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层累造成的文坛佳话——李渔与蒲松龄交往辨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李渔论文,佳话论文,文坛论文,蒲松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杜书瀛先生在《文史哲》发表《李渔生平思想概观》一文(以下简称“杜文”),首次提及李渔与蒲松龄之间存在交往关系,并对二人交往的情状作了如下勾勒:
李渔虽未到过山东,但和山东的大文学家蒲松龄却有过一次交往。那是1671年,三十一岁的蒲松龄应聘为江苏宝应县知县孙蕙的幕宾,为知县喜庆之事,蒲松龄专程去请李渔的剧团来宝应演出。当时李渔已经六十岁,颇有些名气。蒲松龄对这位前辈作家十分敬慕,并不持一般封建士大夫的世俗眼光鄙视李渔的职业,而是抄录了李渔的《南乡子·寄书》等词,以为纪念。①
杜文言及此事只限于过程的叙述,并未涉及相关事实的钩稽与考证。然而自此之后,李渔与蒲松龄有过交往一事却一再被人称引而不疑,而且称引者竟然多是数年从事李渔或蒲松龄研究的专家学者。兹举其例:
(一)单锦珩先生撰《李渔年谱》(以下称“单《谱》”),于“康熙十年辛亥(一六七一)”下记载:
春,蒲松龄邀(李)渔赴宝应演戏祝寿。
时渔在扬州,蒲在宝应知县孙蕙幕中,邀渔家班女戏为孙献艺祝寿。蒲手录渔词《南乡子·寄书》相赠(据杜书瀛《李渔生平思想概况》,载《文史哲》1983年第6期)。②
笔者按,单《谱》注引的杜文标题《李渔生平思想概况》,为《李渔生平思想概观》之误,下引盛伟先生撰《蒲松龄年谱》仍之。
(二)俞为民先生撰《李渔年谱》(以下称俞《谱》),于“清康熙十年(1671年)”下记载:
春,应蒲松龄之邀,携家班赴宝应为知县孙蕙演戏祝寿。③
(三)盛伟先生撰《蒲松龄年谱》(以下称“盛《谱》”),于“康熙十年辛亥(1671)”下记载:
春,蒲松龄邀李渔私家戏班赴宝应为孙蕙生日祝寿。时李渔在扬州,蒲松龄在宝应知县孙蕙幕中。蒲松龄并手录李渔词《南乡子·寄书》相赠。
按:上条转引自单锦珩撰《李渔年谱》。单在该条下注:据杜书瀛《李渔生平思想概况》,载《文史哲》1983年第6期。李渔之《南乡子·寄书》:“幅少情长,一行逗起泪千行。写到情酣笺不勾,捱咒,短命薛涛生来就。”④
看来,蒲松龄与李渔交往之说乃杜书瀛先生首倡,至单锦珩先生又有所增补。杜文倡言此说而未列其所据,却举出蒲松龄在与李渔见面时抄录了后者所作的《南乡子·寄书》等词;单《谱》则进一步言及应蒲松龄邀请时“(李)渔在扬州”,两人见面之后“蒲手录渔词《南乡子·寄书》相赠”。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单《谱》在此条之下标明了是以杜文作为依据的,但杜文所叙的蒲松龄手录李渔其他词作(“抄录了李渔的《南乡子·寄书》等词”)之事没有了,手录李渔词作“以为纪念”也变成了抄录《南乡子·寄书》之后“赠”还给了李渔。手录别人的词作为什么还要赠还词作者本人?此说不但无所依凭,而且使人感到莫名其妙。俞《谱》后出而简约,盛《谱》的相关记载则明言是“转引自单锦珩撰《李渔年谱》”的,俞、盛二人当都是承袭了在杜文的基础上增补发展了的单锦珩《李渔年谱》之说。
数名研究李渔或蒲松龄的专家学者既然皆确信此事而不疑,后来便更有以讹传讹的情况出现,如有人在一本李渔的传记中这样写道:
