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1]2003年在《乡镇机构改革的学理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职能转变是“内涵式”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转型期的乡镇政府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公社职能的全能性,其政社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等弊端严重阻碍了农村市场化进程和由市场化引发的政府治理变革进程。必须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并以此作为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转变的突破口则在于乡镇决策体制的创新---实现党政分开,提高实际上是还原乡镇人大在乡镇决策体制中法理上的最高地位;转变的具体要求则是实现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政企分开。由市场化进程和政府治理变革进程决定,今后乡镇政府职能应局限于培育和规范农村市场,寻求社会公平和稳定,培育乡村公民社会等方面。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必然带来乡镇政府机构的调整和部分人员向社会的分流。乡镇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劣和乡镇人员超编的严重以及分流人员心理因素的影响导致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这一难点更为突出。为此要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拓展分流渠道,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作用,规范公平,公开,竞争上岗的公务员制度等措施努力突破这一难点。 乡镇机构改革还须以依法行政(定编)和税费改革作为坚实的保障,以确保乡镇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和人员分流的如期成功。 最后,从国家政权建设的宏观视角来看,乡镇政府“欺上压下”的“赢利型经纪”面目的出现,也再次强调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并恰恰与前文呼应,也给其明确和规定了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和政府治理变革进程的双重目标。 本文另以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二则作为附录附后。
王彦智[2]2014年在《县乡基层政权整体协同性改革思维的学理分析》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乡镇改革的成效不彰,源于改革思维和方式的"贫困"。实践证明,乡镇存在的问题其实质在乡镇之外,单纯依靠层层下达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进乡镇改革,根本无法解决乡镇自身的问题和乡村治理的乱象。乡镇改革应从基层政权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高度出发,本着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思维,将乡镇和县政视为一个子系统,县乡基层政权视为一个大系统,统筹谋划农业综合改革。最终使乡镇政权成为一个领导有力、治理有方、责权利一体的高效率的组织结构,并藉此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胡永保[3]2014年在《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共十八届叁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一总目标的提出指明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推进并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个目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基层确立并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从这一治理格局的构成要素来看,既涉及作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又包括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基本形式之一的村民自治体系。从这一治理格局的实际运行状况来看,农村基层政府管理体系与村民自治体系彼此分立运行,二者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互动机制和渠道,致使“乡政”与“村治”的治理关系不时出现矛盾冲突甚至“断裂”的严重后果,既极大影响了农村基层政府治理体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也严重损害了村民自治体系健康良性的发展,给推进并实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造成了诸多困难。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农村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步伐加快以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国农村基层治理面临的局势越来越复杂,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显,社会阶层分化所带来的治理碎片化的挑战日趋加剧。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传统的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乡政”主导“村治”的农村基层治理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迫切需要建立“乡政”与“村治”平衡协调运行、自上而下的国家管理体系与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理体系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新型城乡治理模式。