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历史推动作用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品经济论文,资本主义论文,作用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18年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书中对考茨基的机会主义进行了批判,但也就在同一书中,列宁又十分公允地告诉读者:“我们从考茨基的很多著作中知道,他是善于做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的,虽然他后来成了叛徒,他的那些著作始终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财富。”①在考茨基的“那些著作”中有一本《基督教之基础》是我们中国读者所熟知的。这是考茨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把基督教的产生作为一种社会运动所进行的宗教史研究成果。虽然这是一本宗教史论著,但是其中又包含了大量有关前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精彩论述,只可惜这些经济观点由于往往是零散地夹杂在其他宗教理论中阐发的,因而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历史理论界的足够重视。
考茨基在《基督教之基础》中明确地告诉我们说,如果用唯物史观来认真分析社会现象时就会发现,在对人类历史发生影响的诸多因素中,“我们屡屡所见着的,就是一切经济条件的总结果,才是决定的因素”②。然而,进一步的问题是:在众多同属于“决定因素”的经济条件中,哪一种经济形式又是最具影响,或者说最活跃的因素呢?考茨基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他在探求历史上犹太人何以能创造出基督教这一全球性宗教的课题时,敏锐地注意到犹太民族与其他民族相比,一个很大的差异在于她具有一种显著的商业性民族特征。由此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以下重要论断:“在农耕和工业,还没有应用资本之时,还未建设一种科学的基础时,商业已是经济中的唯一的革命因素。”③这就不但肯定了商业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提出了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经济对人类历史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命题。考茨基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具体补充,是经过大量研究之后得出的重要理论。本文拟对此理论略加介绍和评析,以期引起史学理论界的重视和进一步的研究。
一、促使人类社会由氏族向国家转变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基督教产生的年代是在公元1世纪,然而作为一名严谨的学者,考茨基却把自己的研究视野一直扩展到了国家起源的远古时代。他通过研究发现,在人类历史从原始社会向古代社会的转折阶段,商品经济尽管尚处于萌芽时期,却已成为社会变革的重要因素。他指出,商品贸易在石器时代即已开始,那时的贸易是以游牧生活为前提的,各游牧部落在游荡中往往相会,这时他们便彼此交换各种剩余产品。后来,当人类定居于某地方的时候,虽然以往那种游牧途中交换剩余产品的机会不复存在了,但是人们对交换产品的需要却不会终止。出于这种需要,部落中分离出了“一个特殊游荡阶级”④,即商人阶级。商人一旦出现,原有的农村公社制就面临着瓦解的危险。这主要是因为商人为了集散、运输货物的需要,开始在港口或各种道路的交叉点建立起完全不同于农村公社的新型公社,而“一切有这种天然优势的公社,从贸易上说,都必然比农民公社较为发达”⑤。这些新型公社就是具有革命性质的贸易市镇,其冲破氏族公社制的伟大意义在于:“一个农民公社的人口虽然不久即达到它的疆土的广袤和肥沃性的限度,一个贸易市镇的人口却和它所有的土地的肥沃性没有关系,它实在可以远远地超出这种限制之外。因为它可以利用它所据有的商品来购买它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换言之,它可以藉此由氏族界限以外的地方取得它的粮食。有了农业工具、工业原料、工业工具和工业奢侈品的贸易之后,城市居民所需要的粮食的贸易也就随之发展了。”⑥
贸易市镇是国家组织的雏形,自第一个市镇的建立之日起人类已开始告别蒙昧走向文明了。因为“有些贸易市镇,尤其是那些其位置或环境占有优势的市镇,也许会藉此与许多别的都市和它们的疆土合并起来以组成一种国家组织”⑦。在这种国家组织中,阶级成分在迅速发生着变化:在以往单一的农民、地主之外,商人、手艺匠、奴隶、城市地主作为新兴的阶级成分活跃在新生的城市国家之中。考茨基在书中以其清新的笔触向我们描述了当时各种阶级成分在市镇中的一派生机:
