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为何受冷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所载事项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函询证。是进行分析和验证往来账款真实性而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之一。然而,在实际工作,审计人员在往来账款审计中却冷落函证这一取证方法,究其原因:
一、函证回收率低,导致取证无果。函证是一种取证的好方法,但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审计组发出的函证回收率只有百分之十几,甚至更低。一是由于被询证者回函有顾虑。有的企业和公司本身诚信度就不高,把逃债、欠债作为经营之道,如遇审计部门的函证,自然"不理解"。被询证者怕在函证上填了金额、时间盖上章,成为债权人诉讼的证据。二是由于被询证者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据调查了解,一些被询证负责承办处理函证的部门,往往把回函作为额外的"活",而客观上,承办回函需要请示汇报、查找档案资料、报核审批盖章、邮寄等手续,办起来麻烦,承办者往往搁着不办,一拖了之。这也是审计人员冷落函证取证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审计成本高。函证占用时间较长,从发出函证到收回,以及因地址寄错、未收到等缘故二次发函,进行回函统计、有效性和真实性分析等,不仅挤占时间长,还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影响单位整个审计计划的完成进度。在目前审计部门人员少、项目多、时间要求紧、再加上审计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审计成本的高低,也必然影响到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具体审计方式的选择。这也是函证在往来账款审计中受冷落的另一重要原因。
那么,在当前环境下,如何看待函证这种取证方法?怎样使用和操作?
一、正确看待函证作用。我们认为,函证是检测往来账款余额真实性的有效方法,如一些业务笔数少、金额大,采用函证的方式证实其发生额是可行的。但也不能高估函证的功效。函证方法也有它的不足,如即使函证余额相等,而对验证其完整性作用不很大。其他如分析性检查,销售截止测试及其他替代程序也都是验证往来账款余额的有效方法。
二、处理好审计成本与审计质量之间关系。函证是高成本的审计程序之一,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多的工作量。而审计人员往往处于降低审计成本和提高审计质量的两难选择之中,解决的方法是采取合理的审计计划和严密的审计控制措施。审计人员不能为了减少审计的成本而忽视了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否则,会产生不实的审计后果。建议,可以采取函证程序与其他检测相结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做好函证的往来账款账户合理选择工作。要确保函证回收率,应在往来账款账户合理选择上下功夫。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对所有的往来账款实施函证,而主要是对业务金额大有异常现象的,以及以前年度函证中发现差异或有欠款纠纷等情况之二的往来账款账户进行函证。具体函证时应保证以下两点:第一函证账户的数量和金额能保证对大部分往来账款的金额进行证实。第二已经选定的函证账户,不能事先透露给被审计单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函证的针对性。
四、应科学设计询证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大多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要求被询证者回函。要提高回函率,审计人员还必须在设计询证函上下功夫。在具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被询证者处理询证函的习惯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因素,以确定函证的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审计人员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五、请被询证者所在地审计机关或它的上级审计机关协助解决。在目前部分被询证者诚信度不高的环境下,对一些往来账款确需通过函证来取证的,可以请被询证者所在地审计机关或他的上级审计机关协助处理,这种办法对提高函证回收率十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