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四项准备:不必谈虎色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谈虎色变论文,计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财政部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要求各类股份公司均参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对境外上市公司、H股、B股公司的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同时将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扩大到其它应收款。
1998年少数A股公司因计提4项准备,造成巨亏,那么今年规定上市公司均须计提4项准备,业绩是否会出现大幅滑坡呢?笔者认为对此大可不必恐慌。
计提坏账准备将更客观
计提坏账准备,并非越多就表明公司财务越稳健,而是要根据合理估计应收款项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进行计提。过去国家规定,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或者按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账准备。现在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这要求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它信息进行合理地估计。并不是坏账准备计提越多,就表明公司的财务越稳健,而是要根据历史经验和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应收款项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应收款净额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不同的行业和不同规模的公司,其应收款项的水平不一样,产生坏帐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一样。因此现在制度规定公司要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公司历史上发生坏账损失的记录较少,且债务人的信用和质地较好,公司仍然可以在较低的水平上计提坏账准备,并且可以在应收款百分比法、账龄法、赊销百分比法等方法中选择计提方法。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将受到严格限制,因而由此导致的年报“地雷”将减少。同时“补充规定”强调: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外,对于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它方式进行重组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其它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等,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大量超龄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账款且回收无望的公司年报业绩将受影响。由于“补充规定”将其它应收款也纳入计提准备的范围,这样,那些曾对外慷慨解囊,其它应收款数巨大,账龄较长,且回收无力的公司,其年报业绩同样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对此要注意。
计提存货投资损失准备将更真实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将公司年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是才计提准备。年末当公司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时,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要求更严,其规定是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其实,不同类型的行业和不同规模的公司,其发生跌价或减值损失的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一些统计数据并不能说明全体公司的现状。
采用追溯调整法不会影响年报业绩
“补充规定”明确指出股份公司按照本规定计提4项准备,一律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比如某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1日设立,1998年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1999年按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1998年末是1000万元,1999年末是1200万元。那么1999年计提坏账准备时,并不是本年一次计提60万元,而是采用追溯调整法,对1998年末的1000万元,按5%的比例计提50万元的坏账损失,并相应冲减1999年初的未分配利润50万元;1999年只需对新增的200万元应收款项再计提10万元的坏账准备。如果1999年的应收款项较前一年度下降,假设为800万元,那么本年要冲减坏账准备,增加收益10万元。
同例该公司存货1998年成本是5000万元,可变现净值是4000万元,1999年成本是6000万元,可变现净值是5000万元,1999年开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采用追溯调整法,该公司1998年计提准备1000万元;1999年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仍然是1000万元,由于1999年初坏账准备的余额有1000万元,所以1999年不计提坏账准备。可见,1999年只要应收款项不出现巨幅增长,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等项目的价值不出现急剧下降,那么4项准备会计政策的变更对今年业绩的影响不会太大。同时如果因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的项目计提准备,而冲减了本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就降低了公司的净资产,相应对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有提升作用,当然减少了本年可供分配的留存收益。
补充规定将遏制利润操纵
从1998年执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的情况看,既有一些上市公司按照新制度对公司资产进行“挤压水分”的合理处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制度提供的选择空间,当年超正常提取准备,在来年进行债务重组等方式,调节年度间的利润从而避免连续亏损。“补充规定”的出台,就是要压缩上市公司通过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操纵利润的空间。同时“补充规定”还特别强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公司财务报告时,应当对公司选择的会计政策,以及会计政策的变更予以关注,并发表意见。这从外部监管的环节上控制利润操纵,从而使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