“手艺匠自然是宁愿定住在贸易市镇中,事实上,贸易市镇原是许多种手艺匠阶级的唯一市场,因此对于这些阶级之形成很有所鼓励:这些贸易市镇一方面有寻求货品的商人,另方面又有依照市期由附近村落来此售卖粮食品及以所得之代价购买工具、武器和装饰品的农民。……除了商人和手艺匠之外,还有一个富有的地主阶级出现于都市团体中。这个都市的原有公社的人员——在都市中据有土地的人——现在已变成富有,因为都市的地产是随着来者愈众,需求愈大,而变得愈有价值和不断增高其价格的。他们还有一种便宜。我们已经说过,商人所带来的商品中有一种就是奴隶。有些地主家系,因为这种或那种缘故获得较多的地产或财富而超出普通的农民层之上的人,这时可以利用奴隶来扩充他们的农业经营,其实他们甚至可以把他们的土地完全交给奴隶管理,而自己则安居都市中从事于都市营业、都市管理或战争工作。”⑧
总之,归纳考茨基的观点,当人类告别蒙昧而跨入文明门槛的时候,商品经济作为“革命因素”确实有着划时代的伟大意义:首先,商品经济最初形式表现为氏族间的剩余产品的交换,即商品交换。商品交换使得原先彼此间相互隔绝的氏族公社产生了相互的联系和需要,以往的氏族封闭制被打开了第一个缺口。其二,商品经济的代理人,商人阶级是从以往氏族里农民、手工者中分离出的一个全新的革命阶级。它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已开始摆脱土地的缚束,这是人类冲出氏族公社壁垒所迈出的第一步。其三,贸易市镇不仅是人类商品经济的最初固定交易场所,而且是人类据以最终攻破氏族公社的战斗堡垒。它是国家的最初形式。其四,商品经济为人类社会创造了第一批国家公民——城市市民:商人、手工匠、城市地主、奴隶和农民。人类由此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阶级社会。
二、前资本主义社会诸经济成分中“唯一的革命因素”
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个小商品生产的社会,那个时代的商品经济实际上仅局限于商业活动本身。考茨基在《基督教之基础》一书中屡屡将商业与其他各种经济成分进行比较,从而阐述了自己关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商品经济才是唯一革命因素的理论。
农业和手工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基本的经济成分,同时也是人类最古老的生产方式,因而也是经济领域中最为保守、落后、传统、愚昧的部分。对这样的经济成分,考茨基有过切中要害的分析和评价,他说:“农耕和手工业都是绝对地守旧职业。它们之中是很少进步的,连进步的趣味都没有,缺乏竞争之鞭策,常常安于早代情境之中和事情之常态的进程,如果没有失收、瘟疫、战争,和同样的集体之灾祸,则也只令到一般从事于传统方法的工人,有他的日常面包而已,如果一碰到新鲜而未尝有过的情境,那便是他们失败和损害的时机了。”⑨考茨基的观点很明确,他指出“守旧”是前资本主义农业、手工业的最显著特点。这是一种习惯于“早代”传统的情境和没有变化的“常态”的经济形式,从事这种职业的劳动者,一贯知足常乐,因为他们只求“日常面包而已”。小生产意识决定着他们宁愿祈祷上天不要降予“失收、瘟疫、战争”,也不愿冒险去涉足任何“新鲜而未尝有过的情境”。当然职业的“守旧”特点,从根本上说还是由于农耕、手工业生产方式的低下所造成的:农业无法摆脱土地的限制,手工业局限于狭窄的特殊部门,这种生产方式的致命弱点恰恰在于,“农民和手艺匠更不能想及企图建树一种较高级的生产方式的问题……他们的梦想极其量也不过是恢复旧况。”⑩
在古代,奴隶劳动是“当时的社会的基础”(11),但奴隶制经济却自其形成伊始就不是什么先进的生产方式,这是考茨基所一再告诫他的读者的。这主要是因为在没有大机器生产工具出现以前,利用廉价奴隶大规模经营的生产方式,既不标志着生产力的提高,也丝毫不能刺激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反而还会抑制现存手工业的发展。考茨基指出:“奴隶的生产力其实是比自由农民的劳动较低的。”(12)这种生产方式之所以盛行于古代,完全是因为奴隶是一种极易从战俘及破产农民中获得的廉价劳力,所以“奴隶的劳动力是无须节用的,他的死亡是无足爱惜的”(13)。奴隶是人类历史上最没有劳动积极性的生产者,在非人待遇残酷压迫之下,“奴隶是愚鲁的,愤怒的,恶意的,渴望有可以加害于他所痛恨的,把痛苦加于他身上的人的机会”(14),以致于奴隶主只能把最粗鄙的工具交给奴隶使用,以防他们对工具的破坏。这种消极的生产方式对生产力是不会有促进作用的,因为“他的生产所根据的技术基础比之他所渐次消灭的小农的技术基础,不是较高,而是较低。这种技术基础不是不住地发生革命和扩展,而是始终一样。”(15)不仅如此,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对于古代农业、手工业的摧残却是严重的。因为当奴隶主看到奴隶经营更有利可图时,他们便把农民的土地大片大片的兼并,迫使小农破产并尽可能使其变为奴隶;另一方面,又由于任何改善奴隶的生产工具和劳动条件的作法都是荒唐可笑的,于是手工业受到极大破坏则是不奇怪的,所以考茨基指出:“城市和大地产中利用奴隶的各种工业对于自由手艺匠早已予以很大的打击了。因此,自由手艺匠阶级便不能不相对地减少。”(16)可见,尽管奴隶阶级在人类阶级斗争的历史中可能是最富于战斗性的,但是就经济领域而言,奴隶制生产方式则绝非先进的因素。
