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绿色规模效益的中国连锁零售业并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业论文,中国论文,效益论文,规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连锁零售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发达国家历经百年发展的各种业态,如百货店、超级市场、便利店、专卖店、大型综合性超市和仓储式商场等,在我国仅用短短20多年时间就得到了迅速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稳步推进、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国连锁零售业迈上了新台阶。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连锁零售业的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规模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实力雄厚的外资零售企业给我国连锁零售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本土零售业为了做大、做强,政府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强烈的并购重组愿望。
一、中国连锁零售业经营现状分析
1.销售规模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连锁零售业无论是在销售规模还是在企业规模上都在逐年增长,表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我国连锁百强的销售规模从2002年的2465亿元发展为2007年的10022亿元,年均增长32.8%;连锁百强的门店总数从2002年的16986个增加到2007年的105191个;营业总面积从2002年的1334万m[2]扩大到2006年的5170万rn2;员工人数从2002年的51.97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204万人。①
2.外资连锁零售企业发展迅速
自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逐步取消了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数量、股权和业务等方面的限制。在地域和数量方面,不再存在限制。在股权方面,外国投资者在境内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以上的,如经营商品包括图书、报纸、杂志、汽车(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本限制)、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粮食、植物油、食糖等,且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其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外资在合资零售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不再受限制,并且允许成立外商独资零售企业。自2006年12月11日起,除烟草外,外资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其他任何商品②。我国零售业全面开放之后,外资大举进入。商务部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共批准设立102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而从1992年开始进行试点到2004年,累计批准外资商业企业仅314家。外资零售企业不但在数量上迅速增加,而且在规模、市场占有率方面也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06年外资连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为1967亿元,占连锁百强总销售额的23%;外资企业数量为18家,与2005年持平,比2004年增加了6家;销售规模增幅达27%,高于百强平均水平。其中11家以经营大型超市(包括会员店)为主的外资企业共经营567家大型超市,比2005年增加102家门店;单店销售规模为2.15亿元,同比增长5%,大大高于国内同业态店铺的销售③。
3.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偏小
连锁零售业是一种规模经济较为凸显的行业,无论是大批量采购和销售,还是大批量运输和储存,都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还可以从事多元化经营,实现范围经济优势,降低流通风险,提高资源利用率。所以连锁零售企业的规模不能低于一定的水平,否则规模优势难以发挥。
通常采用行业集中度CR[,n](连锁百强前n位销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衡量一个企业对该行业的垄断竞争程度。通过计算,2002—2007年我国连锁零售业的行业集中度情况如表1④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2002—2007年我国连锁零售业的行业集中度虽逐年提高,但是仍然处于相对低下的水平。日本经济学家植草益划分市场的标准为:70%以上的市场为高寡占型,40%~70%的市场为一般寡占型,20%~40%的市场为低集中竞争型,小于20%的市场为分散竞争型。按照这一标准,我国连锁零售业的市场结构属于分散竞争型,市场集中度偏低。这说明我国连锁零售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缺少实力雄厚、市场支配力强的大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的中小企业充斥了市场。虽然我国连锁零售业的CR[,100]从2002年的5.87%上升至2007年的11.23%,但与美国相比,差距仍很大。2000年美国商品销售额就已近3万亿美元,零售业前100强所实现的销售额就达11040.77亿元,占全美零售业销售额的1/3[1]。低集中度下的高度竞争也导致利润水平的低下,2005年我国零售行业平均毛利率仅在15%左右[2],与美国的30%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连锁企业的生命力在于规模,在于化整为零和合零为整的规模经济效应。而我国连锁零售业的行业集中度低下,还没有形成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真正龙头企业,所以加快连锁企业的结构调整,合理扩大企业规模已是当务之急。我国政府已经着手加快对连锁零售业的大型集团的培育,2004年我国拟重点培育20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比2003年增加了6家。这些企业在国债贴息项目、增资扩股、股票上市、资产重组、门店与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方面都将得到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扶持。[3]
二、并购的效应及对中国连锁零售业并购的评价
我国零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单体店所占比例较大,从而限制了规模优势的发挥。为了应对国内外同行的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规模效益,国内众多零售商纷纷走上规模扩张之路,不断扩大营业面积,增开分店,掀起了连锁零售业的并购浪潮。
并购现成的企业,可充分利用其现有的设备、技术、人才和市场等,使其直接为并购企业服务,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降低经营风险;合并可获得较低的内部融资成本优势,提高企业的资本效率,实现协同效应;并购可以使企业研究开发所获得的知识在同一企业内使用,避免出现外部性及外部应用时的巨大监督成本,减少交易费用;通过并购已有的门店来拓展经营网点,也有助于更好地面对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
近些年,国内连锁零售业的并购数量显著增加。从总体上看,连锁零售业的并购案中有许多案例确实增加了公司的利润,加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增加了市场份额。大商股份、华联集团等大多数并购属于这种情况。据大商集团2003年年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利润的大幅增加,主要得益于合并了抚顺商业城、抚顺商业大厦、大庆百货大楼、葫芦岛新玛特、牡丹江新玛特、沈阳新玛特等企业。在该公司主营业务地区构成中,外埠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首次双双超过大连本地的利润。这标志着大商集团跨地区并购扩大企业规模的成功,对整个零售业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虽然并购可能是解决本土零售企业高零散度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对规模扩张普遍经验不足,经理层在实施并购交易以及管理并购整合方面缺少经验,出现了种种盲目性问题,忽视了企业的内涵式发展,造成企业现有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与企业的发展规模不匹配。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并购动机盲目,并购并非出于企业发展的需要,而是模仿先行者的结果;第二,并购前的市场调查不足;第三,盲目追求并购规模和数量。第三种现象尤其突出,使得企业各类资源紧张加剧,出现经营困难。具体来讲,为摆脱企业经营成本的压力,避免发展空间因受外资压挤而急剧紧缩的危机,有些企业盲目并购,而对诸如品牌、企业文化、融资、形象、特色经营、营销网络的衍生等综合功能却常常忽略,使企业缺乏长远发展的支撑点。有些连锁零售企业并购后将数种业态组合在同一个零售品牌名称之下,认为不同业态的商品采购是相似的,这样做虽有利于降低商品采购成本,但没有根据本地区消费者的特征选择最适合的业态组合,且复杂的运营模式加大了操作难度。因此,盲目并购非但不能使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往往还会降低企业的经营利润,甚至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三九医药连锁的大范围亏损就是典型事例。2000年5月,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三九连锁”)成立,原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表示要用10亿元发展“万家连锁”,成为医药零售的领先企业。但是粗放型的盲目扩张使成本剧增,加上医药行业利润下滑,使得三九连锁日渐衰弱。2001年,三九连锁在一年时间内,已把分店扩充到国内22个城市。2003年,三九连锁在全国14个省、28个市设有多达1000多家门店,但此时整个连锁店已经陷入连年亏损境地。2004年,三九连锁主营业务收入虽然达到8.24亿元,但亏损6900万元。同时,三九连锁发布的2004年年度报告表明,太原三九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湛江三九药店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转让或停止业务。截至2005年9月底,三九连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0亿元,净利润为-2948万元。2005年10月,三九连锁宣布整体出售连锁药店93.6%的股份,全面退出连锁零售业[4]。
