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时代的语言学研究--从“语言与文字的应用”看近几年语言学的发展_语言学论文

跨学科时代的语言学研究--从“语言与文字的应用”看近几年语言学的发展_语言学论文

跨学科时代的语言学研究——从《语言文字应用》看近年语言学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语言文字论文,近年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世纪50年代以来,语言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由结构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转为由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对立。在语言研究的方法上总的趋势是:(1)由语言结构的描写转向对语言本质及语言结构规律的解释;(2)由语言的静态研究转向语言生成和理解的动态研究;(3)由语言的理论研究逐步转向语言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并重。语言学研究总的特点是:不管哪一种方法论或哪一种方法都已摈弃单一学科研究的路子,努力从毗邻学科中汲取有用的理论、方法和成果。跨学科研究是当代语言学发展的总趋势。五年来《语言文字应用》从编辑思想到具体发表的各类文章都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上述总的趋势,从而推动了我国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的发展。

《语言文字应用》创刊已五年,这是我们每期都要仔细阅读的重要语文刊物之一。原因有二:其一,《语言文字应用》的前任主编龚千炎和当任主编于根元都是本文作者之一卫志强的多年同事和老友。卫这些年也曾主编一份以评介国外语言学最新理论、方法和成果为主要宗旨的刊物。评介国外语言学最新理论和方法要密切联系国内语言学研究的实际,为国内的语言学研究服务,因此,卫非常关心《语言文字应用》的编辑思想、组稿方向和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二,本文作者之一何元建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后赴英国学习,获语言学博士学位,现在香港中文大学执教。何近些年一直致力于运用国外语言学的某种理论和方法来描写和解释汉语各种现象,何并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得到国内语言学前辈和同行的评判,为此,就得非常关心国内语言学研究的进展和新成果。近年来,国内学术界有识之士一直关心中国语言学与国际语言学的接轨问题。这接轨其实是双向的:一方面,我们在研究工作中要努力吸取国外的最新理论和方法,同时,我们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汉语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也应使海外学者了解。五年来,《语言文字应用》促进了汉语语言学的发展,并在海内外赢得越来越多的读者。

本世纪以来,尤其本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学科之发展呈现两大趋势:学科的不断分化和学科的不断组合。随着科学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科技成果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学科的划分越来越细,专业分支越来越多。在学科不断分化的同时,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在加强。在分化的基础上又进行新的组合,形成新的学科。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分化和组合的结合点上,新兴学科在不断产生,陈旧的学科在逐步消亡。现代科学发展的上述趋势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本质、特征和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拓宽和提高。科学实践已经证明,许多研究对象,无论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抑或社会科学领域的,仅依靠某一或少数几个学科的研究,很难取得成效。

语言学,这门古老而又年轻的科学,在这世纪之交,也以积极的姿态投入科学发展总趋势的洪流之中。当代语言学正处于重要的变革时期。自50年代乔姆斯基兴起一场“语言学革命”以来,在语言研究的方法论上逐渐形成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两大流派。在语言研究的方法上,总的趋向是:1.由语言结构的描写转向对语言本质及语言结构规律的解释;2.由语言的静态研究转向语言生成和理解的动态研究;3.由语言的理论研究逐步转向语言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并重。一个总的特点是:不管哪一种方法论或哪一种研究方法都已摈弃单一学科的研究,致力于从毗邻学科中汲取有用的理论、方法和成果。跨学科研究是当代语言学发展的总趋势。《语言文字应用》的创刊正是为了适应语言学发展的总趋势。五年来,《语言文字应用》从编辑思想到具体发表的各类文章都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上述总的趋势,从而推动了我国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的发展。

本世纪语言学发展的重大事件之一是由30年代结构主义的一统天下发展为结构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50年代后,又逐步形成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对立(也有人称之为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对立)。形式主义以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理论为主体;功能主义以博林格(D.Bolinger)、格林柏格(J.Greenberg)、韩礼德(M.A.K.Halliday)等人的理论为代表。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人们对实际话语的抽象知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应是这种抽象知识,或称人类的普遍语言能力,而不是具体的话语。作为一门科学,语言学不应仅对话语作某种描写和分类,更要提出理论假说,对人类认知结构中特有的语言能力作出解释。这种人类特有的语言能力表现为,人们能够理解以前没有听到过的句子,能够说出别人以前没有说过的句子,能够辨别有歧义的句子和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句子,以及儿童在两三年内不必经过专门的训练就能学会某种语言。乔姆斯基提出了著名的“语言能力天赋说”。他认为,人类之所以具有语言能力,是因为人类的大脑中有一部“普遍语法”,以这部“普遍语法”为形式特征的人类语言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属于人类生物遗传特征。[①]例如:

