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发展: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农村的社会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经济论文,二十世纪论文,闽西论文,半期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导论
我国学术界向来把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衰败和危机归因于封建土地关系和帝国主义侵略的双重压迫。(注:事实上,关于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近年来学术界已有部分论著强调其发展的一面,从而对“衰败论”和“危机论”提出某些质疑。(参见吴柏均:“无锡区域农村经济结构的实证分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唐文起:“江苏地区农业近代化述略”,载《学海》,1993年第3期;刘克祥:“清末和北洋时期东北地区的土地开垦和农业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4期;从翰香主编:《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但就本文讨论的个案——福建西部地区而言,这一时期的农村经济总体上是趋于衰败的。因而本文将集中讨论其原因。)这一解释框架形成于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一批老一辈学者在当时所作的农村调查,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注:参见薛暮桥、冯和法编:《〈中国农村〉论文选》(上下两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陈翰笙:《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华南农村危机研究》,北京:中国社科出版社,1984年;薛暮桥:《旧中国的农村经济》,农业出版社,1980年。)但显而易见,这一解释框架的流行,与近代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需要是密切相关的。它忽视了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其它制约因素。八十年代,黄宗智在考察华北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对此作了新的解释,提出了小农经济内卷化的概念。黄宗智认为,小农经济内卷化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其中,人口过剩与阶级结构的相互作用被视为最突出的因素。内卷化的结果是产生了一个极其脆弱的贫农经济及其与此相适应的一种特别苛刻而又顽固的特有的生存方式。近代以降的中国农村经济就是在这种经济结构中走向衰落。(注: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页301-317,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黄宗智在不久后出版的另一部有关中国农村经济的著作《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中,将“内卷化”(involution)重译为“过密化”,并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理论。)黄宗智的解释框架展示了一个新的视野,但也显然带着区域经验的局限性。(注:在上述两部著作的基础上,黄宗智进一步提出“没有发展的增长”、“过密型增长”和“过密型商品化”等一系列新概念,用于解释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演化进程中的多重悖论现象。由此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一场讨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参见《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2、3、4期和1994年第1、2期)。本文则力图回到问题的本源上。)我们需要有更多的区域个案研究来充分揭示近代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及其原因。鉴于此,本文力图以二十世纪上半期福建西部(闽西)社会经济演化的经验事实为个案,从环境与发展互动关系的角度,对此加于探讨。
二 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
福建省(简称“闽”)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境内多山地、丘陵,素有“东南山国”之称。其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降落,大体可分为三级:即闽西北大山带,闽中大山带和闽东南低丘、平原带。福建西部地区(即“闽西”)位于闽西北大山带的南段,地当福建与江西南部、广东东部的交通要冲,历来为兵家要地。清代在这里置有一府一州,即汀州府(领长汀,宁化、上杭、武平、清流、连城、归化、永定8县)和龙岩州(辖漳平、宁洋2县)。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府州制,龙岩州改称龙岩县。(注:民国《福建通志》卷一、建置。)
闽西区内群山耸立、地势险峻,海拔在600-1200米以上。地形崎岖复杂。众多溪流川行群山之间,形成以中山、低丘和盆谷相间为主的地貌特征。境内主要河流为汀江和九龙江。河流源短流急,河底比降大,在众山之中造出许多串珠状河谷盆地。这些河谷盆地就是闽西村落、城镇和耕地的密集分布之处,形成特有的聚落形态。(注:陈佳源主编:《福建省经济地理》,北京:新华出版社,1991年。)