康熙十年(1671)的大部分时间,除了两次携带家庭剧团的外出表演,李渔都留在芥子园里。第一次外出表演是在初春,地点是江苏的宝应,应知县孙蕙之邀去参加庆祝孙母的寿诞庆典……在参加接待李渔一行的当地官员中,有一位名叫蒲松龄的年轻人……不过这时蒲松龄还籍籍无名(笔者按,“籍籍”不是无名,而是名声很大),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他对于李渔表现得非常热情。为了表示自己对这位素享盛名的文学前辈的崇敬,蒲松龄特地抄录了李渔的一首诗,恭恭敬敬地把它送给了李渔。蒲松龄对于自己有幸与李渔相会一直甚感荣幸,在他的晚年,他还追忆了这次会面的情景。⑤
按这部传记的描述,蒲松龄的身份由宝应县知县孙蕙的幕客摇身一变而成了“当地官员”;李渔及其家庭戏班受到邀请则由为孙蕙献艺祝寿变成了为孙蕙的母亲祝寿;而所谓蒲松龄抄录的李渔《南乡子·寄书》一词也变成了“李渔的一首诗”。这位作者大概并不知道孙蕙幼年失恃的情况,也不知道孙蕙和他的继母关系甚不融洽,早年的孙蕙为了争取读书的机会而受尽了继母的凌虐⑥。特别是书中所说的“在他(蒲松龄)的晚年,他还追忆了这次会面的情景”云云,更是使得笔者深恨自己之“孤陋”了。笔者研究蒲松龄生平著述近三十年,竟然从不知道蒲松龄晚年还曾经“追忆”过他与李渔会面的情景一事。笔者不禁要向《李渔传》的作者徐保卫先生请教:一生都没有出仕的蒲松龄是如何成为江苏宝应县的“当地官员”的?孙蕙的继母又是怎样出现在其子任知县的宝应县任所的?蒲松龄抄录的是李渔的哪一首诗?在蒲松龄的晚年,他又是在哪一篇著述中“追忆”过和李渔相见的情景的?如果这位徐先生举不出证据来,这番绘声绘色的描述岂不成了信口开河?这哪里还谈得上是做学问搞研究?真是所谓三人成虎,亥豕不免,不过于事实本身却是愈行而愈见其远,于学术研究之道也是大相径庭了。
李渔与蒲松龄都是文学大家,又都生活在清初的顺治、康熙年间,两个人之间如果真有这样一段交往自是人文佳话。但如果两个人之间并无交往,我们也切不可生造事实,于无中生出有来。笔者考察认为,所谓李渔与蒲松龄交往云云应属无根之谈,下面次第而作辨析。
二、康熙十年的春天李渔何曾居停扬州?
据杜文和单《谱》,这次李渔与蒲松龄的会面、结识,是缘于蒲松龄出面邀请李渔携其家庭戏班到宝应县为自己的幕主,身为宝应县知县的孙蕙献艺祝寿。在浙江古籍出版社编的《李渔全集》的同一卷(第十九卷),《李渔年谱》之后还有单锦珩所撰的《李渔交游考》,其中与此事相关的是如下一段文字:
蒲松龄……一生除康熙九、十年间,为宝应知县孙蕙幕客,均居乡为塾师……康熙十年春,蒲邀渔至宝应为孙蕙演戏祝寿。路大荒编《蒲松龄集·聊斋诗集》中有《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诗云:“饱帆夜下扬州路,昧爽归来寿细君。”细君,指孙蕙继室赵夫人。另有《孙树百先生寿日观梨园歌舞》。时渔正在扬州。蒲手录渔《南乡子·寄书》词,以为纪念。⑦
这一段文字可以看作是单锦珩先生对其《李渔年谱》相关内容的申说与补充。按杜书瀛《李渔生平思想概观》、单撰《李渔年谱》和《李渔交游考》对此事的记载与认定,李渔和蒲松龄交往一事的成立须具备这样两个要件:一是李渔在康熙十年(1671)的初春时节正携他的家庭戏班在扬州小驻;二是蒲松龄和孙蕙(字树百)元宵后的扬州之行,正是专程到扬州邀接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前往宝应的。这两个要件缺一而不可。但令人遗憾的是,据笔者考察,这两个方面的条件却无一能够存在,李渔与蒲松龄在康熙十年会面、结识之说本来就是缺乏事实依据的。
