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信息 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理论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公有制论文,研讨会论文,主体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运动研究会、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系统研究会和首都高校中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五个学术团体,于今年3月4日至5日和4月7日至8日,联合召开理论研讨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如何“分清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围绕中心议题,与会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当前理论界一些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剖析。
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观和方法论
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1984年以来,一直成为我国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在当前,更成为我国实现跨世纪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问题之一。围绕这一问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许多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也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实验。但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还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与会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思想,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并在两者的结合上下功夫。应该强调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论述、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论述、关于现代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以及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等方面的论述为指导,才能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
实践证明,西方经济学及其“产权理论”不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有些人根据西方经济学所提出的所谓“多元经济结构论”、“混合经济结构论”、“全民所有虚位论”、“所有制失落论”,或用“国家控股制”代替生产资料公有制等等观点,不是直接否定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以改造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名,行否定公有制之实。由于这些观点的要害,都是从根本上动摇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因而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予以剖析,澄清理论是非。
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在一定社会中起到主体作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该社会的现实基础,因为它是决定该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标志,是区分社会制度和国家性质的根据。我们党的历史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的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既是保卫宪法,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问题,又是保证我国深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问题。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但有利于保障劳动群众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而且是引导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外国独资企业)和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决定性条件。
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巩固、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
1.国有制是全民所有制的唯一实现形式。我国宪法第7条规定,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国家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把已经高度社会化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收归国有,即像恩格斯所说的,“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我国由于对已达到垄断化的生产资料实行全国性集中,从而组成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并使之成为主体,国家机器也从剥削阶级统治被剥削阶级的工具变为为社会服务的手段,并成为日益增强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机构。国家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这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实现的必然形式。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所有制性质和其实现形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同一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有同样的实现形式”等,其根本错误就在于,把所有制的性质和它的实现形式割裂开来,这样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各种非公有制的东西都说成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为资本主义私有化打开方便之门。对此,我们必须明确,没有国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不可能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必须重视国有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数量优势。第一,江泽民同志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在这四个方面中,后三个方面要以“公有制的资产占优势”为前提。多年来,我国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根源有二,一是劳动差别所致;二是财产差别造成。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而形成的两极分化,单靠税收调节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最根本的要靠公有制的发展壮大。如果取消了公有制的资产优势,也就取消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第二,有一种观点认为,“缩小国有经济,不等于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其实质仍然是要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从来没有任何集体经济能够控制国家命脉;而且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作用,要看哪种经济成分在社会经济中起主导作用而定。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时,集体所有制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
第三,有人主张“国有工业只占25%或20%就够了”。这个数量界限的实质就是把赔钱的、利润低的能源、交通、矿山、邮电等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交给国家去办,而把赚钱的加工业、商业等交给非国有经济来经营。换句话说,让全国人民出钱出力去办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的基础产业,来为非国有经济服务,帮他们谋取超额利润,支持它们参与国际竞争。这里还有什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言呢?从国际比较来看,西欧一些掌权的社会民主党作过计算,要搞民主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至少必需占到全国经济的30%,法国的资本主义国有经济尚且占到18%。由此可见,在我国国有工业的比重,如果降到30%,那中国充其量只是个“半社会主义国家”;如果降到25%,那可称作“半资本主义国家”;如果降到只占20%,那中国岂不是成为与法国一样的“资本主义国家”了吗?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国有工业的比重至少应恢复到现行宪法修订前一年,即1992年的水平,即占到48%,这样,国有经济才能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3.必须警惕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西方敌对势力对原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策略,主要是先通过搞所谓“西方民主”、“多党制”来瓦解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的政权,然后再实行私有化。但现在他们对中国的策略有所变化,他们把矛头针对我国的国有企业,企图削弱它、搞垮它,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果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的政权就会随之改变。最近美国《华盛顿时报》公开报道越南情报部门的一份报告,其中指出:西方某大国力图推翻共产党政权的计划,第一条就是“帮助私有部门超过和压倒国有部门”。国外一著名人物著书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失败了;而中国的改革“很可能成功”,“中国将加入世界强国之列”。“这一成就的代价”是“意识形态的淡化”和中国“将不再是一个公有制的国家”。中国的动乱“精英”逃亡国外后,也是把矛头指向我国的公有制。他们提出“完成经济私有化”的十六字方针是:“自下而上,从小到大,以民压官,自然渐进”。还有人叫嚣说,“一党专制与公有制是共生的,要结束一党专制,就不能不瓦解公有制。中国近期的私有化发展,将有助于打破中共政治权益上的垄断……我们可以顺应私有化而推进民主化”。这里所说的“一党专制”就是指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政权。的确,这个政权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共生的。一旦社会主义公有制瓦解,共产党执政的政权就必然蜕化变质。因此,维护公有制不是出于维护哪一个人或哪一个群体的利益,而是维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价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
1.股份制作为企业融资、集资的方式,为非国有经济向国有经济的过渡形式,是可以试点和推行的。但把股份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途径和方向,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2.股份制是财产组织形式,企业改革是经营机制的转换,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从实践来看,迄今为止,由于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而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实例,一个也没有。
3.股份制涉及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从理论上分析,国有企业变成股份制企业,企业的所有权就发生变更。所有者将不再是以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而是出资者。由于股份制把股东的地位提到首位,必然考虑股东的利益而追求利润,必然要削弱国家对企业的领导,削弱党对企业经营方向的引导,削弱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
4.那种“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人人持股才是主人”的观点,实质上是小私有者的心理反映。判断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界线在于:第一,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是否完全平等;第二,在收入分配上是否体现按劳分配。在股份制条件下,由于持股者持股数额不相等,权利也不平等;按股分红实际上是按资分配的一种形式。因此简单地把股份制划归到公有制范围是错误的。
5.有人用“中国的股份制不规范”来为实行股分制改造的企业没有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辩解。那么“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前景如何呢?不妨听一听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教授的劝告:“中国现在要在20世纪末这样一个全球的状况中,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尝试。它在参考美国或日本大型股份公司存在方式的同时,理所当然地必须以这些大型股份公司为反面教员。原封不动地照搬这些大型股份公司制度是行不通的。但在此之前应切实地认识到,当前,美国或日本的股份公司本身已经发生了动摇……”。奥村宏教授还告诫:“由于股份制公司资本的虚拟性和泡沫性,通过企业间的相互持股,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很容易不费个人一分钱而控制国有股份公司,从而造成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实践表明,国有企业的改革直接与广大工人阶级的命运相联系。因此,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必须强调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