闽西属地广人稀之地,其人口密度,1926年统计为82人/平方公里。1935年则下降到56人/平方公里。各县情况如下:
单位:人/平方公里
县别
龙岩 漳平
永定 上杭
长汀
连城
1926年 88
76
116
96
68
136
1935年 85
48
63
112
51
58
县别
宁化
明溪
清流
武平 闽西平均 全省平均
1926年 96
36
44
68 82
112
1935年
39 19
30 70 56 102
资料来源:1.《京粤线福建段经济调查报告书》,铁道部业务调查科编印,1933年,页64;
2.《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福建省政府编印,1935年,页104。
上表可见,闽西人口密度远低于福建全省的平均水平。若将其与沿海地区相比,如闽南地区晋江县的516人/平方公里,南安县的253人/平方公里,则相距更远了。(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104,1935年。)闽西虽地广人稀,但由于境内山多田少,聚落集中,故人均耕地甚少。按1926年的统计,龙岩县人均耕地为2.07亩,永定为2.08亩,上杭1.96亩,长汀1.98亩。(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98,647,1935年。)
不仅人均耕地少,而且闽西耕地质量也较差,其耕地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河谷、盆地较开阔地带的水田,(俗称“洋田”);一类是依山坡开辟的梯田(俗称“山排田”);还有一类是依盆地小支谷开辟的山垄田。这些山田大多土质贫瘠,且因受山地、丘陵的限制而零碎细小。山垄田的日照条件更差,排水也往往不良。故地方文献提及闽西山田,每每称“壤狭田少”,“土壤跷瘠”。(注:道光《龙岩州志》卷七,风俗;光绪,《长汀县怠》卷十二,风俗;道光《永定县志》卷十七、风俗。)因而,闽西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还是相当严重的。
但闽西广阔的山地却提供了丰富的林产资源。闽西山地土壤以红壤、黄壤为主,其土层较深厚,适合林木生长。加上这里所处纬度偏南,夏长冬短,年均气温为18-21度,年平均降水量1400-1800毫米,且四分之三降水量集中于夏季。雨热同期,水热资源丰富。因而,形成了相当丰富的林产资源。据40年代的统计,其森林面积达350万亩。森林蓄积约5230万立方尺。(注:陈嵘:《中国森林史料》页475,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3年。)广阔的林地不仅为闽西提供了大量的木材,而且还提供种类繁多的林副产品,如油茶、油桐、松脂、笋干、香菇、药材等。此外,漫山遍野的毛竹林提供了充足的造纸原料。在闽西农田不足于养育农民的情况下,林业资源对闽西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闽西的另一种重要资源是矿产。早在明代,这里便有银矿和铁矿的开采。据民国时期的多次勘探表明,这里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甚多,主要有煤、铁、锰、钨、铜、锌、铝和石灰石等几十种。其中煤的储藏量占全省总储量的85%,铁矿占全省75%,锰和铝矿占全省90%以上。(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建设厅编印:《福建经济概况》,页7-8,1937年。)但在本文考察的这一历史时期内,对闽西社会经济发展发生影响的基本上仅限于煤矿、铁矿和石灰石矿等数项。这些矿产资源的开采为闽西农民维持生计提供了另一条出路。采矿业(包括由此引起的运输业和商业)成了闽西农家的一项重要副业收入。(注:《福建矿务怠略》卷三,页26。)
就本文探讨的问题而言,闽西的自然环境对闽西社会经济发展最为不利的方面就是交通运输问题。闽西交通运输可分为陆路和水路。陆路方面,由于群山阻隔,行途艰辛。其山路“依山者多崩,旁溪者多缺,鸟道蚕丛,几不容趾”。(注:龙岩政协编:《龙岩文史资料》第八期,页72。)货物运输主要靠人力肩挑,间或有简易木车(多为独轮车,俗称鸡公车)。至于水路,众所周知,在近代公路和铁路发展起来之前,中国的水路交通运输对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在闽西,虽有众多河流,却大多水势湍急,河道浅窄,可通航的甚少。少数几段可通木船的河道,却也险滩不断,礁石林立,船户稍有不慎便人船皆毁,俗有“铁销公”之称。(注:参阅福建运输公司编:《福建省的驿运》,1941年。)
闽西公路之开辟,始于20年代。至30年代初,以龙岩为中心的闽西主要公路干线基本接通。公路干支线总长约300余公里。此后又陆续修筑了新岩、龙峰、文宁、龙漳、月白、十武、汀宁、杭峰、龙高等几条公路线。至1949年,总计干线5条,支线6条,总长732公里。但由于开筑后的公路常年失修,水毁,加上抗日战争期间的“战略”破坏,许多公路实际上早已不能利用。闽西的交通运输问题仍未能解决。(注:福建省公路局编:《福建公路史》第一册,页92,95;《龙岩文史资料》,第十四期,页75。)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对与闽西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归纳出如下几个显著特点:
(1)山多田少所导致的地广人稀和人均耕地匮乏的双重结果,构成了限定闽西社会经济发展的两个基本要素。
(2)商品流通需求与交通运输条件滞后的强烈反差,阻碍了闽西社会经济的近代化,也暗示了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出路所在。
(3)村落、乡镇相对集中于被群山峻岭所分隔的分散的山间盆地、河谷地带,为闽西社会的相对封闭和传统习俗的延续提供了自然条件,也为家族势力的滋长提供了土壤。
三 土地关系与农业经济
