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战略产业进入规制与规制绩效研究--以我国手机“许可制度”实践为例_外部性论文

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与管制绩效——以我国手机“牌照制度”的实践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制论文,战略性论文,为例论文,牌照论文,绩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在推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过程中,进入管制是后进国家经常使用的产业政策之一,即通过发放许可证,或是制定进入标准对企业进入某一产业或对产业内竞争者的数量进行管制。如韩国汽车产业起步时就曾规定了企业进入的最低规模,并确定现代等3家汽车企业作为发展重点;而日本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钢铁、化工、机械和半导体等重化工业实施了广泛的进入管制,并辅以金融支持、技术援助和合理化卡特尔等政策来促进产业发展。

但是对新兴战略性产业实施进入管制的理论研究,却一直较为缺乏。这是因为,西方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向来注重市场的力量,对后进国家的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扶持主张利用关税保护、技术援助和融资支持等诱导性政策实施[1,2]。进入管制主要限于自然垄断性产业,且管制效率也遭到质疑。比如管制经济学的俘获理论认为,管制机关很容易被管制对象俘获而产生过多的管制,造成管制成本的提高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导致福利损失[3]。而竞争性产业的进入管制则被认为是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一向被排除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和西方国家的管制实践之外。

目前有关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东亚经济尤其是日本和韩国的产业组织的研究。比如,Suzumura认为当新进入企业与在位企业之间存在着替代时,新企业的进入将迫使其他企业减产,此时自由市场均衡的企业数量大于受管制时的企业数目,因此采取一定程度的进入管制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4]。而植草益认为,在一些具有规模效应的新兴产业中,进入管制可以避免企业过度进入造成的恶性竞争和生产波动,改善资源配置[5,6]。同时他指出,由于政府难以获得进入管制所需的信息,以及进入管制可能诱发过度竞争,因此应谨慎采取这一政策。金滢基等则对日本石化产业案例进行了研究,认为日本在该行业所采取的延缓市场进入(staggered entry)政策,即每次仅允许少数几家企业进入的政策,保证了石化业所必需的最低生产规模,而限制竞争产生的租金则为石化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7]。总之,实施进入管制的理论依据在于避免新企业过度进入导致的企业规模过小和恶性竞争。显然,这一观点是与当时重化工业的特性和进入管制的实践相呼应的。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各国纷纷把高技术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与重化工业相比,高技术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研发成本和产业风险都较高,且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性。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跨国公司日益成为全球生产的主体,弱小的后进国家的企业难以与之抗衡。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我国在内的后进国家是否需要对高技术产业采取进入管制、如何管制,以及管制的绩效如何,迫切需要在理论上重新加以阐述。

本文试图建立一个进入管制的理论模型,探索当今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实施进入管制的可能性和管制绩效。由于国家信产部自1999年来实施的手机牌照制度是高技术产业进入管制的一个尝试,因此我们以此为例加以说明。

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与绩效的理论分析

(一)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特性

当前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正外部性较强。新兴战略性产业往往比已有产业有更高的研发投入。但由于研发成果很大程度上是公共产品,发明者很难占有技术创新的全部收益[8],另一方面,为开辟一个新的产业,先驱者们必须承担技术创新和改造、开发新知识和新市场、人力资本投资等起步成本[1],而这些投入除了技术创新可能获得专利外,绝大部分并不能获得相应产权。后进入企业则可以通过吸取先驱企业的经验教训等,无偿占有先驱企业创造的收益。起步成本越高,其他企业进入越快,无偿占用问题越严重。因此尽管有时候开创新产业的产业收益大于产业成本,但由于存在无偿占用,没有企业愿意先进入。

二是高风险性。一般认为新兴战略性产业可能会有较高的利润率,从而能够吸引企业进入。但如果考虑到先驱企业往往以失败告终的事实,那么这种高利润很可能只是对高风险投资的正常回报[9]。事实上,每个理性的企业家只有预计投资可能取得成功并获得收益时才会投资。但是成功开拓一项新产业的概率也许太小,以至于企业难以承受这样的风险,特别是在技术更新速度快,研发投入大的高技术领域。另一方面,后进国家企业的竞争力普遍较差,在面对着国外强大的技术领先公司时,很可能丧失进入新兴产业的勇气。因此,如果没有一种机制或力量来弥补后进国家的先驱企业在产业开拓期间的损失和风险,那么市场就不能提供足够的激励使国内资本投向新兴战略性产业。

