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下“多哈回合”中的农业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农业论文,多哈回合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业议题谈判的意义
(一)农业议题谈判的历史回顾
1.农业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从坎昆会议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着农业问题所发生的严重分歧,可以追溯到很远的历史。在过去历次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直到1994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中,才开始涉及到与发展中国家有切身利益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等问题。然而,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又出现了问题。根据农业协议第20条的规定,新一轮农业谈判应该考虑到实施削减承诺的经验以及削减承诺对世界农业贸易的影响。这些议题已经在WTO农业委员会中进行了讨论。作为成员国的进口国或者出口国,都提出了改革的建议。根据多哈会议通过的《部长宣言》,新一轮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目标是:显著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分阶段削减并最终消除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和大幅度削减造成贸易扭曲的国内支持措施。
2.大多数国家都希望通过贸易自由化来扩大农产品的出口。目前,许多国家的农业保护程度仍然很高。从WTO成立以来的实践看,乌拉圭回合虽然推动了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但协议允许发达国家继续执行补贴农业的贸易政策和国内政策,发展中国家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农产品,一方面面临着高关税限制,另一方面经常受到发达国家反倾销措施和技术性壁垒的困扰,因而引起了很多发展中国家对协议履行情况的不满。从总体上看,要实现推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目标,WTO必须强化对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为此需要通过新一轮谈判以制定出更加透明的和具有约束力的执行细节和纪律,这是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需要。
(二)农产品谈判中的主要议题
农业问题是多边贸易谈判的中心议题。多哈回合农业议题谈判主要集中在农业问题的三个方面:一是国内支持;二是市场准入;三是出口补贴。对于WTO的成员来说,这三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即在一个问题上有“失”,而在另一个问题上就会“得”。
1.WTO《农业协定》把农业补贴分成了必须减少的贸易扭曲国内补贴,称之为“黄箱”政策。“黄箱”政策对生产和贸易有直接扭曲作用,所以农业协定要求各成员对它们进行限制和逐步削减。“蓝箱”政策措施是价格支持的特例,是指在实行价格补贴时,以农民控制生产数量为前提。“蓝箱”政策可以免于削减义务。“绿箱”政策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不造成扭曲影响或者影响非常微弱的政策,农业协议既不要求削减这些政策,也不限制将来扩大和强化使用这些政策。这样一来,富国可以通过转换补贴种类,保持或增加其已经很高的补贴。而发展中国家大多无力补贴农业,却被迫降低关税。
2.在出口限制上,乌拉圭回合谈判并没有涉及出口税及其他限制农产品出口的措施。在新一轮谈判中,一些成员提出,有必要制定针对出口国出于国内经济原因或国际政治原因采取出口限制措施的纪律,以增强国际市场供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乌拉圭回合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方面最显著的成果,就是贸易保护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定》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即各成员只能用关税措施来控制农产品进出口。
二、农业议题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一)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纷争
1.在农业问题上,发达国家内部分成两大利益群体:一是美国;二是欧盟、瑞士、挪威、日本和韩国等成员。其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少数产品,其谈判目标是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强调灵活性,主张采用乌拉圭回合模式进行关税减让、削减国内支持,削减幅度基本与乌拉圭回合相同。
农业谈判是多哈回合的核心。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出口主要依赖农产品,开放农业贸易是实现多哈回合目标的关键。但由于美国和欧盟在削减农业补贴问题上不愿意做出实质性让步,使得多哈回合谈判整体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中国家成员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成员要求欧盟于2010年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经过艰苦谈判,欧盟在香港会议最后时刻同意2013年底前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
2.在出口补贴的问题上,成员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如何有效降低出口补贴,其次是如何处理如出口信贷、政府对出口风险提供担保和补贴保险、食物援助等具有出口补贴作用的措施。一些发展中国家建议,在多哈回合谈判进行过程中,继续按乌拉圭谈判的《农业协定》规定的方式逐步削减出口补贴,并在谈判结束后即2006年后的3年内终止使用出口补贴,但应给予发展中国家执行的灵活性。大多数国家都同意对出口补贴的规避措施,主要是出口信贷、食品援助和国营贸易,制定纪律加以约束。