二十世纪上半期的闽西,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是其最基本的经济部门。按1934年的统计,农户占总户数的比重如下:
县别
龙岩
漳平
永定
上杭
长汀
连城
比重
85.4
82.5
80.0
81.2
67.8
71.1
县别
明溪
清流
武平
闽西平均 全省平均
比重
82.7
80.0
80.0
79.0
73.8
资料来源: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5年,页643。
在农业社会里,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关系自然制约着农业生产活动的开展。土地关系的首要问题是地权的分配。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土地的集中与分散是两个不断交叉发生的对立运动。一方面,地主,官绅通过土地买卖和暴力掠夺,不断使土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分家折产制度和农民战争的影响,土地又不断分散。发生于十九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在江南造成了大批自耕农。(注:参阅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5),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而在闽西地区,受其影响,大量农田抛荒,人口锐减,土地趋分散。(注:民国《龙岩县志》卷十七,实业志;民国《连城县志》卷十一,物产志。)但在此后几十年的恢复期,土地又重新趋于集中。进入二十世纪,闽西土地分配不均的问题已相当严重。据1929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所披露,在龙岩、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和连城等6县“土地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为地主阶级所有,农民所有田地不到百分之十五”。(注:龙岩地委党史办:《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未刊稿)。页132。)以龙岩东肖为例,1929年,该区共有农户165户,田地1023亩,其分配情况如下:
农户类型: 户数
百分比
田亩数 百分比
地主12 7.7650
63.5
富农11 7.1
46.5
4.54
公尝田 - - 25024.9
中农
6 3.8 20 1.95
贫农
12278.2 36 3.4
雇农
3 1.9 0 0
工商业者 2 1.3 20 1.95
资料来源:“龙岩东肖老区十年建设成就”调查报告(手稿本)1959年,页9。
若按该调查报告所言,当地公尝田均由地主,富农所掌握,那么在东肖,占农户14.86的地、富占有的土地高达92.9%。土地集中的程度,由此可见。如果上述调查材料可靠的话,那么闽西地区土地集中的程度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注:关于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中国土地分配状况,中国大陆学界长期以来盛行如下说法:“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雇农,中农则总共只有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八十年代末,章有义对此提出质疑,其研究成果表明,在一般情况下,中国农村中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约为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见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地权高度集中只是土地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闽西占有绝大多数土地的地主、富农并不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在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地区不存在任何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地主、富农将土地出租给无地或少地的佃农,半佃农,维持着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封建租佃制度。
普遍流行的地租形态是实物定额租和实物分成租,租额约占收成的一半以上,甚至有高达70%左右的。(注:徐天胎:《福建租佃制度》,页23-26,福建人文出版社,1944年。)当地流行的歌谣很生动地反映了地租剥削的苛重:
六月日头粗,我爹去上租,上租上无足,牵头牛仔去抵谷。业主得七分,田囝得三分。忙了一冬又一春,禾割了租上了,分来三分谷,食到七月七夕无一屑。(注:林诗旦等:《龙岩之上地问题》,页55,龙岩县政府印行,1943年。)
在上述土地关系制约下,加上闽西山田自然形态的限制,闽西小农经营具有如下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田场狭小,田块零碎且分布散漫。据1935年福建省政府的调查,永定县各类经营农场面积分配情况如下:
面积(亩) 0-4.9
5-9.9 10-14.9
自耕农
97.8%
1.8%
0.4%
半自耕农
95.3%
4.5%
0.2%
佃农97.1%
2.7%
0.2%
资料来源: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649-651,1935年。
