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整合_外地人论文

发达地区村庄劳动力市场的整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庄论文,劳动力市场论文,发达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几千万的农村移民中,绝大多数沉淀在发达地区的农村地区,而不是进入了城市。例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全国的农村移民大约在4000万左右;其中2/3到达的是县级及以下的城镇和农村(注: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流动人口国际研讨会》,1998年,北京。)。对于农村移民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学术界已经有许多成果,但对于移民在发达地区农村的情况,学术界关心得不够。本文利用发达地区4个村的抽样数据研究了这4个村本地人和移民的劳动力市场的整合问题。本文从工种和工资两个方面考察整合问题。如果劳动力市场对外来人口没有任何歧视,那么,在控制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和人口特征以及地区差异的前提下,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间不应该在取得特定工种的工作和工资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劳动力市场是整合的。

本文是一个计量分析的实证研究。研究的结果显示,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外地人得到白领工作的机会显著地低于本地人的机会;但是,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间的工资差异基本上可以被诸如人力资本、经验、地区差异、社会和政治地位等因素所解释,一个人是否是外地人对他的工资没有显著的影响。然而,后一结论并不意味着劳动力市场对外地人没有工资歧视。分析表明,决定本地人工资的显著因素是诸如政治面貌和婚姻状况这样的非人力资本因素;而决定外地人工资的显著因素恰恰是人力资本和经验。我们将对外地人的工种歧视和不同的工资决定合称为“挑选性歧视”。

本文将从4个方面来阐述本项研究的过程及结果。①介绍4个样本村以及抽样数据的情况,并列表对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工种和工资进行简单的对比;②研究造成本地人和外地人在工种方面差异的原因;③研究决定本地人和外地人收入差距的因素;④简要讨论本文研究结果的政策含义。

一、样本村及简要对比

4个样本村是河北三河市的西柳村、江苏武进市的湾里村、浙江苍南的宜一村和广东东莞的金橘村(注:本项调查得到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1999年度中国公共政策项目的支持。在此谨表谢意。)。西柳村座落在北京以东102国道40.5公里处,京秦电气化铁路穿村而过,是北京通往东北地区的必经之路,交通非常方便。但它是4个村中最不发达的一个,1998年人均收入为5000元。其工业以私营的书籍装订和活动房制造为主,顾客主要在北京,目前村里有三、四家装订厂和十几家活动房厂。湾里村处于武进市规划的新城区的核心地带,工业早先以村办企业为主,经营范围较宽。90年代中期以来,湾里村的村办企业纷纷改制,转为私营企业;同时,一大批家庭纺织厂发展起来。1998年,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宜一村也已经是宜山镇的一部分,工业发展也和湾里村类似,以前有雄厚的集体企业,这在浙南是不多见的。近几年来,它的集体企业也纷纷转成民营。苍南的再生纺织闻名全国,许多宜一村村民从事这行业,同时,还有许多人家从事针织服装的生产。宜一村是4个村庄中人均收入最高的,1998年达到11800元。金橘村的工业主要是外资的来料加工企业,目前全村有28家企业,其中22家是外资企业。1998年,人均收入6000元。

4个村均有较多的外来人口,表1对比了当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数量。从表1可以看到,4个村的外来人口均超过本村人口的40%,金橘村的外来人口更是高达本村人口近3倍。西柳村基本上还是一个农村社区,金橘村正在经历从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的快速转变,两村村民基本上还都持有农村户口。湾里村因为已经被规划为武进市新市区,虽然乡村的痕迹还很重,但已经被纳入地方政府的强制城市化过程中。相比之下,宜一村的城市化来得比较自然,较为和谐地溶入了相邻的宜山镇中。湾里村和宜一村的村民中的相当一部分已经自愿或被迫放弃了农村户口。