而构建这一新型治理模式的关键是要推进农村基层政府管理体系与村民自治体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构建农村基层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互动治理的体系格局,即在农村基层治理中逐渐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合作、共同治理农村社会各项事务的一种治理形态。当前,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所涌现出的诸多民主创新实践都基本体现了这一治理形态的基本特征,突显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农村民主治理的客观需要,因而能够成为农村基层实现善治的一条可行路径。基于此,本文选取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研究课题,并以此作为推进和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农村基层互动治理体系格局的确立和发展对于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无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研究的主题为农村基层互动治理,其主要围绕农村基层治理的两大主体——基层政权管理体系和村民自治体系之间的互动关系变迁为研究主线,依据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机制变迁——机制构建——机制有效运行”这一逻辑思路,集中分析和阐述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学理基础、变迁历程、逻辑动因、现实阻碍、主要成因以及互动治理机制的构建和有效运行等问题。全文框架主要由叁大部分构成,包括引言、结论和五章的正文内容,主要写作思路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从选题依据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研究重难点及不足之处等四个方面对本选题研究进行了总的分析和阐述,这是本文的研究起点和根据。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即本文的第一章至第五章。具体写作内容如下:第一章,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学理分析,主要从学理层面集中分析和阐释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和现实意义等问题;第二章,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关系变迁的历史与逻辑,主要从历史发展历程和逻辑嬗变的角度阐述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关系的演进历程、基本特点和内在的逻辑动因等问题;第叁章,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现实境遇,主要从现实实践层面集中分析和探讨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发展现状、面临的实践困境和受困的主要成因等问题;第四章,美国地方互动治理的经验借鉴,主要从域外经验借鉴的角度以美国地方治理为例,集中研究和分析了美国地方互动治理的历史与现实基础、基本的运行过程和主要实现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美国地方互动治理的基本经验,探讨其对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启示意义;第五章,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机制的构建,着重探讨和研究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机制体系构建的问题,具体讨论了包括农村基层互动治理机制的构建原则、运行要素、构成内容以及有效运行的现实路径等基本内容。上述这五章内容是本文写作的核心部分,构成了本文的主体。第叁部分是结论,主要论述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体系的确立和制度化发展作为农村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进一步分析和探讨了农村基层互动治理机制良性运行所面临的一些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路径策略,总体上,对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做一展望。通观全文,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体系格局的确立和发展有其深厚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是一条农村基层治理的可行之路。理论上,它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发展规律,实践上,它顺应了当今世界公共管理改革的潮流和中国农村基层治理趋向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民主共治的现实状况。尽管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的发展仍存在着许多制度困境和现实瓶颈,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势必将成为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条现实可行的道路,对此进行集中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李德瑞[4]2009年在《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对19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个“再研究”。在“学术与时势”这一主题下,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1990年代以来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做一个学术史的回顾,二是在此基础上对这段具有公共运动色彩的研究展开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与考察。本研究一方面是将这几十年来的乡村政治研究作为一个特定的事件与学术运动,并将这一“事件”和“运动过程”安放回影响、决定与形塑其生长和发展的历史平台,由此来理清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发展的缘由,勾勒其本身所呈现出来的学术演化轨迹,并总结这段研究的影响与得失。