三、提高中国连锁零售业并购绩效的建议
企业的发展既受到外部宏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内部运作情况的影响,企业竞争力提高是政府、社会、企业三方连动、协调发展的结果。
1.制定法律,完善布局,加强政府的有效监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购是一种企业的自主行为,市场机制是决定企业并购行为的根本因素,但同时各国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我国政府应在减少对并购的直接干预的同时,采取国际惯用的方式对零售业的并购进行有效的监管。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使企业并购有法可依、按章办事。现阶段,我国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只在《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缺乏专门的诸如《企业并购法》《大店法》等法规和实施细则。这些法规的建立健全,可以为企业的并购扫清法律障碍,减少因法律不明所造成的并购损失。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制定零售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在拓宽内资企业融资渠道,扫清内资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的障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连锁企业运用兼并、重组等手段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合理规划经营的宽度和深度。政府应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网点布局,使网点设置趋于合理。
2.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在我国,规制零售业的行业协会是各级商业联合会和各类商会,它们对零售业的业务最为熟悉,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相关专业知识,更科学地对零售业的并购进行管理。商会等行业协会担负着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建立和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国家、行业、企业利益的职能。行业协会应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正当的竞争,在为协会会员、政府和市场提供市场、技术、社会等信息的同时,还应为企业的兼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通过发挥商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为政府提供进行宏观规划布局的决策依据,为会员企业提供并购所需要的政策、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3.提高核心竞争力,追求绿色规模效益
规模经济也有一个限度,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各方面的优势已经充分发挥时,则进入最佳规模阶段,此时规模收益保持不变,即规模增加幅度与收益增加幅度相等。若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便进入规模不经济阶段[5]。与国外零售企业相比,我国大部分连锁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水平、业态发展、物流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加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连锁零售企业外部环境相对落后,导致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较高,过早地进入规模不经济阶段。因此我国连锁零售企业应综合分析我国市场状况,在追求扩张的同时也要注重本质能力的增强,使得企业内部资源、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等与规模相适应。只有通过基于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并购,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形成竞争优势,并为并购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力量。
第一,以人才为本,重视人才的挖掘、培养。与其他行业一样,零售业的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并购企业一般通过经理人带着并购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对被并购企业实施改造,使其资源效用最大化,创造应有的经济效益。若没有合适的经理人选,并购的成功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并购企业经理人亲自兼任被并购企业的经理或并购成功后再寻找经理人,均容易产生事倍功半的经营效果。经理人领导的专业性强、效率高的经营团队同样对企业并购的实施及并购后企业的整合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企业应该注重人才的培养与挖掘,重视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
第二,以科技助阵,加快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企业要高效运转,就需要信息、采购、配送、销售管理等整个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尤其是一些关键技术和管理手段的采用显得尤为迫切。除硬件推广外,商业应用软件、商业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也非常重要。企业应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商业科技的创新,大力促进商业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电子商务对零售企业的意义。同时要建立专业化、标准化配送中心,完善配送技术。完备的配送中心是现代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源泉之一,它可以加快资金、库存的周转,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企业可以自建配送中心,或委托批发、仓储企业代办配送业务;中小企业则需要依靠共同配送来弥补其资金有限的缺点。
第三,以消化、吸收、创新为手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管理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对服务型企业来说尤其重要。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必须集中精力加强其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在引进、学习国外零售集团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的同时,还要注意消化、吸收,要不断创新,这样才能解决起点低的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创新是企业效益增长的源泉,只有针对企业具体现状所进行的创新性管理,才能更好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于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中国连锁百强名单及历届情况。
② 资料来源于商务部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③ 数据由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06年主要外商投资连锁企业经营情况》及历届情况整理而得。
④ 根据商务部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中国连锁百强名单、历届情况的相关数据及中国统计年鉴中给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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