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建设论文,信用论文,计划论文,国家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施国家科技计划是我国政府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与信用有关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科技人员和评审专家,还涉及到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多个方面和环节,并且对国家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改善科技计划的信用状况和社会形象,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迫切需求。
一、科技信用与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的概念
科技信用是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和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科技活动中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等各类主体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它包括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等方面。科技信用包含“履行约定义务”和“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两个层次,前者是信用概念的基本要求,后者主要针对科技活动的典型特点。
对于国家科技计划而言,所谓信用就是指个人或机构在从事国家科技计划职业活动时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的能力和诚信程度。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其目的是引进“信用管理”机制,补充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提高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水平,加强计划实施中的责任机制,提高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促进政府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从而为最终简化科技计划管理和降低管理成本提供基础。
二、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信用问题对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已经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社会转型时期制度与价值观的剧烈变化,部分科技人员和机构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责任心,信用意识不强,科技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学术资源的稀缺与垄断以及科技管理和科技评价方法不够完善等因素。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改善科技的信用状况和社会形象,是政府公共管理和政务公开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需要和科技界自身的需要。下面,我们将从5个方面来进一步说明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使得科技计划信用主体各方能够自觉地履行所约定的各项职责义务,遵守正式承诺,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这样对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有序繁荣、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能够树立起相互信任的社会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水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当前科技界反映最为强烈的虚假和浮躁问题。一直以来,社会经济界对科技界存在的虚假浮躁意见很多,在科技工作中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还可以带动经济界的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还可以使科技工作更加符合科技发展的自身规律以及满足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并且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科技的大环境。当前,全社会的科技投入逐年提高,如何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对科技大环境很重要,搞好科技信用制度对于优化科技环境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极为重要作用。
第四,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最佳效益的有效措施。因为它可以帮助相关科技人员提高个人信誉和自律性。自律性的提高和自觉性的加强,可以提高信用水平,从而提高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还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威望。加入WTO后,各行各业都面对着机遇和挑战,如果我们在国际上需要树立一个大国的形象,那么我们的国际信用必须提高,在战略层次上信用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三、国外的信用制度和体系的介绍和借鉴
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可以借鉴国外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有关科技信用问题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少一些。我们从国外的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中可以窥见其对信用制度建设的一些要义,与我国信用制度比较之后,或许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国外的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包括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及评估以及资产信用调查及评估,它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二是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包括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以及失信惩罚机制,它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三是政府和专业协会的管理、教育和研究。在西方信用发达国家,通过社会信用制度的确立,形成了全社会性的信用文化,以及大众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健全市场运行的规范和秩序。信用发达国家都高度重视信用管理的教育,同时也都大力投入信用管理的研究。
美国的信用制度体系相对而言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了,和中国的信用制度比较起来有以下4点可以借鉴:
1.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在美国,信用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大量生产、大量销售的,把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加工成信用产品,卖给需求者,使正面信息积累成为扩大信用交易的动力,负面信息传播成为约束失信人的震慑力,从而形成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人们的信用理念发生着历史性演化。
2.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息和数据是生产制造信用产品的原材料,现代信用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是征信数据的开放,特别是政府行政信息的公开。在美国,不仅通过立法保证信息公开,还有偿开放政府基础数据,公平地支持数据库增值服务以及多渠道收集与信用有关的信息等。
3.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育程度。美国信用服务企业都经历了充分的市场竞争过程,可以说,目前美国信用服务业保留下来的企业,都是市场成熟度和竞争力都很强的超大型企业。我国目前还属于非征信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还没有培育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
4.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对失信者的惩戒是美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对各类失信行为的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三是司法配合。对失信者的监狱行刑有多种替代方法。
四、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几点对策
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是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建设必将强有力地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几点对策。
1.转变信用观念,深入信用理念。诚实守信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尊崇的美德。但是由于我国在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建国后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关系十分淡薄,从而造成现代市场意义上的信用道德观念不强、信用意识薄弱。当务之急,应该充分利用行政渠道、新闻媒体、网络,宣传信用意识,在思想上慢慢转变一些人,甚至是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深入信用理念。这样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发展,还能够在科技界树立和形成一个良好的科技信用的风气、遵守科技信用的风尚,形成科技信用的新局面。
2.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管理体系。国家科技部要逐步完善配套管理文件,要通过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库和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征信与评价系统,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促进各个科技计划前后管理的协调以及各个计划之间管理的协调,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的机会,增加失信行为的成本。此外,还应该针对科技评估评价机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人员和机构等采取一系列的信用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科技信用管理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3.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与信用制度管理体系相适应,应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应做好制定适合国情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相关的科研机构,实质性地推动信用法规尽快出台。其次,要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宪法、民法、刑法、保密法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中,修改和增加有关信用方面的条文,为科技计划信用数据开放提供法律依据。最后,应该出台信用方面的新立法。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强法制管理,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惩罚机制,使法律能真正落到实处。
4.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的建设,除了依靠规范的制度建设,还必须加强科技信用的管理和提高科技界的科技信用意识,必须依靠科学道德建设和诚信文化教育以及相关科技信用方面的研究。全社会都应该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加强科技信用宣传,提高科技信用意识。科技信用方面的研究应该主要研究科技信用的基础理论以及针对科技信用相关主体特征和科技信用行为与机制的理论研究,分析科技人员诚信行为与利益博弈机制、制度的框架效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