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技术进步的关系--兼论如何实现“技术市场”_投资论文

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技术进步的关系--兼论如何实现“技术市场”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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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外商投资对中国企业和社会技术进步的作用,对我们正确认识外资在中国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应该采取的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外资对中国技术进步和中国经济发展的价值与意义。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水平

1978~1988年,我国所批准的外商投资协议项目中,第一、第二产业占45%,第三产业占55%,其中宾馆、旅游、服务业、房地产占58%。第一、第三产业皆为劳动密集型项目。在第二产业中,轻纺工业比重高。已经批准的外资企业电子项目中,70%为劳动密集型的组装生产。从投资规模看,含有生产技术、先进综合技术或具有竞争力的技术项目都必须有很大规模的投资,而实际上投资的规模都很小。1979~1987年,在可查的2829个项目里,中外合资100万美元以下的占58%, 101 ~500万美元的占34.7%,501~1000万美元的占5%,1001~5000 万美元的占1.9%,5000万美元以上的占0.35%。 这说明早期外资在中国的投资,主要是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以及土地、房产、设备的低价格来获得利润。而在当时的环境与背景下,中国利用外资也主要是出于资金的需要。虽然政策中有对技术和出口的要求,但没有实现。而且,由于政策和优惠的差别,国内企业也在追求合资的优惠利益,没有考虑技术进步和长远的国际竞争力。当然,作为历史,那时的外资已经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中国在80~90年代早期主要出口纺织品和轻工业产品,原因就在于外资投资的主要部门是纺织业和轻工业。但是,不应该因此而高估外商投资尤其是占比重很高的香港投资的技术进步作用,高估其对中国技术进步以及国际竞争力、长远竞争力提高的作用。

进入90年代以来, 生产性项目的投资比重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 1990年以前,房地产协议投资的比重不高,但是实际投资的比重却很高,而1991年以后,房地产协议投资的比重就很高,实际投资的比重更高。就产业投资来说,1995年的工业普查表明,三资企业的工业生产主要集中于中国的轻工业(企业个数比重为69.6%,产值比重为60.17 %),而且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企业个数和产值都占绝对优势(前者占轻工业的65.4%,后者占62.0%),其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却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市场主要在国内。就产业而言,集中在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纺织、服装、皮鞋、玩具、肥皂及洗涤剂、集装箱制造等行业,这种行业性的结构制约了其技术的发展。而小轿车、摩托车整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空调器、电子及通信设备、电力等行业,外资也只是中等技术水平或只有生产技术(大部分是二流技术,一流技术不多),没有开发研究和设计技术。有些产品引进动态技术(比如汽车),实际却做不到,连国产化都受到外资的控制与不积极配合。以技术、设备合资的多数是适用技术、产品,对中国来说是新的技术、产品和设备,相对于中国的历史和现在的市场需求是进步的,但是,就技术的竞争力来说是极其有限的。

1997年1~5月国务院新批准的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8个,合同金额为17.2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00%和370%。但就总体来说,规模仍然很小,与80年代相比变化不大。而且自1995年以来,投资规模虽然扩大了,但很大程度上是结构性的,并没有改变整体投资规模偏小的状况,这表明绝大多数投资项目都是非技术和非资本密集型的。而且,这些仅仅是协议项目的平均规模,实际的平均项目规模比协议的规模要小很多。

二、中国技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对技术进步的作用分析与评价

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技术进步和竞争力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或大型项目投资(指物质生产部门的产业)来发挥的,但是,这些含有技术的直接投资是一开始就作为直接投资,还是在中国已经具有了技术基础或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而前来投资,这对外商投资技术和竞争力作用的评价显然是重要的。我们不妨首先看看我国80年代的技术引进情况。

1.中国技术引进情况

1979~1990年,国家用中央外汇引进技术约7000 项, 成交金额为171亿美元。各地方也引进了一大批中小型项目,成交金额为131亿美元。估计全部引进的项目至少在14000个以上(因为中央项目是大型的, 在限额以上的,而地方项目是中小型的,数额低,但是数量大)。合计花费达302亿美元,远远超过日本经济成长时期1950~1979年的105亿美元。