a.他昨天买了三斤苹果。

b.# 苹果斤三了买昨天他。

每一个正常的操汉语者都能判断a句是正确的,b句是错误的。徐烈炯解释乔姆斯基理论时指出,所谓“语法”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是指语言的声音系统、结构层次和排列等的规律;二是指人们对这些规律研究的结果。我们不妨分别称为“语法1”和“语法2”。上文a句和b句的区别可以通过语法2来表述,但是,组成a句的规律必然寓于语法1中。徐说,并非每一个人都掌握语法2,但每一个人都掌握语法1,即使文盲也能分辨a句和b句的正误,虽然他们说不出汉语中结构和词序的规律。[②]

乔姆斯基提出的“语言能力天赋说”虽然引起不少争议,但其影响深远。当代的句法研究和神经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语言教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以及近年发展较快的认知科学等都运用乔姆斯基的理论观点来解释各种语言现象。《语言文字应用》五年来发表了多篇计算语言学方面的论文,冯志伟、陆汝占、黄昌宁等的论文都在不同程度上肯定或运用了乔氏的理论和方法,尤其是乔氏的一套形式化、数理化的操作方法。

功能主义是近二十年来与乔姆斯基的形式主义相对立的一种理论。功能主义的基本信条是,对语言形式的信息传递功能的解释,不仅是对其结构分析的充分条件,而且也是必要条件。功能主义关注在社会交往中的某一语言形式的用法的功能,以及语言形式对语境的依赖性,而不是脱离话语和语境来分析语言形式。形式主义主张语言结构是自主的不仅独立于其传递信息的功能,而且独立于人类心智的一般认知能力。而功能主义的观点是,语言结构之所以如此,是传递信息使然。因此,语言能力要受到人类心智一般认知能力的限制,而不仅仅是受到所谓语言能力的限制。

其实,任何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是十分复杂的。依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语言的本质及其结构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或解释。一般说,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不应是对立的,因为语言的形式与语言的功能之间在本质上是互补的,而且,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最终目的都是探索人类自然语言的普遍规律,并对这种规律作出解释。功能主义的某些有影响的学者也声称,“我们不想反对乔氏的语言能力天赋说。我们只把它看成经验的问题,而不是先验的哲学假设。如果最终无法用一般的认知能力来合理说明语言的共性,我们将考虑是否有可能把它处理为天赋的”。[③]冯志伟在《中国计算语言学研究的世界化刍化》(刊《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1期)中指出,“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计算语言学,我们还应该处理好当代语言研究中的经验主义方法和理性主义方法的关系”,“在把经验主义方法作为当前计算语言学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理性主义的方法,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

功能主义发展至今基本上形成三个分支:结构功能主义、语用功能主义和认知功能主义。结构功能主义根据某一语法单位在其所属的整体或局部的语法系统里的组合和聚合规律来寻求对其功能的解释。我国汉语界的不少语法研究论著属于结构功能主义的范畴。语用功能主义力图分析某个句法单位在话语中体现的多重功能,并据此解释它在不同的篇章或话语层面上的不同意义和用法。语用功能主义认为,说话者说什么与怎么说同样重要。说话者不自觉地会考虑听话者的知识结构、社会背景和参加语言交往的目的或原因。语句中某个或某些词所表达的意思往往可以与该词的字面意义有所不同。认知功能主义试图找到作为某一特定语言的语义结构,因而也是其句法结构的基础的认知范畴。如袁毓林发表的几篇论文就属这一范畴。[④]刘大为执笔的《功能与解释的交会》(刊《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一文介绍了上海现代语言学会的一些年轻学者,如金立鑫、黄锦章、齐沪扬、戴耀晶等都注意运用认知功能主义的方法来处理各种语言现象。他们认为,“语言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应该是——语言结构(主要指的是句法结构)必须与某种功能结构保持着一致关系才能保持自己在语言中的存在价值,也就是说任何句法结构都可以从功能上得到说明和解释”,“语言中有的结构受制于人在认知时的心理操作程序”,“语言中有的结构则投射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图景”。

