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真正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论文

从“真正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论文

从“真正的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

段光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摘 要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创生,离不开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共同体”、启蒙时代的“契约共同体”、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共同体、德国古典哲学的“伦理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等思想的奠基。它是在对资本主义“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进行科学认识和批判的基础上,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而提出的关于未来“真正的共同体”的伟大构想。“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总结中国发展经验、深刻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理念,实现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

[关键词 ]马克思;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同体”是马克思理解人类历史的重要概念。尽管马克思没有特地构建一个共同体理论体系,但是在其论述所有制、分工、阶级、国家和共产主义时,涉及了大量关于“共同体”的思想。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把共同体划分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三个历史阶段。其中,“真正的共同体”是马克思依据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提出的独创话语体系,是马克思在批判改造“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图式的构想,是马克思理想中的未来人类共存的最优聚合形式。“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总结中国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刻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及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新理念,展现了中华民族对人类前途命运的空前关注,也实现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

一 、何以创生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离不开前人奠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孟德斯鸠、卢梭,再到康德、黑格尔,最后到马克思,都对共同体问题进行了探讨。无论是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共同体”、启蒙时代的“契约共同体”、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共同体,还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伦理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都试图为人类的和谐统一提供可行的理论建构,从而形成了丰富的共同体思想,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创生起到了奠基作用。

爱发言、搞宣传,生意人梁璐也认可这仍是自己最专业的领域。聚会上的报社老同事看法也一致,“梁璐穿了僧袍、名字变了,人还是和以前一样。”这种烙印也曾影响“果智”的僧人生涯,他耳听八方,也跟着敲击键盘,直播求佛路上的苦与乐:见害不忍,打之。

(一)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共同体”思想

柏拉图最早设想了“城邦共同体”。对柏拉图而言,正义是理想国中统摄一切的原则,也是探讨城邦和个人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柏拉图认为,正义具有整体特质,关乎每一个人,个人只有在城邦中才能获得正义。而至善是达至理想城邦的最佳途径。雅典城邦之所以败落,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个体行为失范带来城邦生活的无序。在他看来,建构理想城邦的目的“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1]133。城邦的和谐稳定及城邦公民的幸福,是靠城邦公民的社会分工和各尽其职实现的。柏拉图把城邦看成是由于人的各种不同需要而产生的共同体,为后世探究共同体提供了最初的观念和典范。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共同体”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特别是详细阐述了人的社会性、国家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城邦是人类社会最高的共同体,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实现个人的德性。人的本性促使其倾向于群体或共同体的生活,而国家正是这样一种共同体,是人达到其作为人的终极目的的社群组织。国家是为某种善而建立,出于某种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本性和国家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城邦这一由个体而结成的社会组织“就好像许多‘部分’的结成为一个‘全体’”[2]112。在城邦与个人的关系上,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体,城邦为共同体内公民提供了交往平台和空间。真正意义上的人必须生活于城邦中,只有在城邦的社会生活中才能不断增益自己的德性,成就个体的善。可见,在古希腊时期,城邦即公民在善的法则的指引下,通过理性的公共活动,为实现最好的道德生活而联合起来的共同体。

(二)启蒙时代的“契约共同体”思想

启蒙时代的哲学家们更多地致力于思索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的主体性,对共同体核心的揭示开始转向人本身。孟德斯鸠主张通过适度的法来建立合理的共同体,并且认为最好的共同体是体现法的精神的共同体。他认为,法的精神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务所可能有的种种关系之中。从法的精神出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和平和自由为特征的存在状态。一方面,人作为社会动物,既有自我保存的自然本性,又有可能忘掉旁人,所以人的合理而自然的法则是与他人共同生活、友好共处。另一方面,在以分权与制衡为原则的政治制度设计下,人们在国家内和社会中处于自由状态。孟德斯鸠指出:“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被认为具有自由的精神,都应该由自己来统治自己,所以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3]158人们在社会生活与交往中应该是自由的,但这个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卢梭则主张通过权利转让的契约来组建新的共同体。在卢梭看来,每个人自出生起便拥有了自由,然而他在进入人类社会时又必然是不自由的。当下政治理论首要而重大的课题是重新构建一种共同体,这种共同体能够使人和从前一样自由,但又不同于自然状态下的自由。事实上,卢梭推崇的自由是一种“理性自由”或“积极自由”,而且他深信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自由共同体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因此,卢梭提倡的是一种共同体下的自由以及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自由共同体,也就是建立一种既允许人追求自利但又不会导致自身和人类同胞分裂的人类联合共同体。可见,共同体在启蒙时代成为了建立在个人利益和人们意志的“同意”基础上的契约式联合体。

