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效果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才培养论文,水平评估论文,效果论文,高等职业教育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1)31-0031-04
评估既是管理高等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和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推进教育评估改革,已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这已体现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之中。[1]本研究中,对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持广义的理解,它不仅包括整体意义上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而且还涵盖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师资队伍等诸多领域的单项评估;不仅指外部评估,也指内部评估;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评估,也包括督导。纵观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历程,从2004年国家决定开始正式启动五年一轮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到2008年国家决定按照新的方案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迄今已七年有余,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职院校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发展。然而,总体来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健全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体系还未能建立起来。因此,一方面需要深刻总结、反思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另一方面要基于新的形势以及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现行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之策。本研究中,试图通过调查分析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探讨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面临的挑战,最后提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效果调查
关于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效果的问卷调查,①选择广东、江苏、重庆、浙江、福建和湖南六个省(直辖市)共计15所独立设置的公立高职院校(包括6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9所非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教师作为问卷调查对象。考虑到对这一问题的熟悉程度,调查对象以副处(或副高)以上高职院校领导和骨干教师为主,计248名,其他行政级别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93名,共计341名。发放问卷约计370份,回收有效问卷341份。应用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在被问及“您如何评价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单选)时,可供选择的答案:1.效果非常不好;2.效果不好;3.效果好;4.效果较好;5.效果非常好。
根据总体情况的分析(见表1、图1②),认为“效果较好”的比例达36.4%,比例最大;认为“效果好”的比例达31.4%;认为“效果不好”或“效果非常不好”的比例达26.9%;认为“效果非常好”的比例为5.3%。
图1 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
按照示范性与否的分析(见表2③),依比例从高到低分析,在非国家示范性建设高职院校,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好”的占34.0%;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较好”的占31.6%;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不好”的占25.9%;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非常不好”的占4.7%;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非常好”的占3.8%。依比例从高到低分析,在国家示范性建设高职院校,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较好”的占44.2%;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好”的占27.1%;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不好”的占20.9%;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非常好”的占7.8%;几乎没有人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效果非常不好。
在评判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效果问题上,总结起来,可以得出如下基本认识:第一,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得到了大多数公立高职院校领导和教师的认可,认为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总体效果,较好地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认为“效果较好”或“效果好”的比例达67.8%,但也有近三成比例的人认为效果欠佳。第二,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非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存在差异,认为“效果好”、“效果较好”和“效果非常好”的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比例更大,高达79.1%,非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仅为69.4%。可以这样理解,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对待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问题上更为认真,以评促建做得更好,也享受到评估带来的诸多益处,比如经费支持、内涵建设。
二、现行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面临严峻挑战
由于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存在若干缺失,因此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决定从2008年起按照新的方案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然而,综观整个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体系,“水平评估”和“工作评估”几乎代表了不同时期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体系的全部,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远未完善,存在着太多的弊端和问题,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
其一,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对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挑战。通过开展评估来引领、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的普遍重视。自1999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势头之猛世所罕见。然而,由于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办学条件较差以及办学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离经济社会发展的期待甚远,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较差,高等职业教育还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某种程度上说,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处于高等教育体系的边缘。长此以往,这必将伤害到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类型高等教育的根基和存在的价值。因此,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不是扩大规模,而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2]对大众化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尤其如此,提高质量是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却远远未能满足保障和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要求,以评估体系为核心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还未完善,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构成对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严峻挑战。高等职业教育评估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历程较短,评估经验不足;不仅评估类型单一,主要着眼于整体评估、外部评估,而且模仿普通本科评估的痕迹明显,一些评估指标设计不合理,各项配套工作也没有跟上,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存疑;评估的权威性不够,片面强调政府主导,师生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不力;督导流于形式,未能充分重视督导的作用;评估回访制度不完善,评估实效性不强。所有这些都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要求不相吻合。
其二,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对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挑战。某种程度上说,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灵魂。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力争高等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高等教育相比的错位优势,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并以此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各项改革,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然而,不管是从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还是从精品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优秀教师及其教学团队评选、教学成果奖评审以及相关科研成果评价来看,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不能很好地彰显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也未能很好地通过评估来强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究其成因,各评估主体未能正确认识、对待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形式单一,不重视紧密关联办学特色的专业评估、教学评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评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评估等单项评估;相关指标体系设计不合理,借鉴本科教育评估过多,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不足;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不力,懂教育的行业专家数量严重不足;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机制不完善,则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以正在开展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例,在指导思想上,未能深刻领会并确立起强化特色在“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评估工作方针中的应有地位,一些院校甚至以顺利通过评估为最高目标;在指标设计上,偏重理论课教材、不重视实践课教材,没有体现“双证书制度”要求,就业率指标设计不能较好地反映就业质量;在评估主体上,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流于形式,没有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教师激励评价制度为例,一些高职院校不管是对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抑或是科研水平进行评价的相关制度设计没有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基本上是模仿普通本科院校的一套做法,没有更好地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所有这些因素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
