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对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重要意义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再认论文,重要意义论文,新形势下论文,是党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在近80年的战斗历程中从小到大,并成为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的执政党。尽管国内外形势和党自身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党的无产阶级性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没有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的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科学总结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理论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原则和制度,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有5800万党员,有340万个基层党组织,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成统一的整体,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这是巨大的组织优势。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
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具有比其它一切政党更严密的组织和更强大的战斗力,就在于它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律组织起来并进行活动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准则。列宁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的过程中,明确提出“要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我们党在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完整地提出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并从哲学的高度科学阐述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即我们所讲的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从程序上讲是先民主后集中,从逻辑上讲民主是前提,集中是结果。这就使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与任何一种专制独裁主义产生了原则性区别;我们所讲的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有目的性的民主,从实践上讲是有规范的民主,而不是绝对化的毫无约束的“大民主”。这就使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同形形色色的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思潮产生了根本性对立。
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政治风云的激烈变幻,国际上出现了否定民主集中制的思潮,一些原来的共产党组织纷纷取消民主集中制。受此影响,我们有些同志也对民主集中制产生怀疑,尤其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现在搞市场经济,讲究快节奏,若再强调民主集中制,什么事都发扬民主,无休止地进行讨论,一天到晚开会,必然会影响办事效率。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并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不必然同计划经济相伴随。从党的创建、开展武装斗争到夺取政权,从治理国家、发展经济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需要集中、调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都需要依靠民主集中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新的革命,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主体分散,利益矛盾突出,市场复杂多变,难以预测因素增多,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适应性、应变性的要求更高。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和分散化,对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矛盾,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和集中统一,克服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和民主法制的健全,人民群众要求更多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要求更多的知情权、议政权和参政权。因此,要准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调节、协调好人与人之间、以及中央、地方、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冲突,搞好政府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宏观调控和合理干预,维护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样需要依靠民主集中制。同时,从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也充分说明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1958年“大跃进”遭受到的重大挫折和“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都是因为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而造成的恶果。可以设想,如果我们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一些重大决策出台前能够事先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充分发扬民主,让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进行讨论,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能认真听取反面意见,决策中就不会发生重大失误。退一步说,即使产生了失误作出了错误决策,如果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在执行中也能及早发现错误并得到及时纠正。正像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改革开放以来,是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恢复并执行得比较好的时期,也是我们党和国家活力最强、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成就最突出的时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完全正确的,这一制度执行得好坏,决定着我们能否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也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
二、民主集中制是现代政治、政党制度中最科学、最合理、最高效的组织原则、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在于它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和群众路线的实践经验。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认识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限循环发展的过程。人们的认识通过汇总、积累、归纳、整理而不断丰富发展,并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加工,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用理性认识指导自己的实践,使人们的认识不断螺旋性上升、循环性发展和阶梯性深化。民主集中制的操作程序与上述认识过程是完全一致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来说,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也就是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毛泽东同志所讲的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相当于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感性认识。领导机关总结经验,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就是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这个意义讲,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过程就相当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过程。同时,民主集中制的操作过程,也与党的群众路线相一致。党在长期的实践斗争中形成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概括地讲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将群众中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成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再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志和行动,并以实践结果检验其正确与否。群众路线中的“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就是民主的过程,“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是经过集中按组织和领导者意志办事的过程。
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在于广大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可以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一级组织和政府反映自己的意见。各级组织和政府领导人一般都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从而使政党和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愿望和要求得到体现和保护。
民主集中制的高效性,在于决策办事的快捷和较高的正确率。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相互牵制和倾轧而使力量和效率受到极大损耗,而民主集中制则从程序规则上既可避免个人专断失误率高的缺陷,又可克服群议型争论不休、议而不决、效率低下的弊端,达到决策办事的及时性和合理性的尽可能统一。
综上所述,党的民主集中制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制度方面的创造性运用,从而使民主集中制具有科学、合理、高效的优点,使之成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努力克服当前坚持民主集中制存在的思想障碍。