另一方面,是在回望这样一段带有公共运动色彩的乡村政治研究时,考察它之所以能够突显出来的宏观时局与社会背景,考察这段学术研究发展过程中的各方面参与力量及其中的碰撞、交错与融合,考察学术研究与这些社会性因素之间的缠绕关系与内部张力,以及这些关系状况对于乡村政治研究的演化轨迹与内在特点的影响。最终,通过对这样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梳理分析与知识社会学考察,展现学术研究与社会时势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这种互动过程之中的隐秘。本文认为,乡村政治研究在1990年代之后之所以得以突显并在一段时间里成为政治宣传和学术研究中的亮点,既有学者们不甘现状进而追求研究突破的努力所在,但也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变迁乃至国际环境变化的情况下烘托而出的颇有几分“意外”的结果。因此本文对这段学术历程进行知识社会学考察所要揭示的问题是:对于1990年代以来这样一段可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乡村政治研究来讲,这段并非已成往事的历史,其产生兴起、其发展演变、其深入分化,有着怎样的“过程”、“事件”与“经历”?那些伴随这段历史而出现的“过程”和参与其中的“事件”,对这段研究及仍在继续的学术探索有着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在这段公共学术运动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逻辑和事理?本研究对这些问题及其背后事理的分析揭示,是通过对学术与时势二者互动关系的分析来展现的。而本文对学术与时势互动关系的考察,具体又是通过四条线索和叁组关系来实现的。贯穿本研究的四条线索是:中国改革以来的社会变化状况及国际局势变迁的宏观环境因素、乡村社会与政治体制变化及村民自治实践的线索、学术思想界的概况与演变趋势及其与乡村政治研究有关联的方面、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与演化历程。这四条线索也就是本文主要考察的四个方面。其中,乡村政治研究的丌端、兴起、突显与演化的历程,是本文所要考察的“学术”这一端,也是本文的核心线索。其他叁个方面,是参与乡村政治研究这段“学术”的兴起与演化历程并与之发生互动、产生影响的因素,所以也就是作为“时势”的一端。本文所展现的叁组关系也即“学术”与“时势”发生互动的叁对关系:宏观国内国际背景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及村民自治实践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学术思想界的状况及转变趋势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时这叁方面的时势背景因素是单独与乡村政治研究发生互动作用的,有时是它们其中的两方面先发生关联作用后,又共同构成一种时势背景因素来与乡村政治研究产生互动。这四条线索与叁组关系的相互编织,便构成了本文各章节的安排与具体内容的展开。前两章侧重展现社会背景因素也就是“时势”的方面,同时开始追溯和回顾关于“学术”方面的乡村政治研究的初期阶段和早期研究。后面叁章,着重考察在这些“时势”性背景因素下或它们所营造的氛围中,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发展与演化状况。并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件、学术理论及研究者群体和个体行动的考察,来分析和揭示社会时势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在整体上,本文通过前后章节之间的有机联系及其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照来展现学术与时势之间的互动状况与实践形态。通过研究这样一段“微观历史”,本文在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本身的线索进行梳理和回顾的同时,也对这段“学术运动”的特点、效应与影响做出反思和总结,并由此反观这近二十年(乃至改革开放叁十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演进历程、脉络图景及其中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朱海涛[5]2007年在《后农税时代的乡镇机构改革:现状与走向》文中研究表明税费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取消农业税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后农税时代”。从表面上看,这只是涉及税费政策变动和农民负担轻重的经济问题,但若从更深层次上来解读,它的政治意义要远远大于经济意义。国家试图通过对农村分配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来增进农民对它的认同和拥护,其背后遵循着民主—国家构建的逻辑。可是,这一目的能否真正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直接与农民接触的乡镇政府的所作所为。于是在强大的倒逼效应下,各地纷纷掀起乡镇机构改革浪潮。本文通过对个案豫北H乡的实地调查,深入分析了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机构改革的背景、动力、内容以及改革对乡镇结构、功能和运行的影响,反思了其存在的问题,并试着在现状基础上从现代国家转型的视角勾勒其走向。除导论外,本文共包括六章:第一章,简要回顾了税费改革前的几次机构改革,揭示了由于总的来看改革阻力大于动力,这几次机构改革实际上只是应付差事的假改革。第二章,主要是考察了取消农税以后个案乡机构改革的真实动力和主要内容。改革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上级政府,而不是乡镇本身。这造成在改革的实质进展上,虽较前几次有所突破,但也仅停留在较低层次。第叁章,深入分析了机构改革对乡镇政府组织结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以及实际功能的影响。这种影响使其在表面上看起来更像是县政府的一个附属派出机构,但是改革的不虞效应却带来了其服务功能的进一步萎缩。第四章,是对机构改革一些问题的反思。包括“减负倒逼式”改革的动力局限性问题、乡镇机构和人员的规模问题、乡镇“党政合一”的领导体制问题、改革的上下联动和衔接问题等。第五章,主要是勾勒现代国家转型视角下的乡镇走向。在学理上把这次机构改革可定位为“调适主义的外延式改革”。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国家的整合转型,这种转型要求乡镇实现自身的重构。这种重构的过程既是凸显其公共性、自主性和合法性的过程,也是乡镇通过制度化建设调整其与乡村社会、市场的关系的合理化过程。其核心在于实现乡镇政府功能的重塑,使其真正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较为系统的总结。这次机构改革的一个更深层次的目标,即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以构造国家和农民的服务型关系并没有完成。改革具有很大程度的盲目性和短期性,它是财力压逼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改革后,乡镇运行状况总的来看处于一种“半瘫痪”的茫然状态。据此,从走向上来看,应该超越“茫然期”,在现代国家转型中实现乡镇的重建。
