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制能不能发展市场经济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董辅礽同志在1998年1月20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文章(以下简称董文),说“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在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是不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对此,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是兼容的,公有制经济是可以搞市场经济的。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到底要是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涉及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走向问题,所以,有必要提出来讨论。
董文提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是不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其理由是,“商品的交换只能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发生,也只有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才能有真正的市场竞争,从而才能发展成为市场经济。在国有企业之间不可能展开真正的商品交换,真正的市场竞争,因为在国有经济内部,各个国有企业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都是国家,它们之间不能形成真正的商品货币关系,而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则可以在国有企业之间调动各种资源,这种调动可以是无偿的,最多记一下帐。”我们认为,董文所讲的这些理由对公有制是一种误解。
董文所讲的理由实际上是按照资本主义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原理讲的。众所周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进行的市场经济。根据这个原理,国有经济的所有者是同一个,所以在这个经济内部是不可能真正形成市场经济的(斯大林就是这样讲的,董文的观点实际上是斯大林的观点)。我们认为,根据这个原理,董文这样讲是对的。但是,董文在这里把公有制混同于私有制了,因而得出了不正确的结论。
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理原理,根本之点在企业内部经济关系构成。资本主义企业,是由资本所有者发起并组建的,资本和它的所有者是企业的主体、主人,工人和他的劳动是客体。在这样的企业,不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活的劳动是有增值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马克思选集》第1卷第271页)。资本是资本主义企业的主体、主人,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就是属于资本所有者的(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和新增资产自然也是属于资本所有者的)。这样,两个企业进行商品交换,实质就是两个企业的所有者进行商品交换,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所有者与所有者进行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在这种企业,工人只是一个雇佣劳动者,在企业只是干活拿工资。因为企业的产品不属于工人,因而,工人是不参与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的。他们只是在这个交换关系的背后和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发生劳动力买卖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和竞争的道理。早期的资本主义是这样,现代资本主义虽然与早期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例如实行了参与制等等,但是,它的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仍然是这样。
因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不同资本所有者之间发生商品货币关系并进行竞争的市场经济,所以,在这种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实际上是资本与资本的竞争,是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竞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竞争,是受平均利润率规律支配的竞争。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的原则是等价交换。但是,等价交换的实质是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
我们认为,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原理至少在理论上不是这样的。要明了这一点,根本之点,是要明了公有制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构成。
这里首先有一个对所有制的理解问题。传统理论一般都把所有制仅仅理解为一个财产归属问题。例如,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就是公有制等。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所讲的所有制绝不仅仅只是指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它还包括在归谁所有的基础上,谁是生产主体的问题,生产资料如何与劳动结合的问题,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利润和新增资产等属于谁,如何进行分配,如何再生产问题等。把所有制仅仅理解为一种财产归属关系,而不涉及谁是生产主体等问题,显然是不正确的。中国经济学界过去把公有制问题弄得很混乱,盖源于此。
进一步需要搞清的问题是,我们所讲的公有制到底是什么意思,即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搞公有制?很清楚,搞公有制,最根本的就是要在生产资料公有的基础上改变资本主义企业的内部经济关系构成,即改变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关系,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剥削,消除资本主义这一根本性的不公正。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不仅仅是要改变生产资料的归属,更为重要的目的是要使工人从资本的雇佣关系中解脱出来,使其由雇佣劳动者变成自主劳动的劳动者,由生产客体变为主体,自由联合劳动,共同创造财富,自己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所以,马克思讲,“在共产主义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马克思选集》第1卷,第271页)。很显然,这才是公有制的本质。公有制的这一本质含义决定了在公有制企业,企业的主体、主人不再是资本和资本所有者,而是工人(包括厂长经理、管理人员等)和他们的劳动,企业的客体不再是工人和他们的劳动,而是资本和资本有所有者。这样,在公有制企业,就不再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而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资料只是工人扩大、丰富和提高自己生活的一种手段。我们认为,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公有制企业的内部经济关系构成。
马克思所讲的这种公有制原理是在100多年前提出的(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第二种含义的不同于马克思的公有制原理),但是,到今天它仍是正确的。有不少人,说不能再用100多年前的原理来认识和指导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话不在讲的时间长短,关键看它正确不正确。不正确,就是昨天讲的,也没有用。我们认为,这个原理至今仍是正确的,如同他分析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内部经济关系到今天仍然是正确的一样。
