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总结_斯大林论文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总结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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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揭露斯大林的错误以后, 为回答斯大林为什么会犯错误,4月, 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首次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也还存在着矛盾,社会主义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在波兰、匈牙利事件发生之后,12月又发表了《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以下简称《再论》),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命题,并指出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对抗性矛盾。1957年2月,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的报告中,对两类矛盾的学说作了理论论述,并重点阐述了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个简单过程说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共运经验教训的总结分不开的。因此,从当年中共中央领导人,尤其是毛泽东本人对斯大林的错误及波匈事件认识的角度来研究《正处》,对理解其理论贡献及其局限,以及后来毛泽东在实践中又何以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可能会是有益的。

《正处》的重大理论贡献,首先在于它第一次明确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只是其性质和情况同旧社会的这些矛盾根本不同,它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从1936年斯大林宣布已经在苏联建立起来以后,到1956年已整整20个年头。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有矛盾,以及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应该说,是没有搞清楚的。尽管列宁曾有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要消失,矛盾还会存在”的名言,但既缺少理论上的论证,更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

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具体谈到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矛盾和冲突时说,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苏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在苏联没有经济危机,也没有生产力破坏的情形。1939年,在联共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斯大林更明确宣称: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苏联社会,已不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实现了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这种全社会在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各族人民的友谊和爱国主义,就是苏联社会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对在此以前不久,即1937年到1938年苏联社会发生的“肃反”大审判,斯大林的解释是,从托洛茨基到布哈林,都是一伙帝国主义的间谍、杀人凶手和暗害分子。也就是国外帝国主义的代理人。同时断言,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越来越深入,同这类阶级敌人的阶级斗争也越来越尖锐〔1〕。

到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谈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性质达到了“完全适合”的论点时,他重新作了解释。他说:“完全适合”这种说法是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来理解的。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仿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决没有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增长的现象。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无可争辩地走在生产关系的前面。生产关系只是经过一些时候,才会被改造得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那末,对“完全适合”这种说法该怎样理解呢?他接着回答说:“应该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了的生产关系去适合生产力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做到这点,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那些能够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当然,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也会有落后的惰性的力量,它们不了解生产关系的改变的必要,但是这种力量,当然不难克服,不致把事情弄到冲突的地步。”〔2〕

从30年代末断言:苏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全适合”,全社会在政治上和道义上已达到“完全一致”,这种“一致”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到50年代初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完全适合”,但也还有矛盾,这显然是斯大林在认识上的前进。但是,诚如毛泽东所说的,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是不彻底的,是“羞羞答答”的辩证法。

1953年,斯大林逝世不久,苏共中央对30年代大肃反中的冤案开始悄悄地进行平反,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揭露了斯大林个人迷信, 滥用权力,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等严重错误;是年6月到10月, 相继发生波兰事件和更为严重的匈牙利事件。1956年,在中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共八大宣布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在此期间,中国也发生了农民要求退社、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等事件。

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没有矛盾了吗?为什么也发生工人罢工,群众上街示威,甚至在匈牙利事情发展到对抗的局面?斯大林杀的不是间谍、暗害分子吗?怎么出现这么多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斯大林也会犯这么大错误?问题的症结究竟何在?1957年2月, 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正处》的讲话,正是从理论上对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何以会发生这类问题的根源作了深层回答。

毛泽东认为,经过工业化建设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而进入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已经没有任何矛盾了。他在1956年的多次谈话中就说过,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都是好的是迷信。希望一切都是好的,是我们的主观,而现实是客观。世界是美丽的,但又不是美丽的,世界上有斗争,有矛盾。自古以来是这样,一万年后也会是这样。又说,现在我们把未来想得很美,可是未来到来时,人们又会感到不满意,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没有矛盾的思想是错误的〔3〕。 《正处》更明确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前者是敌我问题;后者是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失去警觉,也可能发生对抗。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也存在矛盾呢?毛泽东分析说,社会主义社会与其他任何社会一样,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而且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只是这种矛盾的性质和情况与旧社会有所不同,它不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不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而是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的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

斯大林由于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因而将矛盾一概看成是敌我问题。毛泽东说,斯大林在很长时期内把这两类矛盾混淆起来了。比如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共产党,批评政府,批评共产党,这里有两种人,有敌人的批评,也有人民的批评,应该加以区别。斯大林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差不多是不加以区别。只能讲好话,不能讲坏话,只能歌功颂德,不能批评,如果批评就怀疑是敌人,就有坐班房的危险,就有杀头的危险〔4〕。

匈牙利事件,则是对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由于没有能够正确处理,后来发展成为对抗。