地主和奴隶主在古代社会往往是合二而一的,因为既然是大土地所有者,就必然拥有奴隶。对于奴隶制经济的落后性,上文已介绍了考茨基的观点,这里再来介绍一下考茨基对于地主经济所持有的看法。他曾指出:“大地主之永久不变的特质,是居家的习惯和地土的窄狭主义。”(17)所谓“地土的窄狭主义”应该说是地主阶级最本质的特征。地主与农民往往是对立的两个阶级,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是二者也有共同点,即都离不开土地的缚束。地主世世代代靠土地进行剥削,他们不具有农民的勤劳品质,但却与农民同样固守土地,靠天吃饭,满足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然经济是保守、落后的,它严重阻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地主们“对于终年游荡不息而有国际性质的商人,是非常反对的”(18)。然而地主经济毕竟不仅仅表现为自给自足而已,它的增长是以大量兼并自耕农的小块土地当代价的。前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地主经济落后性的一个突出表现在于,地主阶级的最大欲望除了兼并土地就是奢侈享乐,而绝对不会进行资本积累。考茨基在谈到这一现象时曾说:“为大地产所排挤的农民愈众,则集中于一种私有权之下的土地和奴隶的总数便愈大,而剩余产品便愈多,剩余产品就是存于个人手中而除了个人享乐便没有用途的财富。”(19)再看所谓“居家的习惯”。地主阶级这一特质,指的就是地主虽然地产在乡下,但是自己并不亲自去管理而久居城市贪图享乐的习惯。地主经济虽然使得一些人得以摆脱体力劳动的束缚,而有空暇和精力成为知识分子或国家管理者,但是同时也铸成了地主阶级贪图享乐的特质。对此,考茨基曾根据希腊、罗马的情况指出:“奴隶劳动最初使主人获得空闲的时间以执行管理国家及默想大部分的重要人生问题的职务。可是,剩余产品愈多——这些剩余品因为土地集中,大地产扩大,奴隶增加的缘故,逐渐汇聚于个人的手中——一般富人便愈趋于把享乐的习惯,耗费这些剩余产品的习惯认为是统治阶级的最贵族的社会职责,便愈好作浪费的竞争,愈好赛宏伟,赛奢侈,和赛懒惰。”(20)与近代应用资本之后的土地业完全不同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生命力在于资本家除了满足自己最大限度的消费之外,他必须考虑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地主经济给予剩余产品的唯一出路则只有挥霍浪费。考茨基在这二者之间曾有过一个生动的对比,他说:“近代的资本家所积聚的款项是为古代罗马最富有的人所望尘莫及的。”“不过,美国的大富翁虽然也穷奢极侈,他们的奢侈程度却远不及罗马富翁那么厉害,罗马富翁是以黄莺舌为宴会食品而且把珍珠浸于醋中的。”(21)更重要的,而且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说近现代资本家的奢侈尚有刺激生产之反作用的话,那么古代地主阶级的浪费却绝对无此经济效益。因为事实正如同考茨基所观察到的:“富人之奢侈愈增,但一般的人口却愈贫乏了。”(22)为了告诫读者,考茨基还特别强调指出:任何“以这些奢侈品为判断社会兴隆景象的根据的人”都是持“狭隘观点的人”。因为在古代,就在“整个世界都好像是不住地把财富喷射出”的时候,“这个社会早已走向灭亡之路了”(23)。而导致社会衰落的,正是当时的奴隶制经济和地主经济。
与上述前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相比,当时的商品经济,即商业不仅是一种异常活跃的经济成分,而且“已是经济中的唯一的革命因素”(24)。这是因为商业本身所具有的那种无限扩张性在起作用,考茨基的看法是:“商业及其对于一般人类劳动的运用,其进行也和手工人及其具体而实用的劳动不同。后者之成功被个人能力严格限制;而商业之成功则并无限制。商业利益的限制,只在于钱币的数量、商人拥有的资本的数量,而这种数量却可以无限地扩大。”(25)类似的意思还被考茨基表达为:“贸易本身的扩张并不会碰到任何确定的限制,贸易本来就是一种不断超越其原有界限”的事物(26)。正是在商品经济这种无限扩张性特质的支配之下,商人与当时社会各阶级相比,对于人类社会的前进具有一种蓬勃向上的革命性推动作用。商人不似农民那样故土难离,祖辈受到传统单调的土地经营方式限制,商人从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游荡阶级”。商人也完全不同于手工业者,因为“商人的活动和手工人的活动有完全不同的效果。