但上述三种功能主义的划分是相对的,一篇功能主义的论文可能涉及两个或三个方面。

形式主义的语言研究旨在构建一种在形式上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他们并不打算把自己的理论应用于具体实际;功能主义的语言研究往往源于语言教学或语言实际应用的需要,他们希望能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具体语言实践中。例如,本族语教学、对外汉语教学、语言规范、广告语言、法律语言等领域。

但是,无论形式主义或者功能主义都已摆脱单纯语言描写的路子,致力于语言普遍规律或语言共性的解释;并且都已由语言的静态研究转向动态研究。形式主义提出的一套生成转换规则及句子的语音形式和逻辑形式之间的关系等,实际解决的是语言生成和理解的动态过程。功能主义的目的是发现语言里一些迄今仍隐而未现的意念关系、语义原则和语用环境,因为这些关系、原则和环境据认为控制着语言结构的可接受性和使用的恰当性。功能主义研究的是语言运用控制语言结构的动态过程以及语言结构在不同的语境中体现的各种语义。

本世纪60年代初产生一门新的学科——认知科学。它是一门连接哲学、普通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神经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新兴学科,主要采用信息加工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人的认知活动,其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感知觉、注意、表象、记忆、思维和语言。认知科学把人的认知过程分析为一系列有次序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反映认知信息加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认知科学创造了许多认知过程的理论模式,概括出人类认知过程的一些基本规律和策略。例如,平行加工与串行加工,自动加工与控制加工,内隐认知与外显认知,底一顶加工与顶一底加工,数据驱动与概念驱动的加工等。这些加工模式现已被计算机科学、认知语言学、神经语言学和语文教学等领域用来解释语言诸层面的生成、理解和储存。如王建华发表在《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4期上的《关于语文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及他的《语用学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一书(1993)都分析了语文教学中的认知策略和方法问题。王建华主要提出了三种策略:自下而上的语言(句法的、语义的)策略、自上而下的语境策略和既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二者互为交融的综合性策略。此外,该书还灵活运用了语用学提出的各项原则与语文教学相结合的实例。于根元在评论该书时指出,该书是“探讨语文教学理论的重要成果”,“这些实例,同时体现了理论和教学实际两方面的价值”。[⑤]

认知科学与语言学的结合已取得许多成果。桂诗春发表在《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第3期上的《应用语言学和认知科学》一文详细分析了认知科学对应用语言学的影响。他认为,认知科学在三个层面上对应用语言学的研究有重要影响:1.首先它有认识论的意义,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语言系统和言语活动的本质。2.认知科学的各个分体和应用语言学的各个学科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结合部,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例如,有些学科(如计算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等)和认知科学逐渐合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舍难分。3.认知语言学在方法论方面对应用语言学的各个学科研究也有所启迪。袁毓林把认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跟计算语言学结合在一起,并以汉语为语料进行分析,取得了可喜成就。袁毓林在《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刊于《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一文中,从认知科学的角度分析了人的认知过程和自然语言理解之间的关系,提出语言知识的形式表示和语言的计算分析的有关步骤。袁在该文中尝试建立一种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范式。他认为,认知活动最本质的特点是利用知识来指导人们当时的注意和行为。桂和袁的文章反映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最新观点和研究成果。

香港学者黄月圆与本文作者合作,从认知角度对汉语中“张小姐又漂亮又丑陋”“这张相片又好看又不好看”这类“似矛盾句”的理解策略进行了探讨。他们做了一项语言测试来验证对理解策略的解释,得出的结论是,这类“似矛盾句”实际上并不包含矛盾。矛盾的A、B两项在语义解释上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在不同的语境中,这类句式可以表示对比、转折、正反、时间、条件、比较等多种语义关系。[⑥]

现在学术界对语言“习得”(acquisition)和语言“学习”(learning)这两个术语的内含及其相互关系还存在某些不同的认识。一般认为“学习”是“有意识”的行为,“习得”是“无意识”的过程;儿童获得第一语言是“无意识”的,因此获得语言的过程是“习得”;成年人在课堂上学习第二语言是“有意识”的,因此是“学习”,在自然环境中学习是“无意识”的,因此是“习得”。但是,吕必松认为,不应把这种观点看作是最后的结论,因为,儿童获得第一语言的过程是不是都是无意识的,成年人在课堂上学习第二语言是不是都是在有意识地学习语言知识或规则,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吕主张从另一个角度来区分“学习”和“习得”,这就是把“学习”看作一种“行为”,把“习得”看作一种“过程”——通过“学习”而获得语言的过程。[⑦]

