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估计及外流规模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模论文,实证论文,劳动力论文,中国农村论文,剩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界定农村劳动力剩余的标准:文献评述
(一)不同的界定标准及简要评述
1.边际生产率标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较早考察并具有代表性的论者是阿瑟·刘易斯(W.A.Lewis,1954)。他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从分析经济部门结构的角度,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分为城市现代部门和农村传统部门两部分,并在由两大部门形成的二元结构的框架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探讨,即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探讨。刘易斯(1989,中译本)认为:“在那些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人口如此众多,以致于在这种经济的较大的部门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为负的国家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存在的。”在这里,他用边际劳动生产率为标准衡量农村劳动力的剩余程度。在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为零或为负的情况下,农村出现劳动力剩余。刘易斯理论的关键点是假设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
2.“农业剩余”标准。乔根森(D.W.Jorgenson)1961年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论认为,农产品剩余是农村劳动力剩余的基础(注:谭崇台:《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4~327页。)。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基础是农业剩余(而非劳动剩余)的存在。在这里,人口增长被视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当人均粮食供给率大于最大人口增长率时,就会产生农业剩余,此时,农业劳动力开始向工业部门转移。农业剩余越多,劳动力转移规模越大。另外,消费结构的变化也会影响农业剩余的量。进一步讲,农村劳动力剩余是由人口增长和消费结构变化引起的。
3.地劳比例标准。郭熙保(1995)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出新的界定标准。他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长期呈下降趋势时,我们认为该国(或地区)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取决于劳均耕地。不论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高是低或是否为零,只要农业劳动力人数增加得比耕地面积更快,使劳均耕地面积下降,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仍然存在。与该思路相似的另一个学者是章铮。他(1995)在《农业劳动力合理数量的估算》中,根据中国自然资源的全部存量来计算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合理数量。这种方法以中国农业自然资源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开发为前提。所不同的是,郭熙保的剩余劳动力定义则将侧重点放在农业的种植业上,而章铮所考虑的不仅是耕地的面积,还考虑到大农业中可以利用的一切自然资源。
4.有效工时标准。何景熙(1999)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将有效工时不足所引起的不充分就业作为劳动力剩余的界定标准。他根据我国城市劳动力标准平均工作时数界定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工时,即将劳动力充分就业标准界定为每年有效工时250天(一年当中扣除每周两天休息和11天的节假日),每天工作8小时,则农村标准充分就业劳动力的有效工作时数为8×250=2000小时/人年。这样,他将低于标准劳动力充分就业年工作时数的劳动力定义为不充分就业。
5.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和城市就业概率标准。发展经济学家中托达罗和舒尔茨都曾将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看待。其中,托达罗(1992,中译本)做出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实际流动量的模型。他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决定因素是城乡经济结构差异以及迁移者对迁移成本和效益的权衡,其动力是城乡预期收入水平的差异和城市的就业概率。“较高的、持久的收入的引诱,也会继续吸引乡村移民流向日益拥挤的城市贫民窟”。托达罗的观点是有启发性和借鉴意义的。我国学者刘焕喜和郭犹焕(1998)在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中,也把农民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来考虑,将农民流动作为投资来看待,并与农业投资进行比较,依此解释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但他们没有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做出解释。
