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合力论新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力论文,历史论文,论新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合力论”是恩格斯晚年所特别注重阐发的思想,它对于深入理解作为历史的辩证决定论的唯物史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令人遗憾的是,人们长期以来却严重地误解了这一思想,因而很有必要重新探讨这一重要思想的原本含义。笔者不揣冒昧,在此提出自己的一点见解,以就教于方家。
一
用历史合力论论证历史过程的客观性是对历史合力论的严重误解。
“历史合力论”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和有关论著中,大多被理解为构成了不同于对唯物史观的物质条件决定论论证的又一条论证线索,尽管论者自己或许未觉察到。为说明这点,有必要先解释一下“对唯物史观的物质条件决定论论证”是什么。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其创始人那里有过本质相同的不同表述,其中最为人们经常引证的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经典性论述。这段话的核心思想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①而物质生活中的社会形式一面即生产关系,又是为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但“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②生产关系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而它本身又为生产力所决定,生产力本身则又“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因此,尽管“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③这样一种论证线索,即为“物质条件决定论”的论证线索。在这样一种论证过程中,历史过程的客观必然性被归之于活动条件的既定性、不可选择性。这样,在历史过程中,尽管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是选择性的,但不可选择的既定的物质条件已经限定了人们的目的所能实现的可能性范围,因而历史过程作为人的活动就必然是客观的、非任意的。
这一论证线索本已清楚地证明了历史过程的客观必然性,但由于对“历史合力论”的误解,人们往往又另起一个线索,用历史过程中各个单个的意志之间由于互相冲突而导致的“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④,去论证人们创造的历史却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并以为这就是历史合力论的原本含义。还有的论者认为,合力论是更为成熟、更为完善的表述唯物史观的形式;唯物史观与合力论的关系,既不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也不是两种相互为补的独立理论,而是唯物史观本身即是一种合力论,一种系统整体观。这一观点进一步赋予了“历史合力论”一种“更为成熟、更为完善的表述唯物史观的形式”的意义。
那么,一个极其明显的问题就是,唯物史观的物质条件决定论与历史合力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二者是两条互相独立的论证线索呢,或者历史合力论是物质条件决定论的成熟和完善呢,还是历史合力论只是对物质条件决定论的补充,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物质条件决定论的一个环节的展开?我们的回答是,根据历史合力论的原本含义,只能是后者。
我们先看恩格斯自己的论述,看他本人是如何看待物质条件决定论与历史合力论二者之间的关系的。历史合力论,按作者的原意。更确切地说,应为“意志合力论”,是恩格斯1890年9月21日致约·布洛赫的著名信件中所着重阐发的理论,但在1886年发表的《费尔巴哈论》中已有过类似的表述。恩格斯在这封信中首先强调的是,“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⑤在这“第一”之后,恩格斯才说,“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⑥这就清楚地表明,在恩格斯看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是可以分析为两层来说明的,其中第一是物质条件决定论,这是历史中归根到底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第二是意志合力论或历史合力论,它作为第二点是对作为第一点的物质条件决定论的进一步展开说明,是物质条件决定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决非游离于外的另一条理论线索。这就是说,恩格斯提出意志合力论或历史合力论,决不是要在他所肯定的物质条件决定论已清楚地证明了历史过程的客观性的前提下,再另起一线索,用意志的相互冲突而导致的意外结果再次去证明历史过程的非主观任意性。因为在物质条件决定论论证中,历史过程的客观性、必然性已完全由人类活动的物质条件的既定性、不可选择性得到了说明,从理论上说,完全没有必要再起一个线索去作重复的证明。
用历史合力论去重复地证明历史过程的客观性、非主观任意性,不仅在理论上是不必要的,而且由于误解了历史合力论在整个唯物史观逻辑结构中的地位,把它由构成物质条件决定论的一个必要的环节的地位,提升为一条独立的论证线索,甚而当做唯物史观的更成熟、更完善的表述形式,还必然在理论上带来意想不到的混乱。因为如果历史过程的客观必然性是用各个单个的意志的互相冲突所导致的谁的愿望也不能实现去论证的话,那么,必然就要从中引出这样一个问题来,即如果各个单个的意志不再互相冲突,那么历史过程是否就不再具有客观性了呢?而各个单个意志之间的互相一致,并不是绝对不可设想之事。因此,用历史合力论去论证历史过程的客观性是对于历史合力论的严重误解,它不仅难以达到论证的目的,反而还会带来非常严重的问题,即从中可引出未来和谐发展的社会过程不存在客观性的结论来。至于把历史合力论视为唯物史观的更为成熟、更为完善的表述形式的观点,所可能引出的理论混乱就更为严重了。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历史合力论虽然是恩格斯晚年提出来的新的表述,但其中所蕴含的基本思想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创立唯物史观以来的一贯思想,而非恩格斯晚年所新创。这一点从恩格斯在这封信中要求对方根据马克思和他本人早年所写的原著来全面研究和理解唯物史观的理论,就可以十分明白地看出来。事实上,对于由分工和私有制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和由此而造成的人的活动成果的异己化,以及如何消除这种异己性,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终生的理论活动都关注的一个重点。
二
历史合力论是对既定物质条件的决定作用与人的活动的作用如何具体地统一的说明。
