定,t[,i]愈低,最终产品的保护作用愈大,对进口国愈有利,反过来会阻止产出国对初级产品的加工,造成出口国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我们认为,从关税结构上看,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发达国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这种干预的结果导致畸形贸易,阻碍了资源对环境有益的高效配置。
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与产品和服务商业交换相关的产品效应;与市场和经济活动扩张相关的规模效应;与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分布和强度有关的结构效应(Candice Stevens,1993)。 在缺少社会最优政策时,贸易会为环境有害产品在国际间的运输、交换提供便利;若长期不能将环境成本内部化、不能给生态系统正确估价、难以界定产权等,贸易产生的市场扩展和经济增长会引起稀有自然资源的加速退化和衰竭;当缺乏相应的机制时,贸易也会把生产和消费引导到那些不适于这些活动或强度的地区,其环境承载能力弱、自然条件差,结构效应由此产生。
刺激经济的贸易政策可能扭曲市场结构,损害环境利益。为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政策也可能不利于正常的贸易发展,进而影响环境利益。发展中国家的基础和现实决定了其政府制定的环境标准可能较低,而发达国家则可能较高,技术性的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争端就可能由此产生,发达国家可能以保护生态环境、健康为由,利用绿色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进而削弱发展中国家治理环境的能力。
二 环境标准与国际竞争力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不同,决定了这些国家的企业将环境等外部、社会成本内部化的能力会存在差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其环境标准可能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代价较少,同类商品在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常此下去会形成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步增强;发展中国家多数只能靠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以换取必要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逐步减少物耗、能耗和污染。发展中国家这种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难免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常被工业化国家的企业称之为“生态倾销(eco—dumping)”。这种贸易、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由同向到不变再到反向的倒U 字型关系(Lucas , Wheeler
andHettige 1992)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对发展中国家确能说明问题,其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发达国家的发展变化。因为高收入使人们能承担得起更多环境质量费用,不是穷人不重视环境质量,但是低收入,使基本的衣食和住宿居于首要地位(Michael J.Ferrantino,1997)。 而不是“人力资本禀赋和吸收能力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差异、收入差异,
决定了南北国家对环境的不同价值观”(CopelandandTaylor, 1994 and 1995)。
由于环境标准而影响竞争力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竞相降低环境标准”(race—to—the—bottom·R Revesz,1992 )和“环境规则竞赛”(regulatory competition)。竞相降低环境标准的逻辑基础是“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每个国家都担心别国采用低的标准引起本国工业的竞争劣势,为避免竞争损害,国家间竞相采取比没有国际经济竞相时低的标准,因此各国都采取次优的环境政策。该论点虽受到一定的质疑,但目前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加拿大Ontario 省和德国政府因降低环境标准以促进经济发展而受到指责;美国和欧共体被认为是撤消规定的发端,1995年欧共体环境委员会委员Ritt Bjeregaard指责美国国会放松环境标准, 认为这对世界其它国家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她本身也面临很大压力,欧共体成员也在修改废物和生态技术法律框架以转向志愿的环境协议而不是限制性法规。究其原因乃是政治拖动(political drag),在高标准国家,企业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代价大,为规避国内的严格管制,一些污染严重企业将转移到环境标准较松的地区,那里被称为“污染天堂 (
pollutionhavens)”;工业转移将产生失业、投资减少、工资降低的压力,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留住这些企业。
有些经济学家认为环境标准的高低不是工业转移(IndustrialRelocation)的原因。首先,生产转移的成本常常是可观的,而且环境成本只占企业成本结构的很小一部分;其次,在某种程度上,引起工业转移的因素是劳动力成本、税收、运输费用、初级原材料的可利用性和市场准入;第三,企业在不同地区扩展,常常发现应用“母国”的环境要求是环境有效的。事实上,比较优势的逻辑合理性引起污染密集产业向低标准地区转移。首先,区域间资本、劳动成本趋于均等化,但环境控制花费可能增加并作为相对重要的因素,使人们对由环境而产生的竞争力更加关注;第三,多边和区域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又使生产者转移产业的交易成本降低,更少的投资壁垒、利润汇回更加容易和其它的保证促成贸易、资本流动和工业转移更加容易。所以我们认为对于发达国家的大的跨国公司,可能不会产生因污染而转移产业的问题,但对于严重污染产业和中小企业就难免了。因为大的跨国公司一般都从长远利益出发,而中小企业转移污染产业则主要从成本——收益出发。