其农场规模之狭小,一目了然。更值得注意的是,这般狭小的农场,田块又大多很零碎。如据本世纪四十年代在龙岩的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农场,山田块数在6块以上,其中最多的竟分成50多块。而且田块分布又很散漫,农户劳作时来往奔走,浪费时间精力,水利、病虫害等管理也极不便利。(注:林诗旦等:《龙岩之土地问题》,页74-76,龙岩县政府印行,1943年;章振乾:《闽西农村调查日记》,载《福建文史资料》(第35辑),1996年。)
第二、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其农业生产技术几乎长期维持在明代已有的水平上,几百年来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其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调查,仍然是锄头、铁插、犁、耙、辘轴、粪斗、水桶等、毫无新式机械可言。至于施肥、排水、耕种等农业技术,则一如即往,毫无革新。(注:《统计月刊》,第3卷,第3期。)
上述土地关系及农业经营状况极大地束缚了闽西农业经济的发展。这明显表现在闽西农业生产主要方面——粮食作物的种植上。闽西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是水稻。水稻种植以单季稻为主,早已形成“单季中晚稻——体闲”的耕作制度,是为福建省的单季稻产区。唯有少数耕作条件较好的山田(俗称“上田”)有双季稻的种植,形成“早稻——晚稻——体闲”的耕作制度。(注:参阅缪进三等著:《福建省之稻作》,福建省农政处印行,1945年。)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农田贫瘠,水稻产量极低,每亩水稻单产为2-3担。如据三十年代的统计,龙岩水稻亩产为2.36担,永定,3.00 担,上杭,2.05担,武平,2.80担,连城,2.80担。(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654,1935年。)
在清代前期,闽西粮食作物的生产尚能大致保持本地的自给水平,唯长汀县由于作为长汀府属所在,“兵民杂处,食口颇众……素籍江西米谷接济。”(注:颜秀琛:《闽政领要》,卷中《岁产米谷》。)至二十世纪初期,则不但长汀“米食仰给于江右之赣宁”,而且上杭、永定等县也经长汀输入江西的米谷。(注:民国《长汀县志》卷三十,风俗;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日文),第十四卷,福建省。)二十年代后,受闽西政局动荡的影响,粮食生产进一步凋敝,粮荒更形严重。据《江声报》所载,龙岩县“田园荒芜,民不聊生,粮食颇告缺乏”。(注:《江声报》1932年12月16日,“龙岩粮食恐慌,渴望当局筹济”。)到了三十年代,据省政府的调查,闽西的永定县每年缺粮高达30余万担,武平县亦每年缺粮20余万担,其余如上杭每年缺粮2-3万担,长汀4-5万担,连城8-9万担。(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9,1935年。)可见其粮食生产已远不能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这对一个近百分之八十的居民务农的农业社会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同时也是闽西农村经济凋敝的一个表征。
四 经济作物的种植、家庭手工业和商业。
本文将经济作物的种植、家庭手工业和商业放在一起,是因为在闽西,它们构成了农家经济的副业部分,并与闽西商品经济的发展直接相关。而且,作为农家经济主体部分的补充,它们加强了闽西农户的生存能力。
闽西经济作物的种植,早在明清时期就有很大发展。其主要的经济作物是茶叶、蓝靛和烟草。如蓝靛,明代后期,闽西人被称为种菁能手,“业此者甚夥,多获厚利。”而且还因蓝靛种植业的发展而产生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颇引人注目。(注:光绪《上杭县志》卷四,风俗;熊人霖:《南荣集》,卷十一,“防菁议下”。)再如茶叶,在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闽西茶叶生产达到高潮。其兴盛程度虽不如闽北,但也同样形成一个“民竞业茶”,“茶户不知凡几”的局面。(注:唐永基等:《福建之茶》页36,41-57,福建省政府印行,1947年。)经济作物的种植在其兴盛时期给闽西农户带来较高的利润。如种烟“一亩之收可以敌田十亩”;茶利也是“十倍于业农。”(注:杨士聪:《玉堂荟记》,卷四。)这自然大大减缓了农业经济主体部分不景气带来的压力。
进入二十世纪后,闽西已有长久历史的经济作物种植业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便是在中国经济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的背景下,其兴衰更迭在很大程度上受世界市场和外国资本的影响。蓝靛种植业由于“洋靛灌输”而大大衰落,几至绝迹。(注:《福建商业公报》(合订本),“纪事”。)茶业也由于世界市场上印度,锡兰和日本茶的竞争而由盛入衰。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茶园面积仅剩6000余亩,年产千余担茶叶。(注:唐永基等:《福建之茶》页56,福建省政府印行,1947年。)相比之下,烟草种植业在本世纪初还有了一定发展。据日本人的调查,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永定有五分之一耕地用以种烟,龙岩有十分之一耕地用于种烟。前者年产200万斤烟叶,后者年产35万斤左右。(注: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日文),第十四卷,福建省,页523。)但山区农户信息闭塞,市场操纵于外商之手。三十年代,日本商人操纵了闽西烟草市场,以哄抬价格诱使闽西烟农大面积种植烟草,到收购时却压低价格,造成大批烟农破产。(注:厦门大学历史系编,《闽西人民革命史》(刻印本),页3。)
