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环境下第三方物流关系的动态治理策略——基于三边关系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供应链论文,视角论文,第三方物流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本文对第三方物流(以下简称TPL)服务与供应链管理的关系进行研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物流外包服务将不断增加;[1]第二,TPL是一个年轻的新兴行业,代表着未来物流业的发展方向;[2]第三,TPL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范围更广并正在积极改善其运作方式;最后,顾客对物流外包服务的兴趣不断增加。所有这些因素都需要我们从整体上对TPL服务进行管理并从供应链与TPL服务提供商的角度进行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能。然而,有关TPL供应商应如何针对不同类型供应链提供整体服务的研究却很少。一些研究侧重于物流服务的某个部分,另一些则侧重于从服务需求方和供应商的角度或者客户需求、外包、营销的角度来解析服务。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供应链上的三边关系进行定义,指出TPL关系是发生在供应链和TPL供应商节点上的,在这些节点上可以提供物流服务——从常规化服务到个性化服务,从短期服务到长期服务,其目的是提高TPL关系的效率。
二、文献综述
1.有关TPL关系的研究。TPL关系结构可分解为两个独特的维度,即关系程度和关系类型。关系程度指组织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包括市场关系、网络关系与纵向一体化关系;关系类型指共享主要特征的一组或一类关系。苏珊(Susan L.Golicic)认为,可以根据TPL关系中主导地位的不同来划分关系类型;[3]博斯克(Anu.H.Bask)从战略视角出发对TPL供应商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进行了研究;[4]泰特(Tate)认为,成功的TPL关系能使双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及用户)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5]桑格牛(VK Sangam)等人研究了TPL关系的四个发展阶段,即友好期、斗争期、抵制期、互惠期;科尔(John Kerr)构建了一种稳固的TPL关系的成功因素;[6]舒尔茨(John Schultz)提出了成功TPL关系的原则;[7]霍尔瑞森(Arni Halldorsson)等从资源观和能力观的角度考察了TPL关系,认为TPL关系由市场交换阶段发展到了整合物流方案阶段;[8]骆温平对TPL与供应链管理互动进行了研究;[9]但斌等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物流合同基础上的客户企业与TPL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冲突。[10]
2.动态能力。动态能力是企业整合、构建与重组内外部资源,以修正运营操作能力从而适应环境动态复杂变化的能力,在制造商与TPL供应商合作的过程中,它们对资源的掌握和利用会发生变化,进而可以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凯瑟琳(Kathleen)认为动态能力可以明确确认常规管理或流程;苏琳(Shuen)认为企业的动态能力包括三个关键要素,即组织流程、资源位置和发展路径;[11]霍尔瑞森和斯特拉森(Arni Halldorsson & Tage Skjфtt-Larsen)从双边关系的角度探讨了TPL安排中的动态关系治理;[12]而郑胜华则构建了一个集战略、关系、认知与结构为一体的动态联盟能力的整合构架;[13]王永平和孟卫东建立了一个供应链企业合作竞争机制演化博弈的数理模型,分析供应链企业合作竞争机制演变的动态过程。[14]
三、基于理论框架的概念模型构建
1.TPL关系是一种三边关系。TPL关系指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及为之提供服务的买卖双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然而,许多TPL关系被限定为卖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或买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卖方与TPL供应商或买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在进行物流服务交易时通过合同来约束,这种双边合同可能不是一种最优合同甚至有可能导致冲突,如一个生产商想充分装载销售而买方只愿意购买其中的一部分。一些学者认为,物流服务中成功的伙伴关系可视为三边关系,这暗示着三个成员都应被覆盖。三边关系认为,物流服务买方—卖方关系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匹配,且供应链上可以有几个三边关系,其中有些是较为密切的合作,有些是较为松散的合作。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买方、卖方与TPL供应商间的三边关系
