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研究论文_王立友

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研究论文_王立友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赤峰,025450)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质的飞跃,对于建筑行业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如何保证建筑的质量,成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进行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的研究就尤为关键。本文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角度进行分析,探讨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性,并提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体系;重要性;措施

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导致建筑行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针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国家颁布了相应的监管法律和法规。加强质量监管工作。然而在目前的建筑领域,工程管理和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开展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方法的研究势在必行[1]。

一、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施工单位自身监督管理工作不完善。在建筑工程的监管体系中,施工单位居于基础位置,但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然而在目前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一方面是缺乏统一的工程质量监管标准,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监督和管理力度低下,威胁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的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不强,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忽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甚至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在根本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2]。

第二是投资企业的监督方式不当。在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体系中,投资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投资方对整个建筑项目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设计出大体的施工框架和布局,不需要对建筑施工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指导。然而在目前的建筑施工中,投资方与施工方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投资方利用投资人的身份直接对施工单位进行指导。由于投资方对于施工技术和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下达的指令与施工情况不相适应,影响了建筑施工的整体质量,延长了建筑施工的周期。

第三是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于建筑施工的监管处于宏观监督的层次,例如加强对建筑施工设计方案的监管对建筑施工计算书的审查等等。但是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往往会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过度干预,压制了施工单位和投资企业的监管主动。导致建筑工程的监管水平较低,影响到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建筑工程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壮大。但是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跟不上建筑行业发展的脚步。例如在建筑质量发生问题,造成纠纷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进行调节,不能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导致在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中没有发挥作用,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3]。

二、加强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管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环节,保障着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国家对建筑工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强。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投资方、施工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三者要加强配合,行成良好的监管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合理长效的监督管理体系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形成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加强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第一要加强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在这个环节中监管人员发挥着主要的作用。监管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力度,增强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视程度,能够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和完成,使建筑的使用得到安全性、长效性的保障。其次,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能够使建筑施工在一种公开的环境中进行,对施工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在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4]。最后,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监督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建筑工程的工作进度和效率。

第二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施工单位、投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需要三方进行良好的配合。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要完善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施工规范和标准,避免盲目施工现象的出现,同时还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建筑施工中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投资企业要有全局意识,在建筑工程中加强对宏观的指导,给予施工单位更大的权利和自由,避免由于盲目下达指令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和进度的不良现象;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要发挥自身的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宏观监督管理作用,降低对建筑工程的干预程度,放宽对投资方、施工单位的权利,避免由于过度干预对投资企业和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另外还要注意在建筑工程中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的权责划分,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有利于提高责任人的监管意识,在工作中投入精力与时间,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5]。

第三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市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法律体系。建筑工程市场的规模在日益的壮大,但是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监督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严重的滞后于建筑工程市场的客观发展规律,造成制度与市场的需求不相匹配,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市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法律体系势在必行。这就对政府的立法工作提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符合建筑工程市场实际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不仅可以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而且也能够及时的处理因为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完善建筑工程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保证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促进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能否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是顺利完成建筑工程进度的关键,对建筑行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各方面必须紧密的联合起来,形成良好的配合,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保证建筑工程整体使用结构的安全性和长久性,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斌.关于建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的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5,08:251 +253.

[2]夏辉汉.关于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 28:252.

[3]邓林清,吴铁双,杜长明,于冠龙,于巍,邰亮,王飞,伊春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资料管理系统研究[J].价值工程,2010,24:69 -70.

[4]颜炳明.关于建筑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探究[J].门窗,2014,06:332.

[5]董群忠,王全意.探讨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国家直管模式——新形式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改革的设想[J].工程质量,2007,01:5-12.

作者简介:

王立友,性别:男 籍贯: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出生年月:1971.3.5单位: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工程师 研究方向: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新型材料的的鉴定及运用。

论文作者:王立友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1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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