表1 4个村庄的本村人和外地人数量 单位:人,%

 本村人

 外地人*

 外地人/本村人

西柳村952 500

52.5

湾里村24251000

41.2

宜一村15001500

100.0

金橘村350010000

 285.7

*根据调查估算的数字。

本文的分析利用的是4个村庄对本村人和外地人的抽样调查资料,但只包括那些获得工资收入的人。这些人的总数是314人,其中,本地人141人,外地人173人。表2是两类人之间的一个对比。在本地人当中,53%的人在当前工作上是管理者或技术人员;在外地人当中,只有19%的人是管理者或技术人员(以下我们把这两类人统称为白领)。在1998年,本地人的平均工资收入为18210元,而外地人只有7760元。如此之大的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表2中可以看到,本地人的平均受教育年数比外地人高近3年,从事非农工作平均多近8年,在上一个工作是白领的比例高21个百分点,在目前工作年数上多工作5年以上。这些人力资本方面的差距是否足以解释本地人在职位和收入方面的优势呢?下面我们将通过多元计量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二、工种的决定

为了研究本地人和外地人在取得白领工作方面的差异,我们选用Probit模型对工种进行了回归分析,其结果见表3。回归的因变量是一个表征一个人在目前工作上是否是白领的0~1变量(0代表“否”;1代表“是”);自变量分成人口特征、政治面貌、人力资本、企业类型和村庄等五组。人口特征包括是否是外地人(外地人=1;本地人=0)、年龄、性别(女性=1;男性=0)和婚姻状况(结婚=1;单身=0)。政治面貌为是否是党团员(是=1;否=0)。人力资本包括在校学习年数、非农工作年数、到过地方的个数、上一个工作是否是白领(是=1;否=0)以及在目前工作上的“工作年数。在表3中,企业有4类。我们在这里选取国营企业(包括政府部门)为参照类型,其它三类企业以0~1变量表示(比如,如果一个人在集体企业工作,则表征集体企业的0~1变量取值1,否则取值0;其它类推)。同样,我们选取西柳为村庄的参照,其它3个村庄也以0~1变量表示。

我们进行了两组回归。第一组是对全部样本的回归;第二组是对本地人和外地人分别进行的回归。在对全部样本的回归中,有几个有意义的结果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在人力资本变量中,教育水平和上一个工作是白领高度显著,说明教育水平较高或以往有管理工作经验的人更容易在当前工作中成为白领。计算表明,平均而言,多接受一年教育可以使一个人成为白领的概率增加3.2个百分点;一个在上一个在上一个工作上是白领的人比一个没有管理经验的人成为白领的概率多31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工作经验比教育重要得多;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上一个工作是白领相当于多接受近10年的教育。其次,一个人是否是党团员对他是否能成为白领有明显的影响,党团员成为白领的概率比一般人高12.9个百分点,相当于多接受4年的教育。第三,在人口特征中,只有“外地人”显著,且估计值为负。这说明,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外地人比一个本地人成为白领的概率要低,计算表明,差距为17.6个百分点。对如此显著的差距只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本地人具有比外地人高得多的不可观察的能力(即在可以用人口特征、政治面貌、人力资本、企业类型和村庄表征的能力之外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际关系上的优越地位、语言优势、更灵活的头脑以及更易被老板信任等等。另一种解释是工作分配中存在着对外地人的歧视。事实上,第一个解释里的内容虽然不反映经济歧视,但却反映了社会歧视。在4个村庄中,外地人无不被排除在当地的社会交往之外,处于在社会和地理上的隔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交往方面自然处于劣势地位。因此,我们这里所发现的本地人与外地人差距可以看作是本地人对外地人在社会、经济方面歧视的结果。我们把这种歧视称为“挑选性歧视”。它不仅反映在对外地人的整体歧视上,而且也反映在决定本地人和外地人能否得到管理工作的因素上。

表2 样本中本村人与外地人的对比(314个样本)

表3 工作岗位的Probit模型回归结果

表4 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工资差距(样本量:314)

为此,我们对比对本地人和外地人分别进行回归的结果(见表3的后4列)。可以看到,决定本地人能否得到管理工作的显著因素是政治面貌和上一个工作上的经验,而决定外地人工作的因素是教育水平和上一个工作上的经验。也就是说,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差别是,前者的政治可靠性更重要,而后者的人力资本更重要。这个对比鲜明地说明了本地人和外地人在4个村庄劳动力市场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老板用本地人是因为他们更可靠,用外地人是因为他们有知识。有意思的是,4个村的许多企业都是私营的,它们之所以偏爱党团员做管理工作,可能是因为党团员的确比一般本地人更可靠、更能干。但是,一个外地人是否是党团员对他能否得到白领工作没有显著的影响这一结果表明,这一结论并不一定正确。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本地的党团员比一般人具有更多的社会关系,有利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各种企业类型和各个村庄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说明我们的抽样没有明显的所有制或地区偏差。

