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现代史论文,学科建设论文,中国论文,若干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K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09)02-0067-08
根据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以下简称2005年“通知”),在国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五个),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根据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通知》(以下简称2008年“通知”),“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又新增设为该一级学科中的第六个二级学科。其中,前五个二级学科,由于有了约三年时间的学科建设之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学界对于它们各自的学科定位和建设思路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共识,但是对于新增设的第六个二级学科,关于它的学科定位和建设思路——包括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它的科学内涵和体系,它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它在该一级学科中的地位以及它与其他五个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它与相对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成型意见,尚处在仁智互见的讨论期。因此,本文谈几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以供参考或批评。
一、关于新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背景、依据和意义
2005年“通知”附件二“学科简介”中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一门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的学科。它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研究它在世界上的传播与发展,特别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同时把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运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该“通知”还非常清晰而明确地梳理和阐释了该一级学科所属五个二级学科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该一级学科这个大系统、总系统,是由五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相对独立的五个小系统、子系统,有机统一和整合而成的具有内在科学逻辑性的科学体系。那么,“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之增设,在已经初步学术规范化、学科体系化的该一级学科中的发展空间何在?它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该一级学科建设的意义何在?
关于增设该二级学科的初衷和直接目的,2008年“通知”中谈了两个方面的意见:其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研究对象明确、功能定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其二,是“为进一步强化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功能和教师队伍建设”。
当初,学界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在论证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过程中,对于单独设立该一级学科这个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面,几乎是众口一词赞同,没有任何疑义,但是对于设置其所属二级学科,以凸现该一级学科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凸现该一级学科科学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问题,则始终存在不同的意见,曾经有过比较热烈的讨论①。
问题的焦点是:在已经设定的五个二级学科以外,现行学科目录中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之下的“政治经济学”、政治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中共党史”、政治学一级学科之下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四个二级学科,需要不需要、可能不可能调整进入新增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讨论的结果,形成的主流意见是:“不进入”或至少是“暂不进入”。最直接的理由是:如果将这四个二级学科从相关的一级学科中剥离出来进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削弱马克思主义在该一级学科中的指导地位和作用,而且,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已经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的五个二级学科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有了比较充分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不进入”或“暂不进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不会直接影响和削弱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研究。
大家共同感觉比较难处理的是“中共党史”的归属问题。因为在新增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的五个二级学科中,与“中共党史”最具关联度和交融性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仍然是一门偏重理论研究的学科,并不能完全替代“中共党史”这样偏重历史研究并且主要是以历史教育的形式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教育功能、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的特殊学科的地位和作用。在该一级学科中,没有一门专门、系统地梳理和阐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历史经验,以国史、国情研究和国史、国情教育直接凸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感和实践性的“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类型的二级学科,不能不说是一个比较大的缺憾。近几年,学界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在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该一级学科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研究对象明确、功能定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科学体系的过程中,也一直都在苦苦思索如何正确处理“中共党史”与新增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关系问题。现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新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是比较好地解决了“历史与理论相结合”这一难题。
众所周知,历史与逻辑的有机统一,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性规定,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性规定,也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建设的本质性规定。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非常重视历史与逻辑的有机统一、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也高度重视对于历史尤其是中国历史、中国近现代史的学习,注意从历史尤其是中国历史、中国近现代史之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历史经验的探讨和总结中汲取思想营养,注意从“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的角度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所以,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加强和完善对于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包括其基本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这也是逐步形成和建设一个“研究对象明确、功能定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的必然要求。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8年增设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直接的目的,就是考虑到了如何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问题,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是直接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服务的。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结构性调整和改革之“2005年方案”的“新四门”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三门课,毕竟是可以直接而明确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的五个二级学科中或间接而明确地在其他一级学科中相关二级学科中找到相对应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的,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之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之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中共党史”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于“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学”、“法学理论”等,唯一例外的情况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在增设该二级学科以前,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有一定的交融性和关联度,可以为其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一定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的是,历史学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和政治学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共党史”二级学科。但是,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内容和功能方面有比较大的落差和失衡。
“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是典型的历史类学科,是中国通史近现代部分的“断代史”研究,是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学术研究,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理论和方法,它的基本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它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与侧重于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历史的主题和主线、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之宏观性梳理和阐释,直接承载的社会功能是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间,在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方面有比较大的差异。尤其重要的是,两者所涉及的历史时限有非常大的不同:两者历史时限的上限是一致的,都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但是下限是不一致的。“中国近现代史”的下限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前后近110年的历史;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下限是“开放”的,需要一直延续到当下,前后近170年的历史。仅仅就历史时限的划定,“中国近现代史”也不能全面涵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教学内容。