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权威、增强党组织的团结和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全党和全国人民都面临着新的历史任务和严峻考验,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目前这一根本制度在贯彻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在党内生活中还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背以至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现象严重存在,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党内民主生活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意见得不到充分发表,敢于给领导和上级提意见的人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对待,甚至屡遭打击报复,使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和工作中的错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一些领导干部决策过程中不注意走群众路线,忽视调查研究、民主讨论、科学论证,在领导班子中搞个人专断、家长制、一言堂,把集体讨论当作形式,违背集体领导原则,导致决策失误。一些应当实行选举的党组织超出任期不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甚至违背组织法操纵选举或变相指定当选人,培植个人势力,在党内拉宗派,垒出头,搞分裂。在集中方面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极端民主化、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错误思想、不良倾向在党内有所滋长。有的领导干部全局意识差,对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合乎自己胃口的就执行,不合乎自己意愿的就不执行。有些人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在工作安排、调动和执行工作任务等方面同组织讨论还价,斤斤计较。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上不坚决、打折扣,甚至采取阳奉阴违的错误态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还有一部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同志对上对下态度不一样。对上,要求民主越多越好,权力下放得越多越好;对下,则希望越顺从越好,越集中越好。一些领导班子内部互不服气,各自为政,互不协作,各行其是,只顾局部利益,不顾整体利益,整个班子的团结和战斗力受到破坏和削弱。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主流,情况和性质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的结果,都是忽视世界观改造和党性党风教育的结果。因此,在“三讲”教育中一定要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努力克服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思想障碍,切实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和团结,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首先要努力克服来自封建主义的思想影响。我国封建社会时间长,影响深,一些人受专制思想影响,一旦大权在握就搞家长制和一言堂,自觉不自觉地煽动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在政治上、生活上谋求特殊化,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其次要努力克服来自小农思想的影响。我国长时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因而形成了牢固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划地为牢、封闭割据的思想基础,在党内则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政出多门的分散主义。第三要努力克服来自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影响。西方国家极力宣扬鼓吹他们的所谓自由民主,有些人受其影响极力宣扬抽象的、绝对的、超阶级的民主自由,陷入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泥潭。因此,我们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时,既要同封建残余思想和小生产观念划清界限,又要同资产阶级所谓的民主自由思潮划清界限,深刻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深刻内涵,反对过于集中和分散两种倾向,加强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贯彻民主集中制相适应的规章和制度。
规章和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人们把在某一领域长期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加以总结、归纳、概括和定型,以条例、规则的形式体现出来,用以规范个人、组织和团体的行为与活动,使之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即成为某一方面的规章和制度。党的规章和制度,就是把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和概括所形成的党的组织和每一个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条例和规则。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于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和规范领导行为,使党的活动更加符合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发展规律,保证党的事业顺利发展,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党在民主集中制建设上往往更多地注重概念、认识、作风和方法等方面,而对制度建设则重视不够,甚至完全被忽视。邓小平同志以自己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结合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系统总结研究了我们党和国家在领导工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认为它们的病根都可归结到规章和制度建设问题上。邓小平于1980年8 月18日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能够在当时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中大多数同志很不理解的情况下得以发动并且持续十年之久,必须经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随意任免,甚至国家主席也惨遭迫害,都是因为规章和制度建设存在严重缺陷、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而造成的恶果。原则固然重要,但原则需要通过规章和制度得以实现,需要规章和制度建设加以保证。反之,缺乏健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正确的原则也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为了从根本上革除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防止文化大革命式的错误重演,我们在限制权力过分集中、个人可以凌驾于组织之上、领导职务终身制以及党内特权方面,在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像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及对领导人的监督制约办法,各级党组织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等。健全的规章和制度为党制定、执行正确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为决策的民主化、减少或避免重大失误创造了必要条件。
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必须认清形势,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当今世界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利用“人权”等问题干涉他国内政的现象还很严重。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是未来世界的两大趋势,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科技上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给我们很大压力,我们自身还有很多困难。在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面前,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到下个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水平发达国家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法、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能否认清形势,树立全局观念,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毫无疑问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因为只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都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党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保持高度的团结和强大的战斗力,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所有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全党和人民的智慧,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确保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要真正做到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加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制度,要懂规矩、守规矩、坚决按规矩办事,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少数与多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以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方面的关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特别警惕分散主义和好人主义。分散主义是一种背离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不顾整体和全局利益的错误倾向,突出地表现为本位主义和地方主义,口头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实际上大搞重复建设、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国有企业遇到的困难和解困的难点,大都与此有直接关系。好人主义则是当前领导班子中难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栏路虎,直接造成一些领导班子不讲原则,不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助长了少数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和家长作风。对于分散主义和好人主义,必须提高到阻碍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高度来认识,除了加强教育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用纪律制裁加以解决。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要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一直强调的四句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四句话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揭示了领导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加以具体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按照集体领导的原则,一切重大问题,包括重要的工作任务部署,干部的推荐、任免和考核、奖惩,涉及群众利益的工资、住房、福利和工作岗位调整,对于一个单位来说相对较大的财务收支,都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决,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要事先通知,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对于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要个别酝酿,充分协商,待大家的意见基本统一或分歧缩小有可能获得多数通过的情况下再拿到会上讨论决定。集体领导决定了的事项必须服从和执行,分头去办,各负其责,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向上级组织和领导反映,但不得推诿或另搞一套。如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都能按照江总书记提倡的四句话办事,党的民主集中制就一定能够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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