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轻工业集体经济改革开放的回顾与思考_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20年来轻工业集体经济改革开放的回顾与思考_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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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全面振兴的序幕,也是中国轻工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全面振兴的开始。20年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思想路线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加快发展有中国特色的轻工集体经济,发展中虽也有波折,但总的说来,摆脱了多年来“左”的思想和体制上的禁锢,逐步恢复集体经济的固有特点,调动了广大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消除了小商品、日用工业品的紧缺状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认真回顾和思考20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就和亟待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对再上新台阶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轻工集体经济20年来的主要成就

(一)轻工集体企业生产不断增加,一些主要产品已跃居世界前列

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深入,集体经济各项政策的落实,老的集体企业有了新的生机,新的集体企业蓬勃发展。轻工集体企业的产值有很大的增长。轻工集体企业产值,1978年为504 亿元, 1997 年2267亿元,1997年比1978年增长3倍半,年均增长7.8%。轻工集体经济的固定资产,1978年为62.6亿元,1997年为1103.8亿元,增长16.6倍。以轻工集体企业为主的11个行业(包括工艺美术、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五金制品、木竹藤棕制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日用杂品、衡器)的出口额1978年为人民币25.27亿元, 1997年为451.9亿元,增长16倍,年均增长15.5 %(摘自轻工统计年报)。据1997年统计,全国轻工集体企业共有4.01万个,职工380.52万人,完成产值2267亿元,出口额451.9亿元,分别占轻工系统企业总数、 职工总数、工业总产值和出口额的76.5%、43.9%、38.4%和53.7%。这就说明,它是我国轻工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轻工集体企业生产的日用工业品和小商品,1997年与1978年相比,许多产品成倍或更多倍数的增长。如家用电器行业从1979~1997年工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25%以上。家用电冰箱1980年9.54万台, 1997 年1044.43万台,增长108.4倍;家用洗衣机1980年60.73 万台, 1997 年1254.49万台,增长19.6倍;电风扇1980年830.1万台,1997年8170.97万台,增长8.8倍。现在正在从家电大国向家电强国迈进。 改革开放中腾飞的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创始于1984年,是在两个集体所有制、亏损147万元小厂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1997年销售收入达108亿元,成为国家特大型企业,1998年1~9月份销售收入达120.68亿元,利税7.2亿元,利润4.2亿元,是国务院表彰的全国14 个发展经济成绩显著的先进企业和单位,是轻工行业中唯一上榜企业,现在正大步走向世界,争取21世纪初进入世界500强的目标。塑料制品行业1978年产量是92.3 万吨,1997年达到1534.33万吨,增长15.6倍。 我国塑料制品已进入世界大国行列,位居第四。农地膜、编织袋、凉拖鞋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塑料加工工业的发展保证了农业用塑料薄膜的供应,这对加速农业现代化起了积极的作用。毛主席说过“一万年也不要搞掉”的“张小泉”剪刀,至今已有335年的历史,1949年剪刀产量只有40多万把,1997 年剪刀产量达3306.92万把,比1949年增长80倍左右。“八五”期间, 累计工业总产值25070.51万元,总产量20061.46万把,总销售收入37562.04万元,利润1784.57万元,分别比“七五”期间增长26.52%、3.50%、28.07%、0.88%。

(二)轻工集体经济从事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大,培育起了一批轻工支柱产业,形成了一批名牌产品和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企业集团

轻工集体经济原来从事的行业,主要是服装鞋帽、家具、五金(包括日用五金、工具五金、建筑五金)、工艺美术、皮革皮毛及其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文教体育用品、衡器、日用杂品等。近几年来,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始向造纸、食品、制盐、啤酒、缝纫机、自行车、钟表、日用陶瓷、日用搪瓷、日用玻璃制品、洗涤用品、香精香料、化妆品等行业发展。有些地方的轻工集体经济还打破行业界限,发展了一些冶金、煤炭、化工、电子、医药等企业。目前正在向轻工全行业和跨行业、跨部门发展。轻工集体企业中,许多产品是传统名牌产品,不仅担负着供应国内市场的繁重任务,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也是出口的骨干企业。过去在“四服务”中为农业生产服务是首要任务,改革开放以后中小农机具等农村集体企业的生产划归农业部门,主要由乡镇企业生产,但广大中小城市和县城的集体工业仍是为农业服务的骨干力量。集体工业与大工业的联系极为密切,轻工集体企业生产的为大工业协作配套和生活服务的产品,既有利于大工业的发展,又有利于充分利用集体企业的人力、物力来发展生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轻工集体企业的行业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传统行业,通过技术改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培养起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基本上能够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和竞争能力的支柱行业、支柱企业,新兴的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迅速发展。轻工集体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并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名牌产品,如海尔、荣事达、威力、澳柯玛、万宝等家用电器,森达、金狮、雪豹、兽王等皮革制品,金狮牌自行车,崂山牌啤酒,三鹿牌奶粉,万家乐牌燃气具,天歌牌羽绒服,生力牌体育健身器材,奥妮牌化妆品等等,并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形成了一批轻工集体经济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这些名牌产品是轻工集体企业创国际名牌的骨干,这些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轻工集体企业的排头兵,成为轻工业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增加了税收,也提高了职工的生活水平