商人不能自满在一种特殊境域上的一种特殊生产部门的知识;他的趣味愈为进步,它所包含的生产部门愈多,它的范围和生产的特种条件,以及它们的特种需求愈大,则愈能好好地选择在卖出时最能得利的商品;而且也愈能好好地选择那些买入和卖出最得厚利的市场”(27)。与流氓无产者和奴隶相比,商人既不像无产者那样“不事劳动”,也不像奴隶那么毫无“生产积极性”。商人出于永无休止的贪欲,以及众多竞争者的强烈威胁,他们对于自己的经营是丝毫不敢松懈和怠惰的。经历了惨淡经营之后,有些商人变为了富翁,他们也是贪图享乐的阶级。但是,与地主、奴隶主的奢侈、腐朽性相比,尽管同是贪图享乐,然而性质不同。地主、奴隶主由于受到土地自然力的限制,他们只有把剥削来的财富尽情挥霍,而无须考虑积累;但商人则不同,他们的享乐是以留出足够的积累以便进一步拓展经营范围为必要前提的。总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所具有的经济成分中,是商品经济所具有的无限扩张性,决定着商业必然成为各种经济成分之中“唯一的革命因素”。
三、战胜自然经济而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商品经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远不如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那么完善、发达,但是就其对当时社会发展的历史推动作用而言,却是绝不可以低估的。归纳考茨基的观点,商品经济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重大影响。
第一,游荡的交换经济促使人类冲破自然经济的束缚。
考茨基在考察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交换、贸易、商业这类商品经济形态时,十分强调交换经济的游荡性特征,及其对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极影响。在谈到商品交换的初始情况时,他说:“最先经营贸易的大概就是旷野间的游荡牧人。”(28)他指出,原本是游荡的生活方式便利于氏族间的贸易交换,逐渐地,牧人因为他们住居的流动性,就不仅为了自己的消费而获得远方的产品,而且还为别的民族所需要的东西而进行交换了,“换一句话,他们的目的并不在于保留这种商品供他们自己应用及消费,而实在于利用更进一步的交易手续使它们流通起来。所以他们便成为最初的商人”(29)。从此,以往便利于氏族间交换的游牧方式,已经转变为一种“游浪式的商业方法”(30),这种不固守一隅的经济形式不但给商人带来了丰厚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它从此肩负起了打破土地、职业、个人能力对人类种种限制的重任。换言之,正因为“商业之稳固性是不像农人和手工作者的职业”(31),所以交换经济才有可能使人类逐渐摆脱自然经济的束缚。
事实上,我们人类正是在这种游荡经营的交换过程中,才得以冲破族界、国界,培育形成一种国际开放心态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人出于利益的需要,必须努力打破国家疆界和民族隔离,以便增强与更多民族的接触。考茨基对此论述道:“商业是并不保守的,从其开始,便已由土地和职业限制中解放而自由,而其结果,便是国内情形之批判,因为他们是能够以别个国家或在别种条件之下所达到的标准为标准,而把国内情形加以比较,加以衡量。”(32)将国际间、民族间的标准加以对比,进行衡量,最终开扩了人类的眼界和胸怀。正是在这种开放心态之下,古代希腊人得以把黑海开放,腓尼基人则从地中海一直冒险而到达大西洋。
交换经济促进了人类各民族间的相互交往,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民族个性的丧失。在人类历史上我们看到,那些单纯自给自足经济的民族,往往是貌似稳固,实则缺乏内部凝聚力;而那些有游荡经商特点的民族,虽然他们可能分散于全球各地,但却因其商业活动的性质,反而刺激起他们强烈的民族感情。对此,考茨基有个观点很精彩,他说:“商业阶级同时就是社会中最国际的及最民族的部分。”(33)
第二,残酷的贸易斗争建立健全了人类社会的竞争机制。
商品经济的贸易往来,与小农及手工匠生产那种田园牧歌、温馨和睦的景致毫无共同之处。商业是一个绝对充满冒险、竞争的战场,这是勇敢者、强健者,甚至强盗才有资格从事的职业,它虽然纵容了人类的贪婪、残忍和欺诈,却也因此逐渐培育了社会的竞争机制。
小生产者劳动的目的在于养家糊口,以求温饱,因而他们的信条是得过且过,知足常乐,与世无争。地主老财们不事劳动,却信奉醉生梦死、及时行乐的人生准则。二者的共同点在于:缺乏竞争意识,没有冒险精神。这当然是因为他们代表的自然经济本身,就极其缺乏竞争因素。相反,商品经济从它形成之日起就是一项极其冒险的事业,考茨基曾就此为我们描述了如下的景观,他说:“商人不特随时都为自然界,它的波涛和绝壁、它的沙漠、饮水或养料的欠缺、严寒或暴热所苦,并且他所带着的货物又往往为强者所夺。其始,贸易只是一种举行于一个部落与另一个部落之间的事情,后来却变成一种惟有藉助于大队人群、陆地运货车、海洋商船队才可以实现的东西了。进行这种冒险事业的人员统统都要携带武器和具有可以防御其属品的能力。因此,贸易便成为一个训练好战精神的学校。”(34)因此,考茨基指出贸易“这种工作是要有力量和勇气才可以做的。”“这种工作所包括的重责比之战役的重责并不见得较轻,这些重责是只有强健的人才可以胜任的”(35)。