我们现在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意志合力论或历史合力论在全部唯物史观的逻辑结构中的地位如何。从这封信的开头和结尾部分,我们看到,恩格斯的目的是要纠正人们对唯物史观的抽象理解,即“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而达成一种全面的理解,亦即“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⑦但由于以往“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⑧,因而,恩格斯在一般地指出了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与其他参与因素的交互作用之后,进而特别地考察了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各个参与历史过程的个体的意志是如何由于互相冲突而融成一个合力而进一步规定历史的具体进程的。在恩格斯和马克思看来,历史无疑是由人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但“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⑨这样,一方面,历史是人们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但另一方面,人们“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⑩。作为不同于旧的机械唯物论的辩证唯物论,必须把这两个对立面统一起来,以具体地说明历史过程。首先自然是原始地起决定作用的一定的物质条件,这种条件在人类历史之初是初民们所直接面对的自然条件,而在此之后,则是作为以往活动的全部结果,即“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11)。但这种既定物质条件的决定作用并非一种单线的、宿命式的机械决定,而是一种对人们活动的界限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界限”一词,极其确切地表达了既定物质条件对人们活动的辩证决定作用。这种决定作用之所以是辩证的,就在于它并非唯一地限定了历史的结果,而是在其所界限的范围内为人类活动留下了可供选择的可能性空间。在此界限之内,历史以何种形式实现,尚具有多种可能性,而非唯一性。但在实际的历史过程中,到底哪一种可能性会最终实现,这取决于历史过程之中诸个体的意志之间的相互冲突的状况,取决于历史合力的诸分力的分布状况。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愿望、目的能在何种程度上实现,首先取决于该目的与既定物质条件的关系,是处于它所界限的可能性范围之内还是之外,其次亦取决于该目的分力本身的强弱以及与其他分力的关系。这样,在既定物质条件所界限的可能性范围内,人们也一般地不能随意实现自己的愿望、目的。因为在既有的历史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发展的不足亦即物质生活资料的匮乏这一根本性的原因,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存在,个体的愿望之间的互相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尽管各个个体的行动是有计划、有目的和可预见的,但由于诸个体意志的互相冲突而导致的混沌效应,使得历史过程从总体上看完全呈一种无序的状况。“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12),即象自然过程一样由必然性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性为自身开辟道路。这就是说,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在历史过程之中,既定的物质条件界限了历史活动的可能性范围,在此界限之外,非人的能力所能及,因而是既定物质条件完全决定的必然过程,而在界限之内,则是人们具体的历史活动所决定的范围。在此范围之内,从原则上讲,是既定物质条件容许人们自主选择的空间。虽然具体地讲,由于分工和私有制所导致的人们之间的冲突的存在,这种自主性能在何种程度上实现,是最终为决定着分工发展的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状况所制约的,但在此界限之内,无论人们是以自主的方式选择了历史的结果,还是由于意志的互相冲突而非自主地实现了某种可能,从原则上讲都不是由客观的既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而是由人们的活动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历史活动中的合力,无论是在各个意志互相冲突的条件下形成的,还是在各个意志非冲突的条件下形成的,合力的形成都是在既定的物质条件所界限的可能性范围进行的,在此范围内,某一特定可能的实现,无论是人们在互相冲突的条件下偶然地实现的,还是在人们彼此无冲突的和谐的条件下自觉地实现的,都是客观的既定物质条件所容许的。因此,历史合力论就决不是对于历史过程客观性的一种论证,而恰恰相反,是对于在客观的既定物质条件所界限的可能性范围内,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即各个意志互相冲突的条件下,人的活动对于历史结果的作用的具体说明,是对于既定物质条件的决定作用与人的活动的作用如何具体地统一的说明。
三
不能把历史过程的特定发展阶段的类自然性与原本的自然过程相等同。
在对历史合力论的误解中,人们尤其误解了恩格斯的这句话:“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13)人们一般地都把这句话当作了对于历史过程客观性的证明。但正象我们在前面反复指出的那样,整个历史合力论根本不是用于论证历史过程的客观性,而是对于作为历史的辩证决定论的唯物史观中主体性作用环节的展开。但是仅仅这样理解还是不够的,这句话中还包含有更深层次的意思,也就是在这句话中人们误解最深的“象一种自然过程”这一词组所表明的东西。人们往往在未加细思的情况下就匆忙地断定,“象一种自然过程”乃是指历史过程的客观性,殊不知恩格斯在此处要表达的却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要明白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我们必需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的观点上入手。在他们看来,人类活动与动物活动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人类活动的自主性、能动性或目的性与动物活动的非自主的自然性、本能性。当然,人与动物的这种区别是大多数人都会承认的。但他们与前人不同并超出前人的地方在于,他们认为人类活动的自主性,亦即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特征,是历史地改变着的,是全部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个侧面,而且在本质上是由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制约着的。因而,从一般意义上讲,人类与动物在本质上是相区别的,但是特殊地讲,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类与动物的区别程度却是十分地不同的。