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与性别平等的内在关系_性别比论文

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与性别平等的内在关系_性别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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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当前我国进入矛盾多发期和问题凸显期,出生性别比失调是诸多社会问题之一,已经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从2002年起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然而出生性别比失衡依然未能有效地遏制。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61个国家(占国际出生性别比统计的91%)出生性别比的统计数据来看,在人口规模较小的国家,由于出生人口样本量比较少,波动的幅度比较大,随机波动的最低值是92,最高值是 113,绝大多数国家的出生性别比基本上落在103-107的范围内。

在发达国家,出生性别比基本保持在103-107的正常范围内,围绕着105的中心值波动。这也是正常的。在发展中国家,出生性别比的情况各不相同:南欧的国家在106左右;拉美国家是低于平均值的;在亚洲的一些国家,像菲律宾、巴基斯坦等,都溢出了最高值 108,但是波动范围比较小,溢出的程度不严重。在较发达的国家,出生性别比出现了差异,东欧和西北欧国家以105的中心值波动,亚洲国家表现得高一些,韩国是个特例,90年代出生性别比高达116.5。(刘爽:《世界各国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及其启示》,《人口学刊》2005年第6期)我国2000年出生性别比高达116.9,2005年达到118.9。统计比较表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失调最严重的国家。

从持续的时间上来看,我国是出生性别比失调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与韩国相比,韩国8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1990年达到最高点116.5,然后出现波浪形发展,1996年左右逐步下降,2004年已经回落到108,增长期是10-14年左右。我国1980年开始出现性别比失调,到了2000年居高不下,到2005年依然是上升趋势,累积时间长达25年。这表明,我国已经成为是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从空间上看,波及面广,随着时间的延长,失衡地区不断增加。1990年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的省份是24个,以沿海地区省份为主。出生性别比达到115的只有3个(浙江、河南和广西)。到了 2000年,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的省份增加到27个,高于115的达到16个省市,而且11个省份高达120以上,形成婴儿出生性别比最高的典型“重灾”区域。陕西省为125,河南省是130,安徽省是130,湖北省是128,湖南省是126,江西省是138,广西壮族自治区是128,广东省是137,海南省是135。全国只有黑龙江、贵州、西藏、宁夏、青海、新疆6个省、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08以下,这些大多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这些省、自治区的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不到10%。然而,到了2005年,保持在正常值的省份只剩下西藏,其他省份全部超出正常值。

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是农村、城镇和城市的全面失衡,但农村依旧高于城市。

此外,从胎次上来看,出生性别比存在着结构失衡。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一孩是105.7%,是正常的,最高的省份是上海119.4,二孩最高的是安徽,为208.2,三孩最高的也是上海,高达 500。偏离的幅度非常高。城镇一孩的出生性别比就偏离正常,达109.4。在城镇人口中,最高的分别是:海南一孩出生性别比是121.7,二孩出生性别比最高的是湖北216.4,三孩最高的是陕西,高达306。

由以上的特点可以看出:出生性别比失衡不是某一地区、也不仅仅是农村问题,而是涉及面广泛的全局性问题,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经济是否发达,都面临着遏制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出生性别比失调带来的一个人口学上的后果是男多女少。2000年人口普查,我国男性比女性多3700万人。我们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计算,0-19岁男性比女性多出2491万,平均每年多出124.5万人。这些人都即将进入婚姻年龄,对择偶产生很大影响,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一夫一妻的前提是男女数量相当,男多女少必然导致男性婚姻挤压问题,对拐卖妇女、强制性犯罪、性交易等问题都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出生性别比失衡是应当引起社会深切忧虑的严重问题。

二、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本质是性别歧视

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性质众说纷纭。从时间上看,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始于20世纪80年代,刚好与计划生育的人口控制政策同步。特别是推行“一孩政策”和“一孩半政策”就是80年代起步的,于是,将出生性别比失衡归于计划生育政策,就成为一种不无道理的说法。可是,当我们的眼光转向同样出现性别比失衡的韩国的时候,就会发现韩国并没有实施强制性的人口控制政策,但也出现了类似问题。在韩国,人们是自愿选择少生育子女的,政府只是倡导家庭计划生育。值得注意的是,在韩国和中国,无论是否实施强制性的人口控制政策,都出现了一个共同特点,即总合生育率急剧下降。中国是通过强制性的国家干预出现的,而韩国是通过倡导性的家庭计划出现的。