第三,边际成本呈下降趋势或者上升极为缓慢。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规模报酬递增现象,而当今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往往跟信息技术相联系,规模经济效应更为明显;同时“干中学”效应也会发生作用[1],即生产效率随着经验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从而使得新兴产业的总边际成本呈下降趋势或是上升得极为平缓。这就意味着,如果后进国家的政府在新产业的发展初期采取措施来提高企业规模和生产效率,该产业就有可能取得永久性的竞争优势。

(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

由于上述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特性以及后进国家企业的竞争力较弱,企业往往进入不足,因此政府需要运用产业政策为先驱企业的高风险和外部性提供保护或补偿,比如投资减免、补助金,或者关税保护等。但这些政策运用于新兴战略性产业常受制于国家财力,或者不适用①。考虑到预期利润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实施进入管制(或称为延缓进入)也不失为次优的选择。

迪克西特曾经说明预期利润和进入者数量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9]。假设某企业在产业初期阶段投资于研发,那么预期利润为:成功后利润×成功概率-研发成本。若该值为正,其他企业将不断进入,直到该值减少到0,产业不存在超额利润为止,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但是该模型用于后进国家可能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后进国的企业往往较为弱小,如果进入者过多,企业难以达到经济规模;其次,后进国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也较差,如果企业家预计新产业将出现较多竞争者,尤其是强大的跨国公司,很可能就不敢进入;最后,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外部性较高,如果跟随企业进入速度很快,先驱企业不能预期到未来有足够收益弥补它早期的投入,企业将不愿进入。因此,迪克西特所预料的产业均衡很可能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要使进入新产业的企业能产生足够的预期收益以弥补其成本,就必须在创新市场或最终产品市场上给创新者以市场力量[8]。一个很好的方法就是给予进入管制,即政府在保护国内市场的同时,有意识的控制新产业内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数量,由管制机关视供求情况逐渐放开企业的进入。如果进入管制是成功的,将帮助本国先驱企业减少竞争失败的风险,并在一定时间里保证其收益,减轻了无偿占用和高风险问题,使社会收益和私人收益的差距缩小。进一步的,当本国企业预期到进入后将获得较多收益时,企业的行为也会发生改变。企业更愿意冒险进行投资,扩大生产能力。这意味着企业将提供更多的供给,于是市场将实现更低的价格和更高的产量,社会也因此增加了福利。

我们简要说明这一过程。假设:新产业的进入是存在风险的,先驱企业根据进入后的预期利润来决定产品的供给;产业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性,即企业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之间存在着差异,随着产量的增加,这一差异将逐渐减少;如果政府实施进入管制,将使得在位企业获得一定的垄断势力;由于学习效应的影响,企业的边际成本上升缓慢。

假定企业家预期进入该产业的成功概率为a,有0≤a≤1,那么企业利润π为

π(Q)=aTR(Q)-TC(Q)

显然有 aMR=

即 MR=/a=MC

其中,TR和TC分别为企业总收益和总成本,Q为总产量;MR为边际收益,为无风险预期的边际成本;MC为包含风险预期的边际成本,是先驱企业进行生产投资时真正考虑的边际成本曲线。由于0≤a≤1,MC>,因此加入企业家对投资风险的考虑后,企业的供给将减少,减少的幅度取决于a的大小。同时,由于存在着正外部性,有MC>MSC,MSC为社会边际成本。随着外部性的下降,MSC将逐渐增大,与MC的差距逐渐减少。

