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的乡镇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司司长陈锡文_股份合作制论文

面对复杂的乡镇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司司长陈锡文_股份合作制论文

面对复杂的乡镇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主任陈锡文一席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企业论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论文,主任论文,农村论文,一席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不久,本报应邀参加了在京举行的一次有关乡镇企业的国际研讨会,这次会议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与我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及北京康运经济咨询公司联合举办的,陈锡文的讲话颇费咀嚼:

乡镇企业是一个纯粹中国的、非常独特的现象,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很少见到这样一种类型的企业制度。记得1992年孟加拉国总理来中国访问时,她非常希望和中国的专家交流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中国的乡镇企业。在我与孟加拉驻华大使交流之后,我们共同感到,这是一个孟加拉学不了的东西。因为它没有中国这样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比如说人口管理,孟加拉没有户口限制,但中国却有;比如说生产要素的资本化和土地的买卖,在中国并不存在,但在孟加拉却是允许的。

今天,90年代末,我们大家对乡镇企业进行研究,提出的问题是越来越一般化的企业问题,认为它其实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地方,除了它分布在农村之外。所以,很多专家提出,乡镇企业的问题,其实更多的就是一个一般性的中小企业问题。我觉得,提出这样一些见解也并非没有道理。

但是,我仍然觉得中国的乡镇企业确实是或主要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他们之间那种千丝万缕的联系还非常紧密。我赞成陈剑光先生对这个问题的反复强调,即如果要把乡镇企业和它所处的特殊环境、特殊行业,以及生活在其中所有的人的关系分开,就可能会给乡镇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一些困难。因为乡镇企业和当地产业的发展,和当地居民的收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可以纯粹考察企业内部的问题,把它看成纯粹是中小企业的问题。但是,如果把它放在处的特殊环境当中,那么你会看到,乡镇企业是建立在乡里、村里的企业,与建立在城里、街道上的城镇集体企业,还是有着基本上的差别。比如,北京城里街道办的一些中小企业,也会得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帮助,但我相信在坐的各位北京人,大概从来没有感觉到附近的一些中小企业与我们到底有多大关系。但是,每一个生活在村子里的农民,他往往会想,村子里办的企业和我有什么样关系?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考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呢,我觉得乡镇企业有它的独特性,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至于会不会象研究报告封面上写的,再过两三年,乡镇企业会面目全非?我觉得从传统的、封闭的社区创办的企业,逐渐市场化这个因素讲,显然会面目全非。但至少有一条,我认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散在乡村里的乡镇企业,不会面目全非。因为它与农民有种种独特的关系。这是我讲的第一点。

第二,关于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和改制问题,确实是个很重大的问题。不仅已经有大量的中外专家进行了理论探讨,我想今后肯定还会有人继续进行研究。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两个问题的复杂性,不是说我们没有努力去做或做得不好,只是说还有许多工作,应该深入进行下去。比如说,乡镇企业的产权问题,确实有它的独特性。概括地说,这里既有乡镇政府和村这一层参与的问题,也有企业经营者的利益问题,还有社区居民的利益问题。当我们考察乡镇企业的产权范围,如何界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实际上已经先确定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乡镇集体企业。如果是乡镇个体私营企业,我觉得没有产权纠纷问题。

但是,当要考察乡镇集体企业时,它的产权关系才有复杂性。一般地说,乡镇集体企业的创办过程,有几个必备的条件:第一,必须有当地乡镇政府的保护,如果它不允许,那么你决不可能存在。因为很现实的是,不仅有些要素,如提供土地等,更重要的是在70年代或50年代初,你要办企业,还有意识形态方面的保护措施。这种保护,你很难把它折价进去。但是缺少这种保护,这个企业确实就办不起来。那么这个要素在最后界定产权的时候,到底把它怎么评价?确实有很多企业,在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的时候,把国家对企业的减免税算成是集体的投资。从一定道理上讲,很难分得出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实际上,我觉得无论是企业的经营者也好,当地的居民也好,乡镇干部也好,可能在潜意识中都有一种想法:没有当初乡镇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这个企业要建立起来很难。这一点大家都没有什么分歧。

