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学大众化的当代思考——黄霖教授在复旦大学的演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复旦大学论文,明文论文,当代论文,教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思想者小传
黄霖 1942年生,上海嘉定人。现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古典文学学会会长、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明代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金瓶梅》研究会会长等。主要著作有《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合作)、《金瓶梅考论》、《近代文学批评史》、《原人论》(合作)、《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史》(主编)等。
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文学大众化表现得比较突出的要数晚明时代,而现在的文学大众化又是热浪滚滚。时间过了几百年,竟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而晚明文学的大众化,对于当今的确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大众化浪潮中的主流与泡沫
当时文学大众化的潮流中,一方面是追求通俗、真情、趣味,而与此同时,往往通俗而走向庸俗,真情而走向色情,有趣而走向恶趣。
明代嘉靖以后,大众文学一下子犹如堤岸决口,汹涌而至。特别是小说,《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相继在嘉靖(1522-1566)年间正式刊行后,接着《西游记》、《金瓶梅》在万历(1573-1620)年间出版,迅速形成了一个出版长篇通俗小说的热潮。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如《杨家将演义》、《封神演义》、《平妖传》等都在那时涌现。据现在所知,明代中后期的通俗长篇小说有近百部之多,现在能看到的尚有五六十部。真是盛况空前。通俗的短篇小说,也从嘉靖年间刊行60种《清平山堂话本》起,出现了许多,特别是“三言”、“二拍”的编辑出版,一下子推出了近200种短篇小说。在“三言”、“二拍”的推动下,明末清初的通俗短篇小说犹如雨后春笋,繁盛一时,先后刊印了《石点头》、《西湖二集》、《型世言》、《欢喜冤家》、《鼓掌绝尘》、《鸳鸯针》、《醉醒石》等等有名的白话小说集。当时一些“雅文学”作者所写的“文言小说”,也明显地受到了俗文学的影响,有一种大众化的趋势。
文学大众化的浪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求“通俗”,二是重“真情”,三是讲“趣味”。这是主导的方面,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偏颇与问题。
大众文学的第一个特点,是通俗,用白话写作。这与现在的通俗文学有点不同,但当时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用白话而不是用文言写作才有可能走向大众。《三国志通俗演义》就在宋元话本的基础上迈开了重要的一步。接着,从《水浒传》,到《西游记》,到《金瓶梅》,文字越来越通俗,充斥着方言、俗语、土话、黑话,有时候土得现在都搞不懂了。
当然,通俗不仅是语俗,更主要的是写俗人、俗事,俗的环境,整个气氛、精神都是俗的。《三国》写的是帝王将相、国家大事;《水浒》写的是英雄豪杰,也非常人,但也有王婆、郓哥、李小二之类的小百姓;《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实际上是一个很大众化的人物;到《金瓶梅》中基本上就是写一些平常的百姓、日常的琐事了。这对于文学接近普通百姓,走向大众化,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二是重“真情”。晚明社会,以李卓吾为代表,一批有叛逆思想的人,反对说假话、写假文、做假人,打破一切思想束缚,行动上独立自主,不迎合别人,不崇奉道德教条,强调要保持一颗纯真的“童心”、“赤子之心”。在文学作品中强调“独抒性灵”,写个人的真性情。这在大众化的文学作品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特别在民歌中,冯梦龙编了民歌集《山歌》,他说,这些都是“田夫野竖”作,尽管写的都是“私情”,但因为“情真”,所以不可废。他强调编这本民歌集,就是要“假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这代表了当时的主要倾向,戏曲如《牡丹亭》,小说如《金瓶梅》,以下如“三言”、“二拍”及大量的短篇小说,几乎都将兴趣集中在男女之情上。
三是求“趣味”。当时的文人喜爱逗笑、调侃、戏谑,因为他们一般都蔑视礼法名教,奉行快乐人生的哲学。泰州学派的王艮说:“人心本自乐。”明代中后期,如唐伯虎、祝枝山、李贽、徐渭、袁中郎、冯梦龙等名家都喜欢搞笑。在这样的风气中,笑话作品也特别多,在王利器的《历代笑话集》中,晚明的作品就几乎占了一半。像江盈科《雪涛小说》和《雪涛谐史》、赵南星《笑赞》、刘元卿《应谐录》、冯梦龙《古今谭概》等,都很著名。