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把自身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但在特定的时代,能提升到何种程度,是由该时代的经济状况所决定的。通过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人类就已经把自己在物种关系方面从其余动物中提升了出来,因为任何生产劳动,不管其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本人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是自觉的、有目的的。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描述的,“专属于人的劳动”的本质特征是,“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4)这一点当然是就生产劳动的内容而言的,因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5)但生产劳动并非仅仅一个赤裸裸的内容,而是必然地要具有某种特定的社会形式。而在生产的社会形式方面,与其内容方面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人类远未把自身从受偶然性支配的状况中提升出来,达到自主的水平。这不仅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自然经济时代是如此,而且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依然如此,甚而其受偶然性支配更为显著。这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自发性、盲目性。在此意义上,他们常称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为一种“自然规律”。例如在其早期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恩格斯就明确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规律,“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盲目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16)。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仅引证了恩格斯这句话,而且多次作过类似的论断。如在讲到“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与“在这种权威的执掌者中间,在不过是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的资本家自己中间,占统治地位的却是极端无政府状态”时,他指出,“在这种状态中,生产的社会联系只是表现为一种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压倒一切的自然规律”(17)。而其所以造成这种状况,是由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关的分工和私有制所导致的“个人相互之间的竞争和斗争”所产生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偶然性、异己性、不可控制性。而共产主义则正是要否定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受偶然性摆布的活动的自发性。“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而这些条件从前是受偶然性支配的,并且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同单个人对立的。”(18)但“共产主义所造成的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的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存在的交往的产物。”(19)因此,很明显,在分工和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各个人之间的互相冲突所导致的人的活动受偶然性支配的状况就是不可避免的,而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才能真正地超越在活动中受偶然性支配的状况,“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象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20)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当他们论及以往社会历史,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规律的自然性时,并不是在原本意义上使用“自然过程”这一概念并由此而论证历史过程的客观性的,而是在比喻的意义上说“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即由于各个人之间的互相冲突而导致人的活动受偶然性支配,缺乏自主性,好象无意识的自然过程一样,因而可以说是一种“类自然性”。历史过程的这种“类自然性”虽然使之与原本的自然过程相类似,即象自然过程一样,活动的条件受偶然性支配,“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21),但二者之间毕竟有着不可忽视的根本性区别。原本的自然过程是完全处于人的活动之外的过程,而具有这种类自然性的历史过程却并不外在于人类活动,而且恰恰还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各个人之间迄今存在的交往的产物”,共同活动的产物,“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22)由于这种产物超出了个人的控制能力,便似乎与原来的自然过程一样,完全独立于人的目的性活动。但社会规律在本质上是历史的而非自然的,因而与自然规律的永恒性不同,社会规律只是一定历史阶段的规律。所谓以往历史的类自然性运行,无非是以往历史条件下人们交往活动的产物。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23)因而,历史过程的类自然性只可能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东西。马克思的这段话特别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个人相互间的社会联系作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独立权力,不论被想象为自然的权力,偶然现象,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东西,都是下述状况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这里的出发点不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人。”(24)显而易见,在马克思看来,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历史过程的这种类自然性就会被消除。