“中共党史”二级学科,是“非典型”的历史类学科,也就是说,它是一门具有强烈的现实政治性和意识形态色彩的历史类学科,是以中共党史(包括党的革命史和执政史以及党的自身建设史)为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的专题史、专门史。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研究理论和方法,它的基本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它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之间是存在有比较大的交融性和关联度,但是并不能完全重合。而且,两者所涉及的历史时限也是不同的:下限是一致的,都是“开放”的,需要一直延续到当下的,但是,上限是不一致的。“中共党史”的上限是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前后近90年的历史;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上限是1840年的鸦片战争,前后近170年的历史。
至于学界有观点讲,目前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也可以直接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提供全面、系统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这同样是站不住脚的。主要理由是:一方面,该二级学科是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基本规律,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学科,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的规定——“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是有比较大的距离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历史时限,是1919年五四运动至今,前后近90年的历史,也不能全面涵盖时间跨度前后近170年的历史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教学内容。
所以,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讲,一直到2008年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才真正解决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直接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问题。
二、关于“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研究范围、重点和科学体系
在该二级学科增设以后,如何构筑这个“历史与理论相结合”新学科之合理而规范的科学体系,如何梳理和阐释它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就成为其学科建设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的工作——当然,初始阶段还只能是限于没有比较多的学科建设实践积累而加以“证实”或“证伪”的“纯”理论探索。
首先,关于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定位即它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的社会功能的界定问题。
2008年“通知”附件二“学科简介”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学科,是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基础上发展而来。随着近些年我国近现代史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研究中国近现代发展的历史规律和经验教训,研究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选择社会主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和主要经验,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已经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研究和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这一段具有方向性指引和原则规定意义的话,目前学界是有不同的解读的。有的学者比较多地关注其中的第一句——“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学科,是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基础上发展而来”,并且以此推定该学科的历史学属性,突出强调它的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突出强调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脱”现实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色彩的“纯学术”的唯一例外性。这是一种明显的“误读”。学界从来没有人否认历史学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作为基础性学科之特定的学术滋养和学科支撑功益,没有否认“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与“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两个不同学科领域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交融性和关联度,但是,设立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毕竟与设立于历史学一级学科中的“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有着明显不同的学科归属和学科性质,绝对不是一级学科之间简单、机械的二级学科“移植”。即使它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比较特殊的凸显“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特色的学科,即使“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甚至基本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与属于历史学研究的“中国近现代史”之间有着非常大的交叉、重合、互通的地方,它的学科定位和学科体系在总体上、主体上而言,仍然必须是而且也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的社会功能定位,必须是而且也只能是思想政治理论学科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的社会功能定位。它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的形式来实现其特定的历史教育的功用,而不是相反;它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科学体系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这个大系统、总系统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研究的基本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来构筑其具有内在科学逻辑性的科学体系,来构筑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的其他五个二级学科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相对独立的五个小系统、子系统,来厘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而不是相反。
事实上,只要不是有意无意地省略或忽略上述规定在“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学科,是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基础上发展而来”一语之后的后半段话,那么,我们对于历史学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之间的承继和创新的关系,对于两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对于它们明显不同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的社会功能定位,就自然会有一个比较全面而准确的理解和认识。
其次,关于该二级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包括它的研究主题和主线问题。
2008年“通知”附件二“学科简介”中,对于其具体的“学科研究范围”规定是:“中国近现代史‘三个选择’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规律研究,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规律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规律和主要经验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背景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教学重点、难点、热点理论问题和教学实践研究,科学的历史观教育研究。”这些具有方向性指引和原则规定性意义的话,是我们全面而准确地理解和认识关于该二级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包括它的研究主题和主线问题的直接切入点。
与历史学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是以“求真”为直接目的,而对于中国近现代史进行宏观、中观和微观相结合,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等诸方面的“全程、全景”式的学术研究不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所属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是以“求真”为基础和前提,以“求善”为直接目的,而对于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历史的主题和主线、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之宏观性梳理和阐释。它是以中国近现代史这一中华文明史上非常特殊的发展阶段为大的历史背景,以“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而系统地梳理和阐释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梳理和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之两大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和平崛起的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梳理和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探索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规律、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规律,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梳理和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探索中国历史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由谁来领导等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方面的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研究主题和主线。
再次,关于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问题。
如前文所述,由于该二级学科的增设是比较多地考虑了如何解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问题,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是直接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服务的,那么,我们在从基础阶段开始构筑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借鉴和吸收作为该二级学科重要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的、学科建设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已经比较成型、成熟的相关基础性学科,如“中共党史”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二级学科,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经验;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必须以已经初步规范化、体系化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建设的内容,作为最直接、最主要的参照系——包括目前本科生阶段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的“四方面说”以及基本框架设计的“三编、三综述、十章”结构②。
那么,在增设该二级学科以后,在尚不能明确是否增设相应的本科生专业之专业课程建设,以及已经明确增设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之专业课程建设,它们的专业课程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如何设定?当然,相对于本科生阶段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调整是必须的,而且是大调整。