现在产权要清晰,就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它这种帮助和保护到底值多少钱?这是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不是经济学家和会计所能解决的。第二,更复杂的问题是,这个企业从小到大,从无到有,经营者在里面到底起了多大作用?财产的增值有多大属于经营者的贡献?在资产量化时,它也是一个很难界定的东西。第三,同样的,长期在企业从事劳动的员工,他们应该占有多大的份额?第四,我虽然不在这个企业工作,但是由于这个企业属于我们这个村,属于我们这个镇,我们这个村镇的居民都和它有一种天然的联系,那么现在企业要变成某些人的私有财产了,在其中我应该得到什么?我觉得这四层问题,说都好说,应该那些人参与。但真正要把它界定下,并把它数量化,这确实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因为全部问题在于,你说产权关系,或者说界定产权关系的这些准则,是在企业已经长大了之后来约定的,而不是企业发展以前约定的。那么对事后的约定,很多专家讲到它很难公平地由外人界定。所以,界定产权是必要的,但是要做到我刚才讲到的那四个层次都公平,却很难。

那么目前我们界定产权的目的和意义到底在哪里?首先,我觉得需要非常清楚才可以去做。昨天赵阳先生讲到这个观点,到底是公平为主,还是以效益为主,要看企业当前的状态和社会上的种种要求。但这种见解能否被别人接受,尤其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接受,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虑。

由此,我想到产权制度的改革这件事情。实际上如果回顾一下改革20年乡镇企业的发展,往后推,大概在10年之前,这个事情就越来越明显了,也就是80年代的中后期。所有人都知道,80年代末,由于温州地区的私有企业比重非常大,增长非常快,引起了很多政治上的非议。从当地政府来说,为了解除这种压力,就制定了一些规则,引导私营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的办法,把它套上集体企业的帽子,最初的过程就是这样。另一个问题,在私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个人的财产越来越大,企业里的工人起来找他的麻烦,开始是割破他织的布,后来发展到破坏机器。私营企业主就意识到,长期和他共事的人在企业里没有一定的产权,人家是不会干的。所以,运用股份合作制度的形式来进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最初并不是发生在集体企业里,而是发生在私营企业。当然,温州有它的特殊性。但是政府的这种需求,未必真正变成企业家的需求,尤其是当政府要把私营企业给它套上一个集体企业的帽子时,为什么这些企业家能够接受,甚至是欢呼地接受下来呢?我觉得这里面有他自己的考虑,很多地方的股份制改造,是为了集资。在温州,这部分股份制改造,对于私营企业家来说,确实起到这样的作用,即增加了一个筹资的渠道,增加了他的投资。所以,从这一点上说,企业家的这种要求和政府怕被扣上资本主义帽子的担心,两者在股份合作制这一点上,有机地结合起来了。所以,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温州地区的所谓股份合作制改造,进行得非常快,也就出现了大量的私营企业变成了集体企业,就是所谓“红帽子”问题。实际上,我对这件事,到温州做过考察,虽然不能算很深入,但却认认真真地在几家企业里蹲了些天,也交了些朋友。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按照政府的规定,私营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后,利润的50%由原来的企业家拿走,其余50%中的一半作为职工的福利、奖励基金,另一半用于扩大再生产。对私营企业家来说,搞了股份合作制,他只能拿利润的一半。我当时觉得,他能够接受这一点,是很奇特的。而当时温州地区的体改委主任告诉我,已经有多少多少企业实行了规范的股份合作制改造。所谓规范化,就是指利润上的这种分配。尽管我反复与私营企业家谈,因为利润分配这件事,他就是不肯多说。后来由于在一起喝酒,喝到一定程度了,才说真话。几位企业家说,这件事情其实很好办,我最后把年利润做小,比如说只有5000元,我拿2500元,剩下的2500元,让他们去弄好了。如果再惨一点,那么我可以把帐做成亏损,你什么也拿不到。我问,你用什么办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他说,很简单,我把小舅子、小姨子叫来做会计、出纳就行了。