我们先从李渔及其家庭戏班说起。作为一个亦文亦商的山人清客,李渔在杭州、南京(入清后改称江宁府)都曾刊印戏曲小说以售获利,他在南京开设的芥子园书铺更是名满天下。李渔又曾经携“女乐一部”游于权贵之门,靠家庭戏班的演出和叠石造园的平生绝技托钵乞赠,以维持一家四五十口(包括他的家庭戏班的人口)的日常生计。李渔的家庭戏班是何时建立,又如何靠戏剧演出出入乞赏于公卿士夫之门的?据相关记载,康熙五年(1666),李渔于游秦途中在平阳得“晋姊”乔姬,因其悟性惊人,遂雇一“金阊老优”教习演出歌剧,不数旬,乔姬即能为客度曲;次年,李渔又在兰州得“兰姊”王姬,王姬从乔姬学戏,竟然青胜于蓝。此后,李渔撰作的戏曲即不再“使诸优浪传”,而是由自己的家姬粉墨扮演,以王姬为生而乔姬为旦,加上李渔身边原有的伶姬,其家庭戏班因此得以建立。单《谱》记载,康熙七年(1668)的元旦,李渔游秦返至徐州,正值彭城人李申玉之妻生日,李渔于是作《李申玉阃君寿联》以贺,其小序云:“是日称觞,即令家姬试演新剧。”⑧此则为李渔的家庭戏班戏剧演出的最早记录。
李渔的家庭戏班自康熙五年(1666)得乔姬后开始筹建,至康熙七年元旦在徐州试演,此后即进入演出的盛期。这种状况延续达五六年之久。到康熙十一年(1672)乔姬病卒于游楚期间,康熙十二年(1673)王姬又病卒于游京师时,戏班的演出活动至此也就自然消歇。而康熙十年(1671)蒲松龄在孙蕙宝应县署中做幕宾的时候,恰好正是李渔的家庭戏班大红大紫的阶段。那么,实际情况是不是如杜书瀛、单锦珩先生所说,李渔在这年的春天带着家庭戏班到了扬州,从而在扬州受到孙蕙和蒲松龄的邀请,去宝应为孙蕙演戏庆寿了呢?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单《谱》说康熙十年的春天李渔和他的“家班女戏”曾在扬州居停,这在李渔本人和他朋辈的诗文中找不到任何记载加以证实。黄强先生曾对李渔与扬州的关系作过一番详细考察,他在《李渔扬州事迹考》一文中考得李渔曾五次旅居扬州,其具体时间及相关证据如下:
(一)清顺治九年(1652)之前
李渔《广陵归值家慈诞日》诗云:“瀫上旧村居,黄花绕竹庐。儿归千里外,亲寿六旬余。”瀫水即李渔原籍兰溪。此次自广陵(扬州的旧称)归兰溪,盖在其于清顺治九年移家杭州之前。
(二)清顺治十五年(1658)至顺治十七年(1660)间
李渔《订友同赴广陵》书札云:“八口驱人,将有广陵之役……倘解维之期不甚相远,谨相订偕行。”黄强先生考得此书札作期在顺治十五年至顺治十七年之间。
(三)清康熙二年(1663)
李渔本年作有《两同心·贺王北山掌科纳姬广陵,时典试回车》词。王曰高,字登孺,号北山,山东茌平人,本年以工科给事中出任江南乡试副考官,事见清法式善《清秘述闻》卷一。清康熙二年为乡试年,而乡试例在夏历八月,事毕出榜则在九月上旬。李渔已于前一年移家江宁(南京),由《两同心·贺王北山掌科纳姬广陵,时典试回车》词可知他本年八月之后曾在扬州。
(四)清康熙十二年(1673)
李渔本年再次游京师。自江宁北上,曾路过扬州,有《次韵和黄无傲广陵怀古》诗。
(五)清康熙十三年(1674)仲冬之后或康熙十四年(1675)春日
