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新农村论文,基层党组织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313(2007)04-0032-03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其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于加快农村奔小康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深远的影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胡锦涛强调;“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密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1]因而,廓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应然地位,梳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机制与实践途径,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应然地位
根据中共中央1999年2月3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 (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文件方式作出的较正式的界定,本文中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是指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总支或党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基层原有的以高度集权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解体,旧有的基层社会的控制机制失效,基层政治权力几近于一种真空状态,乡村社会的治安、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无人问津。时代的发展召唤着一种新的乡村社会控制机制。村民自治正是在这一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出现的。1998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其概括总结为“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主要以三年一届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主要内容;民主决策体现于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议功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则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为主要表现形式。“四个民主”的实践与完善,意味着历史上形成的基层党组织牢牢控制村庄管理权,掌握村内各种资源,享有直接决策、管理、控制的绝对权威的跌落,村民自治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系成为理论上与实践中凸现的备受关注的问题。事实上,农村基层党组织既是广大民心的凝聚核,中央政策的落实者,又是民众意愿的汇集点,党的形象的辐射源,因而问题不在于撇开农村基层党组织而论村民自治,而在于理性界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应然地位及其实现方式。
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言,农村基层党组织理应加强并担负下列功能:一是领导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完善本地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农村经济,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职能。二是领导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职能,即把党委(支部)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农民自治和严格依法执政结合起来,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以内行使公共权力,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与完善的职能。三是领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职能,即在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条件下,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和弘扬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为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与主体支撑的职能。四是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各种矛盾的职能,即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应对各种复杂局面,不断增强党在农村的阶级基础,扩大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的职能。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现党的整体形象、凝聚民心的经常性工作,也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和谐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能力。五是基层党组织的自组织功能。即开展自身思想、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保持先进性,充满活力,团结务实,真正成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的职能。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这是确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和地位的基本要求,但这一应然地位要转化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的现实实践,却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农村基层党组织如果不能及时适应农村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主动进行调整,理顺各种关系,就无法发挥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作用,甚至可能失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第一,经济发展多元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的相互渗透日益明显,联系更加紧密,农村经济发展日趋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现阶段农村最主要的农产品已由过去的长期短缺,向阶段性、结构性相对过剩转变,加快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成为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同时,农村社会结构已基本完成从高度稳定的同一型,向流动的利益多样型转变。农民已基本上摆脱了长期存在的依附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公民基本权利,是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就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中心课题。
第二,组织权责模糊性,直接影响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领导核心”职能的发挥。当前农村存在着大量的社区内组织,如村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或协会等等,但主要的组织是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办企业、个体企业等经济实体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理应在农村起着战斗堡垒作用,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领导核心作用,而实践中如何保障这一作用的实现,却成为一个问题。就全国范围而言,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的情况是,先进的约占20-30%,后进的约占5-15%,其余的多数处于中间状态。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中间状态的党支部有组织但不强,起作用但不大,工作不上不下,经济不穷不富,战斗力不强不弱,并且随时都可能滑向后进,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整体水平。
第三,党员结构断层化,严重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效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整体战斗力,源自于凝聚在其旗帜之下的每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的充分展现。因而,党员结构直接影响着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职能的发挥。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同样凸现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困境。一方面,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由偏远山村流向全国各地,客观上可能会降低现有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一般来说,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包括党员),大多头脑灵活,视野开阔,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技能,而留下的多是妇孺、老人,文化素质较低。这样就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建设进程中运作的相对低效,以及其自身建设中面临着责任感减弱和凝聚力下降的问题,导致党的基层组织对农村优秀青年的吸引力不强。一些地方的农村青年要求入党的数量和质量都呈下滑趋势,而且团员主动要求入党的很少,大部分是党组织动员他们入党。
第四,村落文化中的落后性,不仅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文化建设方向产生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不利于新型农民的培养。传统的中国农村处于宗族礼法的背景中,村落文化具有明显的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俗性、自给性、封闭性等特点。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以来政社合一制度的推行,使农村村落文化开始向集体文化嬗变,使延续几千年的家族生活开始解体,集体生活、集体主义开始显现其公共性、权威性并成为最高生活准则。这时党的基层组织兼备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种功能,在农村形成了绝对核心地位。自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庭作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功能重新得到放大,以其为载体的村落文化重新泛起,血缘宗族势力在农村重新抬头。农村本来就是传统文化保留最多的社区,很多落后意识和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第五,社会矛盾显性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整合协调多方利益、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一个阶级,农民内部出现阶层分化,有的成为私营企业主,有的成为种养殖大户,有的经商,更多的则半工半农。阶层分化的直接结果表现为不同阶层各自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必然出现,利益冲突而带来的突发事件不断发生。这势必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复杂的多元利益关系中,协调整合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相互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能力提出挑战。
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作用的对策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理应担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应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改进提高其领导核心的形象,立足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一,深入调研,找准主要矛盾,抓住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集中精力解决农民普遍关注的、与民众利益切实相关的事情,改变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不突出的现状,提升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形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必须找准突破口,重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新形象。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向群众,能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强弱的直接体现。为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心一意帮助群众致富,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承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搞清楚农民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才能有效改善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第二,明确权责,立足村民自治,改变领导方式,紧紧围绕村民自治与依法执政这一重要关系,着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或其它群众团体的交流沟通机制,探索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领导机制。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各地大多存在着党支部领导一元化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弱化了村民自治的功能。如何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相互冲突与掣肘,关键在于依据法律及相关政策明确各自的权责,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及其它组织团体的交流沟通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是理顺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的基本法理依据。依据该法,真正拥有自治权的是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其中,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是最权威的农村事务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村民委员会是独立行使村务管理权的执行机构。农村基层党组织既不是决策机构,也不是执行机构,其领导核心职能的体现必须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村民会议尤其是村民代表会议,引导民众监督、督促村委会规范管理村务,实现民众利益,将党的领导纳入村民自治体系之中。
第三,长远着眼,立足农村实际,把握发展趋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尊重农民的自主性与创新性,适度引导农民群众的组织资源,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如果说,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以解决突出问题,提升领导形象,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良性运转的突破口;以村民自治原则规范党的领导方式作为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良性运转的制度支撑;那么,着眼长远,谋划全局,培育农村自主和谐发展,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旨所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应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以党员致富为支点,培育全民创业之风。农村的发展,首先取决于如何把广大农村民众的创业激情激发出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充分驾驭党员带头致富这一平台,强化普通群众的致富意识、自主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与创新意识。对于民众萌发的自主性与创新性,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逐步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由直接引导向政策支撑的转型。另一方面,要以集体经济为主导,型塑现代农村模式。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密切关注社会发展趋势与市场经济走向,在充分调研,清楚把握农村实际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与村民自治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它群众团体广泛交流沟通,共同谋划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的正确路向与合理结构。
收稿日期:2007-04-24
标签:村民自治论文; 农民论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农村论文; 党组织论文; 三农论文; 组织职能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