王志浩[6]2016年在《央地关系视角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和承载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在复杂的央地关系中,围绕财政-税收展开的权责斗争,一直处于焦点问题的前列。可以说,一部国家改革史,就是一部波澜起伏的财政史。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建国以来有过多次“收权—放权”的循环。当过度放权导致经济秩序混乱、不利于管控时,中央就倾向于收权整顿;反之,因集权过度而导致经济结构僵化、流动性低而导致社会发展放缓时,中央就重新放权以搞活市场。尽管有“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各种批评,但这些举措仍使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国民经济总体状况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自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重新夺回经济话语权,而地方财权大大缩水。受市场化改革驱动,地方政府建设热情高涨,但建设资金需求与可用财力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而国家《预算法》一直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在这一现实矛盾下,诸多地方政府绕开法律红线,通过银行信贷、债券、信托、理财、资产债券化、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寻求资金支持,事实上形成了政府的强大举债能力。无论对于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债务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融资筹集到大量资金,成为经济建设和城乡发展的显着推进器,地方繁荣与活力的累加,客观上也做大做强了中央政府的实力与底气,中央乐见其成;另一方面,融资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得地方财政风险日益加大,中央兜底的意愿下降,困难凸显。最终,在经济下行和结构转型的新常态下,中央政府开始强力约束地方债务扩张,并通过多种政策组合,试图重建央地财政关系,实现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升级换代。本文正是试图从央地关系的核心视角,来重新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事实,理解贯穿其中的制度约束、行动选择和治理逻辑。就理论关切而言,本文的重心不是描绘当下地方政府债务的确切规模以及治理路径,而是其背后央地关系的演化和博弈逻辑。在研究方法选择上,本文主要采用经验分析与规范假设并重、解释为主而解读为辅的演绎推理方法以及多阶层—多偏好的行动逻辑观察方法。本文遵循事实与学理互证,单视角与多视角迭加,历史与现实并重,宏观思考微观切入、微观进去宏观出来的多元化思考模式,层层追问,力图在理论研究和对策应用上皆有斩获。同时,本文尽力节制习见的善恶价值判断,不对地方债务的发生及规模进行道德审判,而是回到历史和事实本身,梳理央地关系的行动逻辑及其动力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的发生与防控,还原为现实世界的多因素复杂互动。在研究策略选择上,本文试图将财经事件与社会变革整合研究,将地方债务的生成逻辑拓展到更广阔的学理空间中。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大部分,一是政府债务规模的分析,多由财政或经济学研究者完成;二是债务风险应对的应用分析,多由实务政府工作者完成。本文希望通过政治学视角的介入以及基于对历史、制度和各方行动逻辑的梳理分析,能够丰富和拓展对这一议题的理解,探讨建立跨学科综合视野的可能及路径。在写作结构上,本文做了一些尝试,将改革历程与博弈过程融合,通过文本安排来呈现某种动态结构,用“找钱-分钱、缺钱-借钱、借钱-赚钱、邀功-赖账、土地-信用、脱缰-重构”这六组核心概念,重新建立了理解地方政府债务从早期到后期,从小借小用到可能失控的分析框架。这六组概念既勾画了地方政府债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和空间格局,也提供了理解这种格局的制度动因。“找钱-分钱”是财政问题中央地关系的核心;“缺钱-借钱”诠释了借债兴起的早期逻辑;“借钱-赚钱”则是地方政府从被动转向主动的扩展行动;“邀功-赖账”形成了借债的内在动力;“土地-信用”则构成了债务做大的外在支撑;“脱缰-重构”给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的判断及其治理路径。这六组核心概念表现出的时空-结构张力,构成了本文解剖地方政府债务的央地视角。全文除绪论外,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是文献回顾与述评,梳理了政府债务学术研究的西方脉络,展现了中国学术界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理论探寻,还带入了央地财经高官的政策表态。第二章是学理基础,辨析了从央地视角解释地方政府财政行为的四种经典理论,包括“收权-放权”策略调整的改革视角、地方政府相互竞争的激励视角、财政联邦主义的分权视角和实验主义治理的实践视角。第叁章以“找钱-分钱:财税改革中的央地博弈”为题,再现了1993、2001年一大一小两次财税改革的时空背景,运用亲历者回忆录的素材,对地方政府两次作弊的典型案例,勾画了央地博弈的鲜活画面。第四章以“缺钱-借钱:分税制与早期债务的形成”为题,着重回答了早期乡镇债务兴起的逻辑。第五章以“借钱-赚钱:融资工具创新与地方债务走高”为题,将经济改革新时期的地方债务激增,理解为融资工具创新。第六章以“邀功-赖账:地方政府债务攀升的正反激励”为题,对地方债务攀升的官僚集团行动给予了学理解释。第七章以“土地-信用:地方政府债务的杠杆放大”为题,描绘了地方债务最终走到惊险高度,依靠的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财政和政府效用,它在释放治理风险的同时,也为中国发展和城市焕然一新做出了重要积极的贡献。