(二)本文的观点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边际生产率是否为零,甚至为负,农业是否有剩余,地劳比例到底多大,农业劳动力有效工时是否充足,都不足以成为衡量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标准。这是因为,即使在地劳比例大,边际生产率为正,劳动力的有效工时大于达到充分就业标准的情况下,如果务农收入远远低于务工收入,则农业劳动力也会表现为“剩余”。理性的农民在比较利益驱动下不会选择种地,而是选择做工,只要情况允许。同样,在农村不论务农还是从事工商业,如果收入远远低于城市,则可能会发生农民的就业转移,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显然,劳动力“剩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笔者的基本观点是,以上各种对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的衡量标准,多数不考虑农民的自身利益要求,也没有将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理性经济主体来对待,尽管有的学者在假定前提中将农民作为理性主体看待(例如何景熙)。在这些衡量标准中,农民似乎永远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工业的发展,为了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而择业的。笔者认为,在解决温饱后,农民的行为选择是一种理性行为。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也曾就农民的不理性假说提出质疑。他认为,农民的这种行为选择不再以最低生计为标准(刘易斯认为,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民的生活水平是社会上的最低水平),而是以比较利益的多少为标准。正是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收入差距的存在,才会造成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相对落后的地区流向发达地区。而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正好造成了农民对农村劳动的不满足,从而产生向城市流动的动机。只要农民有这种动机,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潜在的剩余劳动力。也就是说,在考虑比较利益的情况下,有多少农村劳动力产生向城市流动的意向和动机,农村中就有多大的潜在的劳动力剩余规模。因此,笔者认为,衡量劳动力“农业剩余”和“农村剩余”规模的标准是务农收入与务工收入的比例,当地务工、经商与外地务工、经商的收入比例,以及地区发展的差别和城乡收入差别。鲜祖德(2001)在《小城镇建设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验证了劳动力流入城镇的比重与当地城市职工收入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一点支持了笔者的上述假设(注:职工人均工资与农村劳动力流入比重具有高度正相关关系(0.8172)。这表明,不同地区随着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农村劳动力流入的比重也相应会提高。)。笔者又通过进一步研究,从务农的人力资本收益率、务工的人力资本收益率、进城务工经商的人力资本收益率的比较中对上述假设给予验证(注:该项工作在笔者的另一项研究成果《中国农村劳动力收入与人力资本投资相关性研究》中得到体现。)。
二、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和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估计方法及例证
(一)三元经济结构下的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和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
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就业问题的考察是以二元经济结构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工业的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工商业及城市工商业并立的三元经济结构。因此,劳动力就业便分布在三个领域:农业、农村工商服务业及城市工商服务业。这样,对农村潜在剩余劳动力的估计便需考虑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潜在规模和农村工商服务业发展可能吸收的劳动力规模。因此,区分农村潜在剩余劳动力和农业潜在剩余劳动力是有意义的。
本文的讨论建立在以下基本思考的基础上:第一,农民的行为是一种理性行为,城乡收入差别影响劳动力的剩余规模和程度。第二,如果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比较发达,可以吸收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使农村潜在剩余劳动力减少;但在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的农村,则会出现大量的农村潜在剩余劳动力。在对以往文献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本文区分了农业劳动力剩余和农村劳动力剩余的概念,并从中国三元经济结构的现实出发,讨论了估算农业和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的方法。
(二)农业和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估计步骤和方法:以1999年为例
1.选定参照标准的理论说明及数据确定。估计农村劳动力的潜在规模,关键是首先估计农业劳动力的潜在规模。这里,笔者给出不同于边际生产率为零标准、地劳比例标准和农业剩余标准的另一种估算方法。
笔者认为,农民的经济行为是一种理性行为,他们的经济活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追求收入最大化过程中,农民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之间通过选择来配置自身的劳动力。在农业就业收入小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及城市(三元经济结构)就业收入水平的情况下,农业劳动力就表现出向其它产业或地区移动的倾向。在其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种移动倾向就会变成现实的移动行为。
在对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进行比较时,考虑到现阶段农民自身素质及制度因素导致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不同行业的就业限制,农民很难与城镇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形成竞争,或难以进入高收入行业和领域,只能与城镇较低文化水平的劳动力进行竞争,因此,他们的收入将与城镇居民较低收入相当。为此,笔者选择城镇较低素质的劳动力人均收入,例如,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人均收入,并将农业劳动力的人均收入与城市较低素质劳动力的收入相比较(注:就目前农村的教育水平而言,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只能与城市劳动力较低素质相比较。)。也就是说,以城镇较低收入水平作参照,不定期估计农业劳动力人均收入低于这一水平的人数。
随着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的素质不断提高,以及他们在使用上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迫使城市下岗劳动力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地位,从而使这两个不同群体从收入上和用工条件上不断接近。这时,城市较低素质劳动力的就业收入便可能成为农业劳动力追求的实际目标。