时扬州府知府为金镇。金镇修复了北宋欧阳修任知州时修建的平山堂古迹,并作《朝中措》词记其事,一时和者甚众,李渔亦作有和词二首⑨。
李渔出生于江苏如皋,后归原籍浙江兰溪,又先后移家杭州、江宁;他又多年奔波趁食于四方,向达官贵人乞求所谓的“绨袍之赐”,其经过或居停于扬州并不止于上述五次。在《李渔扬州事迹考》一文中,黄强先生就列举了李渔曾在扬州参加“平山雅集”一事,参加者除李渔外,又有召集者黄云(仙裳)并周在浚(雪客)、程邃(穆倩)、王(安节)、吴晋(介兹)诸人,但因资料阙如,其与同人雅集的具体时间今已不可考知。至于单《谱》中的康熙十年辛亥春日“渔在扬州”云云,则是没有任何依据可证其为曾经存在的事实的。我们知道,《年谱》的撰作须详核材料,精审事实,辨伪存真,叙事有据,是容不得有半句无根之谈的。离开了真实可靠的具体材料作为依托与支持,这种“空中楼阁”式的说法实在无异于向壁虚构之辞,恐怕连作者自己都难以相信其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这样的无根之谈又如何能够使别人信服呢?
三、蒲松龄与孙蕙邀请过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吗?
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在康熙十年(1671)的春天居停扬州之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情况已如上述。那么试问在这年的春天,蒲松龄真曾有过与幕主孙蕙一同去扬州,邀请了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到宝应来为孙蕙的继室赵氏并孙蕙本人祝寿之事吗?
在上引的单撰《李渔交游考》中,单锦珩先生引录了蒲松龄的《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诗作为蒲松龄和孙蕙邀约李渔及其家庭戏班的证据。在路大荒先生编《蒲松龄集·聊斋诗集》和盛伟先生编《蒲松龄全集·聊斋诗集》中,此诗俱为同题二首,单文所引为“其二”中的诗句。为说明问题,今录“其二”全诗如下:
我到红桥日已曛,回舟画桨泊如云。
饱帆夜下扬州路,昧爽归来寿细君。
此诗诗题,日本庆应义塾大学聊斋文库所藏,传为蒲松龄儿孙所抄的《聊斋诗草》甲本(简称“传甲本”)作《元宵与树百赴扬州》⑩,诗题中夺一“后”字,蒲松龄同年有《元宵酒阑作》一诗可证。从这首诗所描述的情景看,蒲松龄和孙蕙到达扬州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在扬州稍事逗留即乘夜色返棹回船,于第二天的昧爽时分回到宝应,因为这一天即是孙蕙继室赵氏的寿辰。《聊斋诗集》中紧接此诗的即《寿赵夫人》一诗。据清人高珩《栖云阁文集》卷十四《户科给事中树百孙公墓志铭》:“元配韩孺人,继配赵孺人。”清王士禛《带经堂集》卷八十八《太学生斋如赵君墓志铭》:“余季妹之夫赵君斋如……有姊,适给事中孙君蕙。”是《寿赵夫人》一诗盖为蒲松龄祝贺孙蕙继室赵氏寿诞而作。至于《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诗所说的“寿细君”一事,以前曾有人认为这里的“细君”指的是蒲松龄的妾陈淑卿(11),后经笔者等考辨,已经确知陈淑卿是蒲松龄的友人王敏入的妻子(12),故这里的“寿细君”也明白是指为孙蕙的继室赵氏祝寿而言。