根据认知科学的观点,人所掌握的知识可分为两个范畴: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这一分类对语言研究有重要意义。陈述性知识主要指我们所知道的事实;程序性知识主要指我们所掌握的如何进行的技能或官能。例如,一部语法书所表述的各项词法和句法规则,或一部《动词用法词典》所列的各个动词的基本用法,这些都是陈述性知识,而一个操本族语者的语言生成和理解过程运用的则是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一般可以用语言表述,而程序性知识往往很难用语言表述。骑自行车、游泳是运用程序性知识而很难言传的例子。一个正常的人,包括文盲或三四岁的儿童都能流利说话,但要他们用语言表述句法、语义或语用规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困难的。另一方面,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关系是相对的、动态的,它们可以互相转化。当我们初学一门外语时,我们所掌握的关于这门外语的语音、句法和词汇的知识是一种陈述性知识。最后,我们十分熟练地掌握了这门知识,说这门外语跟说本族语一样地不加思索,即所谓“自动化”。我们已不再注意该外语的一整套语法规则。这时,我们可以说,已把课堂上或书本上关于这门外语的陈述性知识转化为程序性知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语言“学习”和语言“习得”是一个包含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动态转化过程。至于程序性知识是否完全由后天的陈述性知识转化而来,或者,如乔姆斯基所认为的,与先天的语言习得机制密切相关,这还需要各学科专家进一步研究、论证。而且,为了解决“学习”和“习得”的关系问题,我们首先要回答几个基础理论问题:1.作为语言学习理论研究的前提,我们对语言本质的认知是什么?2.我们的语言学习理论是建立在什么样的普通学习理论和心理学基础之上的?3.学习语言与学习其他社会知识、科学知识和技能有什么异同?等等。[⑦]

《语言文字应用》五年来共发表了语文教学方面的文章四十多篇,是编辑思想中考虑的重点之一。这些论文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从理论上说,就是如何传授关于语言文字的陈述性知识,并如何促使学生尽快将这些陈述性知识转化为程序性知识。计算语言学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如何使计算机把人输入的各类陈述性知识转换成计算机能自动识别和操作的程序性知识。人们在理解某种语言或某个句子时,实际上都不自觉地要利用他已经掌握的全部知识,包括关于该种语言的全部知识和关于世界的全部知识。但是,计算机就完全不同了,它连一个学习外语的人对外语进行分析都不如,因为它还没有“原有的”知识。它正是要通过语言分析来接受和逐步积累起知识。因此,人分析语言时,利用知识的方式常是隐性的,这种隐性知识就是已自动化的程序性知识。而计算机利用知识的方式则是显性的,这种显性知识就是人输入的陈述性知识。[⑧]因此,余士汶在《关于计算语言学的若干研究》一文(刊《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第3期)中指出,“要让机器能真正理解自然语言,当然有必要弄清楚人是怎样理解自然语言的以及儿童是怎样学会其母语的。人们能够自由自在地使用语言,但如果认真探究人类理解自然语言的机制和过程,人们会发现对此却所知甚少。对于像语言理解这一类涉及人类智能本质的问题,属于计算机科学的人工智能研究需要同其他学科,如认知科学,携起手来共同进行探索,才有可能取得突破”。

广告语言和法律语言研究跟社会活动,尤其跟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是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发展,广告语言和法律语言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学者们的重视,在我国这两个领域的研究工作还处于开创阶段。《语言文字应用》创刊以来,对广告语言和法律语言研究有许多介绍和评论,有力地推动了这两个领域研究工作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广告主要由形和声两部分组成。形包括图形、色彩和文字;声主要指视、听广告中的口头广告语言。一则广告语言效果的好坏,除形、声外,还取决于广告语言所处的时间和空间。时间指广告语言出现的某个时段;空间指广告语言所处的外部环境。广告语言是立体的、综合性的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一般认为,广告语言设计策略应考虑下列因素:1.广告语言的对象是谁?2.广告语言的目的是什么?3.广告语言的内容包括哪些部分?4.广告语言以何种媒体(电视、广播、报刊、户外油漆广告、荧光灯、广告牌、汽电车上的流动广告等)传递我国的广告语言研究虽起步较晚,但近年取得了可喜成果。《语言文字应用》的创刊和语用所广告语言课题组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广告语言研究的发展。《广告语言课题研究纲要》(刊《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1期)指出,“研究广告语言是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为社会实际服务的重要方面”。广告语言传统的信息要求做到:1.具有吸引力;2.能在有意和无意之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3.诱使读者/听者对广告语言报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4.在读者/听者的心目中留下良好的记忆。《1993部分广告用语分析报告》(刊《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3期)提出,广告语言要求:一是更多的给人温情,二是更多的给人坦诚,三是讲究分寸,四是更加新颖。