所以,毛泽东认为,这些深刻的教训是值得吸取的。他指出,我们今后的任务,就是必须按照具体情况,继续解决好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各种矛盾。他还说,现在的问题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广大群众一面欢迎新制度,一面又还感到还不大习惯;政府工作人员经验也还不够丰富,对一些具体政策的问题,应当继续考察和探索。

应该说,毛泽东的这些认识都是正确的,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

然而,毛泽东对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状况的认识并未顺着以上思路,进一步作出具体分析,从而提出解决矛盾的途径,而是着重强调了人们应如何去适应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制度。这除了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全党都沉浸在进入社会主义的喜悦之中,权力过分集中和单一公有制的弊端暴露得还不够明显以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弄清斯大林犯错误的深层原因。

在1956年4月发表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 对斯大林的错误是这样分析的:斯大林在他一生的后期,愈陷愈深地欣赏个人崇拜,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违反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因而发生了例如以下的一些重大的错误……。斯大林在这些问题上,陷入了主观性片面性,脱离了客观实际状况,脱离了群众。进而又将个人崇拜归咎于小生产的经济基础,和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

匈牙利事件以后,南斯拉夫领导人铁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斯大林的错误,即他的行动和政策,不只是一个个人崇拜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他说:“个人崇拜,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产物。”

毛泽东也讲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认为铁托的这个论断,是错误的。他在一次谈话中说,苏联建设时期,斯大林执政时期的根本方针和路线是正确的,是应当加以肯定的。苏联成为世界上第二个现代工业化的国家,打败了法西斯主义。当然,在这期间也有些缺点,专政过火了,这还是可以原谅的。斯大林并未破坏全部法制,他只破坏了一部分法制。拿基础和上层建筑来说,基础是所有制,是好的,上层建筑就是政法等机构,是有缺点的。我们马克思主义者应该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说,苏联社会中的官僚主义机构能建设社会主义,能打败希特勒,那这种官僚主义有什么不好呢?当然,我们并不为社会主义机构中的官僚主义现象作辩护,我们承认有。但克服官僚主义,并不要求改变制度。

《再论》对铁托的上述论断作了直接的回答。文章说:“斯大林的错误的发生,是不是由于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过时,而不能再适应苏联发展的需要了呢?当然不是如此。苏联这个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很年轻的,它所走过的时间还不到四十年。苏联经济迅速发展的事实证明,苏联的经济制度基本上是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的,苏联的政治制度也是基本上适合于经济基础的需要的。斯大林的错误并不是由社会主义制度而来;为了纠正这些错误,当然不需要去‘纠正’社会主义制度。西方资产阶级想用斯大林的错误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另外有些人想用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对于经济的管理来解释斯大林的错误,认为政府管理了经济就必然成为妨碍社会主义力量发展的‘官僚主义机构’,这也无法令人信服。谁也不能否认,苏联经济的巨大高涨正是劳动人民的国家政权有计划地管理经济的结果,而斯大林所犯的主要错误,却很少同管理经济的国家机关的缺点有关。”

《再论》虽然讲到了在基本制度适合需要的情况下,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表现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需要及时地加以调整。但同时又强调说:“制度是有决定性的,但是制度本身并不是万能的”。斯大林后期的一些错误之所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长期性的、严重的错误,而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正是因为他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群众和集体,破坏了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在这里,决定的因素是人们的思想状况。斯大林后期被一连串的胜利和歌颂冲昏了头脑,他的思想方法部分地但是严重地离开辩证唯物主义,而陷入了主观主义。”

这样,对斯大林错误的根源,就最终归结为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因此,《正处》在谈到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基本上没有涉及上层建筑哪些环节需要改革及如何改革,着重强调的是反对主观主义,方法是历史传统——整风。

既然认为可以通过整风来解决官僚主义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不相适应的矛盾,那末,何以整风开始不久,又转向搞阶级斗争了呢?显然也还是与对基本矛盾认识不清有关。这就不能不再回顾一下当年对匈牙利问题的认识。

1956年11月10日至15日举行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是中共中央领导人比较集中地谈论匈牙利事件教训的一次中央会议,会上及在此前后中央主要领导人谈论的内容主要是:

刘少奇在全会上作了《目前时局问题的报告》。他指出,我们要吸取波匈事件的教训,不能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要重视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要关心人民生活;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反对干部中的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要限制领导人的权力,加强对领导人的监督。他说,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党的以及国家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无论如何也不要脱离工农群众。这是一个根本问题。他提出,在干部中间要用整风的办法进行教育。要批判特权思想、站在人民头上的思想、社会沙文主义的思想、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思想、官僚主义思想。还要规定一些必要的制度,使我们这个国家发展下去,将来不至于产生一个特殊阶层,站在人民头上,脱离人民。他认为,东欧国家的党在国内政策上一切学苏联,照苏联的办,不管好坏,没有批判,不根据本国情况,教条主义地搬用苏联经验。而在苏共二十大以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又有一些右倾的观点在发展。全盘否定斯大林,产生很大的副作用,在东欧一些国家引起很大混乱〔5〕。

