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与选择”机制下的人的生命本体: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理论的新探索_世界主义论文

“结构与选择”机制下的人的生命本体: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理论的新探索_世界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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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考察和研究“人的人类学意义上的本体论结构”是哲学人类学的主要领域和特征。刘放桐说:“哲学人类学的最主要特征之一是从哲学角度来解释经验科学中关于人的知识……哲学人类学从人的肉体的、精神的、生物的、心理的、宗教的、文化的等各个不同方面,抽象出人在人类学意义上的本体论结构。”①德国著名哲学人类学家兰德曼说:“体质人类学和人种学人类学……仅仅考察人的外部特征或文化成就。而哲学正是要考察被这些科学视为当然的那种知识,并深入探讨使人同所有的其他存在物形成对照的基本本体论结构。”②20世纪后期,西方哲学人类学在经历了技术主义的长期统治后,开始进行认真的反思。美国学者卡尔文·施拉格指出:“历史情境向我们揭示技术至上的文化如何对人的存在造成诸多威胁和负面后果。……例如,疏离,客体化,人格解体,非人化,孤独,墨守成规,个性特征同一化,内疚和荒谬性。”并指出,“传统形而上学将这一问题归结为人的本体论问题,而当代西方……重新开启关于这一问题的考察和探究”。③

正是在这一深刻的学术反思和转折的历史背景下,笔者用20余年时间追踪和解读人的生命本体,试图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在哲学人类学视域内,重构人的生命本体论。依据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不只“社会”与“人”之间存在“结构与选择”机制,人的生命本体也存在“结构与选择”机制,而且后者更加典型、更加根本,也更具解释力。人的生命本体的“结构与选择”不是对立的“二元”关系,而是“一体化二重性”关系。在统一的人的生命本体内存在“结构”与“选择”两个部分,它们各不相同、各具特性和功能,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融为一体。

一、人的生命本体论:从“二元论”到“二重性”

长期以来,在人的生命本体论问题上形成了结构主义与存在主义的二元对立。结构主义夸大和绝对化人的意识的“结构”,否定人的生命“选择”。其代表人物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主张,人的意识的结构(也包括意识结构派生出的文化结构或社会结构)是固定的,所谓主体选择毫无意义。存在主义则夸大和绝对化人的生命“选择”,否定人的生命“结构”。其代表人物法国哲学家让·保罗·萨特主张,世界和人生毫无客观结构和规律可言,一切皆取决于个人的自由选择。上述两种理论将人的一体化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割裂,用一个贬斥和否定另一个,形成了人的生命本体论的二元对立,走向了极端和片面。④

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是认识和解读人的生命本体的主要工具和前提条件。要实现人的生命本体论从“二元论”到“二重性”转变,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实现由“本体论思维”到“实践论思维”、由“形而上学思维”到“辩证法思维”、由“种思维”到“类思维”的超越。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克服了“本体论思维”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能动与受动、唯物与唯心、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结构与选择等问题上的二元对立,将以往被分裂的多种“二元对立关系”转变为“一元化二重性”关系。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克服了形而上学思维的弊端,让被其割断、凝固、零碎化的人和事物在人的头脑里“连续起来”、运动起来和系统化,使头脑中的人和世界与客观的人和世界相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克服了“种思维”用认识动物的思维(“前定性思维”、“隔绝性思维”和“自然同一性思维”)去认识人的荒谬性,进一步证明了人是具有“一体化二重性”——“自然生命与超自然生命”的生命。马克思主义的思维革命为批判结构主义和存在主义“二元论”谬误,科学阐释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开辟了广阔道路。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产生是生命本质最深刻的跃变。生活实践、语言和人脑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产生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在生活实践、社会交往和语言漫长发展的基础上,猿脑逐渐演变成人脑,猿的生命结构也逐渐演变为人的生命结构。人的生命结构是对猿的生命结构的本质性超越,主要表现在:第一,猿的生命结构仍是动物的简单的生命结构,由尚未分化的混沌的欲望组成,没有自觉的意识和自我意识;而人的生命结构已经分化出意识、潜意识和自我意识。第二,猿的生命结构“有结构无选择”,它对环境的反应是由本能决定的,不存在自觉“选择”;而人的生命结构“有结构有选择”,它对环境的反应主要由自觉意识决定,是一种复杂的自觉的行为选择。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诞生意义极其重大:生命的产生是自然界从无生命到有生命的第一次飞跃,而从有生命到有人的生命是自然界的第二次飞跃,是大自然进化史上更为关键的飞跃。从此,世界有了人的生命和以人的生命为主体的“属人世界”。从自然界与生命关系的角度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产生意义更为重大:第一,从“自在自动体”到“自为自动体”的超越。动物生命仍属于自然界本身,只是一个仅仅依靠自然本能支配的“自在自动体”,不存在生命的主动权;而人的生命已超越了自然,将生存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成为“自为自动体”和“自觉自动体”。第二,从自然环境支配生命到生命改造和协调自然环境的超越。动物生命仅仅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自然环境是动物生命的支配者、决定者;而人的生命掌握了处理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主动权,有能力改造自然环境并与自然环境相融共生,成为自然环境自觉的改造者、协调者和融合者。总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诞生使人能够成为自我生命和世界的自觉主体。

人的生命本体具有一体化“二重性”,既有“结构”,又有“选择”。其中,人的生命“结构”,指人的生命本体所包含的各种生命力量及其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方式,是人的生命的基础和生命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决定人的生命“选择”的性质和水平。人的生命“选择”,指在一定环境下,人对自己行为的决策和挑选,是自觉的能动的改造外界和改造自我的行为实践。人的生命“选择”既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主观世界,即对自己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改造,因而人的生命“选择”也决定人的生命“结构”。