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是个体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有机结合,这已是学界共识。但其结合形态与特点因地而异,这似乎还没引起学界足够重视。如果说耕织结合是小农经济的典型表现形式,那么就闽西而言,情况却有所不同。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闽西不适宜植棉。明清时期,这里的主要织布业是苧布和麻布的生产,但数量有限。农家衣被,大多仰给于江浙。(注:《卞制军政书》,卷四。)在闽西,与个体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资源(首先是林业资源)而从事的造纸、制茶、木材、采矿等。与纺织业不同,这一类手工业一开始就主要面对市场,商品化程度较高。以下我们着重考察木材、造纸和采矿三种行业的情况。
木材业。闽西木材业实际上包括植木、伐木、初级加工(锯板)等三项。在清初就有较大的发展。《临汀汇考》中有一段极生动的记载:“沙木(即杉木)插技生者,方可大数围,为宫室之奉,为棺椁之奉,胥取材焉,即以作器皿,亦(坚)韧久耐,胜于萌蘖之生。初栽插时跨山弥谷,栉比相属,动辄数十里,十年后止以谷量也。以故素封之家,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利贻数世。胥以此为富给之资。”(注:杨澜:《临汀汇考》,卷四,物产考。)二十世纪初期,由于市场需求的刺激,闽西木材业发展迅速。到二十年代进入其鼎盛时期。其时,闽西盛产木材之地,长汀有18个乡,连城有68个乡,武平有92个乡,上杭有42个乡,永定有46个乡,龙岩有43个乡,漳平有16个乡,宁化有16个乡,清流有29个乡,明溪有47个乡,分布十分广泛。其每年所产木材,约计150余万株。(注:翁礼馨:《福建之木材》页18-28,福建省政府印行,1941年。)然三十年代起,由于闽西地区政局动荡不宁,“旧日葱茏之林区,尽为匪众啸聚之所”,加上木材海外市场的丧失,国内市场又受到洋木和洋灰筋等进口建筑材料的排挤,销路紧缩。木材业进入衰落期。但年产木材仍有近百万株。(注:翁礼馨:《福建之木材》页7,28,福建省政府印行,1941年。)
造纸业兴起于清初,是闽西最具代表性的一项手工业。地方文献记载其兴起的原因时或称:“区区数种田,家给不足金,殖纸为业”(注:民国《连城县志》,卷十一,物产。);或称:“地硗无生计,民皆佣旁县造纸”(注:郭嵩焘:《闵尔昌碑传集补》,卷二。)。可见闽西造纸业一开始就是作为辅助农业经济的重要补充手段,因而发展很快。其中如上杭县“造纸何止万家。”(注:王祖嫡:《师竹堂集》,卷五。)二十世纪初期,闽西造纸业进入黄金时期。据日本人在清末民初的调查,当时长汀县年产纸高达5万余担,约值80余万元(银元)。连城年产亦有3万余担,约值近20万元。(注: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日文),第十四卷,福建省,页770-773。)三十年代后,由于受地方不靖之影响,加上洋纸进口数量急增,市场受排挤,而南洋的海纸市场也不断萎缩,造纸业不受困挫。但据三十年代末的调查,闽西仍有造纸农户(俗称槽户)近5000家。其中汀江流域的长汀、连城、上杭、武平等县,均有百余个乡设厂造纸,其年产量可达35-40万担。(注:林存和:《福建之纸》,页25-45,福建省政府印行,1942年。)
闽西丰富的矿产资源为闽西农户提供了另一项重要的手工业——采矿业。闽西的采矿业在明清时期就有一定发展。开采的主要是银矿、铁矿、煤矿和石灰石矿。在明代,闽西就有龙岩、长汀、宁化等州县开采银矿。但由于矿层较薄,至明末就大多衰落了。铁矿开采在明代见于文献记载有上杭、永定、长汀和宁化四县。清代又有所发展。如长汀、归化、上杭、漳平等地“俱就本地招募农民”,充任“工丁”,开采铁矿。但直至二十世纪初期,铁矿开采的规模一般不大,各县每年开采铁矿约计2-5千担。(注:《八闽通志》,卷二十六,土产门,页10-11;《福建矿务志略》,卷三,煤铁,页66。)在龙岩,由于铁矿产较丰富,开采规模也较大。在龙岩的三坑、鱼坑、后田等地,有铁厂佣工多至200-300人,每月可产生铁60余吨。但二十年代末由于地方动荡不宁而大多衰落了。(注:林诗旦等:《龙岩之土地问题》,页25,龙岩县政府印行,1943年。)
煤矿的开采在闽西兴起较晚,但发展却最快,尤其是在龙岩。这主要由于这里不仅煤矿蕴藏量大,而且多为浅表矿层,易于开采。民国初年,龙岩已有30多个煤田。每处煤田大约有5名开采工,50-10名搬运工。(注: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日文),第十四卷,福建省,页864-866。)另有商人投资创办一家龙岩煤矿公司,“采用原始的方法开采煤矿”,每年产煤约1000吨。(注:Chinese Customs:Decennial Reports,1912-1921,Amoy.)至四十年代,龙岩每年产煤约有3-4万吨。(注:林诗旦:《龙岩之土地问题》,页25-26,龙岩县政府印行,1943年。)至于石灰石的开采则主要是供造纸之需。以龙岩为例,在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全县约有20余家石灰石厂,年产石灰4-5万担。(注:林诗旦:《龙岩之土地问题》,页26,龙岩县政府印行,1943年。)
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和手工业的发展,自然刺激了商业的发展。尽管闽西地处深山,交通艰难,但却早在明清时期就有了繁荣的商业景观。如长汀“县境连江接广,客贩络绎”。而汀州府属内,“徽贾买山,连筏数千为捆”。至于龙岩县,则县志称“昔者商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出则长驾远驭执商场之牛耳。处则慷慨施与驰社会之声誉。三江五岭之间,茶菸綑载而往,厚利而归,金银吸收百万。素封之家,村巷相望。”(注:参阅民国《长汀县志》、《临汀汇考》、民国《龙岩县志》等地方文献。)由于商业的发展,闽西在明清时期便已形成了以地域为基础的商帮如龙岩帮,长汀帮,连城帮,上杭帮等,以及以行业为基础的商帮如木材帮,纸帮和烟帮等。并且在全国许多地方,如河南的中州,广东的广州、汕头、潮州、兴宁、南雄、始兴,江西的南昌、大余、赣州、信丰、广昌,湖北的汉口、九江,江苏的南京,河北的北京等,建有会馆。(注:民国《龙岩县志》,会馆志;《龙岩文史资料》第十一期,页71-73。)十九世纪中叶,因受太平军三度人闽的影响,闽西商业曾有一度转入衰落。但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又渐见繁荣。其商业网络,大改可划为内部商业网络和外部商业网络两部分。