这便不由得启人疑窦:蒲松龄和孙蕙如此匆忙地去扬州邀请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邀约的方式多么近乎不情!我们且不妨假设此时李渔和他的戏班正在扬州小驻,如果李渔他们恰好在扬州有事不能脱身前往怎么办?即便是次日李渔无事,可以应邀前往,一个起码十数人的戏班子经过一夜的奔波,和孙蕙、蒲松龄在昧爽时分一同抵达宝应,早已是人困神疲,又如何能够马上进入状态,从容地搬演庆寿的戏剧?从孙蕙这方面说,如果确有这样的打算,那么请一个戏班子来为继室赵氏祝寿应该是早在筹划之中的事情,何至于这样“要上轿了才扎耳朵眼”,请人请得如此匆忙,让人家连一点儿休息和准备的时间都没有?尤其使人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是,在蒲松龄的《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这首诗里,从诗题到具体的诗句,究竟是哪一字、哪一句曾经透露出了和李渔及其戏班相关的消息?没有,连一丝一毫都没有。这首诗只是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蒲松龄和他的幕主孙蕙在康熙十年(1671)元宵节之后的某一天,坐船去了宝应县府治所在的扬州城。他们是匆匆而去,又匆匆而返的,因为次日即是孙蕙继室赵氏的诞辰,不能耽误了孙蕙这日的“寿细君”之事。说这次的扬州之行和赵氏的诞辰有关是可信的,说得通的,但如果硬说他们去扬州是为了邀请李渔及其家庭戏班前来演戏祝寿,这一层意思就完全是单锦珩先生外加的,是一种并无任何依据的想当然的解释,是单先生对《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一诗的误解。笔者在此试问:把原诗中本来没有的意思、仅仅是自己想当然的解释作为一项“证据”来使用,这样的证据还能称其为证据吗?没有了证据的所谓“事实”,还能称其为事实吗?
让我们再看同题第一首诗:
沽三白酒供清饮,携岕山茶佐胜游。
分赋梅花漾轻桨,片帆风雪到扬州。
三白酒以白面为曲,用白秫与洁白之水久酿而成,为酒中珍品;岕山茶产于浙江长兴,制法精严,乃茶中上品。蒲松龄与孙蕙一路上品名酒而啜佳茗,观帆风之徐徐,赏桨声之欸乃,又效古人以《梅花》为题分韵赋诗,充满了闲情雅致。这样一副消闲散淡之态,正说明他们去扬州并无什么急事可办,也不必担心是不是可以办成。这与明日就要祝寿演出了而在今天傍晚才去请人接人的匆忙与焦急,呈现出来的完全是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
单撰《李渔交游考》为了坐实蒲松龄邀请李渔及其家庭戏班到宝应祝寿一说,还举出了蒲松龄的《孙树百先生寿日观梨园歌舞》一诗作为补充证据。据前引高珩《栖云阁文集》卷十四《户科给事中树百孙公墓志铭》,孙蕙生于明崇祯五年(1632)农历二月十六日,就时序而言,较其继室赵氏的生日晚了近一个月的光景。我们退一步说,假设在元宵之后赵氏生日的时候,蒲松龄和孙蕙确实是匆匆去扬州请来了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就孙蕙当时的宦情之薄和宝应县大灾相继的情形而论,孙蕙也绝不可能让李渔的戏班子在宝应县署中一住月余,因为他即使有这样一种闲情逸致在,也绝没有如此的一份余暇与从容。