如图1所示,当产业不存在进入管制时,先驱企业将承担较大的竞争风险,需求曲线与包含风险预期的边际成本曲线MC(即供给曲线)交于点D,此时消费者剩余为AD,生产者剩余为BD,外部社会收益为BDJ,社会总收益则为AJD。如果政府采取进入管制控制产业内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的数量,从而提高了先驱企业的预期成功率a,那么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将MC向下移动,直到的位置,并与企业的边际收益曲线MR[,0]交于点E②。此时,企业的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达到一致。在市场均衡点F处,企业实现了更低的价格和更高的产量。消费者剩余上升为AF,生产者剩余上升为CEF,外部性收益下降为CE,总社会福利则从AJD上升到AEF,其中DJEF是因为降低了风险预期和外部性而净增加的社会收益。而厂商的生产者剩余的增量,即CEF减去BD的余额,则是由于政府的进入管制而获得的新增私人收益或租金。

因此,与一般认为进入管制容易导致垄断低效率的观点不同,当新产业的风险和外部性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垄断的低效率更大时,进入管制反而有助于企业提高产量,降低价格,增加社会总剩余。进一步说,政府实际上通过进入管制为先驱企业提供了一笔准租金的激励。准租金(quasi-rent)是一种暂时性租金,是由于某种资源的供给被暂时固定而形成的。当市场不能够为新产业的投资提供足够的准租金,而该产业的发展又非常重要时,政府可以通过进入制度的设计制造出准租金。它可以被视为是政府为先驱企业进入高风险和正外部性较强的新兴战略性产业而提供的某种专利。这种“专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先驱企业的早期投入能够获得相应收益,从而刺激企业的进入和投资意愿,租金本身也保证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从而最终提高了社会总福利。

图1 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

(三)最优的进入管制曲线

然而,上文并没有考虑实施进入管制所需要的成本。进入管制需要有相应的政府管制机关来运作、搜集和分析相关产业信息,管制机关必须在产业发展的初期选择有前途的企业发给许可证,但是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和价值偏好的影响,管制机关可能把在未来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排除出去,使产业的长期绩效恶化;进入管制可能会成为已进入企业的保护伞,在位企业或许从此依靠许可证的出租和买卖过活,没有动力去创新和提高效率;潜在企业为了获得进入许可,在位企业为了劝说政府减少新进入者,都可能贿赂管制者,引发政治寻租。因此,进入管制的成本很可能会高于潜在收益。

另一方面,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风险和正外部性的动态变化也需要考虑。伴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和产业的成熟,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无偿占用等问题将逐渐减少,如果政府仍然实施严格的进入管制,将使得企业边际成本曲线低于社会边际成本曲线,从而激发单个企业尽可能扩张产量的动机。同时也会造成潜在企业高估未来的产业利润,而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冒牌)加入进来,导致生产能力的过度扩张。在图1中,当需求曲线移动到时,维持原先的进入管制显然将使得企业生产出至少不低于的均衡产量(若企业生产能力扩张,会使得曲线向下移动,市场均衡点将落在I点的右下方从而具有更高的产量,而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成本相等时的产量为),此时社会边际成本MSC高于私人边际成本,企业将生产相对于社会而言过多的产量。更糟糕的是,进入管制有可能刺激企业的短视行为。由于只要增加产量就可以获得租金,而研发投入在短期内难以见效,因此企业会倾向于把资源放在产量扩张而不是研发上,从而造成产业的长期竞争力下降。

因此在决定实施进入管制之前,管制机关必须首先仔细权衡管制的成本与收益,即用社会总福利的增加量减去管制成本[3](图1中为将DJEF部分的收益与管制可能引发的成本进行比较),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确定最优的进入管制。对一定时限的进入管制而言,如果垄断地位以及随之而来的租金消失太快,企业就没有动力进入新产业;但如果垄断地位持续较长时间,管制损失将最终抵消相应收益。因此管制机关有必要沿着社会边际成本曲线逐渐放开管制,使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实现动态一致(比如,图1中当市场需求增加到时,应适当放松进入管制,使移动到的位置),以降低潜在厂商的利润预期,直到完全放开市场进入。这实际上将新兴战略性产业营造为一个可竞争市场,潜在竞争者的威胁将迫使在位企业不断研发创新,以保住市场领先地位[7]。另外,政府也应考虑采取何种方法管制,以避免管制失灵。