明代,特别是晚明的文学在走向大众化的过程中,写时俗,重真情,求趣味,这是符合文学发展的大潮流的。文学就要面对大众,面对现实,写得有真情实感,有趣味,能吸引人。这是文学的最基本的要素。但是,作者也好,读者也好,人心中往往有这样那样的弱点,本来是好的东西,走得过分了,或者走得偏差了,无底线地强调与暴露个人的欲望,就会有新的问题。
晚明一些欣赏通俗文学的文人,往往有追逐声色之好,生活比较浪漫、放荡,常常混迹于青楼妓院里,骨子里有庸俗的一面。他们重真情,往往就专注于男女的私情和人欲,很容易认为“欲望无罪”,滑进色情的泥坑。当时的心学思潮中,像李卓吾、袁中郎等就公开宣称自己“好货好色”等等。这与当时整个社会色情文化泛滥也有关系,色情小说、春宫画、成人用品商店到处都是。当时商业经济活跃,形成了一种对于长期在外的商人的婚外性生活宽容的风气,小说中大量地描写他们狎妓、重婚,以及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偷情,乃至乱伦,不但不谴责,而且往往予以理解,甚至赞美。传统的道德在消解,一味追求小说的趣味时,就很容易向低俗、色情方面靠拢。这样,当时文学大众化的潮流中,一方面是追求通俗、真情、趣味,而与此同时,往往通俗而走向庸俗,真情而走向色情,有趣而走向恶趣。而且,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甚至在一些优秀的作品中也难免。这在当时的笑话中反映得特别突出。几乎每一种笑话集中都有一些“荤笑话”。这是大众文学中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这就是当时的“黄段子”。与此同时,则是色情文学泛滥。明代中后期,恐怕是中国文学史上生产色情小说最多的时期。这些小说毫无道德底线,“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这与目前我们有的人,追求“娱乐至上”、“生产快感”,用“下半身写作”,热衷于去描写那种乱伦乱恋、低俗搞笑的作品很有点相像。所以,我们有必要来看看历史是如何过滤当时这些良莠不齐的大众文学的。
历史是一张严峻的过滤网
文学的生命力、经典性来自何方?难道就是只讲通俗、讲真情、讲趣味吗?
明代的小说,作为一种俗文学,在与雅文学对抗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有不少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中的精品流传下去,从“俗文学”转化成“雅文学”,甚至是文学经典,像“四大奇书”、“三言”、“两拍”这“432”就最具代表性,而另外还有大批的作品则被淘汰了。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文学的生命力、经典性来自何方?难道就是只讲通俗、讲真情、讲趣味吗?现在,有些人,强调大众化,就一味强调俗;讲人性论,就一味张扬人的个性,乃至只讲男女之间的性与情;讲趣味,就一味地讲美,讲娱乐性。这固然有道理,文学失去了通俗,大众不能接受,不讲人性,不讲美,一味地说教,肯定没有生命力。但假如我们在强调真与美的同时,抛弃了“善”,不致力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不顾社会的正义与责任,丧失了伦理道德的底线,文学作品难道有生命力吗?晚明大量的色情小说就是最好的历史见证,它们很快地就被历史所淘汰。
当然,“四大奇书”中的《金瓶梅》也是有争议的。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说,《金瓶梅》是有问题的,但不能否定它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它不仅在小说艺术表现方面有极大的创造,而且有极其重要的认识价值与社会价值。小说作者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对黑暗腐败的社会持严厉批判的态度。它的庸俗、色情、恶趣的一面,与有创造性、有价值的一面,大概可以三七开吧!好的还是主要的吧!反之,假如整部小说,庸俗、色情的东西占了上风,或者作者主观上就是要宣扬一些下流的东西,靠色情来赚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样的作品最终被历史所唾弃,是十分正常的。
有些作品,尽管整个格调是向上的,在艺术表现方面也很成功,但是稍涉了一些“色”也会引起麻烦。前不久,中学语文教材中一篇文章就引起了争议。这是明末清初人林嗣环写的名文《口技》,最近有人发现教科书中将原文删改了33个字。这里删除的内容就涉及到夫妇之间的事,但还是写得比较隐晦。实际上早在解放前的教材中就删改了,沿用了数十年。有的人主张恢复原版,认为都什么年代了,加进来没有什么大不了,删改反倒弄巧成拙,损害了原文的意境。但另一方称,这一段虽然不是情色描写,但对于中学生来说还是不宜的,“改得很好,对原文无损伤”。我想,这类问题的确还关系到接受对象的问题,像这类笔墨,对于成人来说,问题的确不大,但对于小孩来说,还是应该有所区别。这一例子说明,即使如这样的描写,也是要慎重地对待。
一部小说,假如的确有必要关系到情色的描写,一定要慎重,不但要注意整个的格调、倾向应该是真与美的,而且也是“善”的,是引导人们向上的,而不是引导人们堕落的,而且在细小之处也都要注意。在明代,有许多肮脏的小说,整个味道是庸俗的,但最后来点“曲终奏雅”,往往说最后得到了报应,成为黄色加说教的畸形作品。所以,看一部作品,重要的是要看它的总体倾向。归根到底,文学还是要真美善相统一。
如何对待“真”,如何对待“趣”
真感情是不是就是只有纯私人化的感情?有没有崇高的真感情?是不是小学生写了理想,写了关爱社会,就一定是“假大空”?