因为,一方面,前者是面向各个专业的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后者是仅仅面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或学科基础课;另一方面,前者是仅仅面向本科生阶段的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后者则还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不同层次的专业课或方向课,它们分别将依循各自不同的课程建设规律和教学规律,重心和特色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但是,笔者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中具有“原创地位”,并且已经有了约三年实践经验积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它逐步成型、成熟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之设定,由于在建设精髓方面的高度一致性,可以是同时也必须是该二级学科之不同层次的专业课程建设的基本参照系,可以是同时也必须是该二级学科之不同层次学生的专业课程建设依循的基本路径和方向。
课程建设如此,学科建设亦如此。笔者认为,我们在从基础阶段开始构筑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的过程中,可以是同时也必须是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建设的内容为基本参照系,可以是同时也必须是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建设的内容为依循的基本路径和方向。也就是说,我们在构筑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的基础阶段,作为研究起点,可以直接借鉴和吸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课程建设——包括教材建设的基本建设思路和基本建设框架,即可以同样将中国近现代史(1840年至今)近170年历史跨度中互相衔接的三个发展阶段: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夜(1840—1919)、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1919—1949)、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49—2007),也就是历史学界传统意义上的“中国近代史”(1840—1919)、“中国现代史”(1919—1949)、“当代中国史”(1949年至今),作为三大基本板块,分别根据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采取“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的方法,采取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整体性、综合性地梳理和阐释中国近现代史的历史进程、历史规律、历史经验,来具体解决该二级学科“学科研究范围”内的问题。
当然,在此一借鉴和吸收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之间的原则性区别和差异,毕竟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并不等同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两者必须依循各自不同的建设规律,它们的研究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它们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们的研究内容和重点,它们的科学内涵和体系,它们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区别和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文的第三部分将进行专门的梳理和阐释,这里仅仅想强调两点:第一,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它的建设内容远比“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大、宽、深”,作为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之“原点”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仅仅是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的一个方面、一个组成部分;第二,仅仅就建设特色而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高度重视它的现实政治性和意识形态色彩,强调它“灌输”之观点不可质疑、不可争议的“定论”性和“统一”性,而该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高度重视其学术研究的创新性、探索性、前沿性,强调它“仁智互见”的开放性、多元性和包容性。
三、关于“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关系
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六个二级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辩证关系,学界的讨论已经比较全面和深入,观点林林总总③。这里,在参考和借鉴目前学界已经形成的一些基本共识和主流意见的基础上,笔者拟重点就“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关系问题,提出一些“归纳性”或“补充性”的粗浅看法,以供讨论。
第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间,尤其是进入新时期的30年间,以及200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增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改革以来的几年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之间,包括“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类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历史与理论相结合”类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之间,一直就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二者均直接服务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建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新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目标,服务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以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服务于不断提升全党和全国人民马克思主义理论意识、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的总目标,它们在建设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意识形态属性、社会功能定位以及在理论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和契合性。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不可能独立发展;同样,脱离开了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也不可能独立发展,二者互为最重要的建设支撑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是其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也是其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互为最重要的发展推动力。
第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之课程建设之间存在有密不可分的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交融性和关联度,并不意味着二者可以等同,可以相互替代,它们分别有各自不同的客观建设规律和发展规律需要依循,它们分别在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中有各自不同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各自不同的科学内涵和体系分界、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各自不同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六个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并不是可以直接等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六个二级学科并不是可以直接与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一对应,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并不是每一门都可以直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六个二级学科中分别找到自己单独的学科归属,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六个二级学科甚至还需要其他一级学科中的相关二级学科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来整体性、综合性地共同作为其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的。
第三,具体到“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关系,我们要注意到二者之间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的不同和相对独立性。它们分别在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中有各自不同的学科性质和社会功能定位、各自不同的科学内涵和体系分界、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重点、各自不同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同时,我们还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其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建设必须提升到“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的高度来进行,而“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绝不能降低到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课程建设的程度和范围来进行。简单、机械地将“课程学科化”或将“学科课程化”均是不可取的。其二,在该二级学科增设以后,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有一定的交融性和关联度的相关二级学科如“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为其提供一定的学术支撑和学科支撑,仍然是为其提供特定的学术营养和思想营养、政治理论营养的辅助性支撑学科。
[收稿日期]2008-11-15
注释:
① 讨论的情况参见:张景荣:《“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研究综述》(《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8期)、郝潞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研究述要》(《中国高教研究》2007年第2期),以及王顺生:《关于设立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的几点思考》(《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5年第7期),张澍军、冯昆:《学科对象、学科功能与学科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高校理论战线》2006年第9期),石先钰:《设立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意义重大》(2005年4月26日《光明日报》)等。
② 参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8年修订版)“开篇的话”和“目录”。
③ 参见张雷声:《试论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关系——兼析认识与实践中的几种偏误》(《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10期)、秦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系》(《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年第3期)、顾海良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关系笔谈》(《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年第9期)、罗建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关系考论》(《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年第8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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