轻工集体企业以自力更生为主,把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发展市场上人民所需要的日用工业品和小商品,为国家节省了大批工业建设投资,使国家的财力集中用于重点建设。集体工业企业安排了大量的劳动力就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在生产不断增长的同时,销售收入和税收增长的速度也较快。据统计,轻工集体经济1978~1997年累计实现利税总额1281.25亿元,其中实现利润455.75亿元。轻工集体经济上缴的税金825.5亿元,占同期利税总额的64.4%,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社会主义建设资金。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的工资收入不断增加。1978~1997年职工年均工资收入由516元增至3758元,增长6.3倍,职工生活也有较大的改善。

(四)轻工集体企业改革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早在三年调整时期,轻工集体企业就实行了四项重要改革,1982年起,借鉴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在二轻集体企业中试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1985年开始试行股份合作制,一直强调按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集体企业。通过改革开放,强调了政策的落实。制止平调,加强联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20年来的实践证明,凡是政策落实和机构稳定的地方,都充分发挥了轻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充分证明发展集体经济大有可为。

如何搞好轻工集体企业的问题?一般说来,主要是三条:一是要坚决实行政企分开,各级政府要致力于减轻企业的负担;二是要把轻工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和社员自己的企业;三是要进一步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下功夫,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切实把轻工产品的质量、品种搞上去。我们相信,轻工集体企业只要扎扎实实地按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抓下去,一定能在三年内摆脱亏损困境,实现全行业振兴。

二、三个主要问题的思考

(一)集体经济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方针是明确的,关键在于落实

1982年12月4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规定:“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这个规定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改变过。1986年国务院《关于纠正平调二轻集体企事业资产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保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制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集体资产。但是,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是不按党和国家的政策办事,仍然平调二轻集体企事业的资产,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所发生的平调二轻集体企事业资产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并采取坚决措施加以纠正。”江泽民同志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他还说:“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22页。)这是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关系的重大决策,既要加快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又要加强和提倡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

上述情况说明,党和政府对集体经济政策是明确的,要求是具体的,但实践中执行的情况不够一致。有些地区的集体企业,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情况没有停止;平调集体企事业资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影响轻工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轻工集体经济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激烈竞争,最近许多地区反映,因为政策上不能一视同仁,影响着公平竞争和轻工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比如,上海市在企业深化改革中,国有企业被兼并可以享受银行挂账停息,集体企业被兼并就不能享受;国有企业改制股份合作制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而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合作制就得不到这个优惠;市属国有企业破产,经批准可动用银行坏账准备金,而集体企业无法动用,也就无法破产。全国著名的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曾在1958年刮“转厂过渡”风时,从集体合作工厂转为国营工厂,在剪刀产量锐减和效率下降的情况下,经调整很快恢复为集体所有。时至40年后的今天,该厂的发展情况是很好的,但因享受不到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优惠政策,又经市政府批准转成了国有企业。据最近《工人日报》报道,山西省寿阳县木器厂在改制中,职工要搞股份合作制,而主管部门作主硬把企业卖给了个体商人,同时强行把职工转到劳务市场,使工人既无活干,吃饭也成了问题。现在有些地方鼓吹卖企业,这不是中央的方针,要刹住这股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卖了之的做法。这些情况说明,在新的形势下,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尚有许多理论上和政策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与任务相适应的机构

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关怀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保证。从手工业合作化至今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都说明了这一点,它的兴衰曲折的经验教训很值得记取。总的说,党中央、国务院是重视集体经济的。但由于轻工集体经济,在经济性质、经济政策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同国营经济不尽相同的种种特点,它的行业多、产品多,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工作任务很重,需要拟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协调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51条的规定,加强“国务院城镇集体经济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按第53条规定,“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集体企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第64条的规定,加强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组建。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及其所属省、市、县各级联社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领导的关怀下,在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逐步联合壮大起来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它的具体任务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章程》和各级联社章程予以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联社的作用,要落实指导、维护、协调、服务的方针。原轻工业部(总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一再强调,在各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联社作为轻工集体经济联合经济组织,不仅不能撤消,还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总社还明确提出了“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强化服务功能”的联社改革方向。按照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的特点,突出其“经济性”和“服务性”。实践证明,总社和联社的改革必须加强,必须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现有的成功的、办得好的联社的经验,更好地为轻工集体经济服务。