所以,这个例子说明一个事情,形式上的产权清晰化,未必见得对你的经营效率就能带来很大的变化。并不是说我不赞成产权清晰化,从实际上来看,由于企业发生、发展的特殊性,要真正把它量化难度很大,超出人们的想象。第二,如果象温州那样,是为了降低私营企业的比重,为了扩大集体经济的比重,搞了这种所谓的产权清晰化,最终反映出来的结果,是企业利润的普遍下降;利润下降的最终后果就是税收下降,财政收入减少。所以,1994年的时候,温州市体改委的人对我讲,股份合作制这件事,始作俑者是他们,即温州体改办。现在他们想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它根本就不是股份合作制,应该说它就是合伙企业。这个观点我承认。当然,确实也有成功的。但中国几千万个乡镇企业,要想清晰产权,通过清晰产权来促进经济增长,虽然应坚持不懈地去做,但短期内期望不能过高。至少有一条,象现在这样比较糊涂地大规模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它至少不会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增长上的奇迹。

第二方面,关于乡镇企业的融资问题。乡镇企业融资难,带有相当大的普遍性。大家谈到信用担保的问题,经贸委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很好的设想,而且已经有一些实践,在一些大城市做。我认为,即使建立起担保体系,这个担保的范围也会限定得很窄,这对于我国两千多万家乡镇企业来说,到底有多少能进入这个担保体系呢?我觉得在这个会上,就融资问题已经提出了两类情况:一是大的、好的乡镇企业,根本不存在融资困难,如科龙电器、美的电器、万象集团等。还有增长非常快的正泰集团,老总讲,他们是做低压电器的,短短七八年的工夫,兄弟俩通过股份合作制,年销售额已经达10个亿,在银行的苦苦哀求下,搞了10%的负债贷款,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这点儿钱。

回过头来说,乡镇企业之所以融资困难,除子大家已经讲到的体制上的障碍即所有制歧视外,还和乡镇企业本身存在的一些先天性困难也有关系。别人不怎么了解你,当然不会给你融资。所以,大的乡镇企业不存在融资困难,小的,如果是高科技的、高增长的,将来可以进入信用担保机制的话,那又会形成新的歧视。我相信这两块之外相当多的乡镇企业进不去这个体系。所以,我特别要说一下正在被清理的农村合作基金的事,我不是说要不要对它进行清理整顿,而是想讲一讲,合作基金最初它为什么会有?它最初起了什么作用?后来怎么变化、导致到被清理整顿?

我对合作基金会发现得比较早,而且对它的公正作用看出也比较早。记得1994年我在江苏调查时,很意外地在镇江发现了。镇江这个地区不太大,总共有87个乡镇,大概有86个乡镇都建立了合作基金会。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开始我也没太在意。但在调查过程中,当地的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当着我的面告它的状,农业银行是支持的,人民银行是反对的。这使我认真地去调查,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一调查,我发现合作基金会最初的资金,来自于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由于农业的连年丰收,农民呢,又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所以村里面用不着再储备粮了。所以1983年的时候,政府统一出面,把村里的储备粮食收购进国家粮库,把钱就给了村里。这样就有了一大笔钱。当然,相当多的地区把这部分钱分掉了。但在镇江地区没有分掉,存下来了。第二笔钱呢,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过程中,原来集体的固定资产,包括厂房、设备,也包括农机具、耕牛等等,折价卖给了农民了。但东西拿走后,相当长时期内,这部分钱并没有收回来。1984年,按照江苏省的要求,镇江市政府指挥农经管理站,搞了一次大规模的清债,把钱收回来了。这又是一大笔钱,就是把以前的固定资产变现。这两笔钱原来存在信用社里,但后来发现,一存进去,就很难取出来,而且服务态度比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就由各个乡的农经管理站直接把钱拿出来,搞了这个合作基金会,对乡镇企业贷款,当然小企业也往里存钱,因为当时乡镇企业并不太发达,大型乡镇企业不太多,主要就是小企业。按照规定,基金会不收个人的存款,即不搞社会集资,也不对区外贷款。

搞了这个基金会之后,它起了什么作用呢?一个是使这部分钱周转起来,二是直接依托农经站,即原来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经营管理部门。我在调查中发现,它把这些钱和这些人结合在一起,起了个什么作用呢?就是给那些非常小的户办、联户办的个体、私营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提供会计服务,十天半个月一次,派人去把企业的票据处理一下,整理一下帐;第二方面呢,根据你这一段时间的运行,卖得怎么样,买得的怎么样,库存怎么样,积压怎么样,进行分析,提出建议;第三,提供小额的流动资金贷款。