冒险的事业必然充满着激烈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在古代又通常表现为战争。“商场就是战场”这句在今天多少带有比喻色彩的用语,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却是实实在在的真实写照。道理是很简单的,在市上“买者愈多,则买者所想买的商品的价格是会愈高的;卖者愈多,则卖者所带来的商品的价格是会愈低的;换言之,竞争者愈少,则买价与卖价之差额——即利润——便愈大”(36)。因此,商人必须凭借暴力尽可能多地把竞争者驱逐出自己的市场,于是我们看到,当时“无论在什么地方,互相毗连的几个大商业都市一旦出现,它们不久便会开仗了”(37)。结果,胜利者在把竞争对手驱逐的战争中,获得了极大的商业利润。总之,商战是“由一种争利的因素变成一种生利的因素”(38)的最有效、最常见的竞争方式。
贸易竞争既然与商业战争是密不可分的,那么贸易与掠夺之间,商人与强盗之间的界限就难以划分了。正如考茨基所告诉我们的:“贸易和劫掠本来就是很有密切关系的东西”(39),“商业和盗贼是两种非常切近的职业。”(40)因此,考茨基在强调商人富于竞争精神的同时,对这一阶级残酷、欺诈和贪婪是有清醒认识的,他说:“商人的特性为永无满足的贪欲,同时对于他的竞争对手及他所剥削的对象则非常蛮野而残酷。”(41)
竞争是残酷的,但充满竞争的商品经济却有着特别的优点,即它是人类社会中最乐于接受新事物的职业。考茨基在谈到商人迫于竞争压力而努力创新的情况时指出:“商人为竞争之压迫所克服,比之农夫和手工人显著得多,因为他在各个不同的国家之商业大中心中,都遇见了他的竞争者。所以,他便不得不常常远瞩,注视到有什么新的东西之发现,而尤其在于改进贸易方法,以推广他的商业关系之范围。”(42)我们知道,在近现代商业与工农业间界限划得很清楚:前者属流通领域,后者指生产领域。但在古代则不同,商业经营者从事商品的交换活动,而且还相当大程度上参与生产:他们总是在“不断寻求新顾客、新生产者、新原料出产处、新工业地点、新购买者”(43),他们整日奔波,“把新的产品和新的方法从外国输运进来,这便提供了思想的原因,而最后,还产生新的有利益的栽植和新的方法”(44)。就是在种种“新利益”的永恒的诱惑之下,商人于是成为最富于创新意识的阶层。
总之,商品经济从来是一种危险而残酷的事业,但也就是在这种残酷事业的发展进程之中,社会的竞争机制、人类的竞争意识才得以建立健全。
第三,复杂的价值规律促进了人类抽象思维的迅速发展。
在前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与农业、手工业和艺术等行业相比,还有一大历史作用,即它更有利于推动人类思维的发展。对此,考茨基多有论述,归纳其主要思想不外以下几点:
其一,农民、手工人、艺术家只是“工匠”而不能创造思想文化。考茨基指出:农民、手工人、艺术家所从事的是专门化的特殊性工作,“他的特种工作,把他束缚于特种的地位,束缚于他的土地或他的工场。所以他所从事的工作之特殊限制,会令他产生某种心能的限制,希腊人给他以一个名字,为‘宾那西亚’(其意义为工匠)。苏格拉底在纪元前五百年曾经说过,‘虽然锻工、木匠和鞋匠对于本行技术非常精巧,但他们大多数都是奴隶的灵魂;他们并不晓得所谓美好和正义。’而纪元前二百年,犹太的耶稣西拉兹也发表过同样的思想。他说,手工虽然是实用的,然而手工人在政治上、法制上、道德文化之传布上都是没有用的。”(45)这里,考茨基赞同先哲的观点,为的是进一步阐述自己的以下观点。
其二,商业发展了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考茨基指出:商人与“工匠”不同,“商人不能自满在一种特殊境域上的一种特殊生产部门的知识”,因为愈是具备广博的知识,他们就愈有可能寻求到“最得厚利的市场”(46)。而商人在寻求最大的市场价值的过程中,他们“所注意的最后分析,却只在于价格的条件,换一句说,他只注意于抽象人类劳动的各种不同数量的条件,再换一句话,只注意于抽象的数量关系。”“因此,商业便刺激数学的思想,同时并刺激抽象的思想”(47)。当商业扩张它的领域,面对各种气候、地域、文化、生产方式的时候,商人就必须进行各种比较,以便“在特殊事故的集团中找出一种普通的因素,在偶然事故的集团中找出一种必然的因素,而且在某几种条件中,找出屡屡得获同一结果的常见的因素。于是抽象化的能力便发展起来,数学思想也一同发展”(48)。总之,考茨基研究之后的结论是:“一句话,不是‘生产’的活动,例如农业和手工业,发展这些陈于科学研究之基础上的心能构造,发展它的实是‘非生产’的商业。”(49)