显然,发达国家集团与发展中国家集团利益在农业问题上分歧明显。从利益集团而言,形成鲜明对立。如WTO一方面允许发达国家补贴农业,另一方面却要求发展中国家降低农产品关税,向发展中国家施压,要求它们使农业进一步自由化。由于发达国家经历了“关税化”过程,它们就能从“特殊保护机制”(反对进口潮的特殊保护)中获益,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却无权使用它。此外,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贷款限制,许多发展中国家还受到农业关税快速降低的影响。廉价的进口货涌入许多发展中国家,使贫穷农民的生活难以为继,使得发达国家“廉价的农产品”充斥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造成当地农民收入减少,流离失所。
3.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定了谈判基本公式的要素,对发达国家成员和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敏感产品”如何承担削减关税义务作了规定,并承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产品”享受更优惠的待遇。另外农业框架也承诺对最不发达成员和新加入成员的待遇做出相应的灵活安排。在国内支持削减承诺上,发展中国家只需削减13%的综合支持量(AMS),而且实施期限增加到10年,而发达国家需削减20%,实施期限为6年。发展中国家的一些“黄箱”政策措施,也被列入免于削减的范围。如农业生产者可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品作物而提供的国内支持等。除此之外,在计算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现行综合支持量时,只要其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不超过该年度其基本农产品总产量的10%,或非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不超过该年度农业总产值的10%,就可以不计入总综合支持量中,可以免予减让。
(二)香港宣言使发展中国家出口增加
1.香港宣言表明,发达国家成员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成员同意,2008年前向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各成员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提供市场准入,包括制定简化和透明的原产地规则,以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但宣言也指出,实施这一措施有困难的国家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的至少97%的产品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这意味着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可以不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其敏感农产品市场,如美国的纺织品和日本的大米。
目前全球共有50个最不发达国家,他们的人均年收入低于750美元。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总量还不到全球的1%。向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可以促进这些国家的出口,从而帮助其减轻贫困。这一措施可以为最不发达国家每年带来80亿美元的好处。这一措施的意义还在于,只有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世界才能变得更公平和更稳定;同时最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也将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新的贸易机会。
2.香港宣言说,发达国家2006年将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在刺激棉花生产的扭曲贸易的国内补贴方面,削减的速度和幅度要比将要达成一致的一般公式更快更具雄心。削减国内支持的模式实施的时间将短于普遍适用的模式。在市场准入方面,从这一措施实施时开始,发达国家将给予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棉花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棉花贸易谈判的焦点是非洲产棉国要求美国取消棉花补贴。一些非洲产棉国曾表示,如果不能在棉花问题上达成协议,他们将不会同意多哈回合的最终协议。美国政府每年向本国棉农提供30多亿美元的补贴。不同的研究报告估计,美国取消棉花补贴可使国际市场棉花价格上升2-12%。世界银行估计,发达国家取消棉花补贴,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棉花出口可增加75%,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棉花市场所占比重将从目前的56%上升到2015年的85%。
3.香港宣言的规定使发展中国家受益。宣言第七段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自主指定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作为特殊产品并有权使用特殊保障机制。这样,中国的一些弱势农产品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免予减让或少做减让。也就是说,中国不管是作为新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在农产品方面可以获得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保护,享有免减和少减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农业方面,宣言第五段规定,没有“黄箱”和“综合支持总量”(AMS)的发展中成员的“微量允许”可以免于削减。宣言第十四、十五段规定,非农产品减税公式采用多个系数的瑞士公式,而且发展中成员的灵活性条款是谈判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既有利于促进世界范围内工业制成品的市场开放,也有助于发展中成员对一些敏感产业给予适当的保护。农业问题最终达成了框架性协议。