闽西内部商业网络的基础是散布于各地的墟市。墟市之发育甚早,如在明代,宁化便有12处墟市,龙岩亦有10余处。(注:民国《宁化县志》,卷一,疆域志。)到二十世纪初期,墟市已散布闽西各县。按三十年代的调查,闽西墟市分布情况如下:
长汀:10处
宁化:13处
清流:9处
明溪:9处
连城:10处
上杭:33处
永定:25处
龙岩:10处
这些墟市每月有2-4次墟集,赶墟人数多者2000-3000人,少者有数百人。其交易的货物包括米、油、盐、菜、牲畜(如鸡、鸭、猪、牛等)、烟、纸和杂货等。(注:翁绍耳:《福建省墟市调查报告》,页2-8,30-39,福建省政府印行,1943年。)
墟市的主要功能在于调节由数个自然村落形成的较小区域内各农户间的互通有无,以维持小农经济的正常运作。从这一意义上说,时至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墟市的繁荣,透露出的是这一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某种滞后色彩,这与福建南部沿海地区墟市的衰落相对比,可以看得更明显。(注:翁绍耳:《福建省墟市调查报告》,页2-6,福建省政府印行,1943年。)
与内部商业网络相比,闽西外部商业网络对它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大。这一网络由于十九世纪后半期外国资本经济的不断渗透而产生了若干变化。这首先明显表现在商道的改变上。明清时期,闽西外部商业网络主要是经由内地陆路和河流,透过江西、广东,向湖南、湖北、浙江、江苏以及华北扩散。但鸦片战争后,随着沿海通商口岸的开放,海外贸易的发展以及新式航运业的兴起,闽西外部商业网络转向以海路扩散为主。其商道大致有二:一是经汀江下广东、从汕头出海;一是经九龙江下厦门出海。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由三级市场构成的向外扩散网络,即从内地初级市场到内地中心市场,再到口岸集散中心市场,最后输送到国内及海外各地。据三十年代的粗略统计,闽西每年经由这一商业网络输出的主要农副手工业产品约值560余万元。(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页957-959,1935年。)此后由于政局动荡不宁,匪徒公行,加上苛捐杂税和种种摊派层出不穷,闽西商业渐陷入困境。
五 社会结构、权力结构与政治风貌
二十世纪上半期的闽西农村不仅是一个农业社会,而且是一个家族社会。这一双重社会架构,构成了我们考察闽西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视野。
作为一个农业社会,闽西农村社会结构可依照传统的阶级分析框架,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即自耕农)和贫农(包括半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由于各种文献资料所采用的统计口径的差异,我们不能对不同年代闽西农村各阶级、阶层的人口比重作一比较分析。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闽西农村中地主、富农约占总人口的9%,中农约占16%,贫农则占75%左右。(注:据二十年代对龙岩、长汀、永定、上杭、武平、连城等6县的调查,富农占不到5%,中农占17%,雇农占不到5%,贫农则占75%。该调查统计资料没有分出地主一项。(见《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二辑,页142)。另据四十年代调查,闽西地主占9.27%,自耕农占16.72%,半自耕农占35.66%,佃农占31.63%,雇农占6.27%。该资料没有分出富农一项。(见《福建农业》,第二期)。又三十年代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闽西自耕农占20.6%,半自耕农占31.4%,佃农占48.0%。该调查统计资料没有分出地主、富农和雇农等项。(见《福建省统计年监》(第一回),页645。)这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处于金字塔底层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贫民。这是该社会运作的基础。
处于金字塔底层的贫农和处于上层的地主、富农间长期存在某种时紧时松的对抗关系。地方文献记载这一关系说到:“岩地山多田少,耕农者众,……偶逢歉岁,即恳减租。即遇丰年,亦且拖延。迨积年短欠,田主起耕,近郭农民,尚畏法不敢阻抗,远乡则预订约,田主起耕,不许乡内承顶,外佃来耕,辄阻种抢收,几不可制。间或经官惩创,而恶习未尽革除,多年霸耕,据为世业,辗转流顶,有更数姓不闻于业主。”(注:民国《龙岩县志》卷二十一,礼俗志。)这样一种矛盾对抗关系的最高形式,便是农民的武装反抗。二十世纪上半期,在闽西农村中,这种反抗斗争一直没停止过。“平均地权”便是这一斗争的主要内容。(注:参见福建省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档案出版社,1987年。)