在所有引进项目中,技术和设备引进项目共4302项(限额以上的项目),合计为253.3亿美元。其中以技术为主的2410个,占56%; 以设备为主的1892个,占44%。1984年以后引进的项目3632个,占84.4%,1984年以前引进的项目670个,占15.6%。在项目来源上, 日本为1085项,美国为935项,联邦德国为767项,英国为228项,意大利为211项,香港为188项,法国为178项, 瑞士为124 项, 加拿大为117 项(合计3833项,占89.1%),其中香港所占比例只有4.37%,8 个发达国家的项目占全部项目的比重为84.73%。

2.外商投资对中国技术进步的评价与分析

上述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国别结构表明,发达国家是中国过去引进技术的重要国家,而香港并没有很高的或中国需要的技术。但是,如果我们看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香港(包括台湾、澳门)一直占很大比重,1993年高达76.24%,1996年仍然达59.27%。为什么我们引进技术的主要来源是发达国家,而外商投资的主要来源是香港?只有一个解释,香港是我国外商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不是技术来源。这也说明,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中,大部分投资在技术的先进性、长期性和竞争力水平上是值得怀疑的。我们从上海浦东的投资情况也可以看出来。

截至1997年5月底,上海浦东海关统计(不包括外高桥保税区), 来该关登记的香港投资企业总计891家,占外资项目总数的43%, 名列第一。投资额65.2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34%,其中服务、贸易企业投资50.4亿美元,分别占香港企业投资的40%,投资总额的31%。生产型项目才15.2亿美元,平均284万美元,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是食品、 通信器材、石油化工。这充分说明香港在中国的投资不是技术投资。那么,外商投资对中国技术进步的作用到底如何,我们以彩电为例来说明。

1979~1990年,限额以上引进彩电、电视技术69项,包括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天津显像管总厂、 上海电视一厂等十几家工厂, 都是在1985、1986年引进的,而且主要是日本技术。实际上到90年代早期,我国引进的彩电生产线就有113条,共花费22亿美元。

这些技术引进所带来的变化,首先是中国产品的生产技术更新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其次是市场的竞争,再次是生产技术和消费需求市场的变化,最后是中国企业对市场占领状况的变化。到80年代末期,中国的彩电生产已经显示出了高低,很多厂家在竞争中被淘汰。也就是说,竞争使得这些重复引进的生产由分散变成集中,而代价是一些企业的破产、转产,政府、社会的负担加重,竞争过程的成本是国家、生产者和社会付出的(比如引进的花费,投资的浪费等),而胜利者是这些成长起来的民族工业,它们因此而统一或建立了生产、销售和需求的网络。

因此,到90年代初期,中国市场所产生的竞争、技术变化以及竞争力变化基本上是由改革开放以及技术引进或重复引进所导致的,而不是来自于外资。

而跨国公司或所谓的具有技术的投资项目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产品、技术、商标、名称、经济实力和汇率优势,通过中国的销售网络、广告,不付出任何长期竞争与发展成本来收购、兼并中国企业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抢占中国的市场,显然是有长期准备和战略企图的,中国的民族工业可能会因此夭折,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3.引进以后为什么仍然需要合资?合资是否带来技术?

为什么在引进以后,仍然需要通过合资来发展?原因之一就是这些企业仍然需要新的技术、设备或产品来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以保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这些企业在进行竞争的时候,仍然没有掌握、吸收、创新已经引进的技术与设备,也没有进行技术的市场开发和研究,而是不断地在市场、价格与外部环境的变动中去谋求生存与发展。对于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自己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资金来研究,也没有政策和研究组织管理系统的支持。因此,虽然都在强调技术更新和产品更新,但是自己却没有能力和条件实现。1989~1991年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困难,这本来是技术创新的时期,但是,1992年的开放和经济过热以及对外资的优惠,使得企业在这样的时刻选择了合资和利用外资来保持生存与发展,进行技术和产品的更新。

