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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1004-0730(2006)03-0061-05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以影响政府决策为主要目的的行为。它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表现。社会主义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曾说:“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普遍吸取所有劳动者管理国家,……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社会主义才能实现。”① 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和邓小平都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在他们的民主实践中有着丰富的政治参与思想。学习和研究他们的政治参与思想,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毛泽东和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相同点和继承性
1、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毛泽东和邓小平都致力于政治参与制度的建设。
毛泽东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使人民翻身解放。为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他亲手创建了一系列政治参与制度。首先,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使民意的代表有了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公民对各级人大代表的直接或间接选举,可以实现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可以采取全国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但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度。”② 1954年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赋予了人民实在的选举权和政治参与实践。
其次,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为民意的协调提供了制度保障。毛泽东在建国初曾提到:“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还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③ 人民政协包括我国各政党、各重要政治团体、各民族、各界别和台港澳、海外侨胞的代表人士,他们参政能够扩大社会的代表面。并且,他们人才荟萃,能够提出切实、深刻的批评意见,进行民主监督,与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相互补充。
第三,建立信访工作制度,使民意有了表达途径。毛泽东认为,不能搞“一言堂”,要搞“群言堂”,使人民有表达意见的权利。他教育干部说,“要发扬民主”、“要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不会垮台,不让人说话,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④ 在实践中设立了来信来访办公室,为人民发表意见提供渠道。
邓小平认为毛泽东所建立的政治参与制度是好制度,应该在坚持的前提下加以完善。他明确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的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⑤ 邓小平还特别批判了主张照搬西方多党制的自由化思潮,认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⑥ 它有利于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和祖国统一进程。他在与前美国总统卡特谈话时强调:“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⑦
同时,邓小平也承认“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⑧ 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在基本制度方面,他要求从实际出发改革和完善人大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在政治体制方面,他改革了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人事制度等,目的是要真正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消除官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扩大和促进政治参与。另外,他还要求疏通和扩大参与渠道,“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⑨
2、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指导原则相同。
毛泽东、邓小平对政治参与的上述认识与实践背后有着其指导思想,那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
首先,社会主义是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前提。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民主。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就强调:“我们的民主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这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⑩ 邓小平也明确指出:“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11)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如果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抽象地空谈民主,那就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造成安定团结局面的彻底破坏,造成四个现代化的彻底失败。”(12) 所以,社会主义是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共同原则。
其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都是我们的出发点。”(13) 针对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所减弱的现象,毛泽东号召必须时时刻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而不是“半心半意或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4) 邓小平也强调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他认为改革和各项工作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
由此可见,毛泽东、邓小平都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出发,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领导本身成了人民群众完成历史任务的“工具”,那么理所当然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使人民处于主体地位,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政治。
第三,群众路线是毛泽东、邓小平发展政治参与的根本方法。毛泽东一向注意从群众的议论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和策略。它要求领导者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因为走群众路线才能有正确的政策和工作作风,才能调动群众的革命与建设的积极性。他指出:“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应,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应,都是脱离群众的。”(15) 邓小平同样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他认为:“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同苦的工作作风。”他还强调:“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16) 改革开放后,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邓小平反复告诫全党: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完成任务。
走群众路线本身就是群众政治参与的过程,它要求具体行动上体现为同人民一起商量办事,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社会管理的制度,规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
二、毛泽东、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差异和特点
1、毛泽东热衷于群众运动式的参与形式,而邓小平主张有领导有秩序地参与。
群众运动在党的历史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革命战争期间,依靠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参加革命和人民战争,我们党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建国初期,同样依靠群众运动,党获得了巨大成功。“大规模的革命运动是群众运动,没有这些群众运动是不行的,比如土地改革.仅仅依靠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一个法律而不动员人民群众是不行的,必须发动群众,让群众来参加,问题才能解决得比较彻底”。(17) 毛泽东也因此深信和依恋群众运动的威力。特别是在晚年,由于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毛泽东认为传统的整党整风已不能充分解决官僚主义的问题,只有通过群众运动、大民主的方式,才能消除党内腐败现象。于是,他发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概括就是一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大民主”,是一种“千千万万群众政治家”积极行动的大众民主,它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一次大实践。这种民主要求“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