这种一体化“二重性”的存在开始于人类的起点,并且向未来无限延伸。考古人类学发现,由猿变成人,统一的人的生命本体一开始就存在着“结构”与“选择”(制造工具、从事生产和社会交往等)两个方面。猿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虽十分简单,尚处在人的精神的“朦胧破晓”阶段,但已经初步形成了根本区别于动物的人的生命本体,具备了人的一体化“二重性”生命。此后,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经过二百万年的发展,又走过了“雏型初具”阶段和“系统完型”阶段,才逐步达到现代人生命本体的成熟和相对完善。

人的生命本体的一体化“二重性”关系中,一体化的实质不是“结构”压倒或取代“选择”(如结构主义的主张),也不是“选择”压倒或取代“结构”(如存在主义的主张),而是“结构与选择”的辩证融合、妥协、发展和超越,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对立面的统一”、“内在的和解”,是“结构与选择”的连续的“辩证统一”和“自我超越”过程。“结构”是“选择”的生命组织基础,“选择”是“结构”的行为实践。“结构”与“选择”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决定,相互转化,一体化存在。“结构”决定“选择”,“选择”也决定“结构”,共同组成了世界上最深奥莫测、变幻无穷的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世界上不存在“有结构无选择”的人,也不存在“有选择无结构”的人,只存在“结构与选择”一体化的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一个开放性的存在,它不仅向空间开放,与世界一体化共时性存在,组成强大的“属人世界”;而且向时间开放,与世界一体化历时性存在,使自身与整个“属人世界”不断发展和超越,走向未来。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既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方式,又是人的生命的生存方式。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自觉运作,“结构”产生“选择”,“选择”改造环境,也改造自己的原“结构”;在新的外界环境压力下,新的“结构”又产生新的“选择”,新的“选择”再改造环境,也改造自己的“原结构”……也就是,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之间相互转化、相互改造、相互决定,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个过程反映的正是人的“类生命”的“一体化二重性”生命本性,表现的正是人类所独有的“类”生存方式,展现的正是人类从远古到尔今再走向未来的无比波澜壮阔的无限超越的生命历程。

二、中外学者对人的生命本体的重要探索

回顾人类文明史,中外学者从未停止过对人的生命本体的探索,为解开人的生命本体之谜铺就了道路和台阶,做出了宝贵贡献。

(一)中外学者对破解人的生命本质之谜的重要探索

揭示人的生命本质是解开人的生命本体之谜的基础和前提。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外,中外学者对人的生命本质的探索大致可归结为四种理论模式。第一,“人是上帝的造物”。这是基督教神学的解释模式,认为神是世界的中心和主人,而人不过是神的派生物和奴婢。第二,“人是有生命的生物”。这是自然主义的解释模式,认为人的生命只是生命有机体链条上的一个最高环节。这种理论击溃了神学的解释,但根本缺欠是将人归结为动物,往往用人的自然生命解释人的生命,最终无法科学地解释人。第三,“人是理性的生物”。这是理性主义的解释模式,从人的理性出发解释人的一切。这种理论肯定了人的高贵和伟大,但也产生了夸大理性、否定人的“整体性”,排斥和压抑人的自然性的片面性。第四,“人是文化生物”。这是文化人类学多数专家的解释模式,将人的生命本质归结为文化,用阐释文化去解读人。⑤但是,用说明文化与人的关系方式来说明人,还只是外在地说明人。要真正回答“人究竟是什么?”还必须在解读“人本身”上下功夫。正如意大利哲学人类学家莫迪恩所说:“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本身。”⑥

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才真正解开了人的生命本质之谜——人是“实践主体”。这个理论立足于实践去解释人的一切,为深刻地解读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和方法,也为深刻地解读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全部属人特性、人的深奥难懂的行为、复杂的文化现象、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未来命运等提供了一通百通的钥匙。本文正是在人的生命本质——“实践主体”的前提和基础之上展开揭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

(二)古代学者对破解人的生命本体之谜的重要探索

中国和西方古代学者曾对人的生命本体做过认真探索,提出了关于人的生命本体的精彩论说。如中国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君子三道”说,将人的生命本体归结为“仁智勇”,即“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⑦孟子发展了孔子的观点,提出了“四端四德”说。在孟子看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此“四端”所对应的“四德”,即“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⑧孟子认为,只要肯于用心思考,就能将“四端”上升和扩展为“四德”,成为君子。显然,孟子构筑了一个人的生命本体及其形成发展的理论系统。

古希腊学者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灵魂三分说”,认为人的灵魂由三个等级组成:理性(智慧)、意志(勇敢)和情欲(节制)。人也相应地由三类金属构成:以“金”做成“哲学王”,具有智慧美德,统治社会;以“银”做成武士,具有勇敢美德,保卫国家;以“铜铁”做成平民,也就是农民、工匠和商人,可以有节制美德,从事生产和经济,供养国家。如果这三个等级各安天命,国家就会和谐,就具有公共美德——公道和正义。⑨