在选定城镇较低收入水平作参照时,本项研究选择了城镇集体单位的制造业和批发零售及餐饮业职工的平均收入。这是基于三点考虑:第一,这些行业是较低文化素质的劳动力能够从事的行业;第二,这些行业也是农村劳动力比较容易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第三,统计数据易于得到。
将农村劳动力收入与城市集体单位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及餐饮业就业收入进行比较,从农民的自身利益出发,农民劳动力要素实现最优配置的均衡条件是:
MR[,1]=MR[,2]
(1)
或
AP[,1]=AP[,2]
(2)
其中,MR[,1]、AP[,1]定义为农业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平均价格;MR[,2]、AP[,2]定义为城镇集体单位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及餐饮业劳动力的边际收益、平均价格。如果等式两边近似相等,则劳动力得到了合理配置;差额越大,劳动力剩余越多。这也是造成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根本原因。
下面笔者对1999年农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进行估计。
1999年,城镇集体单位的制造业职工平均收入为5327元,批发零售及餐饮业职工平均收入为4802元;二者的平均工资收入为5064元(注: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编):《中国劳动力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44页。)。
2.对农业劳动力剩余比例及数量L[,1t]的估计。笔者以城市集体单位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及餐饮业的平均收益为参照值,计算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比例和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R[,1t]=(1-MR[,1]/MR[,2])×100%(3)
L[,1t]=L[,t]·R[,1t]
(4)
(3)、(4)式中,MR[,1]、MR[,2]同上;R[,1t]为t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比例;L[,1t]为t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数量,L[,t]为t年农村劳动力数量。
其中,农业劳动力的边际收益MR[,1]由以下数据折算:第一,1999年,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纯收入为1138.95元(注: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254页。);第二,1999年,平均每个农户人口为4.25人,平均每户整半劳动力为2.77人(注: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编):《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第63页。)。于是,每户农业纯收入为1138.95元×4.25=4840.54元;平均每个劳动力的农业收入为4840.54/2.77=1743.48元。
1999年,城镇集体单位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劳动力的边际收益MR[,2]为5064元。于是,
R[,1999]=(1-1743.48/5064)×100%=65.57% (5)
1999年农村劳动力总数L[,1999]=46896万人
于是,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为:
L[,1]=46896万人×65.57%=30749万人(6)
3.对农村劳动力剩余潜在规模L[,3t]的估计。由于我国三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一定小于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其差额是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吸取的数量。即:
L[,3t]=L[,1t]-L[,2t]
(7)
(7)式中,L[,1t]同上,即t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潜在规模;L[,2t]为t年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吸纳的人数;L[,3t]为t年农村劳动力剩余潜在规模。
其中,1999年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吸纳的人数L[,2]为13984.6万人(注: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第29页。),这样,农村劳动力剩余潜在规模L[,3t]为:
L[,3]=30749万人-13984.6万人=16764.4万人 (8)
4.对农村劳动力实际转移规模L[,4t]的估计。t年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数量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求出:
L[,4t]=L[,t]·R[,2t]
(9)
(9)式中,L[,4t]为t当年实际转移农村劳动力规模;L[,t]为t年农村劳动力人数;R[,2t]为t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
根据2000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第29页数据,1999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为6.38%,当年农村劳动力总人数L[,1999]为46896.5万人,则1999年实际转移规模为:L[,4]=46896.5万人×6.83%=2992万人(10)
5.对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L[,5t]的估计。由于种种原因,例如信息、教育、城市限制等,农村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没有能够转移但属于可供转移的劳动力L[,5t]。其计算方法是,用农村劳动力剩余潜在规模L[,3t]减去t年实际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规模。即:
L[,5t]=L[,3t]-L[,4t](11)
以(11)式计算出1999年中国农村仍然存在的没有能够转移但属于可供转移的劳动力L[,5t]:
L[,5]=16764.4万人-2992万人=13772.4万人
(12)