三、我国手机“牌照制度”的进入管制与绩效

上个世纪末,中国政府将包括手机在内的网络与通信设备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的一部分列入21世纪的战略性产业发展规划。为了促进手机产业的发展,从1999年初开始,信产部实施了长达9年的手机牌照制度,为新兴战略性产业的进入管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一)手机牌照制度的背景与实施

我国手机产业的兴起发端于1987年模拟移动电话的使用。1992年到1997年国内手机用户从17.9万户增长到1323万户,增长了70多倍;1997年到1999年年均增长仍达90%③。相对于国内市场的迅速发展,手机生产却一直被摩托罗拉、诺基亚和爱立信等外国公司垄断,1998年这三大进口品牌大致占据了我国85%的市场份额④。为了保持垄断地位,外国公司对我国采取了技术封锁政策。手机价格也保持了垄断高价,动辄七八千,甚至上万元,成为少部分人群才能够使用的奢侈品。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90年代前后国内一些企业和机构开始了试探性的技术研发工作。如1987年原邮电部4所研制了国内首部模拟电话YD-9100;1995年原电子部7所自主研发出GSM Phase I的样机,等等。但由于技术和经验积累不足,这些产品均以失败告终。同时,国内也出现了几家靠SKD(部件散装)、CKD(散件组装)方式为国外品牌手机加工的企业,如熊猫、东方通信、科健和TCL等。这些经历使得国内企业在积累了一些手机研发和生产经验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身与外国企业存在的巨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企业贸然进入这一行业,都将面临着高科技高投入的门槛,以及不确定性而承担较高的起步成本,使得国内企业不敢也不愿进入。因此,为了鼓励国产手机业的发展,1999年初信产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移动通信产品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将移动电话生产纳入国家指导性计划”,从严控制移动电话的进口;同时将手机产业列入《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限制类,并制定了外资厂商的出口额和零部件国产化的最低比例规定等等。这一文件的颁布,意味着信产部对手机产业进入管制的开始。

1999年底,信产部颁给科健、波导、TCL、天时达等10家国内企业第一批手机牌照。此后信产部停止发放外资企业牌照,2000年5月又停止发放国内企业牌照。至2005年手机牌照审批制结束前,信产部一共颁发49张牌照,其中GSM牌照发给13家合资企业和17家国内企业;而CAMA的19张牌照中除摩托罗拉外都发给了国内手机厂商。这就清楚表明了信产部试图通过进入管制来扶持国内手机产业的意图。但是,如何保证牌照发放给有竞争力的企业,信产部并没有形成清晰的方案,牌照的发放也没有明确的规则。出于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价值判断和偏好,也因为当时民营经济发育不良,信产部将绝大部分牌照都发给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原邮电部分拆后的嫡系部队⑤,这就为后来进入管制的绩效投下了阴影。

(二)手机牌照制度的绩效

信产部对手机产业的进入管制有效阻止了国外二线品牌的进入,为国产手机的成长提供了生存空间,并缓解了先驱企业面临的外部性和竞争风险问题,波导、TCL、中兴等持牌企业以极大的热情加速了手机的研发和生产。另一方面,信产部对外资企业的出口和国产化的最低比率要求迫使跨国公司放弃技术封锁战略而转向合作,如摩托罗拉与东方通信、三星和科健、法国SAGEM和波导等,从而促进了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到1999年底,中兴、TCL、科健、南方高科等已掌握了手机结构设计层次的技术。同年,我国首次生产出国产品牌的手机,产量为113万部,在国内市场占有5.3%的份额⑥。按照当时每部手机的利润高达500元至1000元来计算,先驱者们获得了极为可观的利润。

国产手机的初步成功大大激励了国内厂商的信心,纷纷大举追加投资,期望获得更多收益。典型如波导、科健和TCL等,自2000到2003年间生产能力扩张了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并扩建了自己的研发中心。为了进一步抢占市场,国产手机厂商积极创新营销渠道,并进行大规模的品牌推广,波导和科健2001年的广告费用甚至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外资手机厂商。国产手机厂商在各方面的努力,使得国产手机销量跳跃式增长,从2000年的316万部迅速飙升到2002年的3600万部⑦。