这次框架谈判的成功之处,在于发达国家成员承诺其农产品出口补贴最终将确定一个取消日期,同时把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在初期削减20%。这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取得的一个不小的胜利。
(三)农业谈判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第一次全面参与WTO多边贸易谈判坎昆会议时就表明立场:要求新一轮农业谈判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消除贸易壁垒,减少农业保护,提高发展中成员的市场准入机会,促进农产品公平贸易;要充分考虑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农业发展实际和需要,保证谈判结果在体现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总体平衡;要切实关注新成员在加入过程中所做的承诺,给予新成员特殊差别对待,新成员不作进一步减让承诺。在日内瓦谈判中,我国的立场在多哈回合所有议题的谈判中都有体现,尤其是农业议题。
1.我国的谈判立场。作为一个发展中成员,中国与广大发展中成员有许多共同之处,捍卫发展中成员的利益,也就是捍卫中国的利益。同时,中国又有一些特殊的利益关注。比如在贸易便利化方面,中国有特殊需求,中国的海关通关便利化现代化程度比较高,并且贸易便利化后,有利于中国商品出口,因此比较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这恰与发达国家不谋而合。但是由于现代化程度低,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极力抵制贸易便利化。我国认为,高补贴、高支持、高关税的发达成员应该做出重大的实质性的减让承诺,才有可能打破目前的僵局,从而推动整个谈判的进展。农业谈判的出口竞争、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三个方面应当取得平衡进展。在出口竞争问题上,包括中国、巴西、印度在内的20国协调组(G20)联合部分农产品出口国,强调取消所有形式、所有产品的出口补贴。平行削减其他出口补贴措施;关于市场准入问题,G20强调要通过高税多减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充分考虑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给予发展中成员特殊产品;关于国内支持问题,G20和主要农产品出口国认为发达成员应大幅度削减国内支持,削减扭曲贸易的所有要素。
2.我国农业政策调整。近年来,中国财政支农工作呈现的新变化突出表现在支农理念有了变化。中国财政支农力度有了变化。连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各地也不断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此外,支农方式有了变化。制定实施了“三减免三补贴”政策,使农民直接受益的程度大幅度提高。2005年全国30个省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亿元,6.42亿农民直接受惠。同时,中央财政还安排55亿元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予以财力补助,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大力支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央财政除采取措施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村扶贫开发、林业生态建设外,还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采用投资参股、专项贴息等形式,更加有效地发挥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运用关税政策鼓励进口国内短缺的农业生产资料;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全方位推动解决“三农”问题。棉花是我国入世以来受不利影响最为突出的商品。由于国内外棉花的价格对比关系、国内外棉花的质量对比关系及国内棉花经营企业的信用和商誉问题等因素,我国的棉花产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如配额数量大,2002年81.85万吨,2004年为89.4万吨,占国内生产的20%左右。在价格方面,近几年来,我国的国内棉花价格一直高于国际市场棉花的价格,在我国棉花价格保持基本未变的情况下,世界市场价格节节下降,甚至比我国的收购价格还低。国外棉花由于有价格优势,就会按关税配额涌入我国。一方面,我国的棉花市场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棉花在国际棉花市场所占的比重很高,具有大国效应,因此,我国棉花进口增量,就会将国际市场棉花价格大大提高。国际权威棉花机构——国际棉花咨询委员会在进行世界棉花市场分析和预测时,把世界棉花的库存量与我国棉花的进出口数量作为最重要的参数。也就是说,当我国进口棉花时,国际棉花市场价格就升高,而当我国出口棉花或停止进口棉花时,国际市场棉花价格就降低。取消棉花补贴将使中国棉农受益。
总之,就整个农业贸易谈判来说,发展中国家取得了一定利益,但这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在农业方面,还有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两大难题。世界银行贸易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威尔·马丁说,在农业方面,市场准入壁垒是关键。大幅削减农业关税获得的好处是,废除出口补贴和对农业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所带来的极大利益。这次会议使得多哈回合谈判取得的进度达到了60%,特别是令人关注的农产品贸易争议得到局部解决,也反映了中国的重视。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新成员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继续努力推动会谈向前迈进。
标签:多哈回合论文; 关税论文; 发展中国家论文; wto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价格政策论文; 棉花论文; 市场准入论文; 出口补贴论文; 发达国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