依据这一方法,笔者估计1999年,中国农村仍然存在的剩余劳动力规模为13772.4万人(注:杜鹰主持的“21世纪初期我国农村就业及剩余劳动力利用问题研究”的课题,利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计算种植业所需劳动力数量,并据此测出1998年我国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达1.52亿人。如果将本研究的比较参数即城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数额再稍微向上提,则可能测出更大数量的剩余规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8年10月调查的全国17个大中城市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月平均收入为689.5元。如果以此为标准,则MR[,2]的数值更大,所估计的农村劳动力的剩余规模更大。)。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收入高于城镇的水平,则可能引起城镇劳动力向农村转移,但城镇劳动者从城镇进入农村不受其它一系列因素(例如观念)的影响。
三、农村劳动力实际外流规模与相关因素的实证考察
(一)数据、相关变量及假设
为了考察各种相关因素对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注:这里不用转移这个概念,主要考虑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对绝大部分个体来讲,通常是一种暂时的流动,例如,他们农忙季节回家,农闲季节外出打上。同时,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由于受城乡户籍制度的限制,不会改变其农民身份。因此,笔者不把农民工的流动当做迁移。)的影响,笔者依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数据,使用SPSS10.0软件对影响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的各因素进行相关检验,并做回归分析。
根据笔者对影响劳动力流动与否标准的讨论,从统计角度界定了一些主要变量:①城乡收入差额;②农村从业人员;③农村劳动力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数量;④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数量;⑤农村人口中文盲人口;⑥人均耕地面积;⑦农业劳动生产率,以谷物亩产量代替;⑧农业从业人员;⑨农村劳动力中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以农村中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业、批发餐饮业及其它行业劳动的劳动力代替。
所有这些变量可以大体分为以下几类:农村经济结构、城乡收入及劳动力素质、农业劳动生产率等。
根据理论分析,笔者对影响农业劳动力外流规模的因素做以下假设:第一,与城乡收入差距正相关。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外流规模越大。第二,与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状况正相关。劳动力的素质越高,越易发生外流行为。第三,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正相关。第四,与农村从业人员的数量正相关。农村劳动力越多,外流劳动力的规模越大。第五,与耕地面积负相关。第六,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正相关。生产率越高,所需农业劳动力越少,外出劳动力越多。
(二)相关分析
笔者对反映以上变量的2000年各省、区、市的数据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及其影响因素的相关系数及显著性水平
X[,1] X[,2] X[,3] X[,4] X[,5] X[,6] X[,7]
X[,1]1
-0.146 0.830** -0.381* 0.254 0.328 0.830**
X[,8] X[,9] X[,10]X[,11]X[,12]X[,13]X[,14]
X[,1] 0.519**0.782** 0.658**0.746**0.855** 0.749** -0.382*
**表示在0.01显著性水平下相关;*表示在0.05显著性水平下相关。
其中:X[,1]为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X[,2]为城乡收入差距;X[,3]为农村从业人员数量;X[,4]为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数量;X[,5]为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数量;X[,6]为农业劳动生产率(以谷物亩产量代替);X[,7]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数量;X[,8]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工业从业人员数量;X[,9]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数量;X[,10]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仓储业从业人员数量;X[,11]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X[,12]为农村从业人员中的其它行业从业人员数量;X[,13]为农村中的文盲人口;X[,14]为人均耕地。
在这里,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状况是用农村中的文盲人口、农村劳动力中的初中人口、农村劳动力中的高中人口来表示的。
从对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相关变量的分析中,笔者发现:
第一,城乡收入差别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影响相关性不大,且为负相关。这与笔者的假设严重不符。虽然多次进行变量调整,但结果基本如此。这里可能的解释是,虽然城乡收入差距会成为引起农民向城市流动的重要因素,但是,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及城市政府对农民的歧视政策,使农民进入城市工作的可能性小,找工作的概率低,这样,理性的农民就只能选择工作收入虽少,但就业比较稳定的农村就业。收入差别这一因素对农民外流规模的影响不显著的原因,可能是城乡隔离的就业政策。
这里需要区别“流动动机”和“决定因素”。城乡收入的巨大差别肯定是农村劳动力产生流动动机的非常重要因素。如果没有这种收入差别的存在,恐怕就没有如此巨大的流动行为。事实上,人们流动的目的更多地是追求收入的提高,但人们的流动行为,肯定要受到一系列决定因素的制约。蔡昉(2001)曾认为,“迁移率与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接近一种比较随意的排列”。