康熙十年的宝应县知县孙蕙面临的是怎样的县情?且看徐翴修、乔莱纂的《康熙宝应县志》卷三《灾祥》:
[康熙]七年,大水。七月十六日决沥青沟闸;明日地震,又狂十余日,卷巨浪至城下。村落庐舍,俱为巨浸。
八年,八月高邮决清水潭,邑淹没如前。
九年,决口未塞,田庐仍没于水。
十年,大疫。宿水淹没者不能布种,高田已种者被旱蝗。诏截流漕粮赈济。自后累年水灾不息,灾田历年蠲免。
又《清圣祖实录》卷三十四:
康熙九年庚戌……十一月……甲戌(二十一日),以淮扬数被水灾,特命高邮、宝应等十五州县应征康熙九年并带征七、八年漕粮漕项,概行蠲免。
康熙九年庚戌……十二月……戊戌(十五日),免江南高邮、宝应等十二州、县、卫本年份水灾额赋有差。
面对如此重灾,身为父母官的孙蕙在康熙十年正、二月间的行事和处境可从蒲松龄代作的两封书札中约略见出。其一是作于康熙十年正月初七日的《正月七日上总督麻》:
……兹节序维新,区区蚁悃,极欲竭诚泥首,以叩新禧。第念连俭之后,重以酷寒,百姓流离,朝不谋夕;生者垂危,死者接踵。卑职忝司民牧,目击惨心。现在设法劝输,经营煮粥,聊以延救余息。兼之河工兴作,尤需督促,日无宁晷;地方责任,不敢擅离,惟有南望碎首,遥祝福履焉耳。(13)
受信人为时任江南江西总督的满洲正黄旗人麻勒吉。《正月七日上总督麻》虽然是当时官场上的酬应文字,但从札中可知,在重灾之后,百姓“生者垂危,死者接踵”的情况下,孙蕙新正伊始就在商请邑中富户输捐粮米,为赈济灾民而开设粥厂,此外尚负有督促本县民工疏浚运河之责。
二是作于这年二月的《二月廿四日上布政司》一札:
……近知高邮印务欲下委于卑职,此固上台宠顾之美意,实老大人眷注之深心也。卑职虽不敏,宁甘自外耶?然固有义不容辞、分不敢辞而情不得不辞者,敢一一为老大人陈之:凡署印务,必须僻静空闲之员,而后无顾此失彼之虑。若宝应者,河工重务,现在督催,眼睛一瞬,即无成效,故凡工上之一木一石,皆卑职之心血为之。此河工之不可一日无官者也。且宝邑当水路之冲,索夫马者一日而数十次,折夫马者一差而几百两,连岁蠲荒,额设毫无拨补,卑职在县以白手作无米之炊,典衣鬻物,勉强苦撑。此驿递之不可一日无官者也。甚且一日之间,逃犯至于数起,一忽略则疏失遗咎;票件不下百条,稍稽延则参揭立至;兼之流离载道,尤须百计抚绥。卑职捐银化米,家喻户晓,以全副精神昼夜而为之所,几于舌敝唇焦,血枯心碎,尚恐不足以全民命而安民心。此冲疲灾邑之尤不可一日无官者也。忽而催县务者至,则卑职为县官;忽而查河工者至,则卑职为河官;忽而索夫马者至,则卑职又为驿官。即此宝应一邑,尚恨分身无术,况一心为宝计,又一心为高计乎?(14)
这是写给与李渔和孙蕙都曾有过交往的江苏布政使慕天颜的一封书札。康熙十年为大计之年,与宝应毗邻的高邮州知州佟有信由于大计考语开坏而降级卸任,而孙蕙则因为计典“卓异”,被督抚和布、按二司目为能吏,所以有让孙蕙以宝应县知县的身份兼摄高邮州知州印务之议。但宝应县是清水潭决口被淹的重灾区,此时决口尚未塞闭,全县以低洼被水,百姓因饥饿流离,加之宝应地处水路要冲,河工、驿递诸事繁杂,能吏身处其境也难免捉襟见肘,一心顾东而难以顾西。孙蕙其人虽然有声色之好,在宝应娶的姬妾不少,但平心而论,仍不失为一位体恤民情、竭尽心力救灾为政的良吏。试问,在如此的重灾繁务面前,“即此宝应一邑,尚恨分身无术”的孙蕙能有如此闲心躲在县署中观剧赏曲,请来李渔的家庭戏班一住月余吗?