其三,知识分子才是科学思想的创造者。考茨基强调商业对人类思维发展的推进作用,但他并不认为商业自身就是科学思想的创造者。为此,他明确指出:“这并不是说商业自身创造这种科学的研究。超然于利害关系以外的思想、追求真理、不为个人利益打算——这些都是商人所显然缺欠的。”(50)又说:“商业决不是一种鼓动个人超乎利害之外的科学研究的思想方式。商业为它的目的而发展必需的能力,然而它的实施却不为科学的目的。恰恰相反,在商业也容许一种超出于研究以外的影响的地方,但它的效果只在于为它自己的目的而对整理研究的结果进行指导。”(51)商人既然不能成为思想家,那么由谁来创造思想呢?考茨基认为在古代掌握思想文化的知识分子,在西方出自城市中的大地主,在东方由宗教的祭司阶层产生。他说:“科学思想的发展只能出现在具备着商业方面一切天才、经验和知识的阶级中,而且这个阶级还要不忙于寻求生活手段,由是,便有必须的闲暇和机会,以及从事于超出利害之外的愉快,又在解决问题时也不必注意于他们直接的、实际的及个人的收入。所以哲学的发展只在大的商业中心,而且只在那些除了商业以外,还有因素表现、即它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供给他们以闲暇和自由的中心。”(52)而这些人作为知识阶层,在西方是指在希腊海岸“城市中生活而且玄想的大地主”(53);在东方大陆国家,特别是埃及和巴比伦的大商业中心中,则指掌管宗教仪式的祭司阶层。
四、前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对我国历史理论界的启示
把商品经济视作前资本主义各社会阶级经济领域中“唯一的革命因素”,这是考茨基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重要补充,对我国历史理论界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引起我们的再思考。
其一,对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认识。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所谓自然经济是指那种产品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满足生产者或经济单位,如氏族、封建庄园,本身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占统治地位。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逐渐被商品经济所代替。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观点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认识逐渐形成一个误区,似乎强调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就可以忽视商品经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强调欧洲中世纪庄园式自然经济的同时,从来没有否认过古代希腊、罗马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而我国史学界中一些学者却囿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对战国、秦汉社会一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不愿正视。这里存在的一个理论误解是,错把占统治地位的自然经济形式认为是支配社会进步的经济形式,而把不占统治地位的商品经济则视作对社会发展无足轻重的经济因素。事实上,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因素未必是进步的,有时还可能是反动的,自然经济就是如此,对此经典作家早有论述;相反,那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因素,往往却是最进步的,甚至是社会发展演进中的支配因素。考茨基关于商品经济是“唯一革命因素”的理论在这一点对我们是不无启发意义的。
其二,对古史分期理论标准的认识。古史分期是我国历史理论界最重要的课题之一,它又包括探讨中国国家起源和封建社会起点两大问题。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古史分期理论的讨论能够克服各种非理性政治运动的干扰而发展至今,成果是十分显著的。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各家学派的主张都能够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认识到经济条件是制约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比如史学界在对中国国家起源问题的探讨中,虽然意见分歧不小,但都注意到了对奴隶制经济形态的分析。再如对封建社会起点的探讨,西周封建论者很重视直接生产者的身分,战国封建论者强调了铁制生产工具的使用。然而,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即在对古史分期理论标准的认识中,史学界多数学者对于唯物史观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的运用往往流于简单套用,而对氏族公社瓦解与城市国家兴起过程中商品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商品经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诸经济成分中的积极作用重视不够。对此,我们有必要从考茨基的论述中寻求借鉴。
