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格局的调整与党的团结统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格局论文,团结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总书记多次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全党同志尤其要加强团结。加强党的团结统一,目前特别要关注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们利益关系的变化对党的团结统一的影响。高度重视利益格局调整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积极探寻对策思路,扬长避短,努力巩固党在新形势下的团结统一,是现阶段党建工作必须着重解决的一个历史性课题。
一
利益关系的变化,是我国20年来社会变革过程中最广泛最深刻的变化。要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利益格局调整变化中的下列几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注意。
(一)利益主体多元化
利益主体多元化,是利益格局调整中的一个显要特征。改革开放前,利益主体相对单一,追求自身利益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改革开放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同时得到尊重,各个利益主体的自主权和利益上的独立性大大增强。二是国家实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三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按资、按技术等多种分配方式都发挥作用。这种变化,在充分激发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方面利益都得到积极扩展的同时,也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差距迅速拉大,矛盾日益增多,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利益格局在改革开放前后的这一重大变化,对党的团结统一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影响,最突出的是使团结所必需的一些精神理念受到冲击。
1、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裂变,“经济人”越来越多。 相当数量的人把追求现实的经济利益作为首选目标。有些人甚至把私利最大化当成主导观念,凡事喻利,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成为典型的“经济人”。受此影响,人们中间的理想信念、社会责任、协作意识、奉献精神等具有内聚力的价值观念明显弱化。97年春进行的一个大型调查说,53.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一般”、“较弱”或“弱”,73.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的奉献精神“一般”、“较弱”或“弱”,67.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的协作意识“一般”、“较弱”或“弱”。(《199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353 页)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大学生们尚且如此,那么其他人在这方面所持的态度就可能更值得担扰。
2、人口大规模流动,组织观念和组织程度降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每个利益主体提供了多种选择的空间和发展机会。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许多人象候鸟一样飞来飞去,不再长期固定在某地方或某一单位里,参与组织活动,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成为次要的选择。据估计,1997年仅农村劳动力流动总量就达8600多万人,其中约一半是属候鸟型的流动人口。这种情况,客观上使劳动者由相对稳定变为较大自由的流动,由在同一集体中为一致的工作目标进行高度协作变成为个人利益而各自奔走,组织观念和组织程度比以前都有明显降低。
3、个人主义凸显,集体主义淡化。一个时期来, 人的自私自利心理得到了强化,个人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有些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个人至上,用自私的目光评判和取舍一切。1994年的一个调查说,40.1%的北京青年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54.2%的北京大学生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开放时代》1997年第5期)1997 年零点调查公司在北京、广州、重庆、上海、厦门的一个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调查说,44.9%的人表示首先关心家庭大事,只有9.3 %的人表示首先关心国家大事。个人主义蔓延的直接后果,是使集体主义这一团结的重要精神支柱发生动摇,使利益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增加,社会整体认同感下降。在一些地方,由于个人主义严重泛滥,集体或组织的作用名存实亡,成员之间相互排斥,散沙一盘,根本聚不到一起。
(二)利益关系不协调
利益关系不协调,主要表现在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分悬殊。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利益格局的分化调整,使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各阶层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人们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它主要从阶级基础方面对党的团结统一产生影响和冲击。
1、使社会上出现了两个差别很大的收入群体。 一个是高收入群体。有关部门估计,目前全国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已有600多万户,约占全国总户数的3%左右, 个人家庭资产在100 万元以上的约有100多万户。(《199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366页)另一个是低收入群体。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有相当数量的居民收入没有发生变化甚至下降。有材料说,1993年有44%的居民收入没有变化或下降,1994年为46%,1995年为60%;1997年1—9月全国城镇家庭中有45%的家庭人均生活费水平降低。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为数不小的贫困人口群,1996年全国生活在温饱状况下的农村人口有5800万人,处在贫困线以下的城镇人口1994年有1200万人,1995年有2000万人,1997年达到3000万人。(《现代化的陷阱》第221页《1998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9、91页)经验告诉我们,在贫富分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 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会在各个方面出现尖锐的分歧和对立。显然,这种社会形势会给党的团结统一提出种种难题。