在公有制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实际上是由职工自由联合发起和组建的。自然,企业的主体、主人是工人(包括厂长经理、管理人员等),自然,企业生产的产品就属于企业全体职工(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和新增资产自然也是属于企业全体职工的)。这样,两个企业进行商品交换,实际上就是两个企业的职工集体各自拿各自生产的产品进行交换,市场竞争就是两个企业的职工集体相互进行竞争,而不再是两个企业的资本所有者进行商品交换和竞争。因为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属于资本所有者,所以在这种交换关系中,是没有资本所有者参加其中的,所有者只是在这个交换关系的背后和企业的劳动者发生生产资料使用关系。
很显然,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中,两个企业进行商品交换,交换的目的就不再是获得利润,而是通过交换,各自实现各自创造的价值,并努力使自己创造的价值最大化。在这样的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的原则仍然是等价交换原则,但是,等价交换的实质变成了等量劳动相交换,而不再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
如此看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所要搞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场经济是这样一种市场经济,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是一种以企业职工集体为主体进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的经济。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本来意义上的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不仅是兼容的,而且是能够很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以资本所有者个人或集体为企业利益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以劳动者个人或集体为企业利益主体的市场经济。很显然,这是一种比私有制更公平、更合理的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我们以前从未形成过,世界上也不曾有过。我们既要搞公有制,又要搞市场经济,就应当建立这样一种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认为,我们应当承认资本主义经济迄今为止仍具有比较强的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但是,这决不是说,我们只有这样一种选择。我们认为,按本来意义的公有制构造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一点。
建立这种新的市场经济体系,必须解放思想,必须突破那种认为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公有企业主体,而劳动者集体不可能成为公有企业主体的观念和思维。建立这种新的市场经济体系,有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有一个在实践中探索和逐步形成的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如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它不仅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和保证,而且需要培育,包括从理论上导向,包括提高企业职工的认识和素质,形成新的制度和机制等等。
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属于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是由社会无偿提供给全社会的劳动者使用的。现在看,这一点我们还做不到。因为,属于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还很少,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现实的公平的办法是实行有偿使用。
这样,我们不仅可以建立独资的以职工集体为主体的公有制企业,而且还可以使以职工为主体的这种新的企业制度和股份制这种经济形式相结合。企业的主体是企业职工集体,职工集体可以通过股份形式吸纳职工股、公众股、法人股,形成股份公司。公司成立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企业职工集体作为企业主体运用这些股金进行生产、取得经济效益,然后,在劳动与资本之间进行分配。劳动所得部分,在职工之间按劳分配;资本所得部分,在股东之间按股分配。因为,这种分配要受资本市场制约,过分偏向劳动,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下降,就会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从而也影响职工利益;过分偏向股东,劳动收入下降,企业就会失去凝聚力,从而也影响股东利益,同样也会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市场会教会企业职工集体和股东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
关于这一点的可行性,我们认为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他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的分析对我们认识以职工集体为主体的企业与股份制相结合的可能性是有用的。丹尼尔·贝尔说,对股份公司来讲,“股东往往是进进出出的人,对企业没有什么连续性的利益……真正的企业主都是直接地并在心理上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的人,这种情况更适合于公司雇员,而不是股东。对这些雇员来说,公司是他们存身的一个社会机构。他们的生活竟然要受一个金融投机商的支配,这在政治上和道义上都是不可想象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相比,在宏观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方面,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在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督体系等方面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构成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的不同。
此外,关于公有制是否与市场经济兼容,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是否能搞市场经济,看看邓小平讲话的本意也是有意义的。
邓小平讲,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我们认为,邓小平讲的资本主义可以搞是指资本主义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是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也可以搞。如果说公有制不能搞市场经济,那么邓小平在这里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显然是没有意义的。
关于这一点,我们从邓小平讲的另一段话也可以看出,即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很显然,要消灭剥削就必须首先消灭雇佣制。这自然也离不开公有制。过去,马克思讲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没有商品和货币的经济。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就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但是,这不是抛弃公有制的发展,而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的发展。如果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那么,自然就会得出,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抛弃公有制的结论。这样,我们所搞的市场经济就不是邓小平所讲的市场经济了,这难道还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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