《云中行走》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一部电影。我印象最深的场景是有一次帕特在湖上表演,当时湖里有人在泛舟钓鱼,看到他在高空行走,就挖苦嘲笑他,结果他掉进了湖里。电影最后,帕特成功在双子塔上走了若干来回。世贸中心双子塔有110层楼,约416米高,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直到两边守候的警察都为他担心,他才下来。这是最好的关于“技术重于心态”的案例。

(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乌托邦”共同体思想

马克思认为,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人对人的统治是靠个人关系来完成。在“抽象的共同体”中,人对人的统治是借助于货币、资本实现,即在货币中介作用下实现所有者对非所有者的统治、物对人的支配,而这一切都是在分工和私有制的基础上发生和出现的。分工和私有制不仅造成了人的异化现象,也造成了政治国家的虚假性、伪善性。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消灭货币、资本对人的统治,首要条件之一就是消灭分工和私有制,而这个条件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个人间的联合团结和共同的活动方式,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则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这里所谈的“个人”是处于生产力高度发展阶段上的个人、处于世界普遍联系和交往中的个人。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资本主义最大弊病即异化的消除、阶级和国家的自行消亡,还是对抗异己统治的联合力量的形成,都取决于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消灭异化现象和扬弃异化的人的活动,才能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普遍联系和交往,才能由地域性的、孤立性的个人成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实质上,共同体是与一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物质条件相适应的。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必须为自由人的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只有在具备一定的物质的社会存在条件下,“真正的共同体”才能彻底消除阻碍自身发展的条件,消除异化的社会关系、泯灭人性的社会制度,消除一部人占有另一部分人财产的现象,使没有财产的群众的存在成为不可能。马克思正是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的根本前提这一唯物史观立场出发,重构了具有现实根基的未来社会共同体。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强调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在个体与共同体的辩证统一中的发展。“真正的共同体”实现了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彰显了个人发展和共同体发展的协调一致、个人自由与社会联合的和谐统一。一方面,“真正的共同体”把个人作为具有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者,使人的自由得以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自主活动的实现,即由强制的异化的劳动变为自主自觉的活动。在“真正的共同体”下,自由不只是主观、精神的自由,更是一种客观现实意义上的自由。个人以自由人的身份,抑或是作为独立的、有个性的个人加入共同体。另一方面,个人通过“真正的共同体”获得“类”的内涵,从而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个性得以张扬,人的潜能得以全面发挥,人的能力得以施展,以及人的活动、需要、交往关系等都得到充分发展。马克思指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7]189人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个人社会关系的极大丰富、生产生活能力的极大提高、人按照社会需求和个人意愿兴趣发展各种潜能、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等方面。马克思指出,“真正的共同体”就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9]52。自由个性是“真正的共同体”的核心标志,也是区别于其它共同体的重要依据。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由于落后的生产方式,人的个性发展受到所属共同体的压抑和限制,个体对共同体是一种服从和依附关系,人的个性完全被湮没。在“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中,人的个性非但没有相应地获得发展,反而被异化,人不是全面发展的人,而是被抽象化为片面畸形的人。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体与共同体有机统一、高度融合。共同体目标与个体的内在价值相契合,一个个特殊的、有个性的个体联合组成共同体,而共同体为个体自由发展创设条件。个人的发展是建立在个体与共同体、个体发展与社会联合高度融合中的发展。共同体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扫除了障碍,消除了对立关系、异己外在力量和一切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真正实现了人的自由个性。

(四)德国古典哲学的“伦理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思想

无论是相对富足的原始共同体,还是走向全球的抽象共同体;无论是狭隘的血缘、地域共同体,还是建立在市民社会之上的虚幻共同体,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在对资本主义“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进行科学认识和批判的基础上,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而提出的关于未来“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伟大构想。马克思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53