假设真的是请了李渔和他的戏班来到宝应,那么孙蕙所面临的情况还不仅如此。因为我们知道那位靠“打秋风”讨赏过活的李渔实在是一位极会享受的人物,他的生活既豪奢又气派,而对于所干谒的对象则常常是毫无羞涩之情地狮子大开口的,靠讨赏过活的湖上笠翁可不是一位轻易就能打发得了的主儿。孙楷第先生早年曾这样评论李渔这种狮子大开口的行径:
“其地之所入,足供旅人之所出;又可分余惠以及妻孥”,拿白话解释,就是第一要够盘费,第二要有敷余。……《全集》卷三《与龚芝麓大宗伯书》云:“日来东奔西驰,绝无善状,不得已而思及天上故人。然所望于故人者,绝不在‘绨袍’二字。以朝野共推第一,文行合擅无双之合肥先生,欲手援一士俾免饥寒,不过吐鸡舌香数口向人说项,便足了其平生。”(15)
向人讨赏乞怜而所望“绝不在‘绨袍’二字”,真是好大的口气!像孙蕙这样芝麻绿豆大小的七品县官,应该说并不是李渔心目中干谒的目标。一个小小的知县,到他的县署中逗留几天,至多不过是能收取一点儿“绨袍”之赐而已,而且就是这所谓的“绨袍”之赐,往往也不是孙蕙这种在重灾面前疲于应付的牛马小吏可以拿得出手的,大手大脚奢华惯了的李笠翁可不是区区“百十金”就能够打发得了的!
四、蒲松龄“手录”李渔《南乡子·寄书》一词的历史真相
杜书瀛先生曾经言及蒲松龄“抄录了李渔的《南乡子·寄书》等词,以为纪念”,单锦珩先生又云“蒲(松龄)手录(李)渔词《南乡子·寄书》相赠”,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宋玉《风赋》云:“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蒲松龄抄录李渔词作的说法看起来似乎是事出有因的,那么它的青萍之末又在哪里呢?
《蒲松龄研究》2008年第1期刊有吴兴兰女士的《蒲松龄研究会第七届会员大会暨2007年年会综述》一文,其中谈到巩武威先生在淄博市召开的此次会议上“就蒲松龄与李渔的问题作了发言,认为目前所发现的资料尚不足以证明二人曾有过交游”(16)。笔者见到这一消息,便一直盼望能看到巩武威先生的文章,也许他的文章可以解开笔者的心头之惑。
前不久,笔者应邀去淄博参加一个《聊斋俚曲演唱专辑》的发行仪式,见到了淄博市戏剧家协会主席巩武威先生,于是向他询及此事。承巩先生相告得知,他因为想把李渔与蒲松龄交往一事编为戏曲,于是着手搜集相关资料,见到了一个据说是蒲松龄手录的抄本,其中即收有李渔的《南乡子·寄书》一词。巩先生由此认定此说存在问题,于是便有了在淄博市蒲松龄研究会年会上的那次发言,但并没有形诸文字。他鼓励笔者写成此文,并介绍了他所了解的关于蒲松龄手录李渔《南乡子·寄书》一词的情况:淄博市博山区一位张先生,收藏有据说是蒲松龄手录的他人作品一册,其中包括李渔的《南乡子·寄书》一词。巩先生访问过这位张先生,因此藏有此词的照片。巩先生说,这册个人收藏的抄本之所以被认为是蒲松龄手抄的,是因为其上钤有蒲松龄印二章,一为白地朱文,另一为朱地白文。但此抄本的笔迹是否是蒲松龄本人的墨迹,这两枚印章又是否是蒲松龄生前使用过的,巩先生表示怀疑。
承袁世硕先生相告,他在20世纪80年代曾目睹淄博市博山区的张先生收藏的这一册文物的原件。袁先生谈及当时的印象,说这只是一个年代较早的李渔词作的抄本,很有可能是清初的抄本,收有李渔的《南乡子·寄书》和其他词作。袁先生认为,作为一个李渔词作的早期抄本,此抄本自有其文物和文献方面的价值,但这册抄本的笔迹与蒲松龄传世的笔迹迥然不同,不能认定是蒲松龄抄录的。
笔者十分感谢袁世硕先生和巩武威先生。笔者认为,正因为这个李渔词作的抄本被收藏者认为是蒲松龄所抄录的,由此便衍生出了杜书瀛先生的蒲松龄“抄录了李渔的《南乡子·寄书》等词,以为纪念”一说。杜先生此说经单锦珩先生的进一步推衍,又变成了“蒲(松龄)手录(李)渔词《南乡子·寄书》相赠”。这一个李渔词作早期抄本的存在及相关的传言,便是李渔与蒲松龄交往一说最初的源头。
据巩武威先生介绍,他所收藏的照片上只有李渔《南乡子·寄书》的词作,并无任何相关的说明文字。袁世硕先生曾目睹过此抄本的全豹,也说此抄本只是李渔词作的一个早期抄本,而且从笔迹看并不是蒲松龄抄写的。
我们说,即便这个李渔词作的抄本真的是蒲松龄本人抄录的,它的存在也只能说明蒲松龄抄录过李渔的词作,却不能说明李渔和蒲松龄存在交往一事。袁世硕先生是一位严谨的多年从事蒲松龄研究的著名学者,曾从文学版本学的角度先后考察过《聊斋志异》的康熙间抄本、《异史》抄本、铸雪斋抄本、王金范选刻十八卷本和聊斋诗的早期抄本《聊斋偶存草》,他对这个抄本的认定,更使我们有理由相信,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李渔与蒲松龄交往一说不过是以讹传讹而已,它不仅缺乏任何文字资料的证实,而且也是缺乏文学版本学方面的任何依据的。