三、工资的决定

我们接下来研究决定本地人与外地人工资差距的因素。在表2中,我们看到,本地人的人均工资比外地人高135%。我们在前面提到,本地人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较多的工作经验可能是导致这个差距的原因。现在,我们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来检验这个猜想是否正确。

在表4中,我们列出了5个多元回归的结果。这5个回归的因变量是工资的自然对数,自变量与以前一样。之所以用工资的自然对数而不是工资本身作为因变量,是因为前者回归的拟合程度较高,同时,自变量的估计值可以解释为自由变量的单位变化所引起的工资变化的百分比。在回归(Ⅰ)中,我们只考察在控制企业类型和村庄的条件下外地人工资与本地人工资之间的差异。首先,集体、私人和三资企业的工资与国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工资之间均无显著差异。这说明在每个村庄所在的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竞争是比较充分的,因为各种企业所付的工资之间无显著差异。但是,各个村庄之间存在一定的工资差异。湾里村的工资与西柳村之间无显著差异,但宜一村和金橘村的工资分别比西柳村显著高21%和19.8%。这种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似乎说明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还没有达到充分竞争的程度。但是,我们注意到,除本地人工资之间的差异外,地区工资差异主要来自外来人口的分区流动。比如,西柳村的绝大部分外来工人来自长江以北的河南和安徽两省,湾里村的外来工人来自附近的苏北、安徽等地,宜一村的外来工人来自江西、浙江等地,金橘村的外来工人主要来自湖南、四川、江西等省。这种分区流动是一种自然的事情,因此,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通过国家政策加以校正。同时,20%左右的工资差距并不大;即使是在发达国家这样的地区差异仍然存在。如果我们的4个样本村足以代表中国东部沿海农村的话,则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的东部农村地区基本形成了一个宏观的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

在前面对工作岗位的回归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同等条件下,外地人得到一个管理岗位的概率比本地人小17.6%,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挑选性歧视”。那么,在工资决定上,是否也存在歧视呢?回归(Ⅰ)的结果显示,如果不控制个人的其它人口特征、政治面貌和人力资本,则外地人比本地人的工资低26.5%。这一差距显然比表2所显示的135%小得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呢?这里的原因可以由表2的数据来说明。西柳村的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工资差距最大,但在整个样本中其外地人占的比例不高。当计算总体平均数时,我们无法将外地人的分布考虑进去,因此,得出的工资差距主要被西柳村的工资差距所左右。在多元回归中,我们可以控制地区分布;因而西柳村对整体样本的影响降低了。从另一个角度看,135%是整体的平均差距,而26.5%的差距是各个村子本地人与外地人差距的平均值。

回归(Ⅱ)加入了个人的人口特征和政治面貌。此时,本地人与外地人工资差距缩小为20%,而地区差异、企业类型之间的差异与回归(Ⅰ)的结果没有质的差别。两个意料不到的结果是,已婚者比未婚者的工资显著地高19.4%;而党团员的工资并不显著地高于一般群众的工资。我们将看到,在回归(Ⅲ)~(Ⅴ)中,已婚者与未婚者之间的工资差距将维持在19%左右。这个显著的差距是否说明已婚者拥有某些不可观测的高能力呢?我们将在对外地人和本地人工资的不同决定因素的分析中回答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想指出的是,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工资差距由(Ⅰ)中的26.5%下降到20%,很大原因是因为本地人中有更多的已婚者。同样,党团员的工资不显著地高于一般群众的工资,这一结论也将出现在回归(Ⅲ)~(Ⅴ)中。这一结论与我们对工作岗位的研究形成鲜明对照,在那里,我们发现党团员比一般群众在获得管理岗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也就是说,企业愿意让党团员担任管理职务,却不愿给他们付更高的工资。这加强了我们前面的猜测,企业重用党团员,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可靠,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比一般人强。