其三,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性的理论讨论,也是多年来历史理论界的大课题。其讨论的激烈程度几乎不亚于古史分期问题。这两个课题实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我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薄弱、受压抑,而自然经济强大、被扶持的特点。然而,在理论界这两个问题通常是被分开讨论的。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主要围绕着商品经济的强弱、性质,雇佣劳动、剥削关系等方面展开。这一讨论中普遍存在着对古代社会商品经济水平估计偏低的情况,由此引发出两种误解是:或者一见到古代有较高的商品经济发展。比如秦汉时期,就认为当时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了;或者一见某地、某行业商品生产较发展,如江南丝织业,就认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在这方面,考茨基关于前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尽管有时也很发达,但它与近代以后商品经济最大区别在于没有大规模资本积累并扩大再生产的明确经营目的的观点值得考虑。关于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性的讨论更加复杂,因为它同时又包括亚细亚生产方式和古代东方社会特点的问题。这一课题的讨论曾涉及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土地制度等诸多侧面,但是与古史分期的讨论相比,其深度和广度显然是不够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认识,始终未出现理论的突破。因为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性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个为何自然经济长期顽固不衰的问题。换言之,即为何商品经济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受压抑而不得飞跃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们如果还是不能摆脱既然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那么它就必然推动历史发展的误解,也就无法正视自然经济从来就是保守落后的,而商品经济从来就是各种经济成分中最积极因素的历史事实。其实,总结这一史实的理论早在本世纪初就已被考茨基明确提出了,只不过由于种种非学术原因,而没能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罢了。
今天,各种学术禁区在逐渐缩小。考茨基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理论,也到了可以认真反思、公开讨论,并给予公正评价的时候了。
注释:
① 《列宁全集》二八卷,第二四九页。
② 考茨基:《基督教之基础》第三篇、第一章、第二节。以下凡同书引文仅注明篇、章、节。
③⑨(24)(32)(44) 第三篇、第二章、第二节。
④⑤⑥⑦⑧(26)(34)(35)(36)(37)(38)(43)第二篇、第二章、第一节。
⑩(11)(20) 第二篇、第一章、第五节。
(12)(13) 第二篇、第一章、第三节。
(14)(15)(16)(19)(21)(23) 第二篇、第一章、第四节。
(17)(18) 第三篇、第二章、第四节。
(22)(42) 第三篇、第二章、第三节。
(25)(27)(41)(45)(46)(47)(48)(49)(50)(51)(52)(53) 第三篇、第一章、第四节。
(28)(29)(30)(40) 第三篇、第一章、第二节。
(31) 第三篇、第二章、第八节。
(33) 第三篇、第一章、第五节
(39) 第二篇、第二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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