手机牌照制度刺激了我国手机产业的迅猛发展,短短几年间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2003年我国手机产量已经达到1.86亿部,占全球产量的35%,一举跃升为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基地⑧。牌照制度也有效保护了国内手机企业,国产手机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从1999年的5.3%,上升到2000年的10.4%,2001年的21.1%,2002年的40%,以及2003年的55%⑦。同时,一批著名的国产品牌开始在世界市场上崭露头角,2003年波导进入世界手机市场份额的前10名,而TCL、夏新、康佳、联想等占到世界市场份额的5%⑨。

手机牌照的进入管制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福利。在国产手机未问世前,摩托罗拉、诺基亚和爱立信三大厂商结成了寡头垄断,价格居高不下,如诺基亚6110的手机售价经一年多时间才从3800元降到3300元,降价幅度仅13%。国产手机进入后,迅速打破了三大品牌的垄断局面,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同样是诺基亚的手机,A6188的售价从2000年6月的8128元降到年底的4588元,半年间降价了44%;整个手机产业的营业利润率从90年代后期外资垄断阶段的17%猛烈下降到2003年的5%⑨。手机价格的大幅下降使得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够使用手机,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三)手机市场的变化与牌照问题的逐渐显露

2003年前后,手机市场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推动了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出现了手机产业链垂直分离的现象。尤其是2004年台湾联发科的集成多媒体技术平台兴起后,带动了韩国、台湾以及大陆本土的手机设计公司的出现,专业为制造商提供从主板模块设计到外观设计的完整方案,大大降低了手机制造的技术门槛。2005年前后,几乎所有的国产品牌,如波导、夏新等都有采用联发科和手机设计公司的产品。相应的,香港、台湾和新加坡也逐渐发展出一些为跨国公司代工的手机加工厂,如伟创力、鸿海、旭电和天泓科技等,能够同时为国产手机代工,这就使得国内厂商不需要很强的技术能力和巨额资本就可以进入这一行业。

市场环境的变化意味着手机企业的外部性和风险大大降低,单个企业的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的差距迅速缩小。在这种情况下,管制机关应逐步放松管制。然而,信产部不仅没有放松管制,甚至也没有发放新的牌照,这就使得形势发生了相反的变化。既然不需要研发投入就能获得高利润,申报繁琐也加大了企业的创新成本,因此国产手机厂商更倾向于将资源投入在扩张产能和铺设营销渠道,而不是产品研发上。超额利润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潜在进入者,尤其是民营企业和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地的二三流手机品牌商。另一方面,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得一些拥有牌照的国产手机企业面临淘汰出局的命运。当初信产部手机牌照主要发放给了国有企业,但后者往往因为体制问题而竞争力低下。在早期获得牌照的国有企业中,只有TCL、波导等获得了成功;其他企业,如首信、深圳国威等早在2002年就开始衰落,熊猫和杭州东信变成了国外品牌的加工点;一些当年获得信产部重点支持的企业,如厦华和南方高科等则沦为手机加工厂,甚至逐渐退出了手机生产领域。

在这种情况下,借牌(即租借经营困难的企业的手机牌照)和黑手机大量出现了。借牌者有两种,一种是外资和台资企业借牌。由于牌照制度阻止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进入者尤其是日本和韩国手机生产商,只能通过建立合资公司的方式曲线入市,如诺基亚和首信、三星和中科健、日立和海信等。另一类主要是民营企业借牌。比如联想和厦华手机的合资、广东侨兴控股中电通信;以及成立子品牌,如熊猫易美、国威托普、金立托普等。前一种方式通过正常申报手续获得国家认可,但代价过于高昂;而后者则可避免资金和管理上的风险,但每部手机至少需支付50元的牌照借用费。另一方面,水货、翻新机和冒牌机等黑手机开始大量泛滥。由于缺少税收和入网费、质检费等管制费用,黑手机比正牌手机的成本低25%至30%,价格低400至500元,拥有很大的市场需求。据业内称,2004年黑手机销量达1000万部,2005年则上升到将近2000万部,占国产手机年销量的1/3。