当前,有两个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第一个是如何对待“真”特别是“真情”的问题。
写文章本来就有两种,一种是“为文造情”,另一种是“为情造文”。只有有了真感情,才能写好真文章。明代李卓吾等特别反对言假言,文假文,要保持一颗“赤子之心”。我们现在学界,往往也从人性论出发,强调要顺从人的本性,写人的真实感情。这是对的。但不能把“真感情”狭隘化,不要将人的真感情狭隘到李卓吾所说的“好货好色”,乃至人的本能上,或者纯私人化的感情上。不要把那种出自真心的爱国爱民、追求真理等崇高的感情都简单化地贴上了“虚伪”的标签。我看到有人故意贬低像杜甫那种真诚的爱国爱民的感情,感到很不舒服,我们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那种感情也是出自内心的真性情。像《三国演义》向往统一,《水浒》崇尚正义,《西游记》追求理想,《金瓶梅》痛恨腐败,都不是个人的私情,是社会共有的一种群体性的真感情,它们同样能激动人心。
最近看到一则报道,说是小学生的作文竞赛,得第一名的一位学生是写了对出差了的母亲的思念。有的教育家就说,这是因为小学生写了真情实感,所以给他第一名。这是对的。但是,我们要追问:真感情是不是就是只有纯私人化的感情?有没有崇高的真感情?是不是小学生写了理想,写了关爱社会,就一定是“假大空”?我们的教师究竟有没有责任引导学生从小培养一种崇高的真感情?要不要培养学生从小就有一种远大的目标与理想呢?要不要培养学生自小就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呢?为什么就是欣赏某一类“真感情”,而不欣赏另一类真感情呢?同样,我们的文学家,讲真感情,也不能只注意狭小的、私人的、男女之间的真感情,我们更需要文学描写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大众的真感情。总之,我们要讲真,讲人性,但不能将真,将人性片面化、狭隘化。过去否定狭隘的个人的感情是错误的,现在排斥社会群体的真情,也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对待“趣”的问题。
文学作品当然要写得有“趣味”。趣味主要来自美或一些喜剧性的情节。语言美、故事美、结构美、人物美,常常使人回味无穷。明代的许多历史小说、公案小说、宗教小说,都写得干巴巴的,没有文采,不美,毫无趣味,所以就很难流传下去。
现在我们是处在一个泛娱乐化的时代,什么东西往往都要讲究娱乐性。像“三国”等历史,故事化了,趣味化了,老百姓就喜欢听,即使是小说研究中搞索隐一类,本是很枯燥的,但将索隐故事化、趣味化了,来一下什么“揭秘”,大众也很欢迎。尽管这在学者看来,不是什么玩意儿,甚至嗤之以鼻。我想,学术与娱乐本是两个圈子里的事,当然可以适度地结合,但不能勉强,不能用纯学术来考量娱乐,也不能用纯娱乐来搞笑学术。只要不超过一定的度,都可以接受的。就是搞“戏说”,你说清楚了,这就是“戏说”而不是真正的历史,只要它在搞笑中引导人们向上,这也未尝不可。
相反,有些作品,不讲究艺术的美,没有趣,就很难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同。像在网上比较热闹的“口水诗”,或者叫“废话诗”,就很有代表性。如有人写了这样的“诗”: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
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
这样的东西通俗是通俗的,但通俗得不美,谈不上是诗,恐怕连分行的散文都不是。不管诗人原来成就多大,也不管诗人的主观愿望在于探索,但就这样的作品本身而言,得到网民们的指责,我想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不要用作品本身之外的东西来刻意辩护,要理解民众对平庸作品的不满乃至愤怒,但批评也应该实事求是,也应该允许别人探索,不能“恶搞”,搞低级趣味,污蔑人家的人格。
比起语言通俗得直白无味来,影响更大的是为了求趣味,我们的文学作品中常常喜欢加点“色”,性描写的分量越来越多,越来越露。新时期文学从《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开始比较大胆地写性爱,但它写肉体的一半也写灵魂,写下半身的同时,也写上面头脑里的思想,包含着深刻的对于社会的批判与人性的刻画,故尽管一时遭到口诛笔伐,还是一举成名。可是到后来,越来越等而下之,赤裸裸地围着“脐下三寸”转了,整个作品弥漫着萎靡、堕落的气氛,格调低下。或许说,这是在写人性,是在追求艺术的“真”。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忘记文学艺术还要追求“善”。你写的这一套,是不是符合当前我们民族的道德底线?
