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绩效评价_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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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国务院于1999年5月批准建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目前国内唯一面向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建立5年以来,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各方面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更好地发挥创新基金的作用,受国家科学技术部的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牵头组织课题组,对创新基金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

课题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评估基金的运行与管理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查对象包括企业、推荐和监理机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担保机构、中介机构、评审专家、中小企业政策专家,以及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等。

本次评估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客观评价5年来创新基金的运作情况和效果;二是总结创新基金运行规律,分析创新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是针对基金定位、资助方式、资助力度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研究;最终对如何改进和发展创新基金提出政策建议。

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

1999年6月至2003年12月,创新基金累计受理申请项目20267项,申请资金总额298.8亿元;共批准立项数量4946项,实际资助金额为34.6亿元,平均资助强度70万元。

1.重点扶持初创期和发展阶段的小型企业。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是创业初期和发展期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企业占31%。

2.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已立项的4946个项目中,17%的项目拥有专利技术,包括各种专利1950项,其中发明专利占34%;877个软件项目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新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大部分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促进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科研成果的利用和产业化,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4.重点支持面向市场的国内先进产品技术。根据企业问卷调查,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80.3%的项目是新产品技术和改进产品技术,其中,国内全新产品技术占60%。按项目的市场效果划分,69%的项目是填补国内技术空白,66%是高技术产业化,53%是实现进口替代。

5.重点支持了一批高新技术行业的创新项目。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新材料4个高技术行业的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分别占88.4%和88.3%。

6.积极扶持西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基金对西部地区的申请项目给予一定倾斜,4946个项目中,西部地区项目占21.3%。

创新基金的目标与效果

建立创新基金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二是吸引和带动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

在5年中,创新基金在“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资金,扩大内需和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增加了企业的创新意识;89%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84%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64%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对增加就业有明显作用。

(一) 创新基金重点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小企业

1.创新基金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了企业的创新进程。比较获得资助和未获得资助的项目,获得资助的项目进展远远快于未获得资助的项目。

2.创新基金增强了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名度。

3.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的生存能力。如果没有创新基金的支持,有一些项目不可能持续下去。

4.创新基金培育了一批成长性企业,成为中小企业板的生力军。

5.创新基金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活力。

(二) 创新基金扩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发展资金的渠道

1.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引导性资金,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各级政府和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比较获得创新基金资助前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资助、金融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等有所增加。

2.从受益范围看,创新基金对各级政府资金的带动大于对社会资金的带动,对地方政府的带动作用大于对中央政府资金的带动。

3.从资金增长额来看,创新基金引导的银行贷款增加额大于政府资助的增加额。根据已验收项目的统计结果,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约占验收项目新增投资的91%。

4.创新基金对不同阶段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带动作用。对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创新基金主要带动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对生产性项目,创新基金则主要带动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5.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民间资金渠道太少,创新基金已成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的重要引导资金。

由此可见,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成果转化资金和研究开发资金的渠道较少,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的资助应放在市场不愿意投入的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应由市场和社会资金来解决。

(三) 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直接效益和外部效益

1.创新基金促进创新企业的收入增加。在被调查的1100家企业中,90%的企业销售收入有所增长,50%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超过50%,24.5%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00%以上。尽管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增加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但创新基金是许多企业的启动资金,对这些效益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带动作用。

2.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一是提高了企业的社会信誉,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了一个入门证。二是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三是申请和管理创新基金项目锻炼和培养了人才。

3.创新基金扩大了就业,促进高端人才创业。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就业职工中80%以上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中,30%是由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创办的,其中博士创办的企业390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376家。

4.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根据立项企业调查问卷,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50%的企业申请了专利,对外公开了技术;30%的企业采取出售知识产权、技术许可、联合开发、发表论文等方式实现了技术转移和扩散。创新基金项目使用新技术还带动上下游企业技术进步。

5.促进科研院所改制。创新基金支持一部分科研人员在科研院所改制中创业分流。在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科研人员创办的企业有308家。

6.带来广泛的社会效益。在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许多技术的应用面广,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

创新基金的管理效率

(一)运行管理模式

创新基金采取政府指导和监督,专业机构管理,专家评审,委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中介机构监管的运行和管理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透明的原则,设立了一套规范的评审程序和项目评价标准,以及防止腐败的机制。这一运行管理模式在国内属首创,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1.分层次管理。创新基金的管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政府主管和监管部门。国家科技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国家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第二个层次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科技部和财政部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和管理。第三个层次是推荐和监理机构。推荐和监理机构主要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部分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地方科技中介机构。