第八章以“脱缰-重构:债务治理中的央地关系新格局”为题,解读单一制架构的中央政府如何在逆境下挽回局面的出牌路数。最终的结语,简要讨论了驱动中国经济奇迹的竞争性地方政府,走到了由盛而衰的新拐点。针对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问题,本文认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改变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局面,争取做到权责相匹配;完善官员考核与激励机制,打破GDP至上论;不断拓宽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渠道,授予地方政府以发债权,保证投融资机制健康运转;规范债务管理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实施预算硬约束,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王勇[7]2018年在《村民自治40年:基层治理法治化变迁的学理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农村改革为我国整体性的改革事业提供了原初动力和成功经验,乡村振兴战略则构成了农村改革迈入新时代的新引擎。综观40年变迁,在国家政权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双重引擎之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制度的农村法治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实践中的村民自治也显现出一些问题。文章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视角,在简述村民自治制度演变历史的基础上,对学界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提出未来的研究要有历史视野、问题意识和具体侧重,以期为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学理贡献。
赵勇, 谢繁卉[8]2017年在《大城市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研究——以上海市P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大城市乡镇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和编制状况是透视其公共服务人员和编制规模的一个重要窗口。文章以上海市P镇的11家事业单位为例,描述其编制和人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客观环境的变化、主观层面的冲动和结构不合理等角度对超编的原因进行学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超编、完善基层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
胡建华[9]2014年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文中研究表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李志强[10]2015年在《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理论阐释与现实建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快速转型时期。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加速了农村场域制度变迁和市场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农村传统社会结构处于整体流变状态。农村组织资源快速流失和社会失序为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塑提出了客观诉求。“组织起来”成为当前农村治理语境下的关注焦点,农村社会组织是这种话语范畴中的重要内容。“农村社会组织”是统述性的话语概念,指嵌入农村社会结构的系统机制和组织安排,社会组织建构目的是为解决转型期农村社会管理秩序重塑和村社共同体生活意义及文化、精神层面等价值再规范问题。从理论视角、分析路径、理论价值、研究目的及研究结论五个方面简要概述。理论视角:以学界有关社会组织“结构研究”和“行动研究”的两类主导范式相结合为视角切入,在结构功能理论与开放组织系统理论基础上,从自主国家与能动社会互构的思维逻辑,立足国家与村社相互交融的机制、策略与路径,重点关注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的思路,提出了“结构-行动”互构性新解释视角;分析路径:将村社共同体置于长时段历史背景,运用中观、宏观和微观叁层研究框架,对转型农村社会组织场域的生长逻辑、演变机理、重构动力和发展路径展开具体阐释;理论价值:村社场域中的“结构-行动”互构解释视角,能够系统阐释转型农村社会结构及网络关系中的制度及地方知识形构的“规范秩序”与“行动秩序”互动机制的治理逻辑,及这种机制所演绎的农村社会组织场域的演化和发展历程;研究目的:旨在理论和经验层面对转型农村社会组织运行的内在规律作出合乎理性的解释,并尝试以问题为基点在实践层面重塑新时期农村社会组织的治理框架。研究结论:以转型农村社会组织为基点的农村治理问题的研究,理论上不仅可以充实转型农村问题研究的新视角和新内容,有效构架起与学界对话的理论平台,同时把农村社会整体发展问题的研究链接起来,也为转型时期农村社会建设路径和治理发展方向做出了探索式努力。导论部分除了选题的缘由和问题提出的背景外,重点是对研究视角选取的解释。基于学界在“问题意识”导向下所开展的农村跨学科研究路径的普遍思维,以“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和“制度主义”范式为基点,从转型社会发展进程中问题研究的预设前提着眼,提出两种范式背后实质都暗含着探寻国家现代化发展和治理转型内在逻辑的假定,特别是如何阐释大转型所引致的社会基础性结构深度调整的现象本质,以及探讨如何发挥行动主体的社会新秩序重建功能以适应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共治诉求的问题。“结构—行动”互构性解释视角的提出是基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本质特性和农村问题研究的学理诉求而尝试的研究视角和分析工具。第二章阐释了“结构—行动”互构性视角的理论依据,是基于经典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修正框架之上调适和发展的。除此之外,也汲取了政治科学中有关国家与社会、制度主义及组织行为科学等理论元素,是一种系统化、动态化和开放式的,更接近社会现实的综合性分析框架,蕴含着均衡和包容的价值诉求。