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论文_盛玉律 马靖委

论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论文_盛玉律 马靖委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要:随着《民法总则》的发布,降低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而这个问题必然也引起了法律界的一些轰动,而我是支持降低年龄的。时代在进步,未成年人也越来越早就接触了网络这把双刃剑,到这未成年人在不断的早熟,这也就导致了各种各样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频发。而《民法总则》降低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无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行为

一、前言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各种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发,例如校园欺凌事件。而这些事件中的罪犯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而在《民法总则》还未发布之前我国的《民法通则》中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即本人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责任。而《民法总则》中则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降到了八周岁,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我国立法人对这些事件的一种对策。时代在进步,互联网的发达也使得未成年人也在越来越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事物,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懂”的比大多数成年人更多的原因。

也正是互联网的进步,在这两年出现了许多儿童玩父母的手机,然后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玩游戏或者打赏主播花光父母的积蓄。在这方面父母确实也有一定的责任,没有把自己的小孩管好,任他去玩自己的手机,直到过了很久才发现自己的小孩花光了自己的积蓄,但是小孩却没有丝毫的波动,这些不满八周岁的儿童确实什么也不懂,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那么点了几下,就花光了父母多年的积蓄,父母有必要对其进行教育,但是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太快,在各种游戏方面没有真正保护好未成年人,哪怕有许多游戏的进入画面就有写禁止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进行游戏,但是只要你百度一下,就可以获得别人的身份证号来解掉防沉迷系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另外更有一些游戏,他写着的禁止未满X周岁一下的儿童进入的那几个字小的不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真的就是和那些打着各种幌子的无良广告商家一个道理。有一些家长和那些游戏公司协商可以拿回自己的利益,但是否每个遇到这样问题的家庭都可以夺回自己的利益呢?这就不得而知了。我小时候比较傻,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有防沉迷系统,然后也就不能和小伙伴一起愉快地玩耍,但是也庆幸因为这样没有乱花父母的钱。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无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虽然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在纯获利的的情况下,这类行为还是有效的,他人不得以这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说该赠与行为无效。但是有一点,如果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帮助其父母出去买东西,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该行为是无效行为,但是在实际中,卖方并不能轻易从未成年儿童的身高长相来判断该儿童是否年满八周岁。相对来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有这项权利,但是我认为不满八周岁的儿童在一定额度的买卖中的行为也是有效的。而且在生活中,各方面也确实是认可不满八周岁的儿童替其父母买东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何况一个小学一,二年级的小学生去学校附近的小卖部去买一些学习用品或者在放学后去买一些吃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真的将这些行为定为无效法律行为亦或是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话,那么必将给司法实践带来极大的不便,所以在这一点希望将来在民法总则中可以进行一定的调整。

三、结语

在《民法总则》第二十条的下方也注释了,下调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标准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我国的民事能力制度确实是一方面要尊重个人的意思自由,另一方面要保护能力欠缺者的利益。不满八周岁的儿童虽然也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但是毕竟还是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不能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发生生么样的后果。社会在进步,新一代的儿童的智力发育会比前代人更快,而我国的法律也是与时俱进的,所以降低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有很大依据的。

作者简介:盛玉律(1998-),男,浙江杭州人,学生,本科,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院,法学复合汉语言文学专业;

马靖委(1996—),男,浙江金华人,学生,本科,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院,法学复合汉语言文学专业。

论文作者:盛玉律 马靖委

论文发表刊物:《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9

标签:;  ;  ;  ;  ;  ;  ;  ;  

论降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论文_盛玉律 马靖委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