(三)近代学者对破解人的生命本体之谜的重要贡献

近代以来,学者们的研究逐步推进了对于人的生命本体的认识。⑩奥地利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关于“本我、自我、超我”的理论框架影响巨大。其中,“本我”由最原始的生物能量组成,处于潜意识中,受动物的快乐原则支配;“自我”是有理性的意识,受现实性原则支配;“超我”是成熟的理智,是人类文明和道德的维护者。(11)这一理论有“唯性论”和“泛性论”倾向,对于“自我”和“超我”关系的解释也有点薄弱。美国卡伦·霍妮提出“真实我、现实我和理想我”的理论,认为由“现实我”追求“理想我”,是人们行为的内在基本动力,也是人们产生神经性疾病的原因。(12)霍妮的理论从“理想我”和“现实我”的矛盾去揭示人的生命结构,纠正了弗洛伊德理论的“泛性论”弊病。但是,仅从“理想我”和“现实我”的角度去解释人的行为和产生神经性疾病的原因,显然无法解释人的全部行为。美国阿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以人的需要解释人的行为,避免了弗洛伊德单纯从“性欲”驱力和霍妮单纯从“理想我”与“现实我”关系的角度解释人行为的不足。(13)但是,仅仅从“需要”解释人的行为,排斥、取消意识和理性对人的行为的决定性作用,必然无法科学地解释人复杂多变、深奥难懂的行为。

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指引下,笔者25年来不断追踪和研究相关领域破译人的生命本体的最新成果,并经过长期调研得出初步看法。(14)这就是,人的生命本体是“结构与选择”的“一体化二重性”的有机统一。可具体表述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基本由“三级结构八种力量”构成。“三级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八种力量”分别存在于“三级结构”中。第一层次是“人格需要力”,指在人的潜意识中存在的各种需要和欲望力量,属于人的生命本体的基础层次,给人的行为选择提供原始能量和基本趋向。其中包含的三种生命力基本存在于人的潜意识中:(1)“生存需要力”,如食欲、性欲和安全欲等;(2)“归属需要力”,如爱欲、类群欲和尊严欲等;(3)“发展需要力”,如求知欲、成就欲和完美欲等。第二层次是“人格判断力”,指在人的意识中存在的各种理性力量,属于人的生命本体的核心层次,与“人格需要力”相联结,决定人的行为选择。其中包含四种生命力:(4)“思想道德力”、(5)“智慧力”、(6)“意志力”和(7)“反省力”,前三种存在于人的意识中,第四种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中。第三层次是“人格行为选择”,指在一定环境下,人对自己行为的决策和挑选,贯穿在人的全部生命实践活动中,是改造外界和改造自我的自觉实践活动。其中包含一种生命力,即(8)“人格行为选择”。

可见,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不是人的生命本体外部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人的生命本体内部的“一体化二重性”关系,是人的生命本体内部的矛盾的否定性的一体化关系。它既包含复杂的人的生命“结构”,又包含更为复杂的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复杂的生命“结构”与人的更为复杂的生命“选择”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人的生命与其他生命不同的深刻内在原因。正因为如此,人的生命才能够如此丰富、生动、深刻、复杂而神秘。它既属于自然,又属于社会;既有无限欲望,又有卓越理智;既能聪明高贵,又能愚昧卑下;既能坚如磐石,又能脆弱易碎;既能反省超越,又能一错再错;既能无限憧憬美好未来,又能不断做出自我毁灭行为;既是进化得最成熟的物种,又总是处在无限的未完成状态;既能被认识,又永远无法被真正说透……即使像莎士比亚、帕斯卡尔、舍勒、卡西尔、兰德曼这样讴歌人、研究人的杰出人物,至多也只能照亮人的一个部分,而无法照亮人的全部!人不能不是一个永恒的研究对象!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具体表现出共时态存在、历时态存在和交互关系态存在等多种存在方式,以及多种属人特性和功能。

三、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共时态存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共时态存在,指在同一空间内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存在形态。从共时态视角看,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统一生命本体的有机构成部分,是一体化的“二重性”。在人的统一生命本体中,“结构”与“选择”各具特定的地位和功能,应对环境,对立统一,相互转化,缺一不可。这表现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静态存在和动态存在。

(一)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静态存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静态存在可表述为,人的生命“结构”是人的生命的组织基础(肉体和精神的),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生命的行为实践,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人的生命的组织基础与人的生命的行为实践的二重性统一。

人的生命“结构”是由人的若干生命力量有机组合而成的生命系统,是人的生命的组织基础和前提,支撑、规定和制约人的生命“选择”。人的生命及其一切生命“选择”都建立在人的生命“结构”基础之上,也都是在一定环境(自然与社会)下人的生命“结构”所做出的生命“选择”,没有人的生命“结构”,人的生命及其一切生命“选择”都不可能。人的生命“结构”也是解释人的生命“选择”的基础,人的一切生命“选择”都能够在人的生命“结构”中获得说明或一定程度的说明。人的生命“结构”是人性复杂性的内在原因,人的生命“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人性的复杂性,人的生命及其生命“选择”的深奥莫测和变幻无穷归根结底来源于人的生命“结构”的深奥莫测和变幻无穷。人的生命“结构”既是对人的生命“创造”和“自由”的支撑,又是对人的生命“创造”和“自由”的制约和限制。人的生命“结构”决定了人在一定环境下的生命“选择”,从而内在地影响甚至决定了人的生命的起伏盛衰和命运。人的生命“结构”是人的生命的组织基础和规定性,人的生命及其生命“选择”一刻也不能脱离人的生命“结构”。