在回归(Ⅲ)中,我们在解释变量中加入教育程度。可以看到,教育程度显著地提高一个人的工资。具体地,每增加1年教育可以提高1.7%的工资(注: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回报率是很低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表明,教育回报率一般在14%到17%之间。参见Yao,Yang,"Rural Industry and Labor Market Integration in Eastem China",Journal of Deveiopment Economics,Vol.59(1999):463~496。)。这一结果在回归(Ⅳ)和(Ⅴ)中也基本一致。应该注意的是,1.7%这一结果是对所有人而言的平均水平。可以想象,一个小学毕业生6年教育的年回报率将高于一个在三年级辍学的人受3年教育的平均回报率,因为前者比后者学到的知识更完整,因而更具可应用价值。同样的结论可以应用于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生和相应的辍学生之间的对比。由于本地人受教育水平高于外地人,因此,当我们在回归中加入教育程度时,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工资差距一定会下降。回归(Ⅲ)的结果显示,这一差距由回归(Ⅱ)中20%下降到14%,这6个百分点的下降可以看作是教育的贡献。

接着,在回归(Ⅳ)中,我们进一步加入两个变量;从事非农工作年数和到过的地方的个数。这两个变量表示的是一个人的长期经验。结果表明,后一变量高度不明显,而前一变量高度显著,尽管其影响不大(每增加1年经验只增加0.8%的工资)。因此,在其它条件给定的前提下,频繁流动并不增加一个人的赚钱能力,但工作经验可以。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本地人与外地人工资差距变得不显著了,尽管10%的差距仍然存在。回归(Ⅴ)又加入了人力资本中的另两个变量,上一个工作是白领和在目前工作上工作的年数,其结果与(Ⅳ)相差无几,这两个新变量也均不显著。但是,从事非农工作年数因此也变得不显著了,说明这个变量与两个新增变量之间有相关关系。

总结以上5个回归结果,我们得到以下结论。在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135%的工资差距中,绝大部分,即108%反映的是地区之间的差异;在剩下的26.5%的余差中,6.5%可以由人口特征、特别是婚姻状态所解释,6%可以由教育水平所解释,4%可以由其它人力资本因素所解释,剩下的10%则是系统误差。换言之,当地区差异、人口特征及人力资本被控制时,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工资差异就在统计意义上消失了。此结果与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工作岗位差异形成鲜明对照: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地人更容易得到管理工作,但他们并不得到更高的工资。

本地人与外地人工资差异不显著是否就意味着不存在对外地人的工资歧视呢?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工作岗位分配上存在着对外地人的“挑选性歧视”;外地人不仅不容易得到管理岗位,而且决定他们能否得到管理岗位的因素也不同于决定本地人工作岗位的因素。现在的问题是,决定本地人和外地人工资的因素是否是一样的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对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对数化工资分别进行了回归,其结果列于表5。可以看到,决定本地人工资的显著因素是婚姻状况和政治面貌,而决定外地人工资的显著因素是年龄、教育程度和在目前工作上的工作年数。对于一个本地人来说,结婚意味着他的工资可以提高35%,是党团员意味着他的工资可以提高3.1%。对于一个外地人来说,年长1岁工资可以增加0.8%,每增加1年教育可以增加工资1.7%,在目前工作上每多工作1年增加工资3.4%。年龄的增长也意味着经验的增长。因此,外地人因其人力资本(教育和经验)而受到奖励,本地人因其社会和政治地位而受到奖励。这种差异和我们在前面所定义的“挑选性歧视”相似。在那里,企业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中挑选白领的标准不同,而且对外地人存在明显的歧视;现在,企业虽然不对外地人实以明显的歧视,但用来决定他们工资的标准和对本地人的标准完全不同,因此,也是一种歧视。由于政治地位是决定工作岗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它对本地人工资收入的影响可能是通过更高的工作岗位所传导的。但是,婚姻状况并不是决定工作岗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对工资收入的巨大贡献就值得思考了。显然,一个人不会因为结婚而增加任何实质性的工作能力。那么,它是否是一个人具有较高能力的信号呢?换言之,是否高能力者更倾向于结婚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应该是否定的,因为在我们的样本村中,任何本地人到了年龄总是要结婚的。婚姻对工资的贡献因此只可能传达与能力无关的信息。事实上,只有本地人的婚姻对工资有贡献这一点已经告诉我们,婚姻不代表一个人有更高的能力,因为否则的话,企业应该同样奖励外地人中的已婚者。企业对本地已婚者的奖励因此只能是出于非经济的原因。一种可能是,已婚者所担当的社会责任较重,如需要维持家庭生计和稳定,而这正是当地社会所看重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本身也担当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4个样本村中的大多数企业是私营企业,为什么它们愿意担当一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表5 本地人和外地人工资决定因素对比