应该说,1985年镇江的合作基金会是起了这么个作用。如果说合作基金会就是这样的话,我至今认为应该发展。很可惜的是,合作基金会以后发展确实变味了,变成某些乡镇长可以自己掌握的小金库,而且把其中大量的钱拿去搞房地产,搞非生产性建设。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银行对这种联户办的小企业贷款,就要对其进行评估。但你自己连完整的帐都没有,我怎么对你进行评估?但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我总共才三五个人的企业,你要叫我有齐全的财会人员,我不亏死了吗?象当时镇江乡镇的农经站每十天半月,派两三个人去给它做一下帐,企业就能够负担。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镇江市管农业的副市长给我讲的,全市搞了这么多企业,到底有多少产值,有多少产品,有多少利润,可以收多少税,我要是没有帐,怎么了解?现在它那个帐由我来做,所有情况我都了解,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总量是清楚的。

所以,从我的感觉来看,即使将来能有几十万家乡镇企业进入国家搞的信用担保体系,但还有更多的在国家统计局眼里可能很小,但在那些县城看却并不小且真正需要支持、帮助,就是在农业部的统计上的所谓2300万家企业,即使在把统计局、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都拿掉,可能还有将近2000万家,就是只有两三个或三五个人、作坊式的企业,怎么给他们提供融资服务?我觉得要给他们提供服务,最有效的就是象镇江初生的合作基金会的做法,寓服务于管理的办法,才能既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又保证管理。所以,对金融问题,从总体上来说,在二元经济体制下的农村,资金不足将是个长期的大问题,不是短期内能解决的。我想,还是需要信誉。如果在一个村,一个乡的范围内,能有一种互助性的、服务性的,再加上与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这个信誉才能建立起来保持长久。所以,乡镇企业的融资制度以及对企业信誉的建立,也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能做到最现代化的,不反对;但即使是最传统的,也不要轻易把它否定掉。

第三个问题,对于乡镇企业中的个体和私营这部分的研究,实际上还很不够。按逻辑来讲,个体的、私营的企业,产权是很清晰的,产权最清晰的应该是增长最有效率的。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统计数字表明,非公有制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在这几年,明显快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说明这种产权制度是有效率的。但有效率是不是就没有改进的余地了呢?这本身也是个很大的问题。据我了解,在私营的乡镇企业中,尽管它的产权归属是确定的,但是它的管理无效和浪费情况非常严重,尤其严重的是,它把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引入到管理中来。已经有相当多的企业家感觉到这个问题了,所以,就通过高薪,或通过分割财产等办法,把自己的亲属分出去,无非就给他一笔钱。然后,再专门去请博士、工商管理硕士。有很多民营企业,如正泰集团,就是这样做的。但还有大量的民营企业停留在血缘、地缘的关系上,使自己的管理中存在很多落后的东西,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个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于个体、私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存在一个障碍。就是说,虽然你的产权是清晰的,你可以用来搞抵押贷款,但银行还是会犹豫。这不是说当你不能还贷时,由银行来通过处理抵押财产来清偿时,会涉及到像国有、集体企业那样的职工下岗、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而是说,虽然在产权关系上,无论是他的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用于抵押,道理上都讲得清楚,但这里头涉及到一些问题,使银行做起来仍然困难。这就是乡镇企业在它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乡镇企业的资产专用性太强。所谓资产的专用性太强,不仅仅是指机器设备,最主要的是地域上的问题。乡镇企业分散在村里、乡里,你自己可以把它评估成100万,但是银行没法承认。谁会从银行买一座房子,住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乡村里去呢?像这种资产能不能做抵押,抵押后能不能由银行拍卖出去,能不能真正评价、变现,都是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办工业就应遵守办工业的一般规律,工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就是向城镇集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乡镇企业现在统计出来的数字,最后如果真要和银行发生各种各样的业务关系,其资产值不值那么多钱?你说值,但没有人要这种东西。这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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