至此,我们可以对流传已久的李渔与蒲松龄交往一事作出我们的结论了。所谓李渔与蒲松龄存在交往关系,不过是一个当代人编撰、推衍出来的美丽的传说而已。这种说法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因而是不能成立的。现在,应该是这个传说结束的时候了。
注释:
①杜书瀛:《李渔生平思想概观》,《文史哲》1983年第6期。
②单锦珩:《李渔年谱》,浙江古籍出版社编:《李渔全集》第十九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2-73页。
③俞为民:《李渔年谱》,载《李渔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69页。
④盛伟:《蒲松龄年谱》,蒲松龄撰,盛伟编校:《蒲松龄全集》,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第3374页。
⑤徐保卫:《李渔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213-214页。
⑥清人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七云:“吾淄孙树百先生蕙,幼遭继母之变。读书至十四五岁,令牧豕。稍长,为乡里小儿所辱,愤欲读书。父不听,令业农。带经而锄,请益于乡塾师;学作文,落笔辟易千人。应童试,年已三十二矣,县、府、院皆第一。顺治辛丑进士,以县令擢给谏……先生壮年作苦,惟啖糠秕;弟为继母所生,食独甘美。先生安之。”王培荀撰,蒲泽校点:《乡园忆旧录》,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第385页。
⑦单锦珩:《李渔交游考》,浙江古籍出版社编:《李渔全集》第十九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33页。
⑧单锦珩:《李渔年谱》,浙江古籍出版社编:《李渔全集》第十九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0页。
⑨参见黄强:《李渔扬州事迹考》,《扬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2期,后收入黄氏论文集《李渔研究》,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73-286页。
⑩参见邹宗良:《对传为蒲松龄儿孙抄本的两种〈聊斋诗草〉的考察》,《蒲松龄研究》2006年第1、2期。
(11)田泽长:《蒲松龄与陈淑卿》,《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一辑,济南:齐鲁书社,1980年。
(12)参见邹宗良:《对〈蒲松龄与陈淑卿〉一文的几点质疑》,《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三辑,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马振方:《〈陈淑卿小像题辞〉考辨》,《文学遗产》1985年第1期;邹宗良:《〈《陈淑卿小像题辞》考辨〉订补》,《文学遗产》1986年第3期。
(13)蒲松龄撰,盛伟编校:《蒲松龄全集》,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第1179页。
(14)蒲松龄撰,盛伟编校:《蒲松龄全集》,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第1185-1186页。
(15)孙楷第:《李笠翁与〈十二楼〉》,李渔撰,杜濬评:《十二楼》,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第264-265页;又收入浙江古籍出版社编:《李渔全集》第二十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页。
(16)吴兴兰:《蒲松龄研究会第七届会员大会暨2007年年会综述》,《蒲松龄研究》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