在“下半身写作”之后,更往下,近年来出现了所谓的“垃圾派”。有人说:“美国有个垮掉派,代表人物是艾伦·金斯伯格。垮了以后掉到哪里去呢?当然是垃圾堆。所以,垮掉派往前再跨一步,就成了垃圾派。”有的人甚至说,我们近百年诗歌发展的历史就是:神(神话与传说英雄)——现实英雄——虚妄模范——人(群体崇高、理想主义)——平民(躲避责任、务实主义)——语言(空壳人)——人(个体平庸、低俗粗鄙)——肉(人已残缺)——物(垃圾)。
这样的描绘显然不符合近百年整个诗歌发展的历史,而只是反映了部分的历史,反映了一些人走的是每况愈“下”的道路。应该说,垃圾派也是由于社会不和谐、不平等,使他们产生了某种蔑视权贵、愤世嫉俗的精神,在本质上,他们是关注现实,关注人生的。但他们所鼓吹“你黑我比你还要黑,你坏我比你还要坏”,“堕落真好,崇高真累”等等,也是与“善”背道而驰的,也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更何况他们的文字与“下半身”派一样,比较粗率,不美,有的时候近乎“恶搞”,所以也很难进入真正的文学殿堂。
讲到“恶搞”问题,我们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以明代“四大奇书”为代表的这一批小说的续书、改编等等的问题。这一问题现在非常抢眼球。就是在日本、韩国等东方汉语文字圈的国家中,也不断有新的续书、改编出品。当然,这些新编本良莠不齐,但我们不能轻易地说就是“胡编”,就是“糟蹋名著”。
去年,富士电视台放映的连续剧《西游记》在日本引起轰动,在我们这里有较多的争议。比如,让唐僧的师父像日本和尚那样生儿育女,穿着日本的服饰,戴着高高的帽子。特别是,让唐僧变成穿着洁白的袈裟、与爱徒孙悟空相爱着……但我觉得,考量一部改编的作品,主要不在于考量它与原著有多少相同,而要主要考量它本身是否真美善。假如这部电视剧如“剧情介绍”所说的那样:“这是中国明代的小说。孙悟空、沙悟净、猪八戒追随三藏法师为了追寻维护世界和平的经书,出发前去天竺。途中,师徒四人击退了袭击他们的妖怪。这个描述作为人最重要的莫过于伙伴的故事,不管在哪个时代都一直让人着迷。”这不是清楚地说明了它是接受了中国古代小说的影响而来的吗?作品所要表现的主旨是追求世界和平,歌颂人类合作的精神,难道这不应该尊重吗?要知道,这是拍给日本的、现代的人看的电视,为了考虑观众的接受,作一些必要的处理,这很难说是“恶搞”。改编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主观上想“忠于原著”的,另一种本来就是想另起炉灶的。对于另起炉灶的作品,若用“忠实原著”的标尺来衡量的话,肯定会是格格不入的。
总之,我们考量一部文学作品,归根到底,是考量它是不是写了真情,是不是写得美,写得有趣味,是不是善,符合正义与道德,对群体社会有益,而不是去鼓吹色情、暴力、恐怖、邪恶。明代的文学,明代的小说是这样,现在的小说,现在的文学,不管是创作还是改编,也都是这样。我们要走进文学的殿堂,就要看准这个目标——真美善,老老实实、一步一步地走,缺失了任何一方目标,就会迷失方向。(演讲时间: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