尽管外资借牌导致了跨国公司的利润向国产手机厂商转移,但牌照制度仍然损害了国产手机业的长期绩效。牌照保护下的高额利润加剧了国内企业的短视行为,削弱了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效率和开发新技术的积极性;其次,借牌加重了后进入者的成本负担,限制了大量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的进入,缺乏退出机制也不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更糟糕的是,为了能够赶在进入管制放开前赚取更多的牌照租金,出租者总是竭力租出更多的牌照,甚至复制进网许可证拍卖;而没牌照的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不得不借牌或干脆冒牌生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国产手机的品质。2003年一次大规模手机品牌调查显示,国产手机的返修率是国外品牌的2倍,平均投诉率达50%,个别甚至高达80%。因此当国外品牌在2004年加大渠道覆盖力后,国产手机业绩发生连续滑坡。当年国产手机市场份额下滑到48.1%,2005年压缩至40.6%⑦;库存积压也越来越严重,2003年国产手机库存量2000万部,2004年则增加到4000万部,库存积压高达40%以上⑩。

面对着这一情况,牌照拥有者和潜在进入者展开了激烈斗争。波导、TCL等出租牌照较少的企业强烈要求信产部严厉打击借牌行为,认为借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是直接导致国产手机份额下降的罪魁祸首;但那些不得不缴纳借牌费的民营企业,则指责信产部的牌照制度不公正,不利于市场竞争和阻碍技术发展。受到两方面的沉重压力,2003年7月信产部表示将追究借牌厂商的责任,并抽样调查和复检手机质量,强调入网许可证不再实行终身制。但信产部的言论引起了牌照持有者的激烈反对,加上牌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原邮电部分拆后的嫡系部队,管制机关与被管制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注定了信产部的设想必然落空。

(四)管制放松和手机产业竞争新格局

围绕进入管制的斗争在2004年夏季越演越烈,并直接演化为潜在进入者和管制机关之间的剧烈冲突。2004年国务院明确手机准入已不在管制之列,但信产部仍然拖延不放开牌照。当奥克斯、金立等10多家民营企业集体请愿未果后,奥克斯在2004年10月12日愤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信产部,控告其违反《行政许可法》、《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引起多方声援。在这种情况下,管制当局决定逐步放开牌照。

2005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手机制造厂商的进入门槛,即“注册资本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专业经营三年以上”、“建立研发中心”等,试图通过设置技术和服务门槛,把靠代工和引进机型的国内企业淘汰掉,并迫使跨国公司把研发基地放在中国。当年4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华为、奥克斯、江苏高通等第一批手机牌照,随后两年间共核准11张外资企业牌照,30张国内企业牌照。2007年10月,为了符合WTO协定有关电信业逐步开放的要求,国务院又进一步公布《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宣布取消“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核准”,意味着手机牌照制度的最后终结。

围绕着进入管制的放开,国产手机出现了市场竞争新格局。奥克斯、金立、创维、华为等40多家厂商纷纷追加投资,2005年开始了新的价格竞争。许多国内厂商,如海尔、波导、首信等主要机型的价格下降了20%,400到1000元的低端手机在中低等收入人群得到普及。尽管消费者福利获得了进一步改善,但对于原有的国产手机厂商而言,牌照制度下企业过度扩张产能而不注重技术能力的策略,造成庞大的渠道负担和库存压力,在管制放开后的市场竞争中表露无遗,市场份额和利润进一步下滑。2006年国产手机份额下降到35.8%,2007年前三季度更跌到33.8%(11)。波导、夏新、TCL等出现连续巨额亏损。但可喜的是,在原有国产手机一线品牌败退之际,管制放松也导致一些新的真正有竞争力的国产品牌迅速崛起。民营企业由于机制灵活和应变能力强,表现出极强的市场竞争力。如天语、金立等依靠捆绑优质经销商得到快速成长,2007年4月国内市场占有率均达到前15名。二是随着3G业务和智能手机的出现,少数技术领先型的国产品牌和企业脱颖而出。比如以个人电脑起家的联想,用于高端商务的多普达,与高通紧密合作的宇龙酷派,3G终端研发成就突出的中兴和华为等。联想成为唯一的市场占有率进入前4的国产手机品牌,中兴和华为的市场占有率则分别达到第9和第14名。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获得平等的市场进入机会,短时间内手机市场将出现大量的中外新品牌。这将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市场进入者的增加将导致手机价格持续走低,尤其是低端手机。业内人士甚至预测3年内国内GSM低端手机有望跌破300元。价格的下降将使更多的低收入者能够使用手机,消费者福利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市场竞争的加剧也将迫使国内手机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在研发创新、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持续投入,同时淘汰掉那些依靠出租牌照为生以及缺乏竞争力的企业,进而真正提升国产手机产业的竞争力。