合资是否给中国带来技术和竞争力,回答是肯定的。但外资带来的技术和设备多数是中国市场需求的适用技术和设备,在国际上并没有什么竞争力,而主要是依靠低廉的价格和汇率出口,这从三资企业出口的结构可以证明。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普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小轿车、摩托车等,外资虽然有技术,但控制严格,并没有转让。二汽合资生产的神龙汽车,连简单的零部件图纸都不给中国技术人员看,上海大众汽车虽然建立了技术开发中心,但没有运作起来。而且,对国产化,外方很不积极,往往拖延时间或彻底否定,这样,所谓的“引进动态技术”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就像一个展览品,你无法得到或学会,同时没有资金,国内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价格。因此,外资确实给中国带来了产品生产技术的更新,但是,严格地说,不是中国自己的,而是外国的,中国是外国的技术分厂,“你们没有掌握和开发技术的必要,而只有生产的任务”,这就是外资的战略与态度。而这些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又不能返回到国际,而是在中国销售,这意味着这些技术也只是适用于中国市场需求的技术,而不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在这里,技术控制的目的显然是中国的市场,如果中国掌握了技术,那么也就没有外资的市场了。

4.对外商投资技术作用的总评价

分析表明,中国今天的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引进外国技术和自己消化、吸收在10多年的市场竞争中而产生的,当然,外资在其中起到了促进、巩固的作用,在有些行业,外资确实给中国带来了技术。但是,也要看到,这些技术并没有被中国自己掌握,对方也不愿意中国掌握,因此,我们不应该否认或忘记中国引进技术和自己研究、消化的作用,不应该把中国的技术进步和由技术决定的经济竞争力寄期望于外资,我们仍然需要在技术引进的同时发展自主开发、自主设计的技术、产品,这样的产品、产业才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

以技术、设备合资的企业,确实给中国的合资产业和产品带来了技术进步,而资金合资却不能带来技术进步。所有这些外资,都加剧了中国市场的竞争,但是,这些竞争并没有导致由技术决定的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提高。以技术合资的外商投资其目标不是国际市场的需求和竞争,而是中国的市场和利润,因此,他们不会也不愿意主动转让技术或让中国人掌握技术,甚至阻止、控制中国人对技术的学习和掌握。

因此,可以这样说,相对于历史而言,相对于中国引进、已经掌握的技术而言,外商直接投资给中国的合资产品带来了新技术,但是,没有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利用外资来获得技术和提高由技术决定的竞争力没有实现,如果现在的状况继续下去,指望通过外商投资来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可能是一种幻想。

三、如何实现以市场换技术

以市场换技术是我们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目的,而实际上,我们没有做到。原因在于外方不想让中国掌握技术,因此采取种种手段控制技术的转让、学习和产品的国产化。而中国企业又没有能力要求获得技术(跨国公司往往采取让国内企业相互竞争而他们最后选择的办法),更没有注意消化、吸收引进的新技术,同时,没有资金和条件来不断地进行技术的更新,也没有市场,因为新技术的产品价格是非常昂贵的。最后,相当一些技术合资企业是靠中国的老企业或政府来养活的,技术合资的产品是亏损的,也没有精力去考虑掌握、消化技术。因此,“以市场换技术”需要全面考虑和详细的政策和组织管理,这里仅仅是提出一些看法。

1.明白跨国资本的企图、弱点和需要,把市场换技术作为政策、法律固定下来。现在,外资控制技术、不给技术,或者是有了竞争以后,才把那些落后的技术给我们。大的跨国公司牢牢把握着对技术的控制,他们的胃口很大,不仅要控制技术,控制股份,还要占领中国的市场,打败中国的同行。现在的经济实力是靠技术、差别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来体现的,而不是靠产值来表现的。人家控制我们的技术,就可以控制我们经济实力的增长。

以市场、利润换技术在现代并不是简单的事,谁都不想培养一个与自己竞争的对手,外资不会主动给你关键的开发技术,更不希望中国掌握。韩国和南美在这方面都有深刻的教训。要获得技术,就要看到对方的弱点和需要。对方的弱点、需要就是资本过剩和资本急需获得高利润或稳定利润的巨大市场。