人的生命“选择”是人为了解决自身与外界环境的矛盾而对自己行为的挑选,是对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能动的自觉的改造活动。人的生命“选择”是只属于人的能动的自觉的行为实践,其丰富内涵充分表现在:第一,人的生命“选择”是人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结构”运作而产生的。人的生命“选择”是人对外界环境压力的回应,是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基本方式,也是人掌握命运,走向自由的基本方式,体现了人的活跃而无可阻挡的生命力。第二,人的生命“选择”的本质是人的生命“实践”。“选择”是人的生命实践的具体方式,是人的特殊生命本质——实践的具体体现。人的全部实践活动都是通过人的生命“选择”方式进行的,也都是通过人的生命“选择”体现和实现的。没有人的生命“选择”就没有人的生命“实践”,人的生命“选择”过程就是人的生命“实践”过程。第三,人的生命“选择”对人的生存发展和命运具有决定性作用。一般而言,人的命运主要不决定于环境和他人,也不决定于所谓的神灵,而决定于自己面对环境的生命“选择”。在一定环境下,生命“选择”正确就会走向成功,错误就会走向失败,一系列重大生命“选择”的正确或错误大体决定了人的成功或失败的命运。

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共同组成了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在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规定、相互支撑、相互转化等多种复杂的一体化“二重性”关系,体现了人的生命组织基础与生命行为实践的“二重性统一”,共同影响和决定人的生存发展和命运。

(二)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动态存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动态存在可表述为,在一定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结构”运筹回应环境,人的生命“选择”决策和执行回应环境,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人的生命运筹回应环境与决策和执行回应环境的二重性统一。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动态存在的机制是,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的一体化运作过程:“环境刺激”+人的生命“结构”→人的生命“选择”。这个过程整合了人的生命“结构”的各种力量,依据一定的选择程序,运筹回应环境的对策,最终决策和执行回应环境行为。这是人的生命应对环境压力的自觉行为,是能动的改造世界和改造自我的活动,是人的自我“创造”、自我“创生”和自我“超越”过程,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动态的二重性统一。不论个人的生存发展,还是人类文明的进化和发展,都是在一定环境压力下,通过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动态的二重性统一实现的。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动态二重性统一,主要表现为在一定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经过复杂的运筹、决策和执行过程而产生的统一行为。大体有四种类型:(1)“程序性”行为。指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采用一般性行为选择机制而进行的行为选择。大体是,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格需要力”首先发动,而后“人格判断力”参与,并最终由人格判断力决定而产生的行为。“程序性”行为选择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人通常的行为选择基本上都是“程序性”行为。(2)“表现性”行为。指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仅由“人格需要力”决定的行为选择。大体是,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人格判断力”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参与决策或无力参与决策,仅由“人格需要力”单独决定的行为选择。“表现性”行为选择具有特殊性,是一种特殊行为。如童年时代的某些行为(害怕大动物,欺侮小动物,喜欢上树等)、做梦、醉酒、偶尔出现的自己都无法解释的表情或动作等,这些行为不是由理智的代表——“人格判断力”(意识)决定的,而是由非理智的欲望的代表——“人格需要力”(潜意识)决定的。表现性行为虽然是特殊的、少量的行为选择,却几乎原封不动地将人的生命本体的某种“真实”表现出来,往往是研究人的“真实”的最佳对象。(3)“真理性”行为。指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由“人格判断力”单独决定的行为。大体是,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人格需要力”或者没有发动,或者虽然已经发动但被“人格判断力”根本否决,而由“人格判断力”单独决定的行为。这种选择往往意味着人将要为真理(理性)做出牺牲,可称为真理性行为,是人性的展现。如志士仁人的慷慨赴难行为等,决定这些行为的唯一力量就是真理和正义。(4)“不行为”。指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人格判断力”经过思考,没有选择任何行为。这种“不行为”虽然没有行为表现,但实际上经过了人的行为选择的全部程序,也可称为另一种类型的“程序性”行为,且多数是一种深谋远虑的行为。

总体上看,人的行为选择具有两个向度——“外向行为选择”与“内向行为选择”。其中,“外向行为选择”,指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行为选择指向外界环境,是一种适应或改造外界环境的行为,即“改造客观世界”的行为。“内向行为选择”,指在一定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行为选择指向自身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主要表现为反省、改造和超越自身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行为,即“改造主观世界”的行为。一般而言,人的行为选择基本是“外向行为选择”与“内向行为选择”交互转化进行的。在生活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如果“外向行为选择”不顺利,就转向“内向行为选择”,通过学习和反省,改造和超越原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而后再转向“外向行为选择”……不论何人,他的一生都是在“外向行为选择”与“内向行为选择”的反复交互进行中度过的。

四、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历时态存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共时态存在与历时态存在的统一。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历时态存在指,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在先后时间上的形态。西方学者罗姆巴赫指出,“一切都生活着,宇宙也是如此。”“结构就在结构中形成”。也就是说,结构是“过程的结构”。(15)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既是现实的、当下的存在,又是发展过程,是过程中的存在。

对于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形成历程,我国学者林耀华、林惠祥、刘文英,西方学者摩尔根、达尔文、弗洛伊德、荣格、皮亚杰、柯尔伯格、埃里克森等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做出重要贡献。如刘文英提出人的“精神太极图”理论,认为人的精神世界由意识和潜意识两部分构成,二者互相贯通,负阴抱阳、阴阳互补,构成一幅生动的“太极图”。(16)又如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的认知结构发展理论,将人的认知结构发展划分为“感觉运动期”(出生—2岁)、“前运思期”(2—7岁)、“具体运思期”(7—11岁)和“形式运思期”(12岁—成人)四个阶段,(17)认为“情感的发展与智力机能的发展是紧密吻合的”,甚至是“完全平行的”。(18)再如美国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柯尔伯格提出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道德认知结构发展理论(19)和皮亚杰的理论共同表明:人的精神世界的发展要受到社会实践、文化和信息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但也必然要受到人的“认知结构”发展等内在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甚至可以说,人的精神世界的发展是随着人的“认知结构”的发展而发展的。

