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确权事关农村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本文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做出了进一步探究,对确权工作的意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具体改善措施给出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可有效对农民土地的权益进行维护,促进农业全面的转型和升级,为农村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相关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和动力不足 当前,在很多的农村区域,大部分的年轻劳动力都到大城市打工,留在农村的很多都是老人和小孩。这部分人群的知识和能力非常有限,在他们的观念和意识中,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种田就可以,对于归属问题并没有太多的意识。因为对土地确权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对于该项工作并没有很强的参与意识,甚至会出现一些反感的情绪。这便导致了相关部门在对该项工作进行开展的过程中,只有单方的努力,没有相应的配合,工作的动力严重不足,有很多需要调查的工作。会因为得不到农民的配合,影响了最终的工作进度。
(二)工作机制不明确 虽然我国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有些政府部门并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导致了该项工作的工作机制还有些不明确,责任机制并不到位。对其中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之后发现,出现该项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作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明确。其中,国家并没有对土地确权工作当中的流程、工作任务和智能分配等进行确定。所以,工作的力度存在明显的不足。同时,由于责任机制的不到位,使得工作人员没有重视确权的相关工作了,缺乏相应的奖罚机制。
(三)土地权属界址不清晰,权属纷争得不到解决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工作总结,权属界址问题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权属界址为土地实际的界址线或者界址点,为实施确权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对确权进行登记的重要依据。针对这一问题,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处理,会对确权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土地的权属界址与农民的利用有着很大的联系,也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针对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大部分的土地界址都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出现了一系列的产权纷争。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不能针对这类土地实施登记和审核、具体的确权工作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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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
(一)做好宣传,厘清认识 我国的国土资源部门,各个区域当中的工作人员,要走进农村进行广泛的宣传,以便能够帮助农民积极参与到确权的工作中。其中,工作人员要深入到农村当中,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知识进行宣传,可应用宣传册、板报或者学习资料的形式,针对文化水平不高,识字不多的农民要给予讲解,以便农民能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有充分的认识,明确其中的意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相关工作,可将土地的归属权进行明确,对农民的基本权利给予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此外,对于该工作的开展,可进一步对三农的问题给予解决。因此,在具体的宣传工作中,工作人员使农民明确土地转让权转让给农民,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这样,相关的工作中会更容易开展,获得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二)构建责任机制,全面推进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各个部门要构建相应的责任机制,多方面以及多角度的进行管理[5]。其中,相关的部门当中的领导人员要对自身的责任意识进行强化,建立严格的责任意识,形成多个层次进行管理大格局网络,其中的各个单位一定要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全面进行推进,避免出现国土部门一家负责的情况。同时,乡镇以及村当中的智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严格依照制定的解决方案执行。在具体的方案当中,要对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使其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能依据可以遵循。这样,如果有有人违背了制定的方案,出现了渎职的情况,可给予相应的惩罚。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互相协调和配合,才能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并确保实际的工作进度。
(三)设立仲裁机构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为难度非常大的一项工作,存在很大的难度。其中很大的问题为土地权属纠纷的问题。对于该项问题的解决要构建农业、国土以及公安等联合构成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的仲裁机构,针对在群众当中存在的一系列纠纷进行相应的仲裁。其中,对于法律的规定要非常明确,并严格依照其中的规定进行仲裁,坚持公平、公正以及公开的原则,可将其中矛盾进行化解,将隐患消除。
(四)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完善的过程中,要构建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的小组,以便对前期以及后期当中的每一项环节实施系统的审查和监督,及时快速的找出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有序的完成,提升登记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在实施确权等级的后期,还要实施跟踪检查的相关工作,以便对后期的工作进行完善,使得每个土地问题都能及时得到解决,提升确权的质量。
综上所述,基层职能部门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要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农民意识、构建责任机制,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建立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严格监督检查机制,减少矛盾争议等,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论文作者:李冬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17
标签:确权论文; 工作论文; 农村论文; 集体土地论文; 土地论文; 界址论文; 权属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