我们要看到,经过两次石油危机冲击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长期处于衰退之中,国内资本过剩,如果这些资本没有投资的出路,那么,在国内不是进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就是导致通货膨胀,或者是资本的投机行为发展。因此,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以后,发达国家政府逐渐放松对资本流动的限制,国际跨国投资尤其是私人资本投资快速发展,主要是因为资本在国内没有出路。而现在日本、新加坡、韩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的资本流出,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国内资本自90年代以来严重过剩,没有出路,需要到外部寻找出路。泡沫经济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使得这些国家的资本过剩更加严重,资本急于寻找投资的出路。企业资金没有出路,就得不到市场和利润,生存和发展都会困难,因为公司间的竞争太激烈了。因此,要抓住对方的弱点,绝不让步。

其次,外资或跨国公司需要中国的市场。我们要用好市场、利润这张牌,态度要坚决,法律、政策要完备。在法律和企业合同中规定必须转让技术或让中国的技术人员学会技术,否则,就不给市场,不允许出让销售网络,不允许其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或必须达到规定的返销比率,否则不允许在中国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并且给予生产、销售以数量限制(具体理由可以研究,比如,中国企业的市场分散化要求),也不批准这样的合资项目。当然,这里需要有行业和产品的区别,并非所有的行业和产品都是这样,而是主要的、关键的、我们需要的。

2.在市场管理或控制方面,消除外资或跨国公司的不正当市场行为。跨国公司对自己不符合法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很清楚,但是由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主要依靠行政管理,没有法律来限制、控制外资和跨国公司的行为,他们不承认行政和道德的力量,而只承认所谓的法律。因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都面临法律缺乏和不完善的问题。跨国公司和外资利用这个空子来为所欲为,在中国进行种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按照西方的要求和法律,发展中国家永远是落后的,因为学习西方的法律还需要管理,而这样的成本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非常高昂的。而且,发达国家总是处在法律制度的前沿,你今天学了,明天他又有新的,我们是无法跟上的。因此,我们在采用法律管理的同时,要结合中国的管理和社会的实际,制定两个特殊的法律来解决问题:一是《经济行为道德法》,凡是不符合中国当前的社会道德和习惯意识的行为,就是违法。比如,降低价格销售,获取垄断地位后提高价格,虽然中国没有法律,但是道德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就要制裁。其实,法律本来就是道德习俗的规范化、制度化、制裁化、强制化,因此,道德是有约束力的;二是《国外经济行为参照法》,凡是不符合外资所在国的法律、道德的行为,在中国也不符合。比如,侵犯工人的工资权利和人身自由,在本国不行,在中国也不行。兼并、收购企业必须解决失业、养老金问题,在中国也必须这样,不能把这样的事情留给政府和工人自己去解决。有了这两个法律,再加上有关外资的其他法律和管理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就可以控制外资或跨国公司的市场行为,跨国公司就不可能在得到市场的同时而不转让技术。

3.技术问题首先是技术的转让和学习,同时也在于国产化和自己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以及自己要有设计、开发技术,同时要判断中国的市场需求,制造符合中国价格、技术需要的产品。问题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是否发挥好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搞好技术科研开发的组织与管理,这是目前国内技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把消化吸收问题解决了,结合自己的设计开发和组织管理,市场换技术的问题才能真正、彻底地解决。而这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如何组织与管理,另一个问题是企业之间如何合作与分工,而不完全是竞争,要在适当的竞争中,分工解决技术进步、差别产品与差别技术乃至对市场的范围进行分工。

技术的另一个问题是国产化的困难,我们恐怕需要一点魄力,不要外国的品牌或商标。如果所有企业都用中国的名称和商标,而且明确告诉消费者技术是外国的,也有外国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咨询,销售就没有问题。这样,国产化就容易多了。如果你用别人的名称和商标,就必须经过别人的认可才能国产化。如果别人控制技术,你就无法得到技术。

4.建立资产评估的新办法。无形资产应该按照平价购买力来衡量,而不能按照现在的市场汇率。同时,要配合宏观政策,让人民币逐渐升值,这样,跨国公司就没有足够的成本来挤垮中国的企业。

注释:

*本文是中国改革基金研究会1997年资助研究课题的分析报告,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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