二 、如何言说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蕴含着丰富内涵

德国古典哲学推崇理性,主张自由,并试图从哲学的视角建构一个自由的共同体。在康德共同体思想中,德性是一个核心概念。康德把理性自由与道德自由看成是道德主体的自主性观点,指出人的向善和理性使人们更加向往自由,从而走向一个契约式的文明状态。在此,“伦理共同体”的道德律例能阻止恶的社会性表象的发生与蔓延,进而产生出善的表象。“伦理共同体”是一种道德的个体的集合体,在这种共同体下民族和差异都将会被超越,整个共同体成员都按照德性法则去生活。但是,康德认为上帝是伦理的共同体立法者,如果这个“公共立法者”不存在,人们就会陷入道德上的无序状态,“伦理共同体”也就不会存在。可见,康德希冀通过上帝之手实现其理想的共同体,使“伦理共同体”具有宗教神学意味和理想主义的成分,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黑格尔则把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看成是个人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存在的关系,认为要正确理解个体或个人,就必须把个体视为社会的一分子、国家的一员。因为现代国家集合了人类独特的文明,是一个能够把个体自由与政治共同体整体利益和谐统一起来、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最高实体。黑格尔的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与其自由观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黑格尔认为,自由与其说是个人天分,倒不如说是社会组织,如国家的伦理、法律制度赋予个体的地位和作用。正是共同体中的义务赋予个体以自由和道德价值,而且个人自由与其在共同体中应尽的义务又是对等的。黑格尔指出:“如果一切权利都在一边,一切义务都在另一边,那么整体就要瓦解,因为只有同一才是我们这里所应坚持的基础。”[5]155正是由于这种对等性,国家结构才得以维持,人类组成的共同体的和谐才得以存续。黑格尔还认为,国家是市民社会与家庭的统一体,市民社会代表特殊性,家庭则代表普遍性,它们的统一在“国家共同体”中实现。至于国家之间如何联合为更大的共同体,黑格尔没有深入探讨。马克思正是通过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性改造才提出其共同体思想的。

(一)现实依据:“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

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从设想出发设计未来不同,马克思主张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真正的共同体”是马克思在对“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的批判基础之上,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的深刻认知,对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宏观把握,特别是从现实个人的物质生活出发,而建构起来的未来共同体生活图景。具体来说,马克思立足于社会生活本身,从实践活动的人出发,科学预见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的基本生存方式——“真正的共同体”。作为现实的人的一种本真的生活,“真正的共同体”是人的类本质的全面复归。一方面,它不是地域性或族群的存在形式,而是世界意义上人的类存在方式;另一方面,它不是人们迫于自然和生存不得已为之的结合方式,而是人们自觉自愿的联合的一种生存状态。作为人发展的自由个性阶段,“真正的共同体”中的个人和整个人类发展实现了内在融合统一。当然,与之前一切共同体形式存有本质的不同,“真正的共同体”下的“人”,是指从事实践活动主体的人,是自由的、有自主意识的人,是实现了“类”本质回归的人。“真正的共同体”就是使人的个性自由得以真正实现,人的能力得以全面发展的共同体。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这一新唯物主义立足点出发,马克思赋予了“真正的共同体”以科学的内涵,并从更深层的意义指出了它对现实的人而言的真实性。“真正的共同体”源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以现实的人为起点和归宿,符合人的利益,反映人的本质。马克思指出:“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8]394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只有最能体现人的本真生活的、充分实现人的个性和自由的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它不是通过悬置一种至善目标,进而牺牲个体自由和权利的理想国,也不是一种固定的生存模式,更不是一种永世不变的制度模式,而是源自现实生活,并指向个人现实的生活。由此可见,“真正的共同体”不仅仅是人类的理想追求,也是一种社会现实走向,融汇在人们的生活过程中,扎根于物质生产当中,从而彰显了其内在意蕴。