(一)人类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形成历程

人类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一个在社会生活实践和肉体(特别是大脑)基础上形成的精神系统,是由类人猿的无意识结构经过几百万年进化而逐步生成的,经历了由暗夜到破晓、由昏茫到清醒的漫长进化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猿人时期,即“朦胧破晓”阶段。在此时期,类人猿刚进化为猿人,其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大致处于潜意识水平,行为基本上是依靠潜意识的本能支配。意识刚刚产生,仅朦胧地照亮了一点猿人的精神世界,但却意义重大,是人类精神世界伟大的破晓和黎明。

第二阶段,早期智人时期,即“雏形初具”阶段。在此阶段,早期智人的意识和潜意识继续分化,自觉意识逐步扩大,并照亮了精神世界的一片,但从整体上看潜意识仍然占据优势。这使他们的精神世界经常出现“两极交替”现象——有时意识支配行为,有时潜意识支配行为,表现出一种清醒与昏茫轮番交替的精神现象。这是一个由猿人生命本体向晚期智人生命本体进化的过渡阶段。

第三阶段,晚期智人时期,即“系统完形”阶段。在此阶段,晚期智人已经基本完成了意识与潜意识的分化,大体形成了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完整系统。这时,自觉意识走向丰富、细致、深刻,并逐步实现功能专属化,完全占据了精神世界的前台,处于彰显状态,而潜意识则退居精神世界的后台,处于潜隐不显的状态。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行为由意识(包括自我意识)直接决定,潜意识已不再直接决定行为。这个变化使得人类从此具有“系统完形”的生命本体,最终从动物界中超越出来,真正成为人——一个人类学分期意义上的“现代人”。但是,晚期智人的潜意识并没有丧失其固有的巨大能量和对人的生命及命运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只是已经演变为一团隐秘的需要、欲望和激情。还应看到,晚期智人的生命本体虽然已经“系统完形”,但仍比较简单,尚处在进化过程的较早阶段。

(二)个体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成长过程

德国生物进化论学者海克尔曾提出“基本生物发生律”,认为有机体个体的发育过程以微缩的形式复演了类的进化历程。可以说,个体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成长过程也大体重复了人类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形成历程。

第一阶段,0—2岁婴幼儿时期,即“朦胧破晓”阶段,其情形类似猿人时期。这个阶段,幼儿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很不完善,潜意识几乎占据了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全部,意识只是一个小亮点,行为基本是靠本能支配的。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曾指出:“个体的精神是从一种浑沌的、未分化的统一状态中开始的。”①皮亚杰则将0—2岁婴幼儿的心理称作“感知—运动”阶段,幼儿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自己活动的发源者和控制者。②

第二阶段,2—12岁幼儿和少年时期,即“雏形初具”阶段,其情形类似早期智人的生命本体。这个阶段,意识和潜意识继续分化,“自觉意识”逐步扩大,照亮了精神世界的一片,但从整体上看仍然是潜意识占据优势,居于统治地位。他们的行为,有时是由意识支配的,有时则是由潜意识支配的,意识与潜意识交替直接支配行为。一般来说,2岁以后的儿童,不仅意识发展了,而且自我意识也朦胧出现,并迅速发展。康德曾指出:当儿童开始用“我”说话时,对他就像升起了一道光明。③这表明,他们开始发现“自我”,逐渐结束“物我”不清、“人我”不分的“混沌”现象,开始区分主客关系,试图建立主体意识,为将来成为独立主体,承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打下基础。

第三阶段,12—18岁少年和青年初期,即“系统完形”阶段,其情形类似晚期智人的生命本体。这个阶段,不仅意识与潜意识的分化已经基本完成,而且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分化也已基本完成,意识与自我意识共同构成了自觉意识。这时,自觉意识发展迅速,完全占据了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前台,潜意识已经退居后台,不再直接决定行为(特殊情况除外)。在青年初期,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逐步“系统完形”,开始以完整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去面对环境压力,并尝试以成人的和主体的姿态去生活和奋斗。这是个人成长史上意义非同寻常的飞跃。当然,在青年初期,生命本体仍然比较简单,发展和完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任务仍然漫长而艰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进化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掌握语言和大脑逐渐成熟实现的。其中,社会实践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进化的社会生活基础,大脑是生理基础,语言是必需工具和条件。在这三项基础性因素的作用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逐步走过了“朦胧破晓”阶段、“雏形初具”阶段和“系统完形”阶段。此后,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仍处在不断进化、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并向未来无限开放。对此,马克思在论述人的生命的“否定性”本质时,曾深刻阐述了人的发展“三阶段”理论。而不论是原始人、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还是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的发展,(23)归根结底都是在社会实践、大脑和语言发展的基础上,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发展,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连续的自我反省和超越过程。人是自己生命的筹划者、创生者和主宰者,是主体,这使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及其所创造的文化能够不断地自觉进化和跃升,向类生成,永远面向未来,无限开放。

五、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交互关系态存在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交互关系态存在可以表述为,人的生命“结构”决定人的生命“选择”,人的生命“选择”决定人的生命“结构”,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表现为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的“双向决定”的二重性统一。

人的生命“结构”决定人的生命“选择”。可以说,人的所有生命“选择”都是在一定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结构”运筹和决策的结果。主要表现在:第一,人的生命“结构”是人的生命“选择”的内在原因和根据。人的生命“结构”是人的生命“选择”的组织基础和前提。在一定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结构”能够调动其各个构成要素——各种生命力量,系统整合,运筹对策,并产生行为“选择”,以回应环境。一般而言,在一定环境压力下,有什么样的生命“结构”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选择”。人的生命“结构”不同,人的行为“选择”必然有差异。