任何产业都有自己的发展周期,作为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处于衰退期的产业能耗高、物耗大、污染严重,同时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越来越高,企业的污染处理成本越来越大,为了躲避国内政府的严格管制和减少污染处理成本,它们的企业必将夕阳产业转移出去;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着技术差距,正在进行的工业化,急需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把清洁干净、技术含量高的产业留在国内,另一方面把不利于本国生态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再把清洁、干净的产品输入国内;这样既可以保持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又可以延长产业的衰退期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更可以获取发展中国家的廉价自然资源,而转移污染而又不负任何责任,且把产品输入国内时还会得到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支持,一举多得。日本已将60%以上的高污染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和拉美国家,美国也将39%以上的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转移到其它国家;1984年12月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的博柏尔农药厂发生毒气泄漏事故,导致50万人中毒,20万人受到严重伤害,2500多人死亡。它是发达国家的企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的一个典型例证。据统计,1991年外商在我国设立的生产企业中,污染密集企业占总数的 29.12%,占总投资额的36.80%;在1995年来华投资3.2万家企业中,高污染企业达39%(夏友富,1995)。
高环境标准国家的政策制定者、许多工业和环境利益集团多次要求利用贸易措施对付低标准国家,以消除非公平竞争。包括贸易禁令和生态关税、边境税调节和绿色补贴等以反对生态倾销和“使竞争领域平等化”。还有环境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检疫制度等是发达国家政府及各种组织为保护国内生态环境、抵制发展中国家低成本产品竞争,削弱其竞争优势,保护本国产品、产业而设置的绿色壁垒的不同表现。据报道,1996年欧盟国家实施的绿色认证标签涉及到近5000种产品,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达200 亿美元(其中由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产品占90%),涉及到的商品多达数千种。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产品要越过这些技术壁垒其困难非常大,不仅须花费较大投资,甚至需要彻底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从而大大增加了其商品的生产成本,以至于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一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不复存在,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被削弱。况且这些技术性的非关税壁垒是国际贸易壁垒的灰色区域,变动性很大,而且只有发达国家才掌握主权。这种不平等局面的存在对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三 发展中国家的现实
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使发展中国家都逐步实行了开放的贸易经济政策。在经济发展上,无论采取出口导向或进口替代战略,由于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技术水平较低,在生产和贸易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确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其原因是方面的。
在外部是不平等的国际经济体系。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一方面以不可持续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方式大量的消耗全球自然资源、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通过工业化增强了经济实力、提高了技术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因此发达国家不仅有责任改变自己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方式,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全球的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有责任和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改变发展中国家的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的环境、技术标准较高,管理很严格,由于担心削弱自己的竞争优势,其又将高标准应用到发展中国家,以设置无形的技术、贸易壁垒,美国和墨西哥的金枪鱼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据统计,发展中国家治理环境每年需要6500亿美元,80%由发展中国家自己解决,其余20%(1250亿美元)由发达国家提供。目前其每年提供仅550亿美元, 远未达到联合国规定占GDP总额的0.7%。他们还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在技术转让上设置障碍,远不能以优惠的、转让式的、非商业性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和服务,影响了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在内部首先是经济体制不尽合理。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市场经济起步晚,市场体系不健全,环境体制、贸易体制本身不健全,而且相互间不协调。在自然资源、环境资产上,产权不明确、权责不分明,缺乏有效的产权制度,长期形成了自然资源的粗放式开发和利用;在国际贸易结构中,多数以资源密集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具备比较优势而参与国际竞争,造成发达国家过度消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低价资源密集型产品,一方面是北方过度消费,另一方面是南方依赖资源的过度生产,这甚至会发生在通过贸易使所有的商品和要素价格均等化(Graciela Chichilnisky,1994)情况下。有人建议征收资源税来解决此类问题,但在缺乏产权约束的情况下,作为公共财产的资源,无法受到保护,将产生公地的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因为,在低收入地区,税收减少了对资源的需求,开发者得到较低的产品价格,这就迫使开发者增加劳动力或努力工作以获得更多的资源,世界经济日益受到不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在市场管理制度上,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规则设计、监督和执行体系;资源税、排污费普遍较低,且结构不合理;基于市场的排污权交易体系难以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实行赶超战略、增加出口创汇、吸引外资往往会忽视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性,有的为此甚至可能拿资源或环境作交易。
