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困境的策略浅析论文_代珩

走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困境的策略浅析论文_代珩

海伦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黑龙江省海伦市 152300

摘要: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随着日益发展的民主法制已逐渐成为一个趋势,不只是法律问题,在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公众参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参与存在很多困境,针对其具体原因,本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研究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可行性的措施,对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和谐发展;应对策略

1 前言

随着日益加快的民主法制进程,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公众也逐渐热衷于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根据法律手段,社会组织团体按法定程序参与政治生活,对政府公共政策或事务行为产生影响。在现代民主行政中公众参与是核心,是法制现代化的一个主要标志。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已逐渐成为一个发展趋势,不仅由城乡规划内容、特征所决定,也受到法律服务宗旨影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更现实的意义。

2 加大法制宣传,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大力倡导

民众对城乡规划管理不理解的重要原因就是民众缺乏深刻理解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及具体内容。所以,宣传城乡规划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应逐步深化,使民众对城乡规划管理的误解逐渐消除,以充分获得民众拥护。在城乡规划中对公众的融入积极倡导,使民众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进而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效率。不只是对管理方式方法的有效改善,也是对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维护的重要因素。有关研究结果显示,可综合下列内容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环境进行培育。

一是建立宣传城乡规划管理的专门部门,并积极做好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进行积极引导。但在具体实践中,通常管理不规范,进而引起缺失公众参与的现象。这在城郊结合部发生的比较频繁,尤其是在对外来务工人员棚户区的违法搭建进行处罚时,通常与执法对象的沟通,最终造成暴力执法不够积极主动。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建立宣传部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为和谐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公众对城乡规划管理积极参与。

二是采用多种手段,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渠道,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渠道进行疏通。宣传方面可采用网络等现代化媒体加大力度,使民众对规划管理目的性质加深了解,与民众之间缩短距离。利于网络平台对规划管理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交流,为公众创造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渠道。不仅树立城乡规划管理的良好形象,还便于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打造生动形象的文化,营造良好管理环境。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让管理深入社区及人心,通过内容丰富的文艺节目,在其中融入规划管理的有关理念,采取寓法于乐方式,使民众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更大的支持和理解,为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公众参与创造有利环境。

3 加大监督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力度

加大宣传城乡规划的力度,不仅使公众对城乡规划加深了解,还能使公众对城乡规划提高参与度。一是对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度,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城乡规划管理监督缺失是管理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一直以来公众参与度不高,城乡规划执法中缺失规划执法监督机制,因而产生了一些不利后果:规划管理不够健全,规划管理工作不作为。主要是政府领导及房地产商在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中主导,规划管理部门难以发表意见,只能按照政府命令和商业利益,在未经过公众参与监督时,对大众利益造成损害,影响社会和谐,若城乡规划管理由公众参与,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就能使暗箱操作的行为得到有效避免。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倡导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力度,诸如采取设立电话举报形式,监督核查群众举报内容,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布。通过监督使城乡规划的开展更加顺利,以免产生腐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设立公众监督员对有关规划人员随时进行监督,对于约束和反馈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积极引导,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城乡规划管理与公众各方面的生产生活都具有一定关系,这对于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也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城乡规划管理应基于科学合理,并对国家方针政策兼顾,不只是针对目前实际,规划蓝图还应具有长期性,这也难免受到地方性因素影响,而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将公众被动接受城乡规划管理的旧观念彻底改变,应树立公众理念。在城乡生产生活中公众是主人,应成为城乡规划管理主体,向公众迁移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力,使城乡规划理念实现革命性突破。公众听证制度的实行,就是要在城乡规划报批举行由社会公众参与的听证会,将其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使城乡规划实现民主。

三是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应建立监督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因缺失公众参与的监督,使城乡规划管理容易产生随意性。所以,城乡规划管理应由公众参与并进行有效监督,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各类腐败。

4 走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困境的措施

城乡规划管理关工作比较复杂,也存在一些困境,因此应倡导公众积极参与,结合实际需要,全方位提升规划管理部门的应对能力。基于此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结合实际对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宪法中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应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及社会事务,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提供了依据,但没有明确公众参与的具体内容,容易造成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缺乏法制保障,增大公众参与的随意性。主要体现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没有法律保障,没有明确公众参与的主地位,使此项活动的状态无序;缺乏城乡规划管理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及程序保障。在城乡规划管理实际中,虽然存在公众参与的有关法律法规,但具体规定比较模糊。因此应基于宪法,对《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依据。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可结合具体情况,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保障,使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成为长效机制,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可操作的规范性,使其落到实处。

二是使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提高素质及服务意识,为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创造有利条件。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应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形成学习的长效机制,熟练最新法律法规。另外,在工作中要树立勤政廉政新风尚,坚决抵制腐败现象。提高服务意识,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公众参与的有序开展。

5 总结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不只是行政问题,对于公众与管理部门之间也具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提高重视程度,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比较复杂,将法律法规理论应在工作实践中有机结合具体实践,才能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李勇.中国城市建设管理法制化的创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及综合行政执法[J],城市发展研究,2015.10.

[2]崔兰英.加强规划执法完善法规体系——记近郊规划局长研讨会[J],北京规划建设,2016.3.

[3]李勇.中国城市建设管理法制化的创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及综合行政执法[J],城市发展研究,2015.4.

[4]单皓.城市更新和规划革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开发控制[J],城市规划,2016.8.

作者简介

代珩,男,汉族,黑龙江海伦人,大学本科学历。

论文作者:代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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