第二,人的生命“结构”是人的生命“选择”的动力来源。人的生命“结构”是一个有序的动力系统,整体内的各种生命力、各种生命力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的生命“结构”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关系等,都给人的生命行为“选择”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不仅如此,人的生命“结构”也为人的生命“选择”提供动机。在一定环境压力下,人是否做出生命“选择”,做出何种生命“选择”,何时开始生命“选择”,何时结束生命“选择”,归根结底决定于人的生命“结构”所蕴含动力的系统运作。

第三,人的生命“结构”的发展变化决定人的生命“选择”的发展变化。一般而言,在环境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人的生命“结构”的任何发展变化都能引起人的生命“选择”产生相应改变,而人的生命“选择”的任何发展变化也都能在人的生命“结构”中找到相关原因。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发展历程表明:猿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行为“选择”的质的差别,归根结底是由他们的生命“结构”的质的差别和巨大进步引起的。

同样,人的生命“选择”也决定人的生命“结构”。人的生命“结构”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人的生命“选择”长期积累的结果,人的生命“选择”的发展是人的生命“结构”发展的基础和动力量。主要表现在:第一,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生命“结构”生成的基础。从整个人类看,人的生命“结构”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以人的生命“选择”的进步为基础和条件的,而动物的生命“结构”则是自发形成的。刘文英指出,原始思维发展大体经历了“意象—动作”、“意象—意象”和“意象—概念”运作三个阶段,而推动“原始思维结构”进步和转换的三个基本因素——“制造工具”、“社会交往”和“语言”的发展均属于人的生命“选择”范畴。(24)从个体人看,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生命“结构”生成的基本方式。人一生的生命“结构”都是在生命遗传的基础上,通过生命“选择”逐步建构的,也都是他的生命“选择”长期积累的结果。事实上,人通过生命“选择”建构自己生命“结构”的活动从婴幼儿时代就已经开始了。稍大以后,他们进了学校,又开始了系统的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法的行为“选择”和训练,以便更加系统而有效地建构自己的生命“结构”。在一定意义上,人的生命“选择”的差异决定了人的生命“结构”的差异,人的生命“选择”的水平决定了人的生命“结构”的水平。

第二,人的生命“选择”是人的生命“结构”自我超越的基本方式。一般而言,人是通过“内向行为选择”实现生命“结构”自我超越的。在环境压力下,人能够产生“外向行为选择”和“内向行为选择”。多数情况下,这两类行为选择是交互转换进行的。如果“外向行为选择”成功,可能进行“内向行为选择”,以便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原生命“结构”;如果“外向行为选择”失败,则更可能进行“内向行为选择”,以便深刻反省,改变和超越原生命“结构”。在现代社会,发展良好的人大都能够进行“外向行为选择”与“内向行为选择”,并使之交互结合,不断超越原生命“结构”。这也是中国传统儒家所言“外王内圣”与“内圣外王”之道。

第三,人的生命“选择”是实现人的生命“结构”自由的基本方式。自由是“类生命”的美好憧憬,而实现这一美好前景的基本方式是人的自觉的生命“选择”。马克思指出,只有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5)才能真正实现“类生命”的自由。毋庸置疑,实现历史结果与预定目的相符合和“类生命”自由,都必须靠人的生命“选择”,也只能靠人的生命“选择”。马克思更进一步深刻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6)而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就体现为人的自由的自觉的“选择”。换言之,人的“类生命”只有通过自由的自觉的生命“选择”才能实现自由。一方面通过自由的自觉的“外向行为选择”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另一方面通过自由的自觉的“内向行为选择”改造和完善主观世界,并且将这两种“行为选择”交互结合,相互超越,无限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的生命“结构”走向自由和无限。离开人的生命“选择”,实现人的生命“结构”的自由和无限只能是一句空话。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具有人的生命“结构”与人的生命“选择”交互决定的二重性统一,且两者反复交互决定,无限进行。这种“双向决定”的二重性统一还有多种表现形态,如相互渗透,相互规定;相互支撑,相互限制;相互联结,相互转化等。有必要进一步扼要指出的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社会结构”之间也存在“双向决定”关系,且两者反复交互结合,无限进行。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去主动适应、建构或改造“社会结构”,以便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结构”空间。而“社会结构”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也必然去积极引导、建构和改造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推动其进步、发展和自我超越,以实现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对“社会结构”的自觉认同、遵从和支持。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的“双向决定”关系,都是在人的生活实践的基础上,通过人的行为选择实现的,也只有通过人的行为选择才能实现。行为选择是实现上述两个“双向决定”关系的基本方式。离开人的行为选择,上述两个“双向决定”关系都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发展。

六、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属人特性与功能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严密精致、变化无穷的强大生命存在,具有远高于动物生命的多种属人特性和功能,使人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成为世界上最具生命活力、最有希望的生命存在。

(一)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属人特性

在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其属人特性之间具有高度的“一体性”关系。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属人特性的生命基础,属人特性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存在方式和必然表现。这种属人特性主要表现为:

1.实践性。实践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本质性属人特性,也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度发达、高度复杂,充满生命“活性”的组织系统,也是世界上唯一能够从事实践活动的生命体。马克思说:“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27)在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实践特性之间存在着人的生命本体与人的生命本质的“一体性”关系。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人的生命本质——实践的组织基础和载体,而实践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本质,也是其他属人特性的集中体现。这种“一体性”关系不仅表现为它们之间的“一体化”存在,还表现为它们之间的“一体化”发展。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发展必然能转化为人的生命本质——实践的发展,同样,人的生命本质——“实践”的发展也必然能转化为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发展。