第二,在农村劳动力素质对外出流动影响的解释中,初中毕业生人数与外出规模正相关,但相关系数不大,仅为0.254;而高中毕业生人数则与外出打工规模呈负相关,与假设不符。可能的解释是,城市民工从事的工种通常是城里人不愿做的体力劳动,而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较高的工种都尽量招收城镇户口的居民,因此,进城的劳动力多是低素质的劳动力。相关分析表明,外流规模的大小与文化程度的相关程度不大。同时,城市对农民工的政策歧视,也使高中毕业生更愿在家谋求发展,从而减少盲目流动。赵耀辉(1997)以四川省为例讨论教育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的作用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果。具有最高人力资本禀赋的农村劳动力优先选择的转移领域是农村的非农产业,而不是异地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2000)的一项大规模调查也表明,初中学历是异地转移的足够条件,留到本乡本地的转移劳动力反而比那些转移到外地甚至国外的劳动力具有更高的受教育程度。
第三,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无显著相关关系。这说明,目前农业生产中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否都不会对劳动力外流的规模产生太大影响。
(三)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考察上述各因素对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影响程度,笔者去除相关分析中某些对劳动力外流无显著影响的变量,保留有显著影响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由于回归变量多,而所取的截面样本较少,因此,笔者不可能将所有变量纳入一个模型中进行回归。为此,依据变量的不同性质,笔者将变量进行分类回归。
在这里,首先将反映农村中受不同教育程度的劳动力的变量引入模型1进行回归,然后将农村中从事不同行业的劳动力数量作为不同变量引入模型2进行回归,同时,将人均耕面积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纳入到两个模型中进行回归。
1.对模型1中的变量进行回归。进入模型1的因变量为Y,即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自变量为X[,1],即人均耕地面积;X[,2]即农业劳动生产率(以谷物亩产量代替);X[,3],即农村中的文盲人口;X[,4],即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X[,5],即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
采用强制引入法,将全部变量纳入到模型中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模型的R[2]=0.650,说明多元回归方程“解释”了总变差的65%;分子自由度为5、分母自由度为26的F统计量为16,远远超过其临界值,使笔者可以拒绝解释变量的系数全为0的原假设。进入变量全部通过了t检验,说明各个变量对劳动力外流规模的影响是显著的。其中,人均耕地面积与外流规模负相关。即人均耕地每增加1亩,就会减少13.28万劳动力外流。由于农村耕地不断被占用,人均耕地的减少是引起劳动力外流的非常重要的原因。以谷物亩产量为标准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对外出劳动力规模的影响是正面的。劳动生产率越高,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越大,其系数为0.025。
Y=-134.5-13.28X[,1]+0.025X[,2]+0.324X[,3]+0.0077X[,4]-0.012X[,5](13)
t-1.795 -1.943 2.012
3.376
3.433 -2.783
sig.0.085 0.063 0.055
0.002
0.002
0.010
R[2]=0.650,调整后的R[2]=0.596,F=16,sig.=0.000。
在讨论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与人力资本状况的问题上,本项研究取全国各地农村中的文盲人员、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的数量为人力资本量的反映指标。从回归结果看,外流规模与文盲人口成正方向变化,其回归系数为0.324,且在0.002的水平下统计显著。也就是说,文盲人口越多,外流劳动力规模越大。由此也可以说明,我国外流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严重偏低。各地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数量与外流规模成正方向变化,且统计显著,但与文盲人口相比,回归系数小得多,为0.0077。而农村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越多,外流规模越小。二者呈反方向变化,这与我们通常的理解是不一致的。对这种结果的解释在本文的“相关分析”中笔者已做了说明。
由此回归结果笔者得出三点结论:第一,耕地减少是农村劳动力外出的重要原因。第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增大。由于我们没有给出单位土地的货币收入,因此,这一结果并不能说明单位土地的货币收入越多,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越大。第三,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不仅不会增加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而且会降低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规模。
2.对模型2中的变量进行回归。进入模型2的因变量为Y,即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自变量为X[,1],即人均耕地面积;X[,2],即农业劳动生产率(以谷物亩产量代替);X[,3],即农业从业人员;X[,4],即工业从业人员;X[,5],即建筑业从业人员;X[,6],即仓储业从业人员;X[,7],即餐饮业从业人员;X[,8],即其它从业人员。
由于进入变量较多,笔者采用后向剔除法对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进行逐步回归,将各个模型按t值大小进行逐步剔除,得到6个模型。各个模型的F值都能很好地通过检验,使我们可以拒绝解释变量的系数全为0的原假设。进一步,笔者通过比较各个模型调整后的R[2]发现,其中包括解释变量X[,M3]、X[,4]、X[,5]、X[,6]、X[,7]、X[,8]的第三个模型调整后的R[2]最大,为0.877,其它模型均小于第三个模型。因此,笔者认为,第三个模型对数据的拟合程度最好。下面对依据第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进行讨论。
Y=10.751-0.0302X[,3]-0.767X[,4]+0.892X[,5]-1.525X[,6]+2.903X[,7]+0.398X[,8](14)
t0.696 -1.059 -3.932