(二)前提基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

1516年,托马斯·莫尔发表的《乌托邦》标志着空想社会主义的诞生。19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发展至巅峰,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目睹了封建等级制的专制腐朽和新生资本主义的弊端,以天才的胆略和创见展开了对理想社会的设计,主张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差别、没有压迫和剥削、人人平等、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的理想王国。圣西门提出了“实业制度”的理想社会,主张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参加劳动,不再存在奴役和被奴役的现象。这种消除奴役和分工的劳动,“是一种可以使一切人得到最大限度的全体自由和个体自由,保证社会得到它所能享受到的最大安宁的制度”[4]80。同时,圣西门首次将收入分配和个人劳动成果联系在一起,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他还主张让最优秀的实业家和知识分子来掌管生产、政治、经济、文化和制定法律的权力,希望以此来改变工人阶级的根本地位。然而,他把这种希望直接寄托在实业家所组成的社团上,忽略了这一实业家的联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只不过是内嵌在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它终将被整合进资本主义国家共同体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圣西门对未来理想共同体的设计只能流于空想。傅立叶的理想社会是一种“法郎吉”式的和谐社会,它是通过改变社会制度和分配方式,调和资本和劳动之间的矛盾而实现的人人幸福的和谐社会。傅立叶认为,未来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社会大生产和协作统一,农、工、商、科学、艺术、教育和家务劳动的全面协作,这样才能充分满足人的情欲,促进社会的进步。欧文提出了更为超前的“新和谐公社”理论。他提出了权利平等、共产和集体劳动三大原则,并且把其理论设想付诸实践。在他的理想社会中,没有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人们以平等的身份自愿地参与劳动,人人尽其才。这实际上就是共产主义“劳动公社”的联合体。可见,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这些精神理念与实践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创生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三)内在意蕴:人类理想追求与社会现实走向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资本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使孤立的地域隔阂被打破,狭隘的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被克服,使得分散的世界被联结在一起。货币的媒介作用和资本无限扩张的联合作用促成了世界市场的形成,造就了“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世界历史的形成,在推动生产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带来巨额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在全面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秩序,重构着世界的生存和交往模式,促使人们的交往更具世界性和普遍性,而且为个人的自由活动和能力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历史空间,个人能力、社会需要、社会关系等呈现出更为全面多样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说,世界历史的形成,使单个人越来越不具备个体的活动性质,而是日益成为整体世界性活动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世界力量或者说“世界精神”的支配。但是,马克思也注意到了这一世界的神秘力量、精神圈套将趋于衰亡的必然性。随着现存制度被共产主义所推翻,私有制以及随之而起的世界神秘力量也将消失,单个人也将会从异己力量的支配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7]541资本在世界和全球范围内扩张并伴随着相应的殖民主义运动,造就了不分民族、国界的世界无产阶级联合性反抗力量。马克思从中看到了消灭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的物质力量和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重要条件。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7]539因此,“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既是马克思对人类历史从民族性的历史向世界性的历史转变的趋势的科学判断,同时也赋予了无产阶级解放自身的客观历史条件,构成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依据。

本研究不足之处在于虽然该方法操作相对简单,但因气压治疗和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时间都偏长,两者相加每天要接近80min,耗时多。若能结合相对耗时短或者能长期自动维持的手段(如肌内效贴)则在临床推广上更有价值,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四)本质特征:个体与共同体的高度融合

淠史杭灌区续建改造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的实践…………………………………………………… 赵以国(21.21)

卢志文:中国校长会遭遇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最大的限制主要来自自身及其团队。我们希望他者来改变,但我们自己就是别人眼中的他者。换句话说,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做一些改变,才会变得更好。学校在变成教育集团的过程中,我们探索了不同形态的办学样式。这个过程很有意义,因为我们每天遭遇的困惑和他人有相同的一面,当我们尝试去解决自己当下遇到的问题时,已经在为他人探路,每做一件事其实都是一种摸索,可以叫“实践的思考”和“思考的实践”。大体上,这几乎是所有校长职业生涯道路中的常态,我们必须在道路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每个人都不埋怨,把脚下的路走好。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实现了跃迁与升华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10]60在“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程度不断深化的历史进程中,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正在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深刻地改变着世界。中国在把握时代脉搏、洞悉国际形势新变化的基础上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世界各国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对当代人类命运选择作出的历史性回答,实现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跃迁与升华。