2.TPL关系的治理类型。由于TPL关系发展的程度与特点不同,就会出现不同的关系类型,因而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鲍尔索克斯(Bowersox)把TPL关系放在物流功能的买方与卖方之间,认为物流交易应持续地从单个交易向一体化服务协议的方向发展。最低层次的合作是传统运输市场上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交易关系,除了专业的交易外,这种协议往往是短期的,非正式的,非承诺的,价格是市场平均价格;之后向更为正式的协议与彼此义务增加的方向移动。[15]考克斯(Cox)认为,核心技能应始终通过内部合同控制;资产专用性中等的互补技能将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盟以较为紧密的合同形式进行外包;资产专用性较低的标准技能将通过松散的合同形式进行外包。考克斯对物流服务的买方、卖方与TPL供应商的关系进行分类,提出了TPL关系的不同类型(见图2)。
图2 基于能力、整合程度、资产专用性的TPL关系类型
当合作处于最低水平即市场交换阶段时,在现货市场进行购买运输,物流服务方是托运人,物流服务供应商与其客户之间的关系是短期的与敌对的,价格是它们关注的重点,资产专用性较低,物流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按常规标准进行。[16]第二个层次是把物流解决方案模块化,即个性化物流方案阶段。物流服务供应商提供范围广泛的标准服务,且不同的客户可以选择“一揽子”的模块,物流服务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技能以对顾客服务进行补充,持续时间通常较短(一年以内),信息共享有限,用联合方法解决问题,托运人关注的重点是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质量,对客户特殊要求的满足程度有限。TPL供应商的优势主要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第三个层次是联合物流方案阶段。托运人和物流服务供应商(尤其是TPL关系)共同发展独一无二的物流解决方案。托运人和TPL供应商把协作视为一个双赢的过程,它们期望长期合作,愿意分享信息,希望共同解决问题。TPL供应商的能力是托运人核心能力的补充,提升了托运人的创新能力。第四个层次是公司内部物流解决方案即整合物流方案阶段。企业把物流视为核心技术,资产专用性通常较高,如企业拥有专用资产或掌握着具有专门技术或诀窍的工作人员。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资产专用性较高的情况下,等级制度是最为有效的治理结构。同时竞争力理论认为,应该在内部保持核心竞争力,而外包非核心竞争力,如沃尔玛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系统和交叉对接的分配系统。
四、基于三边关系的TPL关系动态治理策略选择
1.基于三边关系的TPL供应商服务战略。TPL服务关系之间有着不同的匹配方式,研究重点是更为高效的关系类型。传统上,虽然买方、卖方与物流供应商之间存在较为长期的合同服务关系,但供应商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后,每次进行价格谈判都会涉及参与各方,容易导致效率低下。鲍尔索克斯等认为,建立更为密切、高效关系的趋向,导致了物流服务供应商所使用托运人数目的减少。[17]根据服务复杂性与TPL关系紧密程度的不同,TPL服务关系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常规化TPL服务、标准化TPL服务和个性化TPL服务,具体见图3。常规化服务对应于松散的客户关系和简单的服务类型;个性化服务对应于密切的客户关系和复杂的服务类型;标准化服务对应于适度的客户关系和复杂程度适中的服务类型。