其三,应对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竞争对现行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的挑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境外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冲击,少子化时代的来临以及生源结构的变化,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而高职院校如何应对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竞争,就是其举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面临的紧迫课题。因此在此背景下,高职院校不仅寄希望于通过评估发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以此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各项改革,而且期待通过评估确立高职院校自身在整个高等职业教育乃至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地位,以向社会大众及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相关社会组织提供质量上的保证,力争在日趋激烈的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这在国外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经验。以美国为例,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是美国影响面最广的两类高等教育认证。开展高等教育认证在美国已有悠久的历史,始自1905年的院校认证迄今已有超过100年的历史,专业认证也有约计70年的历史。认证在美国高等教育办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一所学校的文凭是否货真价实,关键是看其能否通过正式的院校认证,而非政府部门批准。[3]不管是院校认证抑或是专业认证,都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其地位举足轻重,甚至决定着高校的命运。然而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建设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不仅相关制度建设远未完善,而且社会认可度也较低,更未能与国际接轨,不能满足应对高等职业教育市场竞争的需要。不管是融入教育全球化进程还是应对来自高职院校之间及其与其他类型高校之间的竞争,抑或是要面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变迁的挑战,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借鉴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做法,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确立起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权威性,并逐步向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过渡。唯有如此,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才有出路。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已经到了新的历史阶段,“提高质量”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主旋律。现行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必须直面挑战,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评估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监督功能、激励功能和服务功能[4]。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既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事关高等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重大课题。
三、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的基本思路
如上分析不仅阐明了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而且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据此,为了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度,必须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理清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的基本思路。
其一,充分发挥评估在质量保障中的核心作用。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既定方针,而质量则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命线。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则是保障和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贯彻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举措。作为重要的管理手段,政府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在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中的核心作用。首先,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切实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把评估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纳入其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并以此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其次,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体系作为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紧密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及需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实行分类管理、统筹规划。
其二,分类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是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核心。提出分类构建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标准体系,意指要改变单一的、着眼整体评估的方式,以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为重点,同时兼顾高等职业教育其他领域的评估(比如专业建设评估、师资队伍评估、实习实训评估等),分类构建评估指标体系。从整体评估走向单项评估,从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主体的、形式较为单一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走向涵盖面较广、形式多样化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理清主次重点,分类构建涵盖各大领域(主要包括质量、绩效、专业、师资、科研、实习实训基地等)的评估指标体系,是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结合《规划纲要》要求,未来几年内亟待采取如下主要举措:继续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制定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试点,抓紧制定基于专业大类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督导,尽快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督导条例和指标体系。
其三,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组织体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基本条件。要整合评估资源,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建立起健全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组织体系。首先,成立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委员会,归口教育部管理;基于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下设立二级机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委员会,其职责应包括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制定各种评估标准及其他指导性文件,建立全国性的评估资源数据库,并肩负其他相关职能。其次,省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委员会,其下设立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委员会,不仅负责上传下达,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协调管理其行政区域内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事务,而且要根据地方实际,采取相应举措,推动区域层面的改革创新。再次,在学校层面,可以通过合并督导室和评估办,成立新的评估(或质量保障)办公室,一方面配合政府的各项外部评估,落实各项政策,另一方面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校的质量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评估,建立健全内部评估制度。
其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一些西方国家高等教育评估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特别是认证)非常重视高等院校(专业)的自评工作,也非常重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5]这对于确保美国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增强评估的权威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结合分析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需要以及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现状,改革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管理体制,推动社会力量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就是未来几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亟待采取的重大改革举措。首先,整合现有高等职业教育评估资源,成立有多元主体参与的、相对独立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中介组织,评估主体以行业专家、高职专家、用人单位以及学生家长等社会力量为主。其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行业企业专家必须以一定比例参与到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评估全过程之中,赋予其话语权,同时有意识地培养一批既懂专业又懂教育的、公正无私的行业评估专家。再次,要鼓励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科研团体以及个人等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评估,营造全社会关心高等职业教育的氛围,增强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的透明度。
其五,必须加快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立法步伐。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不仅涉及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改革,政府与市场在高等职业教育评估中的职能定位,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管理与规范,社会力量的参与形式,行业企业专家的权利、义务与职责,而且涉及高职院校办学方式转变及其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这就要求人们认真研究与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有关的法律问题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加快高等职业教育评估立法。唯有如此,才能为高等职业教育评估改革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注释:
①该项调查其实是一项关于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现状的综合调查,课题组在充分考虑信度和效度的基础上自制问卷,设计与高职院校制度建设紧密相关的30个问题。其中,专门为调查第一轮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效果设计如文中所述的问题,该文采用这一问题的调查数据。调查时间为2010年10月。课题组成员有杨林生教授、刘松林博士、吕红博士、肖化移博士,钟艳华副教授、欧阳丽副教授等也参与该项调查工作,在此深表谢意!
②③表1、图1和表2中的“1”、“2”、“3”、“4”和“5”分别指称其所对应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