鉴于斯大林的教训,周恩来在1956年7 月的一次讲话中就强调政治上扩大民主的重要性。他说,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阶级。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并提到:“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我们的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使民主扩大。”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他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过多地发展重工业,忽视与人民生活关系最直接的轻工业、农业的失误,强调了毛泽东提出的“又要重工业,又要人民”的思想,阐明了重工业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提出搞社会主义工业化既要为人民谋长远利益,又要关心和满足人民现实的生活需要〔6〕。

毛泽东继4月政治局扩大会议作《论十大关系》之后, 在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原则上也是同意刘少奇和周恩来的讲话精神的。他说,东欧国家有些领导人严重脱离群众,不依靠和发动群众;在经济上单纯发展重工业,忽视轻工业和农业,不注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他认为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他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波兰也好,匈牙利也好,既然有火,总是要燃烧的。烧起来好,还是不烧起来好?纸是包不住火的,现在烧起来了,烧起来就好了。匈牙利有那么多反革命,这一下暴露出来了。”“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那么多反革命没有搞掉,没有在阶级斗争中训练无产阶级,分清敌我,分清是非,分清唯物论和唯心论。现在呢,自食其果,烧到自己头上来了。”1957年1月27日, 他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苏联共产党,东欧一些国家的党,不讲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了。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党与群众的联系,这些他们都不讲了,空气不浓厚了。结果出了匈牙利事件。”2月27 日他在第十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以后,3月1日在会议总结时说,有人批评我,说我对匈牙利说得太少了,我们也不大清楚拉科西是什么样的。匈牙利事件的原因,无非是这样几条:官僚主义、教条主义、脱离群众,工业方针上有错误,工人工资减少了20%。对资本家一下统统打倒,下去做工,暴动起来就组织工人委员会。知识分子没有改造,所以裴多菲俱乐部、作家协会都是暴动的力量。反革命没有镇压。

可以看出,当时已看到了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提到了扩大民主的问题;提到了照搬苏联的问题。但所谓照搬苏联,主要是指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没有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并不是说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有什么问题。毛泽东的多次讲话也谈到这些内容,但整个来看,他的视野更侧重于阶级斗争问题。这样,就影响到在《再论》中已经提到的,在基本制度适合需要的情况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表现在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需要及时加以调整的思想,在《正处》中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挥。相反,在论证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时,不认为已经建立的过于纯粹和单一的所有制关系需要调整,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需要改革,而是强调:“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就所有制这点上说,这类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一部分也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完全社会主义化的合作社在所有制的某些个别问题上,还需要继续解决。”这就是说,现在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不相适应的部分,不是所有制关系过于纯粹、单一,而是还不够纯粹、单一。因此,下一步的任务是,生产关系要由不完全社会主义化向完全社会主义化的方向进行调整。这显然又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有关,当时除认为斯大林在农业等政策上有错以外,基本上把苏联的社会主义看成是各国都必须遵循而不得违反的共同规律。

总之,由于以上认识上的局限,《正处》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应该通过对已经建立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革,从而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不断调整和解决。相反认为,现在的问题既不是要去调整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也不是要改革过分集中和单一的经济体制,对党和国家机关来说主要是反对主观主义,以及某些具体政策的调整;对全社会各阶层人民来说,主要是继续接受教育以适应已建立的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既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没有能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有所突破,那末,在反对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中,就很容易把对现有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需要改革的意见,误认为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阶级斗争了。

《正处》发表已整整40个年头,从当年对国际共运历史经验和对社会主义认识存在局限的角度,来探讨《正处》的正确理论所以在当年的实践中迅速转向了反面的原因,似乎使我们可以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关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路线,正是补上了《正处》的理论空缺。

注释:

〔1〕《斯大林文选》1934—1952(上),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37、238、249~250页。

〔2〕《斯大林文选》1934—1952(下),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611页。

〔3〕毛泽东在罗马尼亚大使递交国书时的谈话,1956年6月28日;毛泽东同波兰统一工人党代表团的谈话,9月27日。 参见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增订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183页。

〔4〕参见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增订本),第173页。

〔5〕《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7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1卷(下),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第1519页。

〔6〕《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7、2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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