2.现实性。现实性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前提性属人特性,是人的生命存在和发展的前提。马克思说,“只要‘人’不是以经验的人为基础,那么他始终是一个虚幻的形象。”(28)马克思将人置于现实性前提之下,是人类认识自我的一次深刻革命,更加科学地界定了“人本身”。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人的现实性之间具有“一体性”关系。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以人的现实性的方式存在的,即由“三级结构八种力量”有机构成,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充满“活性”的现实存在。它不是虚无飘渺的幻影,而是存在于自然和社会之中,可以被感知被实证的经验性存在,是一个有欲望、有理智、有目的、能实践的现实的完整的生命体,是肉体与精神、欲望与理智、共时性与历时性、改造外界与改造自我相统一的具体的历史的存在。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人的现实性还具有“一体化”关系。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现实性生命,而现实性又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存在方式和必然表现。

3.主体性。主体性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根本性属人特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自觉能动性,是主体在与客体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目的性、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马克思说:“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29)在人的活动中,“人始终是主体”。(30)“作为主体的人”,“既是运动的结果,又是运动的出发点”。(31)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主体性之间具有“一体性”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生命基础和前提,而后者是前者的基本存在方式和必然表现。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能够支撑人成为世界的自觉主体,与自然界和社会和谐发展,在宇宙中居于崇高的地位。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人的主体性必然“一体化”存在和“一体化”发展,同步走向完善、完美和更高的境界。

4.二重性。二重性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典型属人特性。人具有“自然生命与超自然生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二重性生命”。马克思说,“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32)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人的“二重性生命”之间具有“一体化”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生命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存在方式和必然表现。不仅如此,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还使人进一步产生出理想性与现实性、有限性与无限性、历史性与超历史性、必然与自由、灵与肉等“多重二重性”,并且推动“多重二重性”矛盾交错、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对立统一,使人的生命成为一个无比丰富多彩的绚丽宇宙。人的“二重性”和“多重二重性”生命深刻体现了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复杂、精细和高级。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与“二重性”必然“一体化”存在和“一体化”发展,不断走向更高的阶段和水平。

此外,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还有选择性、超越性、无限性等属人特性。这些属人特性同样与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具有“一体化”关系,前者是多种属人特性的生命基础和前提,而多种属人特性则是前者的存在方式和必然表现。

(二)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功能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既是人的生命的动力装置,又是人的生命运筹、决策、执行和调控的机器。这里的功能,指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回应环境压力,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掌握自身命运的作用和能力。主要表现在:

1.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总体性功能

所谓总体性功能,指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对于人的生命的整体处境和命运所具有的作用。主要有:

(1)回应环境压力和挑战,推动人与世界共同发展。这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首要的总体性功能。人生活在环境之中,如果回应环境压力和挑战成功,就能适应良好,掌握命运的主动权;如果失败,就难以适应环境,丧失命运的主动权。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不仅动力强大,而且善于自觉反省和超越,具有回应环境压力和挑战,推动人与世界共同发展的自觉能力。

(2)完善和超越自我,实现人自身的发展。人是世界的主体,人自身的发展是人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关键。人所面临的环境压力和挑战不仅变幻难测,而且风险极高,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只有不断自我反省和超越,才能应对环境,掌握命运的主动权。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具有深刻的自我反省和超越的机制,能够通过自我意识的“分化与同一”,进行自觉的反省和超越,不断从“现实的我”走向“理想的我”,趋向完善和完美。

(3)掌握自己命运,走向自由境界。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不仅能改造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而且能将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建构一体化的“属人世界”,实现人与世界的整体发展,走向自由。在“属人世界”,人已不再仅仅依靠一己的力量,而且依靠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属人世界”的强大合力,追求理想,“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不断发展和超越,走向人类所企望的“自由状态的统一”。正如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所言,人不过是一棵柔弱的“芦苇”,但正因为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才无比强大,具有无限广阔的前途。

2.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具体性功能

所谓具体性功能,指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整体、要素以及要素与要素的组合对行为选择和外界所具有的具体作用和能力。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具体性功能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总体性功能的内在基础和具体表现。主要有:

(1)选择功能。这是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基本功能。在外界环境压力下,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能够通过整体运作,做出行为选择,回应环境,并且只要人的生命存在,人的行为选择就会继续下去。

(2)动力功能。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是一个复杂的动力系统,包含“三级结构八种力量”,在外界环境压力下,能够自主运作,推动人产生动机和行为,回应环境,并不断完善和超越自我。

(3)方向功能。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包含思想道德力系统,具有思想、价值、道德、情感等要素,能够反映和代表个人、社会以至人类的生存发展的利益和要求,制约和规定人的行为选择方向,以维护“天地人”协调运转。

(4)方法功能。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包含智慧力系统,包括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能力素质,构成了人的生命创造力,为人的行为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方式和方法,以解决人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5)控制功能。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包含意志力系统,具有支撑、调节和控制人行为的能力,能够掌握行为的开始与结束、能量的投入与撤出,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指向预定的目标。

(6)反省功能。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包含反省力系统,具有自我反省和超越的能力,能够通过自我意识的“分化和同一”,进行“理想我与现实我”的反省,推动人不断实现自我发展和超越,走向自由。

七、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的理论追求

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理论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整合中外哲学、哲学人类学、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和人的生存经验,特别是在分析和批判结构主义和存在主义“二元对立”理论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对“主体人类学原理”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其理论追求还包括如下方面。

(一)进一步具体解读现实的“完整人”