四、结论

1.与传统认为进入管制有害于产业发展的观念不同,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建立初期,先驱企业往往因为存在无偿占用等问题不能获得其投入的全部收益,且后进国家企业较为弱小,难以承受新产业(尤其是高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导致本国企业进入不足。管制机关通过进入管制,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专利”租金来补偿先驱企业所面临的外部性和风险,以激发企业更多的进入和投资,从而增加社会总福利;同时租金也提高了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

2.进入管制也存在成本和负面效应。由于管制本身可能受到管制机关的价值观和偏好影响,挑选的企业可能并不是市场认可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从而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进入管制将使得在位企业获得一定程度的垄断利润,因此后者往往倾向于寻求更严格的进入管制,市场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并可能引发政治寻租;进入管制可能会片面鼓励企业增加产量,并弱化企业的研发动力,阻碍技术发展,从而导致本国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长期竞争力下降等等。

3.由于明确的竞争程序和规则是影响管制绩效的重要方面,因此管制机关在实施进入管制前应制定清晰的管制目标和程序,对管制可能引发的成本和收益进行评估。决定实施管制后,为了防止因为自身价值观和偏好而错误选择进入者,管制机关应在征询企业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竞争性标准来明确产业进入者的挑选规则,并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公布和严格执行,以保证租金能够流向真正有效率的企业,并减少政治寻租的可能性。

4.长期的进入管制不利于产业发展,也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因此管制机关应随着产业的成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逐步放松进入管制,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挑选出真正有效率的企业;另一方面等于营造了一个可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加在位企业的竞争压力和研发动力。同时,应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控股等实现资源整合,并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扶持,从而提升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竞争力。

本文的案例部分是在深度访谈的基础上完成的。感谢深圳市政府对本案例研究的大力支持,感谢中兴、华为、TCL、三星科健等企业以及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中国手机经销商联盟和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资料。

注释:

①如果利用补助金来扶持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所需金额将非常巨大,国家财力往往难以维继;减税政策对新企业的实际帮助不大,事实上除非新企业经营成功,具有大量的应税利润,否则减税就毫无意义;单一使用关税保护可能造成中小企业的广泛进入,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②如果MC与MSC偏离很大,或者技术风险太高,以至于即使政府降低竞争风险,仍然不能使MC移动到的位置时,政府就必须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补贴等,来进一步弥补先驱企业的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差异。另外,在图中没有画出,它与MC的相对位置取决于a值的大小。

③赛迪顾问公司(CCID):《1999-2000年移动通信市场发展状况》,2000年9月。

④赛诺市场调查公司:《中国移动电话市场月度调查报告》,1998年12月。

⑤在获得手机牌照的企业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是在原电子部基础上组建的,波导、TCL、康佳、海尔、夏新均为地方国有控股企业,联想、科健为中科院控股公司,大唐为中国电科院控股公司,熊猫原为信产部直属企业。

⑥数据来源:信息产业部,转引自《2006年手机行业风险分析报告》,北京世纪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⑦数据来源:信息产业部,转引自《2006年手机行业风险分析报告》,北京世纪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⑧数据来源:《中国通信年鉴2004》,北京:中国通信年鉴编辑部。

⑨朴来淳:《中国手机市场分析与中国手机企业的营销战略研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毕业论文,2005。

⑩详见《中国企业家》2005年06月09日的报道:“国内手机库存危机思考”。

(11)详见《上海证券报》2007年12月05日的报道:“国产手机市场份额再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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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战略产业进入规制与规制绩效研究--以我国手机“许可制度”实践为例_外部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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