2、使社会主体中出现了较大的不满和对立情绪。 利益关系不协调,贫富差距过大,已经在由工人、农民等劳动者组成的社会主体中间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国家体改委的一个调查说,社会上有80.6%的人对当前出现的贫富差距表示不满意。(《199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151页)对社会上存在的这种劳动所得与付出严重失衡的现象, 广大工人和农民深感困惑,特别是那些生活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工人,在高收入者的舒适生活和优越感面前,心里更是充满失望和愤怒,有的甚至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成员之间、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之间的摩擦和矛盾,使社会离心力增大,社会震荡趋势加剧。从近年发生的罢工罢教、上访、游行请愿、静坐示威等社会不稳定事件看,收入下降引发的生活困难,是导致这类不稳定事件的首要原因。值得严重注意的是,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和生活的艰难,已使部分群众把不满的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改革开放代表谁、依靠谁、为谁谋利益的问题。好在这种不满情绪和片面认识还是自发和分散的,其危害尚未集中表现出来,但也足以给我们警示,如不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可能带来的危害,那么到时候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3、使人们的思想认识出现了明显分歧。现在, 不同收入群体对社会变革过程中的许多重大问题和发展趋势,存在着明显不同的看法。如:对方针政策的要求,高收入群体强调效率;而低收入群体则希望对某些具体政策能作适当的调整,以体现效率下的公平;对未来生活的期望,高收入群体中的多数人对未来充满信心,因而工作、生活有较高的积极性;而低收入群体中的多数人则对未来信心不足,生活忧心忡忡,缺乏动力,等等。这种由收入差距过于悬殊引起对现实形势和未来生活的不同看法,最终往往会使人们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和确立不同的利益目标,进而给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认识上制造极大的障碍。
(三)非理性致富手段盛行
非理性致富手段,是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之外的一切致富手段。现在,有相当数量的大款老板,不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而是靠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偷漏税、假冒拐骗、钻政策法律和体制的空子、利用关系网等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非理性手段成为暴发户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一项调查说,48.5%的人认为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富人很少是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10.7%的人认为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富人几乎没有是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仅有5.3 %的人认为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富人很多是通过正当手段致富的。 (《现代化的陷阱》第237页)确实,在一些地方, 劳动群众用辛勤汗水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被少数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或途径攫入私囊,窃为己有。非理性致富手段盛行,主要从组织纪律和道德支持的层面上给党的团结统一带来影响和冲击。
1、合法的致富理念受到嘲弄。改革开放以来, 多数劳动者恪守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致富理念,希望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走上富裕道路。但是,非理性致富手段的盛行,使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这个内含中华民族优秀品质的致富理念受到嘲弄。面对无德无能的人变成腰缠万贯的大款老板,过着花天酒地和不劳而获的生活,劳动群众的情绪很难平静,特别是对财富分配中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巧取豪夺的“黑客”们,劳动群众的意见则更大。在困惑和无奈中,一些人开始怀疑自己恪守的致富理念是否真正具有价值。这种情况,无疑会使自觉遵守法纪的思想受到损害。
2、法纪秩序遭到破坏,组织控制能力下降。 由于非理性致富手段通常能带来巨额的利润,所以许多人把它看成是一条致富的捷径。一时间,社会上目无组织纪律、目无法制规章的违法乱纪活动就泛滥开了。如政治上,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腐败。仅贪污受贿一项,1993—1997年万元以上的大案就达108225件,比1988—1992年的49122件, 增加了1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第15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第215页)又如经济领域,偷税抗税、 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假冒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坑蒙诈骗等违法违纪行为层出不穷。有材料说,近年来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偷漏税面达90%以上,全国一年偷漏税款达到1000亿元左右。(《北京社会科学》1998 年第2期)1998年查处的金华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价税合计63.1亿元,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人民日报》1998年11月5日)再如社会生活中,盗窃抢劫、制黄贩毒、 卖淫赌博、杀人越货等刑事犯罪活动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说,1993—1997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分子2893771人,比1988—1992 年批捕的2568250人增加了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第15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汇编》第219页)这些全然不顾理智、 良心和法纪的约束,对金钱、利益进行无耻追逐的行为,危害相当明显:如政治上的腐败,必然使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弱化组织的控制能力;又如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必然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瓦解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信任和协作精神;再如社会上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必然会毒化社会空气,使人们互警互防,人为地拉开距离。
3、助长了社会上的无责任化倾向和信任危机。 非理性致富手段的盛行,在导致组织纪律松驰和社会秩序混乱的同时,还使人们的道德面貌发生了令人忧虑的变化,最突出的是助长了社会上的无责任化倾向和信任危机。与以前相比,一些人的社会心理明显变得淡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不涉及自身的利益,不管身边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听之任之。有些人则滑得更远,心中充满了急功近利的浮躁和膨胀的私欲,不再相信组织和纪律,不再受公平、正义、良智等道德准则的约束,为了一己之私利,不择手段,对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没有丝毫的责任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再象以前那样友爱互助、和睦可亲,而是趋于功利化、冷漠化,甚至充满怀疑和对立情绪,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二
加强利益关系的调节,必须着力解决贫富悬殊和非理性致富手段盛行的问题,保证广大劳动者成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得益者,从而使党的团结统一有一个坚实的利益基础,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党和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因为市场机制无法突破其盲目性、滞后性的局限,无法避免贫富分化的自发倾向,因而在利益关系的矫正中难以发挥大的作用。