2.全年敞开受理申请,集中审批立项和验收,委托分散监管。创新基金常年敞开受理项目申报,一年多次组织评审立项;大部分创新基金项目由地方监理机构负责监管,只有少数资助额超过100万元的重点项目由基金管理中心直接监管。

3.创新基金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采取拨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资助企业,以拨款资助为主。1999年至2003年12月,无偿拨款约占资助总额的75%,贴息资助占25%。到目前为止,只有两家资本金入股试点项目。

4.资助项目与培育企业相结合,以资助项目为主。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绝大多数是先有企业,后有资助项目。创新基金要求承担资助项目的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

5.竞争招标,择优支持。创新基金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项目的招标、评估,并采取“背靠背”的审理办法。申请创新基金项目的竞争很激烈,平均淘汰率是75%。

(二) 创新基金运作与管理效率

总体来看,社会各方面对创新基金的运行管理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1.创新基金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得到公认。在1100多家被调查的立项企业中,90.3%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的运作很规范和规范;88.8%的企业认为评审公正和很公正。

2.创新基金的总体审批效率高于其他科技计划。企业调查问卷结果表明,40%的企业认为与其他计划项目相比,创新基金的申请时间较快和很快,30%的企业认为时间相同。从企业提出申请至收到立项通知书的平均时间是4.22个月,其中36.5%的项目在4个月内收到立项通知书,46%的企业在4至6个月内收到。

3.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相比,创新基金的申请材料有一定难度。根据立项企业问卷调查,61.4%的企业认为填表较难和很难,24.3%的企业认为难度与其他计划相同。地方管理机构认为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大。63.5%的机构认为申报材料的难度正常或容易,59.4%的机构认为企业应该容易和非常容易理解申报材料的要求,只有9%的机构认为不容易理解;47%的管理机构认为现在的申请材料对改进企业管理有很大或较大作用,只有9.5%的机构认为没有作用。

验收和监理是必要的。根据问卷调查结果,85%的管理机构认为现行监理手续的大部分和全部是必要的;94%的管理机构认为大部分和全部验收程序是必要的。

4.创新基金的资助金额较小,不能满足需要。从总量看,1999年至2003年底,实际资助额为申请额的16.5%。从单个项目的资助额看,创新基金资助额占项目所需新增投资的平均比例为17%。从资助结构看,不同技术阶段项目的资助比例差别较大,研究开发阶段越靠前,平均资助比例越高。

5.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提供各种服务。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排在前5位的企业需求的服务项目依次是财务咨询、管理咨询、融资咨询、建立与其他企业之间联系,介绍融资渠道。目前市场分析、信用咨询等服务比较薄弱。

6.信息透明度较高,项目来源比较广泛。根据走访调查结果,企业和管理机构普遍认为创新基金的信息透明度较高,不少企业是直接从网上获得创新基金的有关信息。根据管理机构的问卷调查结果,54%的机构认为创新基金的项目来源较宽。企业问卷结果表明,大部分企业最初是从推荐机构、网上渠道得知申请创新基金消息,有50%的企业是接到管理机构通知才提出申请的。

创新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基金规模小,不稳定,远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从总量来看,1999年至2003年12月,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仅占申请项目的24.19%,只是项目计划投资额的16.5%;平均资助额从1999年的75万元降低到2003年的55万元。

2.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目前,虽然创新基金已进入中央财政专项计划,但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其管理仍沿用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得不到保障。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提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定了基金的主要用途,但还没有实施细则。

3.资金来源单一,缺少可持续性。目前,创新基金缺乏自我滚动发展的机制和能力。一方面,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中央财政;另一方面,在资助方式上以无偿拨款为主,贴息为辅。

4.资金到位的周期越来越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对市场快速反应。但是,随着申请量的增加和管理程序的变化,创新基金的立项周期延长,资金到位的时间明显滞后。

5.中小企业经营波动性大,监管难度大,需要优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项目要面临技术风险,成活率低。需要对资助项目实行“近距离”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但目前创新基金的管理还主要集中在申报推荐、评审和监理,咨询服务不能满足培育企业的需要。