最后,我们要再次指出的是,企业类型之间的工资差异无论是对于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不显著,而地区之间的差异很显著,特别是对于外地人而言。湾里村的本地人工资显著地低于西柳村的本地人,而宜一村和金橘村的本地人工资与西柳村的无显著差别。但是,湾里村、宜一村和金橘村的工资均显著高于西柳村。特别是金橘村,那里的外地人比西柳村的外地人多挣29%的工资。但是,这些在其它因素控制之后所遗留的地区差异远小于表2所显示的平均差异,原因在于地区人口在人力资本和人口特征方面存在着相关差异。

四、小结

第一,在工作分配上,4个村存在对外地人的明显歧视;第二,在本地人当中,决定一个人是否能得到白领工作的标准主要是他的政治面貌和以前的管理经验;在外地人当中,能否成为白领取决于一个人的受教育的程度和以前的管理经验;第三,在工资分配上,不存在对外地人的明显歧视,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工资差异可以由地区差异、婚姻状况以及教育水平所解释;第四,决定本地人和外地人工资的因素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主要是婚姻状况和政治面貌,后者主要是受教育的程度和工作经验。这些结论说明4个村庄存在对外地人的“挑选性歧视”,即以不同于本地人的标准给予外地人管理工作或工资,而且,适用于本地人的标准更多的是政治和社会性的,而适用于外地人的标准则完全是经济性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同等条件下,外地人得到管理工作的可能性远小于本地人,说明企业对外地人极不信任。但是,外地人的工资没有受到明显的歧视这一点说明企业在照顾本地人利益的同时也设法在工资上对外地人予以补偿,以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外地人工资与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高度相关这一结论表明,一方面,企业重视外地人的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本地人之所以容纳外地人,在于后者的经济价值,因此,必然要以经济手段对待他们。另一方面,对外地人在社会、政治、地理等方面的排斥削弱了他们在本地的比较优势,从而使他们在工作岗位面前处于不利地位和被歧视状态。由于取得较高职务是外地人进入本地的途径之一,他们在这方面所受到的歧视反过来进一步阻碍他们进入本地社会。

发达地区农村正在经历快速的城市化过程,外来移民是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和主体之一,撇开他们的城市化是不可能的。但是,接纳外来移民需要本地居民对他们的宽容。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观察到这种宽容。在社会、政治以及非市场分配等领域,对外地人的排斥是显而易见的。本文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外地人即使是在市场分配中也受到排斥。追究其原因,我们不得不回到对国家政策的讨论。我们所发现的外地人所受到的歧视,与他们无法在发达地区长期居住,从而无法在当地建立长期的社会网络以得到当地人的信任有直接的关系。换言之,户口仍然是问题的关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国家已经出台新的小城镇户口政策,允许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农业户口人员在集镇落户。在执行过程中,“有固定住所”一般被理解为在当地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对于收入较高的人而言,满足这个条件不成问题,但对于千千万万打工者来说,它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同时,许多村庄还不是集镇编制,小城镇户口政策对他们不适用。对于村庄而言,阻碍外地移民溶入当地的一个因素是集体分配。就目前的体制而言,一个外地人一旦拥有了本村户口,他就具备了得到集体分配的权利。国家能否考虑一种脱离经济福利、而单纯反映一个人的居住地点和政治权利的新的户口管理制度呢?这个制度的好处是灵活,为外来移民提供一个选择的机会,消除本地人对外地人瓜分本地集体分配的疑虑。同时,国家应该鼓励村庄集体分配的市场化,从而铲除外地人溶入当地的最后一道经济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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