我国总合生育率上世纪50-60年代平均每个育龄妇女是5个左右,8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后,人口得到了控制,下降到平均每个育龄妇女是2.5个左右,1990年 2.0个左右。韩国的总合生育率也出现了这样一个趋势:60年代平均每个育龄妇女是6个,70年代是4.5个,80年代是2个左右,90年代是1.59-1.42个,到目前为止降到世界的最低点1.15个。由此是否可以得出总合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必然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结论呢?这就需要看看这一结论是否可以同样囊括其他国家的情况。

和其他国家比较,我们发现上世纪50-60年代,很多国家都出现了总合生育率下降的趋势,而且达到2.1的人口更替水平,日本和德国曾经达到1.29个的最低点。在欧美国家,B超技术很发达、很普及,但是出生性别比的比值并未偏离正常值,没有出现出生性别失调问题。可见,总合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并不必然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中国和韩国之所以出现出生性别比失衡,是因为都属于儒家文化圈,在长期父权制制度的设计下,只有男孩才可以作为家庭的后代,才可以传宗接代,才可以养老送终。于是,家庭非得要男孩就成为必需。只有存在男孩偏好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总合生育率的下降,才会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衡。

漏报瞒报女婴是解释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又一个理由,在这个理由的背后是要表明:出生性别比失衡不是真性失调而是假性失调,是一个伪命题。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瞒报漏报女婴的现象,然而,这并不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理由如下:第一,瞒报漏报女婴的主要方式是不上户口,通常在出生之后到上小学之前一段时间,四五年后就会补报户口。在五年之后的人口普查中会进入调查人口之中。按照漏报和补报的规律,人口性别结构会锁定为一个常量。然而,从我国1990年、2000年和2005年的调查来看,是一个不断递增的变量。第二,国内的人口专家进行了大量关于漏报瞒报的调查,结果发现漏报的情况比较复杂,不仅有瞒报女婴的情况,还有瞒报男婴的情况,瞒报漏报的比例仅仅占到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三个点。由此判断中国的确出现了真性失调。第三,关于瞒报漏报的争论,从90年代初期就开始了,长期争论不休的结果,导致中国对此问题的关注和对策的采取推迟了整整12年,使得问题日益严重。所以,我们需要正视男孩偏好这一顽症导致的后果了。

生育观中的男孩偏好,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男性的价值高于女性。在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之前,一定要男孩的生育意愿,可以通过不断生育直到有了男孩来满足。而在计划生育的情况下,有了两个女孩就不能再要了,出现了有女无男的困境,因此,只有通过女死男活满足男孩偏好。于是,种种溺弃女婴的方式出现了。这种女性出生前后的特殊性别歧视与出生性别比失衡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导致女性数量大大少于男性。随着我国出生性别比长达25年的不断攀升,性别歧视问题也在不断加剧,性别平等状况在急剧下滑。

然而,值得反思的是,绝大多数人对我国的性别平等状况的急剧下滑估计不足,特别是我国的决策者常常作出错误的判断。2002年,全国妇联在高层领导干部中进行了性别观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领导干部对我国的性别平等状况持乐观态度,认为不存在性别不平等问题。50.2%的男性领导干部认为女性地位是“乐观上升”的,只有11.4%的男性领导干部认为是下降的。女性领导的看法与男性领导不尽相同,更容易看到中国妇女发展中的问题,然而,在管理领导岗位女性的缺席,难以对决策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在决策层,几乎没有把性别平等看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更不要说纳入国家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了。

结论:我们发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一方面,出生性别比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普遍采取措施;另一方面,深刻影响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性别平等却不被认为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换句话说,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却与一个认为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发生了联系,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却是由最容易忽视的性别问题导致的。这种深刻的矛盾和悖论需要我们重新认识我国的性别平等状况,需要重新考虑性别平等在我国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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