2.供应链上基于三边关系的TPL关系动态治理策略选择。供应链上的TPL关系会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持续的动态变化,有效的动态能力条件模式是由市场动态性质(依靠不同程度的现有知识的能力)决定的。帕和库珀(Pagh & Cooper)从管理决策理论和动态能力角度出发,应用延迟和投机策略确定了四个常用战略,即充分投机策略、生产延迟策略、物流延迟战略和全面延迟策略。[18]在充分投机策略中,产品储存在与客户较为接近的分散的配送中心,所有生产活动在产品送达分散的配送中心之前完成;生产延迟策略适用于客户订单已经下完或产品需要差异化物流服务的生产业务(如简单加工、最终装配、包装或贴牌等);在物流延迟策略中,生产基于投机,物流基于延迟;在充分延迟战略中,在顾客订购之后才进行生产和物流运作。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事前生产并储存一些零件或组件可能是有利的,为了从供应链环境下TPL服务关系中发现一些规范性的内容,需要在投机和推迟等替代策略中进行选择。从一般策略中可以发现,存在三种常见的供应链结构模式:直达式供应链策略对应于常规化TPL服务关系,用字母A表示直达式常规化策略;中途停留一站式供应链策略对应于标准化TPL服务关系,用字母B表示一站式标准化策略;中途停留多站联合式供应链策略对应于个性化TPL服务关系,用字母C表示多站联合式个性化策略。具体如图4所示。
(1)直达式常规化策略。其特点是通过常规化TPL服务使供应链中最有效的关系得以实施。第一,这类策略的特点是充分投机策略的运用,产品配送是分散的、简单的,如零售仓储;第二,在充分延迟策略中,生产和物流运作在客户订单下完之后进行,这意味着产品首先在生产场所进行生产,然后再配送到零售库房;第三,在生产延迟策略中,最后的生产程序在零售商店实施,如油漆最终的颜色就是零售商调配的。费希尔(Fisher)认为,常规化TPL服务的增加值最大。功能型产品与创新型产品的运输方式不同,功能型产品主要用于满足基本需要,大多在零售商店出售,具有稳定的可预见需求,生命周期较长,通常边际利润率较低;而创新型产品具有较高的边际利润率,但其需求不可预知,生命周期较短。功能型产品供应链的重点是尽量减少实体供应链的成本;而创新型产品供应链需要快速响应,以确保产品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并与市场匹配,因此,供应商会选择那些速度快、灵活性高的供应链。在使用常规化物流服务时,产品类型影响着运输模式的选择:功能型产品运输模式的选择基于成本最小化,如铁路运输、海洋运输、汽车运输等各种低成本运输模式;而创新型产品则需要较高的灵活性和较快的速度,如空运、快递等更为昂贵的运输方式。[19]
(2)一站式标准化策略。主要涉及充分投机策略和物流延迟战略。在充分投机策略中,产品在送达分散的配送中心之前进行生产,在分发到零售商店之前储存在配送中心,供应链符合标准化TPL服务关系。这意味着产品可以大批量运输到TPL供应商分散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的产品主要以小批量配送到零售仓库。功能型产品的配送安排主要考虑成本效益。对于创新型产品,TPL供应商的仓库需要对配送模式加以反映,也就是说分散仓储会导致较高的库存投资。TPL供应商通过为多个客户提供服务,可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与投机策略不同,在物流延迟策略中,最终产品借助库存集中的优势被配送到一个较大的地区配送系统,这样可以降低库存水平,虽然与分散系统相比运输距离更长,可能会使后期分销成本增加,但产品同样可以大批量运往中心仓库。
(3)多站联合式个性化策略。中途停留多站联合式供应链策略与个性化TPL服务关系相匹配,诸如简单生产、组装、票务、贴牌等能在任何一个分散或集中的TPL供应商的仓库中进行,不同产品类型(功能型产品或创新型产品)基于不同的目标(成本效应或快速响应),会影响方案类型的选择。
五、本研究的意义及结论
1.本研究在物流管理方面的意义。本研究对物流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仔细考虑TPL供应商进行外包的目的,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效益,还是立即改善服务;是为了获取公司自身核心能力,还是为了发展互补能力。第二,物流外包管理的目标是选择TPL关系安排的类型。如果外包主要是为了节省成本或改善服务,最好选择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如果公司要通过TPL关系对新的竞争力进行配置,联合物流解决方案可能更好。第三,在TPL关系中,先保持内部物流能力,再发展新的能力也很重要。TPL关系的重点是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能力,因而可以从包括TPL关系的动态能力等在内的更为广泛的角度分析TPL关系安排的类型。
资料来源:Makelin & Vepsalainen,1990.
图3 TPL服务关系的类型
图4 供应链结构模式
2.结论。本文的目的在于从战略层面利用不同类型的供应链策略来组织TPL服务,使TPL供应商为客户提供一个效率更高的物流战略解决方案。针对TPL供应商及供应链上买方、卖方之间不同的三边关系,建立了规范的TPL关系框架。帕和库珀认为,三边关系的特点是在TPL关系之间以延迟和投机策略的规范性框架为基础,从TPL供应商的视角考察直达式供应链策略、中途停留一站式策略和中途停留多站式策略。他们强调指出:“很多公司已经确定需要改善它们的生产和送货流程,其目的之一很可能是要消除延迟、投机需求和延迟及投机战略之间的冲突。”本文还从TPL关系服务类型的角度延伸了供应链策略,但毫无疑问,对于TPL关系的运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