目前联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少,主要是认识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上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8年53号文规定,同年8月15 日国家轻工业局决定设立“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办公室”。总社和各级联社将为促进轻工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重视合作制,把轻工集体企业办成职工(社员)自己的企业

轻工集体企业,主要是在50年代手工业合作化时期发展起来的老集体,开始实行的是合作制,是民主办社,勤俭办社,政策比较优惠。在手工业合作化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特别是在“大跃进”以后,很多企业执行的是国营经济模式,干预比较多,政策比较死,实际上变成了“二国营”。改革开放以后,一再强调按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集体企业,恢复了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和优惠措施,但行政干预和政企不分的情况还没有完全解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按合作制原则把轻工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社员)自己的企业。

合作制原则,是依靠职工(社员)办企业,要求集体(合作)企业为职工(社员)服务。它是市场经济竞争中的弱者,通过合作实现自我保护的制度结构。它的所有制结构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职工(社员)个人股权联合的产权结构。职工(社员)个人的股份权益有保障,而且可以增值。集体(合作)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从基层企业开始,分层次自愿联合的结构,基层企业的领导人由职工(社员)民主选举或推荐产生,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亏自负。职工(社员)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各级联社(包括总社)由下级社或联社作为成员社,联社是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联合社以为成员社服务为宗旨,企业为职工(社员)服务,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坚决制止“平调”。政企不分是集体企业“平调”的体制根源。

重视合作制不等于简单的重复和照搬50年代的做法。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群众乐于接受的各种组织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按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好集体企业,按照合作社的原则发展合作社。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以来,中央多次提出,不要“一讲合作就只能合并全部生产资料”,“完善合作制要从服务入手”,“要按合作企业性质进行改革”,等等。现在办好轻工集体企业要有新思路,要有政策措施。一方面要抓落实,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促进合作制得以实现。

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属公有制经济,政策上应当一视同仁,但由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品种多、变化快,自我发展能力差,容易搞活,也容易搞死,政策性很强。有些政策应当宽松一些。现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负担偏重。从财务统计资料看,1978~1997年累计实现利税1281.25亿元,轻工集体经济上交的税金825.5亿元,占同期利税总额的64.4%。在利税总额中,上交国家的税金比重;1980年为51.8%,比较合理。在金融政策上,对中小集体企业也不是公平信贷,有的地方乱收费的情况也比较严重。我认为,中小企业是弱小“民族”,政策上应有一定的扶持,以促进中小集体企业的健康发展。

要把轻工集体企业办成职工(社员)自己的企业,就要有尊重职工(社员)主人翁的思想,充分听取他们对办好集体企业的意见。轻工集体企业要突出灵活的特点,抓住市场缺口,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开动脑筋,引进技术,把产品搞得多样化,在名、优、新、特产品上下功夫。江苏省建湖县森达皮鞋集团,就是一个从牛棚起家,经过20年的风风雨雨,奋力拼搏,由一个七八人的小厂发展成为今天的拥有6000名职工的全国制鞋行业的排头兵,成为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多元化经营的集团。轻工集体企业中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是少数,但他们很多走的是与森达集团发展相类似的艰苦历程。关键在于有一个勇于攀登,开拓进取,懂业务、懂技术的好的领导班子。这里,我们不是要求所有中小集体企业都发展成为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而是要求我们中小企业能够盯住市场缺口动脑筋,找活路,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关键是“两个转变”,要真正按照“两个转变”精神面向市场,把产品搞上去,把质量搞上去,把效益搞上去。生产小商品大有前途,轻工集体经济大有可为,现在国家经贸委已决定设立中小企业司,负责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促进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53号文件中,对轻工集体经济和手工业合作总社的政策、法规等问题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轻工集体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发扬民主办企业和勤俭办企业的精神,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社员)自己的企业。

以上所说,是我对轻工集体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工作的回顾和思考。这是辉煌的20年,在这期间,轻工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但同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相比,改革和发展的深度仍然是跟不上客观形势的需要。我们应当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的精神,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鉴史明今,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集体经济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为进一步搞好我国轻工集体经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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