但当我们把视野转向家族关系时,情况就有所不同。闽西的聚居家族是随着唐宋时期中原士民的不断南迁而产生的。明中叶后,闽西的聚居家族迅速发展,势力急剧膨胀。至民国时期,家族势力已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家族制度的严密和完善已成了闽西社会的基本特征。散布闽西各地的家族土堡就是这一社会的一个外部表征和缩影。(注:据载,仅龙岩适中,本世纪初期就有土堡近300座,到四十年代末尚有240余座。)闽西家族组织的发展固然是由于闽西多为客家人散居之地,举族南迁的客家人所面对的险恶的生存环境和激烈的“主客之争”促发了族人的“合族自保”意识。但另一方面,闽西家族组织的发展也是社会结构震荡,社会分化加剧,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阶级对立与斗争激化的产物。缓和族人间的对抗,构成了家族组织的一个重要功能。(注:参见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三联书店,1991年。)
由于家族组织的兴盛,闽西山田中,以族田为主体的共有田占一极大比重。据1950年福建省农民协会的调查,闽西共有田占全部山田的50%以上,其中永定中川村高达70.04%,西湖村亦达60%。(注: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印,《福建省农村调查》,页109-110,1952年。)虽然大陆学界传统观念均将族田视为豪族地主的囊中之物,认为该田的占有形态只是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个变种。但族田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决不能简单地与地主私田划一等号。族田内部的经营方式,权益的分配,占有方式等,均有其多样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尽管家族内部也有强宗与弱宗,大房与小房,富户与贫户之差别,也有强凌弱,大欺小,富压贫引起的纷争与对抗,但家族社会内部的这种社会地位差别和抗争与社会阶级,阶层分野下的社会不平等和抗争并非完全重合。正因此,家族组织的广泛存在,使闽西社会结构呈现更加复杂的画面。从而也使闽西的社会政治风貌和权力结构同样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景象。
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的社会权力结构,是一种垂直系统与横向系统相互牵制,相互补充的多元结构。从垂直系统上看,中央政府透过省、府(州)、县,实施对乡、里的管理,而其在乡里的主要实施手段则是保甲、联甲制度。清代保甲制度系承袭前朝,行之已久。按定例十家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正,“遇有盗警,即须齐出救援”,含有互保之意。至清嘉庆年间,因闽西北山区“地属山乡”,“民人散处山谷,远近不一,村庄不连”“故于保甲之外,复增联甲之法”。所谓联甲,《福建省例》中说得极明白:“系合众甲为一甲,与保甲之各清各甲者,虽稍有不同而实相为表里。”(注:《福建省例》,页418。)民国以降,历届北京政府承袭了清代的保甲、联甲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更进一步将保甲、联甲制度规范化并大力推广,从而使其成为地方自治之基层组织,负有推行政令,保卫乡上之使命。”(注:福建师范学院历史学系编印:《福建人民革命史参考资料》第一编,页7,114,1959年。)
但上述垂直系统远不足以完成政府对闽西社会的控制。事实上,保甲、联甲制度在清代已是徒有其名。民国时期闽西山区联甲、保甲的规模虽然外表相当可观,但其真实的权力则很有限。真正在乡里发挥社会治理功能的是地方士绅和豪族巨户。地方乡绅与宗族势力“武断乡曲”,在社会基层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已为学界所熟知。但学界过去大多是把乡族势力视为封建官府势力的一种补充辅助形式。事实上,除了与地方官府势力相勾结的一面外,乡族势力为了其自身利益,还有与官府势力抗争的一面。聚族而居的闽西家族组织具有明显的地域割据和自治的性质,其势力庞大,令地方官府在处理地方事务时常常不得不多方倚赖,这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显然是不相容的。(注:(日本)外务省通商局编印:《福建事情》(日文),页10-12。)
闽西乡族势力的发展,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时局的动荡不靖还演化出一种特殊的地方武装组织——民团。各县民团多寡不等,一般千余人至数千人。如三十年代初期,龙岩有2000名团丁,永定有1400名团丁。(注: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页882。)闽西民团多由望族巨绅出面主持,其团丁则多为招募失地之农人,也有以抽壮丁的形式组织的。(注:《福建民国日报》,民国二十一年四月四日。)在闽西处于军阀割据势力争夺、更迭频繁的特定历史时期,民团是一支不可低估的武装势力。民团虽名为保卫地方利益,实则大多为害乡里,为维持其生存而摊派捐税,或截留捐税,甚至不惜与土匪、军阀相勾结,敲榨勒索山民。(注:参阅《福州闽报》民国二十一年五月。)
上述多元的政治权力结构,构成了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社会政治风貌的一个基本特色。而闽西社会政治风貌的另一基本特色,则是代表各种政治集团利益的军事势力的抗争。除了盘踞在闽西的大小地方军阀,如龙岩、永定的世磺,长汀的郭凤鸣,上杭的王献臣、钟少奎、李凤翔等外,闽西由于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为军事上必争之地而常有各路军阀在此混战。在二十年代前期和中期,先有粤军陈炯明部以“护法”为名入侵,不久又回师援粤。接着有李厚基被许宗智击溃,败军奔逃过境。其后是李烈钧率部进驻。军阀来来去去,战争接连不断,大小共达30余次。二十年代后期起,则有国共两党势力之长期对抗,其间又有十九路军与国军的对抗。凡此种种,使闽西一直处于动荡不宁之中,人口大量外流,社会经济难于获得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空间。(注:Chinese Customs:Decennial Reports,1922-1931,1932-1941,Amoy.)