1、制定和执行政策要充分体现最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利益。为此, 要把握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始终坚持最大多数劳动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根本方针。每项政策、每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实施,最终都将引起人们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某项政策时,必须清楚地知道,这项政策的成本将由谁承担,谁是主要得益者。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提出的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改革措施,都必须把确保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最大多数劳动群众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政策要切实体现社会公平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从实践看,一些地方在执行这条原则时,把“兼顾公平”的要求完全丢掉了。这是很危险的。从长远看如果不注意社会公平,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就会从根本上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反过来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到头来很可能是既没有公平,也没有效率。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因素加以考虑,使“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起来。
三是要从政策上给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的问题以更多的关注。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的。离开了共同富裕,目前在分配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就失去了积极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现行的分配大政策,就目前来说,应当在“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上多下功夫。如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引导、组织和推动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对后富的地区和人们以更多更积极的支持和帮助。又如通过一定的政策杠杆,突出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使先富的地区和人们有一种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压力,作出与后富的地区和人们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选择。
2、在利益分配中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通过调控, 认真解决利益格局调整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就当前而言,有两件事应突出抓好。
(1)积极推进再就业工程。我国的失业、下岗问题相当严重。 有材料说,97年全国城镇失业和下岗无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隐性失业人数达到3000万人,98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新增劳动力的增加,失业和下岗问题将更为严峻。(《199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9、92页)对失业和下岗问题,我们要有一分为二的态度, 既看到它是改革深化中不可避免的,具有必然性,又要看到它的危害性。现在,有些同志对必然性看得较深较透,对危害性看得较轻较淡。这是不应该的。大量工人失业、下岗,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事关社会政治的稳定,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必须予以高度关注,认真解决。
解决失业、下岗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作出努力。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经验看,特别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在推进再就业工程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因为再就业工程中的许多关键工作,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广开就业门路,建立再就业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职业培训和介绍,总结推广再就业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再就业工程,等等,都只有政府出面支持才能成功。这一点,在再就业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已经得到了证明。对政府来说,再就业工作任重道远。现在有90%以上的下岗职工仍滞留在原企业里, (《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年第4期)这对企业走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政府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在再就业工程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当然,企业也要在再就业工程中承担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不随意裁员,更不违法裁员,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裁员,也不能向社会一推了之,应深入挖潜,有所作为,能消化的尽量在企业内部消化,为国分忧,为社会尽责。
二是处理好行政推动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再就业从近期来说,行政推动要发挥主导作用。再就业工作具有特殊性,多数下岗职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较为单一,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据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查显示,下岗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的占80.5%,初中学历以下的占70.6%,多数人长期从事简单的重复劳动。(《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7年第10期)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就业竞争相当激烈。有关部门预测,“九五”期间,全国新成长起来的劳动力约为7200万人,其中城镇有5400万人;农村有剩余劳动力1亿多人; 而同期社会仅能新增4000万个就业机会。(《中国妇女报》1998年3月10 日)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再就业工程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来进行,那么下岗职工就不会有多大的机会,再就业工程也很难取得明显效果。
(2)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营造健康的致富环境。 要通过宏观调控,认真克服收入分配领域的混乱现象。对不同性质的收入,要加强监督,并严格区别对待。对合法收入,要加强保护,使那些勤劳守法、真正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劳汗水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先富起来;对过高收入,要通过开征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手段依法进行调节,防止社会成员的收入过于悬殊;对不合理收入,要严格整顿;对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对群众反映强烈、最为不满的那些专搞歪门邪道的暴发户,要依法严惩,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该杀头的杀头,绝不手软。总之,要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原则下,通过强有力的调控,倡导健康的致富理念,遏制非理性致富手段,净化社会的致富环境,逐步建立公正合法的收入分配秩序,最大限度地引导、保护和发挥最大多数劳动者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