因此,对于历史过程这种类自然性的认识,也必须从考察人的活动入手,而决不能象认识自然过程那样去直观地认识历史过程。社会的类自然性运行下面必然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马克思在其理论活动中,所特别反对的正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25)的错误观点。在对普鲁东的批判中,也特别指出他“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做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做历史性的规律——只是适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规律。”(26)这就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决不能把历史过程的特定发展阶段的类自然性与原本的自然过程等同起来。正因为以往历史的类自然性是历史的而非原本意义上自然的、永恒的,人类才可能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极大发展而否定这种类自然性,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即实现“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27)的共产主义,从社会关系方面把人类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当人类历史达到那一水平时,历史过程的类自然性将完全被消除。如果不是这样,倘若历史过程的类自然性是永恒的自然规律的话,那么,无论历史如何发展,生产力水平如何提高,都不会有丝毫改变的。显然这是极其荒谬的。正因为如此,恩格斯信件中所说的“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进行”,就决不是一般地意指历史过程的物质客观性,而只是特别地对“以往的历史”的类自然性的刻划。人们在引证这段话时往往未留意“历史”一词前面的“以往的”这个限定词,而把对以往的历史的刻划当成了对全部历史的刻划,进而又把类自然性当成了原本的自然性,因而导致了对“历史合力论”的全面误解。
四
从历史的辩证决定论的总体结构中把握历史合力论。
历史合力论作为对唯物史观的物质条件决定论的补充或展开,强调了历史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这种全面理解的物质条件决定论就不是一种机械决定论,而是一种辩证决定论,即“历史的辩证决定论”。排除对于历史合力论的误解,恰如其分地把它视为物质条件决定论的展开环节,对于全面地、辩证地把握唯物史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根据恩格斯的论述,进一步把这种“历史的辩证决定论”展开为一个由诸多中介环节构成的、有层次的逻辑结构。当然,我们在此只能做一些很初步的工作,而不可能详细地展开讨论。
恩格斯信中的论述有两个要点,首先是一般地指出,虽然历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但这种创造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的,因而,历史过程虽然具有目的性、自觉性一面,但却决非任意的。这些制约人们创造活动的既定条件可以划分为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宗教的等方面,但其中经济条件是最为决定性的。这第一点是要指出,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历史条件是如何决定或制约、界限人们创造历史的可能性的,这是从历史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一方面着眼的。其次,另一方面,不论种种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如何界限着历史主体创造的可能,但历史毕竟是人们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因而就必须进一步考察主体的活动如何为种种条件所制约,而最终构成现实的历史过程的,恩格斯在这里所特别加以强调的,是个体之间的交往或相互作用(相互冲突是交往的一种形式)所产生的结果对人们创造历史的制约作用。恩格斯认为,虽然这些条件不是决定性的,但并非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更容易了。”(28)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把人类活动视为一般的交往活动或交换活动,这种交往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人类同自然的交换活动,具体地表现为生产劳动实践以及由之发展出来的科学技术活动,另一个方面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前一个方面可称之为主客体间交往,后一个方面则可称之为主体间交往。这两个方面互为前提、互相制约、互相中介而构成了人类历史活动总体,但相互作用的前一个方面具有更为基础性的决定地位。据此,我们就可以按照从基础到上层的次序,把历史过程中人的活动与既定的前提和条件对这种活动的制约、界限作用表述为一个由诸多中介环节构成的逻辑进展过程。这些中介环节按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可以划分为四个大的环节或层次,即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但限于篇幅,我们这种初级划分对于说明问题也就够了。
首先,作为全部历史的基础的社会生产力构成历史的辩证决定论的第一个环节。生产力是标志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交往关系的范畴,这种交往是人类最基本的创造历史的活动。但人类的这种创造活动是首先在作为先前生产活动的结果的既定的条件下进行的。物质生产必需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方能进行,而这些手段作为以往生产活动的结果是既定的、不可选择的,因而人类的这种最为基本的活动所可能进行的方式首先便为以往活动的结果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个范围构成了人们生产活动的可能性空间。在抽象的意义上,人们是可以在此可能性空间的某一点上进行活动,即选择某种方式进行生产的。