以结构功能理论内涵的“能动”、“分化整合”和“均衡”分别对应了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治理演化的叁大特性,预设了结构功能理论框架下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研究的理论依据和论证前提。现实来看,农村社会系统整体发生巨变,传统结构框定下的农村社会与国家关系、社会空间格局、集体行动逻辑、关系模式及文化秩序所构建的治理场域也处于重新形塑过程中,同时这种过程也反推了新的秩序安排和价值合意的农村社会结构的重建。这种框架的理论精神,意味着社会结构及各行动者诸要素,同时存在且相互影响,相互塑造,最终的结果将指向某种和谐的良序秩序治理结构,即互构到均衡治理的思想,这是本论所趋向的“结构—行动”互构视角的理论探析和现实建构的主体思路。第叁章阐释了组织开放视野下转型农村社会组织治理的内涵特征。“结构—行动”视角下组织开放性视角强调了行动要素的复杂性和多边性及相互之间的松散联系。开放系统将注意力从结构转移到了过程,强调组织与周围及渗透到组织要素之间联系的相互作用,环境被看作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终极资源,所有这些都成为系统延续的关键。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构了“转型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变迁与治理转型”的分析框架:从转型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流变和组织变迁的历史脉络及发展趋势的路径入手,依据“空间转换——结构流变——场域转型——组织重构—治理发展”的逻辑思路,从宏观、中观和微观方面阐释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与行动变迁的意涵和路径。第四章重点阐释转型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的演变动力和发展路径。转型期的农村社会组织正是在与外界环境系统的交互沟通中,不断汲取和接纳着农村新组织成长和发展的物质及能量要素,并通过持续的内在系统的适应性转化和结构化过程,形塑着转型时期农村社会组织系统的整体概貌,推进了组织场域的演化和变迁。变迁动力源于特定时空场域下农村社会组织开放系统所逐渐呈现的生长机制的耗散性能动结构。在农村社会组织开放系统框架下,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的演化和结构变迁的考察是农村社会变迁和结构整合过程的具体呈现,深入挖掘系统内部的动力机制和发展逻辑,清晰展示系统演变耗散结构的边界特征和场域的演化态势,从而有效解释农村社会组织治理场域演变的生长逻辑、动力机制、运行路径和发展趋势等问题。第五章以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农村老人协会为经验案例,解释场域下的结构行动互构的方法路径能否有效应对或解决现实问题,以实践话语嵌入理论框架的探讨是否具备现实可行性。农村老人协会组织作为实体化的客观存在,不仅深刻嵌入农村社会环境并伴随农村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而且其现实样态和功能变迁也与国家发展的整体环境和时代诉求保持共时性。从对直接研究对象农村社会“再组织”的历史批判和时代反思入手,去探索农村社会深层次的治理转型命题,解析老人协会等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聚焦现代性带来的农村社会转型的场域情景,揭示现象背后的实质根源,有利于更好的把握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层次意义,理解农村社会治理现实的面向和未来发展趋势。第六章是政策层面的建议,提出了运用均衡治理新思维建构农村社会良序发展模式的路径尝试。这种思路源于以下叁种启示:一是源于文章研究视角的方法论意义;二是源于国家农村治理传统路径历史反思下的思维转向;叁是提升国家现代化发展能力和治理时代转型的现实诉求。通过行动者、制度和环境叁种层面的均衡机制对转型农村社会组织的现实建构具体路径做了详细阐释。第七章是结论部分,主要从理论和现实层面对全文作出讨论和总结。在本文研究中,就理论层面而论,是基于问题思辨视角下尝试对新解释视角探索的前提开展的,意在展示转型期农村场域普遍化问题的解释思路,还需要在现实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检测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继续调整和完善解释框架的运用思路及论证逻辑。现实层面而论,基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政府对农村社会治理的制度设计,应由“行政型”逐渐朝“能促性”政策导向转化,以“内生为核,外推为壳,壳核互连,适度分离”的发展思路,帮助转型期的农村建立自主秩序。为建设和谐的现代化新农村,实现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乃至为实现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乡镇机构改革的学理分析[D]. 王勇.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2]. 县乡基层政权整体协同性改革思维的学理分析[J]. 王彦智.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3]. 中国农村基层互动治理研究[D]. 胡永保. 东北师范大学. 2014
[4]. 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D]. 李德瑞. 华中科技大学. 2009
[5]. 后农税时代的乡镇机构改革:现状与走向[D]. 朱海涛. 华中师范大学. 2007
[6]. 央地关系视角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扩张[D]. 王志浩. 南京大学. 2016
[7]. 村民自治40年:基层治理法治化变迁的学理分析[J]. 王勇. 社会科学战线. 2018
[8]. 大城市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研究——以上海市P镇为例[J]. 赵勇, 谢繁卉.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7
[9].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10]. 转型期农村社会组织:理论阐释与现实建构[D]. 李志强. 吉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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