(一)概念构成凸显创新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三者的统一体,是站在全人类利益的立场上,意在推进人类共同发展的新理念,体现了概念构成的创新性。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构成体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马克思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7]286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因。世界是由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组成的,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需求不尽相同,这些利益往往又是相互交织的。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各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需求都会被考虑,众多的利益诉求将被充分整合,归纳提炼出对各个共同体成员都相对有利的一个公约数,从而把因成员之间利益需求不同而导致冲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做到合理兼顾每个共同体成员的利益,保证各国的利益共享、和谐稳定、共同发展。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构成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世界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国与国之间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获得长远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质就是把不同的个体连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体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以及共同体意识,使各国在情感和心理上认同全球已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它超越了狭隘的民族利益,秉承着兼容并蓄、包容互鉴、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文明价值观,促使世界各国能够在全球问题面前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各国之间相互协助、和谐共处。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构成体现了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合理的国际秩序既有利于保障国际社会的有序运行,又能够确保各国在国际规则面前平等的合作与竞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基于全人类的利益,充分尊重多样性,包容差异,兼蓄不同的文化思维方式,要求世界各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履行好相应的义务,构建公平、正义、安全、和谐的国际秩序。

(二)思考方式凸显包容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对全球化时代的人类命运共同性问题的回应,凸显了包容性的思考方式。在全球化时代,各国唇齿相依,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密切相连,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各国贸易往来频繁,很多国家都缔结了共同遵守的经济贸易规则,通过分工、合作、交流等实现缔约国之间市场与利益的最大化,使世界各地的生产资料得到了较为合理的配置,市场从国内延伸到了世界各地,科学技术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贫富差距、族群冲突、宗教矛盾、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开始使各国人民对全球化走势产生了困惑。中国是世界的中国,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的繁荣,世界的发展同样需要中国贡献力量。中国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合作交流,坚持共同发展,坚决反对保护主义和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同心协力来共同应对和化解全球化引发的问题,从而为世界提供了一条新的共生共赢之路,充分体现了中国对世界未来发展道路的责任与担当。

(三)演变动力凸显时代性

当今国际社会存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全球治理,各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发言权严重不平等,不同国家、民族间存在着严重分歧甚至对立等全球治理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着眼于优化全球治理体系,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使人类社会发展的演变动力凸显时代性。具体来说,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是由国际形势和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决定的,也是改善人类共同命运迫切要求的。今天的世界经济、政治、军事、科技和外交格局等都正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全球治理格局也呈现出极为复杂的态势,考验着人类的智慧。由于旧的全球治理体系存在结构性矛盾和诸多弊端,那些保守残缺的保守主义、民族主义、保护主义等已经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发展起到了阻碍的作用,不能满足全球治理的需要。不同国家、区域间不同利益经济体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现实,也迫切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发展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根据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提出的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新理念。它倡导各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相互包容、彼此尊重,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他人利益,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时促进他国共同发展,以更好地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好推动世界共同发展。为此,各国都要积极参与到全球治理中来,共同参与制定公正、合理、自由、透明的国际秩序体系,共同推进全球经济的发展,实现全球的公平正义,为人的自由解放创造条件。

(四)实践方略凸显具体性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指明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追求,而“人类命运共同体”观照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具体的实践方略。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通过促进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实现人类整体利益最大化。当今世界,虽然存在一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很高的国家,但是贫穷落后依然存在,贫富差距仍在扩大,这将严重影响人类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致力于解决国家、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使各个国家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世界交往中,投入到人类社会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当中。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安全等多个领域,要求建立一个良好的国际秩序体系。良好的国际制度体系可以为国际成员之间分工合作提供条件,合理配置资源,使双方获得最大收益,最终使国际社会中每一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同时,也可以减少成员国之间因为追求利益而产生的矛盾冲突,为国家之间更好的交流合作提供保障。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要求各国人民相互交流,抛弃过去那种你输我赢的思维方式,尊重文化之间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接纳、吸收、包容不同文明,与不同文化平等交流、相互借鉴,让不同文明融合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丝路精神”、亚洲安全观、正确义利观等一系列新理念新倡议新举措。尤其是以经济互通、政治互信、文明互鉴为指向的“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搭建新型国际合作平台,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成为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国际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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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4307(2019)01-0051-07

[收稿日期 ]2018-10-17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课题“关于我们今天依然处在马克思所指明的历史时代研究”(18MKS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段光鹏(1994—),山东泰安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 :张林祥,陈慧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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