2.393 -1.212
3.452
4.103
sig.0.493
0.300 0.001
0.025
0.237
0.002
0.000
R[2]=0.901,调整后的R[2]=0.877,F=36.586,sig.=0.000。
从该模型的回归结果看,餐饮零售人员的数量对劳动力流动也有较大的影响,餐饮零售业每增加1万人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外流量将增加2.903万人。显然,餐饮服务业的发展能够很大地带动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建筑业也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去向,建筑业每增加1万人就业,农村劳动力将流动0.75万人。其它行业从业人员每增加1万人,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将增加0.359万人。事实上,餐饮零售业、建筑业和其它行业是吸引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产业。因此,启动经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重要途径。
减少劳动力流动的因素有以下指标: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工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和仓储业从业人员的数量。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与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人数负相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越多,外出打工的劳动力越少。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加1万人的农业从业人员,可减少0.03万人的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工业从业人员和仓储业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多在农村而不是城市,因此,农村工业越发达,在农村从业的工业人员越多,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规模就越小。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加1万人的农村工业从业人员,可减少0.767万人的农村劳动力外流规模。同样,仓储业从业人员数量越多,外流农村劳动力的规模越小。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加1万人的仓储业从业人员,外出劳动力将减少1.525万人。
由该回归结果笔者得出三点结论:第一,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流动去向或主要的从业领域是餐饮零售业、建筑业和其它行业;第二,农村工业的发展将会大规模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从而使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减少;第三,增加农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会使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减少,从而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出规模。
四、结论和建议
实证分析表明,中国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必然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外流,二是闲置。农村劳动力外流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它造成大量的农村人力资本外溢到城市,这将加剧城乡发展差别。这是笔者最近研究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注:笔者在《城乡发展差距的人力资本解释》一文中对此结论进行过详尽的论证。见侯风云:《城乡发展差距的人力资本解释》,《理论学刊》2004年第2期。)。农村劳动力闲置,是农村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表明农民收入难以提高。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政府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使农业变成一种生态型、科技型、劳动型产业,从而大幅度地增加农业生产的附加值。政府通过对农村科技的支持,可以提高中国农业的竞争力,从而增加农民的务农收入,降低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
第二,政府加大对农村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一方面,通过教育投入,可以延缓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的时间,从而降低农村劳动力剩余规模;另一方面,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减轻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动的规模。因为前面的实证分析表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不仅不会增加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而且会降低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规模。
第三,加快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大规模地吸收农村劳动力;同时,加快农村工业的发展,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农村第二产业转移,从而减少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并可以降低农村人力资本的外溢规模,实现农村人力资本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
第四,逐步构建农村终生教育体系,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教育体制,逐渐形成学习途径多样化的局面,使农民能够在农村就业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并在此发展的基础上寻求更好的创业机会,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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