长期以来,人类陷入认识自己的危机。美国学者卡尔文·施拉格指出:“现代世界正在发生的客体化趋势对人本主义和人性造成威胁。……科学技术使人沦落为它的客体,人在被客体化的过程中其所具有的人性因而丧失。”(33)德国哲学人类学创始人舍勒说:“日益增多的研究人的具体科学虽然是有价值的,但它们对人的本质的掩盖往往多于对人的本质的揭示。……人自身在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不像现在这样成问题。”(34)长期以来,技术主义使人的形象模糊不清,“认识自己”已成为世纪难题。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理论的深入研究,或可为人类正确认识自己提供某种范畴、理论支点和方法论参照。

(二)提供一种人的生命本体论基础

哲学人类学的根本性任务在于为一切与人发生关系的具体科学提供一种人的生命本体论基础。舍勒曾说,哲学人类学不仅是元哲学,而且也是元科学。“只有这样的人类学才能重建那些所有与‘人’这个对象打交道的科学之基础。”(35)然而,这个问题迄今并未真正解决。本文提出并论证了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理论,正是试图探寻这样的基础性科学,以期推动哲学人类学在人的生命本体论基础上更加科学和完善地发展。

(三)提供一种科学的人生哲学

一般而言,人的生命本体论与人生哲学具有内在一致性。人们怎样解释“人自身”也会奉行怎样的人生哲学。结构主义肯定人的生命“结构”,否定人的生命“选择”,必然对人的生命“选择”持消极态度。存在主义肯定人的生命“选择”,否定人的生命“结构”,必然对人的生命“结构”持虚无主义态度。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理论,认为“结构与选择”是人的生命本体的“一体化二重性”,人的生命本体既包含“结构”,又包含“选择”,是“结构”与“选择”的统一体;并认为“结构”决定“选择”,“选择”也决定“结构”。这既是一种人的生命本体论,又是一种人生哲学,为人们正确处理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抵制和批驳结构主义、存在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等片面理论,掌握自己的命运,建立科学的人生哲学,做出了某种理论学术努力。

(四)为人类学自我超越提供理论参考

今天,从世界范围看,人类学被“边缘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如美国人类学会会长詹姆斯·皮科克所言:“尽管人类学……做出了长期而有效的服务,它作为一个类别仍然处于边缘。”(36)深入分析问题可以发现,人类学被边缘化的实质是人类学的“自我边缘化”。长期以来,人类学主要研究了“文化”、“社会”和人的体质,比较忽视研究“人本身”。这种“偏移”的结果必然导致“人本身”对人类学的冷漠。解决人类学被“边缘化”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人类学研究“人本身”的问题。提出和阐释人的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理论,深入探究“人本身”,或许有利于形成“人类学关心‘人本身’,‘人本身’也关心人类学”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人类学“由边缘到核心”的历史性转变。

注释:

①刘放桐等编著:《新编现代西方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84—385页。

②米夏埃尔·兰德曼:《哲学人类学》,张乐天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4页。

③卡尔文·施拉格:《当代思想中的哲学人类学》,《东西方哲学》1970年第20卷第1期,第83—89页。(Calvin O.Schrag,“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in Contemporary Thought,”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vol.20,no.1,1970,pp.83-89)

④陈秉公:《“主体人类学”概念的提出及知识体系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3期。

⑤如哲学人类学家兰德曼说:“文化人类学是未来的人类学,过去的一切人类学只不过是它的前奏。”(参见M.兰德曼:《哲学人类学》,阎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27页)

⑥巴蒂斯塔·莫迪恩:《哲学人类学》,李树琴、段素革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序言”,第1页。

⑦《论语·宪问》、《论语·子罕》。

⑧《孟子·告子上》。

⑨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

⑩列维·斯特劳斯、让·保罗·萨特、斐迪南·德·索绪尔、让·皮亚杰、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马克斯·韦伯、布鲁诺·拉图尔、阿诺德·汤因比、库尔特·萨德克·勒温等学者对于破解人的生命本体之谜提供了重要的知识和方法。

(11)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林尘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

(12)卡伦·霍妮:《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冯川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卡伦·霍妮:《我们内心的冲突》,王作虹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

(13)阿伯拉罕·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许金声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

(14)笔者于1986—1987年曾在长春、北京、西安、武汉、成都、广州、深圳、上海等地进行“人格及价值观”调查,于1995—2005年在吉林省、河南省和深圳市等多地进行“人格结构及完全人格教育”实验,发表《21世纪与中国现代理想人格模式》、《中国人格大趋势》、《主体人类学原理——“主体人类学”概念提出及知识体系建构》等论著。

(15)罗姆巴赫:《作为生活结构的世界:结构存在论的问题与解答》,王俊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10—12页。

(16)刘文英:《漫长的历史源头:原始思维与原始文化新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03—433页。

(17)黄希庭:《人格心理学》,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77—483页。

(18)让·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傅统先译,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年,第19、34、55页。

(19)转引自魏贤超:《道德心理学与道德教育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22—125页。

(20)霍尔等:《荣格心理学入门》,冯川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112页。

(21)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王宪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3页。

(22)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7年,第2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108页。

(24)刘文英:《漫长的历史源头:原始思维与原始文化新探》,第78—8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

(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9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30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6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0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8—301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62页。

(33)卡尔文·施拉格:《当代思想中的哲学人类学》,《东西方哲学》1970年第20卷第1期,第83—89页。(参见Calvin O.Schrag,“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in Contemporary Thought,” pp.83-89)

(34)转引自巴蒂斯塔·莫迪恩:《哲学人类学》,第3页。

(35)马克斯·舍勒:《人与历史》,1929年苏黎世德文版,第7—8页。

(36)詹姆斯·皮科克:《人类学的未来》,黄叶译,《广西民族研究》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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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与选择”机制下的人的生命本体: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理论的新探索_世界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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