然而,上述意义上的生产是抽象意义上的,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生产作为人与自然或主客体间的交往,是不能脱离主体间的交往而独自进行的。这种交往首先是在经济层面上进行的,它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即为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即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形式,生产力便转化为具有一定程度现实性的生产。生产的现实化是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对它的规定作用。这种规定作用以何种方式实现,原则上是可以在既定生产力状况所界限的可能性空间中任意选择的。但在以往历史中,由于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存在所导致的诸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的差别性甚至对立性的存在,主体的选择便不可能是以一种抽象的人类利益为基准,而是必不可免地要从本阶级、本利益集团的利益出发,去选择社会的经济结构,因而最终的社会经济结构便是由具有不同利益的诸阶级、诸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所决定。由于这种不同利益的冲突的存在,在抽象意义上为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所界限的诸主体的选择的可能性空间,便进一步被缩小了;因为实际上在此可能性空间的某些区域内的可能性,由于诸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能被实现的,它们只能作为抽象的可能性而存在。
然而,基于不同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的选择,仍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抽象性,因为利益集团和阶级的存在并不仅仅限于经济交往的层面,而是必然要突破经济交往的狭隘性而上升到一种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社会交往,即政治层面的交往。一般说来,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但政治并不是简单地反映经济,而是通过建立一个民族或地区范围内的具有权威和强制力量的机构来反映经济的。因而,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一种机构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身的利益。这样,在政治层面上的历史主体的选择的可能性范围就由于政治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自身利益(政治机构由一定人员及物质装备构成,这些人员一方面是特殊利益集团普遍利益的代表,另一方面作为集团中的个人亦有自身的独特利益)的存在而被进一步界限了,而人们的活动即历史过程则进一步具体化、现实化了。
最后,历史主体的选择必然还要受制约于社会的意识形态。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的一个根本不同点是其自觉性。个体的活动是这样的,由个体构成的社会也是这样的。一个民族、一个集团,要想作为一个整体而行动。便不能没有统一的意识形式,统一的行动目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的,“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9)。但意识形态作为人们借以意识到社会存在的手段,它亦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从一个方面看,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但从另方面看,这种反映是以特有的方式进行的。意识形态作为人们对社会存在之意识的中介或手段,具有其特有的稳定性、传承性。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概念与精神文化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重合,即特定精神文化的运作模式也构成了特定意识形态的运作模式。而一个文化民族在历史发展的所谓“轴心时期”所形成的文化模式具有特殊的决定作用,一种优先的导向作用。这便构成了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一种能够制约人们历史选择的文化传统。而意识形态既然与一定的文化传统具有同一模式,便亦具有这种历史的承继性,因而也就具有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并约束人们的历史活动的作用。于是,人们在历史活动中为既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所界限的可选择的可能性空间便进一步被限定,人们的历史行动也更进一步具体化、现实化。
在生产力发展状况所界限的范围内,人们的历史选择空间从抽象到具体、从不确定到确定的过程,也就是历史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但这种主客体作用过程,又是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过程所中介的,或者说,这两个过程是互相中介的;更确切地说,这两个互相中介的过程不过是总体性的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而已。这种互相作用的结果,便一方面构成了历史主客体的统一,另方面同时也构成了历史主体间的统一。这种统一是一种动态的、历史性的统一。这是因为,从最根本上来说,作为全部历史基础的物质生产力会随着人的活动技能特别是科学的发展而加速地提高,而生产力发展了,它所界限的人们的交往活动的可能性空间亦会随之而改变,随之而扩展,因而社会交往的结构都会因之而更替,而转换。在生产力未得到充分发展,因而存在着分工和阶级对立的历史阶段,人们的社会交往所形成的结果不可避免地是“类自然性”的,即活动结果对人来说是非自主的、不可控制的异己的力量。但历史的发展,主要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将会造成消除这一切异己性力量的现实条件,而在社会关系方面也把人最终地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在那样一种历史阶段,“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30)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47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3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9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6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69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5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22)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3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5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45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第6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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