当群众运动与建设时期所要求的稳定、秩序、法制相抵触时,毛泽东却提出:群众可以无需党的领导,那些束缚群众运动的框框应统统取消。结果,出现了参与失控、群众斗群众、破坏法制的现象,政治稳定受到威胁。正如亨廷顿所说:“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速度偏高,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其结果只能是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18) 最终损害参与主体的利益,参与无法进行下去。
邓小平总结毛泽东在政治参与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强调政治发展“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避免出现“文革”那种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19) 他明确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我们的优越性。”(20)“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道路。”(21) 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发展滞后、民族素质相对不高的国家,使民众从动员型参与向自主型参与发展,必须要有个领导核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政治参与提供根本的组织保障。
邓小平指出:“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22)“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3) 因为民主、法制实质上都是增加人民民主权利的内容,细化行使民主权利的程序,并用法制把它规定下来,为人民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渠道和法制保障。
邓小平还认为政治参与应有一定的限度,反对无限的、过于频繁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不是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它应该与政治体系的吸纳能力、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水平相一致,应该以不妨碍政治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和不威胁国家的稳定为限度。他明确指出:“中国不能允许随便示威游行,如果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游行,什么事也不要干了。”(24) 民主是我们的目标,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
2、在政治参与主体方面,毛泽东主要指工农群众,而邓小平则突出了知识分子和专家。
毛泽东非常重视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工人的作用。他认为工人阶级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阶级,农民则是主力军,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和建设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对于知识分子的作用,毛泽东也一向重视,而且他所提出的党的知识分子的理论和政策,曾感召和激励了广大知识分子以饱满的爱国主义热情投身于革命和建设的洪流,作出了无愧于时代的历史性贡献,甚至在高科技领域内还取得了“两弹一星”的辉煌成果。但是毛泽东始终把知识分子划归为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范围:民主革命时期,知识分子属于人民之列,但只是共产党可以合作的力量;建国初期,他们是“团结、教育、改造”的对象;即使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毛泽东也没明确承认“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反而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发展,到1958年,他提出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的概念时,把知识分子划为剥削阶级范畴。总之,“经过反右派斗争以后,在毛主席头脑里面,知识分子就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没有什么不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一直到最后都没有改变过。到‘文化大革命’,后来学生不是也不听话了吗?就做这么个解释,说这些学生由于受了17年修正主义的教育,所以也变成了资产阶级的。”(25) 结果,知识分子不仅不再属于人民群众范围,不仅不能参政议政,而且成了“黑线人物”或“牛鬼蛇神”,成了群众运动斗争的对象。
而邓小平丰富了“人民群众”的内涵,特别突出作为科学技术集中代表的知识分子和专家的地位。1978年他作出了“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的科学论断。他主张:“要把‘文化大革命’时的‘老九’提到第一。”(26) 他认为能不能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民族的盛衰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而他第一个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27) 过去讲从群众中来,主要强调接受工农兵群众的意见,形成党的政策;而邓小平则强调决策要科学化,要更多地听专家的意见,即强调要让知识分子参政。“科学技术专家,这样广泛地参加经济、社会决策活动,是我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28)
3、毛泽东把政治参与作为一种手段,而邓小平把它既作为手段又当作目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即民主要为生产服务的意义上,和在策略的意义上,即民主要为中心任务服务的意义上,认定民主只是一种手段。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从政权的意义上,从一定历史阶段奋斗目标的意义上,认为民主是一种目的。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也明确把民主规定为各个时期革命所要达到的目的。在抗日战争时期他曾说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就是打倒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建立一个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在党的七大上,他又提出为“建立一个独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统一的、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29) 然而建国后,毛泽东在强调民主是一种手段的同时,却忽略了民主还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目标。他曾谈及对民主的看法:“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30) 因此,为了巩固政权,为了消除官僚主义,为了在经济建设上来个跃进,为了进行他所称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毛泽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政治;而对于如何从战略的高度落实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则很少考虑。结果群众“如醉如痴”地卷入政治运动,却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甚了了,也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只是为了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甚至因此破坏了发展政治参与所必需的法制。
邓小平的民主思想体现了民主作为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一方面,他强调中国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他主持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规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就明确了“民主”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大奋斗目标之一。作为目的,要积极为落实公民的民主权利、开辟政治参与的途径而奋斗,不能以经济文化落后或别的原因而否认或拖延民主的发展、阻碍必要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他认为民主是一种手段,作为手段,民主的发展要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要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要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服务,要为繁荣科技和文化、调动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服务。
综上所述,毛泽东为中国人民的政治参与开辟了道路、奠定了基础,但有历史局限性;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政治参与思想,又克服了其中的不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继承毛泽东政治参与思想的优秀成分,在邓小平政治参与思想的指导下,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参与渠道,积极发展我们的政治参与。
注释:
①《列宁选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23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5页。
③(30)《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78-279、468页。
④⑩(14)《毛泽东著作选》(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19-820、709、800页。
⑤⑦(19)(20)(21)(24)(26)(27)(28)《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20、244、252、256、242、286、275、274、108页。
⑥(11)(12)(22)(2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05、175、176、189、146页。
⑧汪耀进:《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研究》,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第96页。
⑨(16)《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3、217页。
(13)(15)(29)《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4、1095、1026页。
(17)《董必武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40页。
(18)(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44页。
(25)《胡乔木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