6.重视短期效果和财务指标。在调查中,企业反映创新基金重视短期效果。真正的创新项目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效益。由于社会效益难以量化,在立项和验收项目时,基本上是收入和赢利指标否决制。

7.缺乏管理经费,推荐和监理机构大都是“义务服务”。目前,地方的监理和推荐单位主要是地方科技部门和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受基金管理中心委托,进行项目推荐和监理。管理机构调查问卷结果表明,目前管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财物不足和管理人员的相关知识不足。

8.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企业在创新基金项目实施中遇到不少问题,其中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缺乏后续研究开发资金、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拓困难、基金扶持力度不够和银行不愿贷款等问题。

改进创新基金的建议

1.加强创新基金的法律地位,扩大和稳定创新基金的规模。为了促进创新基金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应扩大和稳定创新基会的计划盘子;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稳定创新基金的地位和作用。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的一个独立专项计划,列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

2.进一步明确创新基金的目标和定位。为了与其他科技计划相配合,创新基金应突出自己的特点,定位于支持实验室的技术成果走向市场,特别是促进政府科技计划形成的技术成果走向市场。创新基金要以培育可商业化技术为目标,在支持孵化技术项目的同时,培育企业。因此,要重点资助试验开发和中试阶段的项目,减少生产性项目;突出共性技术和通用性强的技术转化。目前,我国正处于引进技术和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的阶段,原创技术不多,引进技术的本地化和改进型创新都应属于创新范畴,因此,创新基金不必追求原创技术,而应强调市场的适用性。

3.积极探索基金运作模式,扩大资金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目前,创新基金的运作模式并不足真正的基金,应探索多种资助模式,提高创新基金的利用效率,逐步形成自我积累的良性循环机制。一是由以无偿拨款为主逐步转向拨款与有偿使用相结合。二是以多种方式吸收社会资金,扩大基金来源,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基金。三是利用创新基金和政策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探索资助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融资杠杆的机制。

4.加强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为了提高政府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要建立具体化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和加强对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创新基金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增加就业、技术扩散(包括申请专利、产学研相结合)、对相关产业和消费的带动作用,以及提高企业信誉度等方面。社会效益指标可以采取价值量指标和实物指标相结合。

5.允许项目失败,改进项目评价指标。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并不是成功率越高越好。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具有一定风险,允许失败是正常的。根据国际经验,无论是商业性的风险投资公司,还是政府的资助计划都允许一定的失败率。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创新基金项目的成功率可以设定在不低于60%。

6.项目管理实行点面结合,加强“贴身”服务。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提高创新基金的利用效率,创新基金的项目管理不仅是监督检查,还要加强对资助项目的咨询服务,实行项目监理与服务相结合。创新基金项目的地区分布不均衡,地区间差别较大,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和服务应实行点面结合,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在基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划、决策、指导和监督下,发挥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供优质服务。有些地区项目比较集中,可以借鉴孵化器管理的经验,设立专门的专业管理和服务机构。而有些地区项目较少,不需要专设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的办法,委托当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中介机构代行监理和推荐职能。创新基金应提取一部分经费作为基层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费用。

7.加强创新基金与其他资金渠道的联系。由于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大都是试验开发和中试项目,资助期结束后,有些项目并不一定能够进入商业化阶段,还需要后续研究开发资金;技术进入商业化阶段,也需要发展资金。目前,许多创新基金资助的企业面临后续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有人帮助介绍其他融资渠道。为了拓宽资助项目的资金供应渠道,创新基金应加强与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联系,主动向外推荐项目。创新基金应建立项目资料库,定期向投资者交流信息和沟通。

8.加强项目后评估。在资助项目决策中要合理发挥专家和市场的作用。一是适当调整专家结构,增加市场分析方面的专家,以及企业界的专家。二是适当增加申请企业见面答辩的机会。这样可以防止材料包装,提高决策的准确度,同时可以了解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和实施能力。三是加强资助项目的后计估。如美国的ATP计划项目的平均运行时间是2至5年,项目完成后,还要跟踪6年。其目的既是为了总结规律,也是考察资助项目的长期效果。

9.改进管理程序,简化手续。由于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入选率比较低,为了减少企业申请项目的负担,可以通过初步筛选、同行评议、最终选择等分层次进行选择。

1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基金的管理办法中应增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在保护创新者利益的同时,促进技术利用和扩散。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但要赋予企业扩散技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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