在法律语言研究领域,近些年来有不少学者和公安、司法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在法律文书制作、诉讼口语、司法人员语言修养等司法活动特定阶段或某一法律活动中的语言运用进行研究,发表了不少著述。但就总体而言,我国的有关研究主要把“法律语言”作为一个语体范畴进行描述和分析的较多,而且,主要是一种静态的研究。关于法律语言的语义、语用及篇章等领域的研究较少。作为一门应用科学的相对独立的法律语言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该研究领域我国与发达国家比还有较大差距。美、英等国设有法律语言学博士学位,有法律语言学的专门机构、刊物和会议。这些国家的法律语言学工作者在诸如贿赂、敲榨、恐吓、伪证及保险索赔、合同纠纷、商标纠纷等案件处理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这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法律语言学家通过对语言各个层面的分析,使法官、律师和陪审员清楚地看到那些平时“视而不见”的东西,使能更有效、更正确地判定各类案件。现代法律语言学已不单纯关注法律语言的语体描写和分析,它更注重各类法律程序中动态的话语、篇章分析和语音分析,研究的目的为了解决法律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语言学有很大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语言学单学科的研究很难取得重大进展。跨学科研究是当代科学发展的总趋势,也是语言学发展的总趋势。当代语言学与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及社会学、法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在这些跨学科的语言学研究领域我国的研究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还有较大差距。禹永平指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是跨学科的。我们的研究者也应该跨学科。现在不少跨学科的语言学发展不如人意,问题大多因为跨学科的研究者太少。”[⑨]于根元在《语言应用研究的队伍建设》(刊《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一文中强调:“跨学科研究的发展,依靠高层次的跨学科人才。我们过去比较多的注意一些人员的外语补课,今后更要创造条件为一些人员在跨学科方面补课”。胡明扬坦诚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十多年来,中国语言学依然迟迟难以和国际语言学接轨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语言学家几乎全部是文科出身的,缺乏必要的数理基础,要掌握西方当代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有很多困难”。[⑩]然而,近年来情况已有所改善,尤其一些语言学研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已充分看到这一点。许嘉璐在总结首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时指出该次研讨会的“许多论文体现了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特点,反映了学者们研究视野的扩大和知识结构的改变。这是语言文字应用的一个良好趋势”。[(11)]陈章太在中国应用语言学会筹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应用语言学中若干课题已经提到日程上来了。如国家语言政策和计划,港、澳、台三地区语言文字问题的研究,中文信息处理问题的研究,自然语言理解的研究,残疾儿童语言康复的研究等,而这些课题又决非语言学或者别的任何一门学科所能独自承担得了的,必须进行跨学科的合作,才能取得实效。[(12)]

树立跨学科研究的观点,培养通晓数门学科的人才,打破专业越分越细且互不沟通的局面,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使研究工作面向未来,面向社会,面向实际,这也许是处于世纪之交的语言学工作者应予重视的几个迫切问题。

注释:

①陈平《描写与解释:论西方现代语言学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外语教学与研究》1985年第1期。

②徐烈炯《Chomsky的心智主义语言观》,《国外语言学》1993年第1期。

③戴浩一《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刍议》,《功能主义与汉语语法》,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

④袁毓林《语言的认知研究和计算分析》,《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中国语文》1994年第4期;《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

⑤于根元《探讨语文教学理论的重要成果——读〈语用学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4期。

⑥黄月圆等《汉语中的似矛盾句》,《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3期。

⑦张旺熹《语言学习理论研究座谈会纪要》,《语言文字应用》1992年第4期。

⑧董振东《面向信息处理的汉语分析的类型和深度》,《语言文字应用》1992年第2期。

⑨禹永平《语言文字应用的广阔天地》,《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1期。

⑩胡明扬《学习和研究》,《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

(11)《首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学术研讨会纪要》,《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2期。

(12)《中国应用语言学会在京正式成立》,《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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