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对企业技术进步的激励和约束不足。南方国家尚未真正形成激励创新、传播和采用新技术的制度体系,很难为企业提供采用节能技术和投资于环境友善的R&D的经济激励机制,主要包括政策鼓励、政府资助以及补贴等。因为其R&D投入占GDP的比重均低于1%,有的甚至不足0.5%,人均R&D投入则更抵,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和新技术采用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大,抑制了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公司战略与国际经济竞争不能尽快接轨,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得不到合理调整,形成不了具有支持产业和相关产业的产业链,比较优势不能从资源、劳动要素转换到资本和技术要素上,要素条件和需求条件短期内难以有效转换,就难以较快地形成国家竞争优势(M· E· Porter,1990)。
四 发展中国家持续发展的途径
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危害,从目前情况看,只是程度有所减轻,但仍在继续,因此其不仅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更有责任和义务兑现其对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经济、技术援助和优惠转让技术的承诺(Zili Yang,1999); 不断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和自然的互换、资助全球环境基金等。发展中国家在争取国际经济、技术援助的同时,更要注重自我突破。
倒U字型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随着贸易的增长、 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扩大和经济、技术实力的逐步增强,其贸易和环境政策将趋于规范和相互协调,人们的环境意识增强,会加强环境的治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越来越轻。通过由内向型到外向型经济的转变,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能够学习到先进的管理经验、引进绿色和更有效(资源节约)的技术,
从而实现制度和技术跳跃(BeghinandPotier,1997)。科普兰和泰勒(Copeland and Taylor,1995 )认为排污许可证贸易能降低世界污染水平,即使政府提供的许可并不是严格的;而实行有效的产权制度,对消除南、北贸易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更为有效(Chichilnisky,1994);工业化国家一般都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则(环境规则竞赛)能激励技术创新和绿色技术的采用; 波特 (Porter,1995)进一步认为以经济激励形式的严厉的环境规则能激发起创新,并逐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实现双赢;针对波特的不足,有人认为激励企业调整股本结构,实现转型化、现代化是提高竞争力、减少环境危害的途径(Xepapadeas and Zeeuw,1999)。
作为发展中国家,各国的国情不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解决贸易、竞争力和环境保护的问题。首先,进行制度创新,主要是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通过明确、赋予资源、环境所有权,建立有效的使用、补偿和责任承担机制;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基于市场的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和可交易的资源配额制度。其次,完善经济政策法规,激励基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善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贸易。通过财税和金融等政策优惠,鼓励企业积极投资于节能技术和环境友善的R&D或合作开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引进和采用绿色技术,大力支持绿色产品和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品的出口,调整股本结构,实现现代化和污染减排,推进本国或地区的贸易产品由资源密集、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和绿色化,保持并逐步提升产业、产品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第三,通过环境规则和贸易规则的有效协同,达到激励与约束的兼容。在不同的区域内,就各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协商和谈判,制定出大家共同遵守的贸易、环境准则和相互认可的环境、技术标准,并明确各自进一步提高标准的时间表,以便相互监督和协调,由各国或地区分散的标准逐渐向区域内集中统一的标准汇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建立相互间信息传递和技术交流机制,增进了解、促进交流、加强合作,为标准的一致创造条件;这样既可以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也可以防止污染产业的转移。第四,在WTO和有关国际贸易、 环境组织及会议中,发展中国家应团结一致,积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使国际贸易体系向平等、公正的方向发展。仔细研究国民待遇、各种例外和非歧视条款中的环境、技术标准,坚持透明度和科学,坚持标准和能力相对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发达国家利用环境、技术标准作为其市场进入的壁垒。
制度创新是发展中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础,技术进步是关键,和谐的国际环境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们共同作用才能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发展。
收稿日期:200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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