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法律体系慢慢完善,但就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这一块法律还未能全面覆盖,依然存在很多漏洞。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渐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关注度,但就目前形势而言,在消防监督执法的检查过程中依旧问题连连,给相关部门带来很大苦恼,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本文将先阐述这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所遇问题并指出原因,然后提出以规范化消防监督执法体系来解决问题的的新思路。
关键词:消防监督;规范化;解决思路
消防监督执法检查是一项确保百姓安全的重要做法,在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民财产以及自身安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自1957年开始,我国依次出台了很多这方面的政策来体现对这一方面的重视度,帮助公安部门规范消防监督执法,从而保障人民安全。2009年5月1日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因为消防监督执法“重罚轻改、以罚代改”的现象尚未根除,执法体系不够规范,让这些政策并没有完完全全落实。
1.消防监督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任务增加,执法力量不足
各项法律条规的的出现,执法任务和以前相比增加了不少,任务的增加意味着需要同步增加消防人员的数量,提升消防人员的素质,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消防工作的技术条件并提供大量资金支持。但目前的执法力量依然停步在以前,很多县镇面积辽阔、人口数量庞大、人口分布不集中,而我们消防力量相对软弱,消防人员少,技术落后。与发达国家比例相比,远远小的多。这一明显的现象就造成了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时警力不足现象,严重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更为难办的是,因为居民居住地不集中,有些地方路面交通差,加油站分布不均匀,种种因素导致消防人员不可能每一个地方都能在规定时间赶到,更是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雪上添霜。
1.2执法不公,执法手段落后
公安消防虽然直属于公安部,由公安部直接进行调动,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又规定了消防工作负责方是当地政府,消防办公所需一切的费用由当地政府拨款。这一规定,让消防工作的进行对政府部门有了依赖,潜移默化中减弱了公安部对消防工作的的管理权。政府部门的参与,间接对消防工作开展有了干预,管理层次复杂化之后意味着消防工作开展所受影响因素增多。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自身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消防执法时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迫使消防工作陷入了人情网,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问题。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最新的一些强制措施规定了执法机构需要向法院提出声请,遇上当事人不积极配合,拒不执行,公安部也只能陷入僵持的尴尬境地。这些,导致一些火灾隐患无法及时根除,消防监督执法的影响和权威大打折,执法手段匮乏。
1.3社会意识差,执法程序复杂
虽然现在对消防安全教育已经深入到了学校里面,国民消防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因为一些地区对这类问题关注度不高,只关心经济问题,,不少群众消防意识欠缺,对消防安全没有足够认识。让消防监督执法缺少支持环境。当下一些调研报告显示,很多人甚至连火灾报警电话都不清楚。有些人可能说是这只是个别现象,无法代表整体。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这个别现象呈现的问题已经发人深省,这一现象说明了实现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的目标道艰且阻,需要相关人员进一步探索。除此之外,我国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复杂琐碎,处罚诉讼需要经过好多行政单位之手,浪费时间的同时束缚了执法人员手脚,让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罚,严重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效率。不过,幸运的是新消防法律对这一条款进行了简化,将会对此现象有所改善。
1.4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到位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很早以前,古人就提出了这种人才培养方法,这种方法至今放在消防监督执法身上依然适用。但现在消防执法队伍中,执法者素质参次不齐,很多人尤其干部层次只是空喊口号,却很少有人付诸实践。很多人将自己的空闲时间放在休闲娱乐中,老一点的喝点小酒打几盘麻将,年轻人则是花费大把时光在网络虚拟世界里,忘记了学习提升自我技能的重要性。每年,优秀的执法人员则是被提拔,调任到其他岗位任职。这样一来,新来人员即使有一腔好好奋斗的热血,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也慢慢堕落,业务水平不强。长期下去,这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上岗进行检查是,也只能发现一些单位表面上出现的问题,像是灭火器过期,电线不合格,却很难发现一些实质性问题,很难通过表面查到根本原因,只能治标不能治本。随意性大是的执法人员自身权威慢慢减低。更有甚者,徇私舞弊,借着自己的权力之便为自己牟取金钱,人情,关系。以上各种原因,是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普遍素质低下,难已达到国家社会要求。
2. 规范化执法建设新思路
2.1积极开阔新路,解决消防警力不足
消防警力不足问题在四川省尤为突出,政府自从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积极探索新方法。其中,宜宾市在消防队伍建设中走出了一条“宜宾模式”地方特色路线,开好了四川省消防建设的好头,宜宾市主要采用多种形式建设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并将这一项目列入政府公益类事业中,以法制形式推动多形式建设。总结四川省“宜宾模式”,我们发现要想解决消防监督执法警力不足问题,传统思路行不通,首先就要对执法建设进行规范化。众所周知,消防工作是一项跨多学科的科学技术,需要相关人员专业性,技术性达到一定水平。增加警力很难办到,所以要发挥外界力量,从外界培养一批类似中介机构的部门,到时候协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这样一来,消防监督执法警力不足问题将会快速有效解决。
2.2自上而下提升素质,提高消防水平
消防队伍直属公安部管理,所以需要在全体公民面前树立良好形象,才能增加权威性,执法过程中才会受到公民认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能变成街头空口号,而要真正行动起来。首当其冲的就是干部人员的政治素质,以自身树立好榜样带好头。其次,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应该营造一种彼此竞争,全心全意服务社会的良好环境。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可以设立消防培训机构,负责提升素质,同时,设立奖罚分明公正平等的社会制度,协助监督执法者整体素质,起到一个侧面鞭策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可以实行择优淘劣制度,持正式证上岗制度,自上而下管理自下而上监督新办法等等,提高我国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至于徇私舞弊现象,可以设立网络平台,接受网友举报,实现政策透明化试行办法。鼓励网友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可以解决现在社会消防意识不高的问题,消防知识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更加能够刺激公民参与性,提高公民主动性。
结语: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一个小问题解决不好,关系到的可就是社会整体的安全性。规范化消防监督执法体系,从根本上查找原因,对症下药,才能提升我国消防整体水平,保障我国人民安全,为中国走上小康社会营造出一个良好氛围,在其他领域起到模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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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诗琪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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