六 结论
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受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双重影响。这种影响的作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当我们回顾闽西二十世纪以前的历史时,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受山多田少这一基本生态条件的制约,闽西农户很早就把目光转向丰富的山林资源。由此发展起经济作物种植业和与经济作物的初级加工相联系的家庭手工业,并因此带动了商业的发展。于是在明清时期,闽西山区就呈现出商品经济繁荣的外观。但这种为谋生而非谋利而发展起来的简单的商品经济,在加强农民生存能力的同时,也维持了小农经济的顽强存在,而不是成为它解体的动力。
另一方面,这样一种小农经济是极不稳固的,社会的任何一个变化一一如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变动,苛捐杂税的摊派,政局的动荡,盗匪的兴起以及自然灾害的打击等等——都会使它受到致命打击。因而,进入二十世纪,当闽西由于其地理位置而成了各种军事力量的拉锯争战之地,政局长期动乱不宁;地方匪徒又乘机兴风作浪,肆意敲榨勒索;加上在华外国经济势力的渗透和洋货的冲击日益加深;以及时而发生的自然灾害;种种因素轮番冲击,闽西的农村经济便趋于衰败。
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的闽西农村,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到贫农经济的基本特征。不过,和华北的贫农经济不同的是在华北的农村,小农经济内卷化驱使越来越多的小农成为半雇农,雇农,从而产生一批农村半无产阶级。而在闽西山区,雇农阶层从来也不曾形成一个多数。三十年代的统计数字表明他们仅占总数的5%左右。相反,这里存在的是大批的佃农和半佃农。由此形成了闽西的贫农阶层。其生存方式的基本特点是:一方面牢牢抓住正在日益衰败的小农场经营不放,尽管其边际报酬正在急剧递减;另一方面又牢牢抓住各种可能的副业经营不放,尽管其报酬是如此微薄。由于这种生存方式的脆弱性,“生计日艰”成了其面对二十世纪上半期动荡政局的必然结果。
日益贫困化的小农经济是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社会持续动荡的根源,与此相适应所建立的社会控制系统具有浓厚的传统递承性。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宗族和地方士绅的力量,而保甲制度,民团组织都是其衍生物。这样一套社会控制系统的恶化和小农经济的衰败是伴随发生的。于是我们看到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人文环境的恶化——小农经济贫困化——社会动荡——人文环境进一步恶化——小农经济进一步贫困化。这就是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农村社会经济演进的基本面貌。
本文的分析表明,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西社会经济的衰败是当地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双重制约的结果。与后者相比,前者的影响是一个更为长远的制约因素。历史是一个在空间上连续演进的过程。当我们拉长考察的视野,二十世纪后半期闽西社会经济进一步演化的历史可以为我们提供另一个有力的佐证。五十年代以来,由于人文环境的改观,闽西社会经济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历史上主要受生态环境制约形成的农村经济结构未能改变,其发展空间仍然有限。事实上,至九十年代中叶,闽西农业人口仍占全区总人口的81.56%,地方经济仍处于较落后的状况。该地区是全国18块连片贫困区之一,贫困面较大。全区共有上杭、武平、长汀和连城等4个贫困县,47个贫困乡。多数县级财政入不敷出。(注:闽西南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规划工作组编:《闽西南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战略研究》,页302,307,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但另一方面,由于受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大潮的推动,闽西部分地区在冲决传统农村经济结构的束缚后,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个根本的改观。如地处上杭贫困县的古田镇。古田镇素来以“古田会议”闻名于世,但至七十年代末,这里有将近96%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经济仍很落后。此后,古田人利用当地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大力创办各种乡镇企业,有力带动了整个经济的腾飞,至九十年代初,当地劳动力已有一半以上在各种乡镇企业里就业。经济结构的转型使古田人迅速富裕起来。古田镇也成了改革开放以来闽西第一个国民生产总值越过亿元大关的先进乡镇。(注:参见邱炳皓主编:《古田镇的创业之路》,鹭江出版社,1993年。)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十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