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大力发展西藏乡镇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乡镇企业论文,大力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这一方针,才能使我国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其他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群众从当地生产力水平和实际情况出发,大力兴建联户办、户办、合作制、私营等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并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和农牧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从而在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优化农牧区产业结构;转移剩余劳动力,开发当地资源;繁荣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国家和群众收入,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壮大地方财力,促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综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西藏个体、私营乡镇企业虽有一定发展,但从其发展速度和规模上看,仍落后于国内其他省区,而且很不平衡。究其原因,除受其起步晚、起点低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外,主要存在着如下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
(一)思想障碍尚须进一步清除。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门的干部对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重要性、必然性仍认识不足,“恐私病”、“恐资病”残余还未彻底肃清。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会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怕这会导致农村牧区出现新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因而对大量兴办个体、私营乡镇企业“放手不放心”,不敢大胆放手地鼓励、支持其发展。部分干部甚至还受歧视个体、私营经济的传统社会偏见的影响,认为它们是社会不正之风的一大“风源”,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因素之一,等等。因而对其发展缺乏积极引导热情,采取一般应付、任其自流态度,甚至在具体事情上苛求、刁难或卡压。二是相当一部分群众小农经济、自然经济意识较浓厚,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观念较淡薄,“重农轻商”或“贵农贱商”,或“小富即安”满足现状,缺乏不断进取、不断发展思想。三是部分干部缺乏对落后现状的足够认识和对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习惯于等待观望,缺乏积极创业精神;或因循守旧、僵化保守,缺乏开拓创新思想。所有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束缚着人们的手脚,不利于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有关政策落实到位不够。近些年来,为了鼓励、引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在具体执行中有的部门和单位“认识与行动脱节”。一边说支持,一边入“另册”;一边说鼓励,一边订“框框”,使个体、私营乡镇企业在信贷、税收、工商管理及某些社会服务方面,仍不能真正同国有、集体企业受到同等对待,不充分具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以各种名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问题亦时有发生。加之缺少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方面对其政策学习、技术培训、职业教育、信息咨询和其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致使个体、私营乡镇企业步履维艰和缺乏应有的安全感。所有这些,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顺利发展。
(三)统一规划和深入指导较弱。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精心规划和指导,但在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发展方面,由于统筹安排、正确引导不够,加之有的地方对发展乡镇企业急于求成、求胜心切,而往往对其主客观条件考虑不周、存在着一定的盲目发展倾向。如有的对市场需要注意多,而对资源条件论证少;有的仅依赖当地自然资源,而忽视有关技术问题等等,并且由于个体、私营企业基本上都是就地办厂、分散设厂,缺乏必要合理的相对集中。从而既给其生产经营带来诸多困难,也导致各地区之间产业结构同构化和同一地区内部企业之间的重复建设。既造成资金上的极大浪费,又带来能源、原材料及销售市场等许多矛盾。从而不利于区域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对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有的还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平衡的损害。
(四)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生产经营水平较低。西藏个体、私营乡镇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规模小,水平低,资金紧张,人才匮乏。在职人员多数文化水平差,缺乏有关科技知识和务工经商经验。二是技术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有待提高,名优产品尚未出现;产品大多缺乏创新,适应市场能力较差。三是企业管理粗放,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既无必要的定额和标准,又无长期的规划和打算;计量手段不全,数据管理不善,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尤为混乱。所有这些的集中表现,就是产品品种少、质量差、消耗大、成本高,市场占有率低,企业资金周转缓慢,经济效益不佳,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此外,有些个体、私营乡镇企业自身也存在某些经营行为不规范、违章甚至违法等问题,这些显然也直接阻碍着它们的健康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进一步促进西藏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针对以上阻碍其发展的不利因素和问题,今后主要应抓好以下综合配套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促进个体、私营乡镇企业发展的关键。为此,一是应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以十五大关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武装头脑,充分认识个体、私营经济所应有的社会政策地位。破除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同巩固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念,扭转歧视个体、私营经济的传统社会偏见。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高度,理解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充分看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适应我国当前多层次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化程度不高的客观要求,是促进西藏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实现广大农牧民尽快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并以十五大报告所明确指出的“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为指导,认识到对西藏这样工业基础尚欠发达的地方及其某些产业来说,在积极促进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包括乡镇企业)则不仅应该,而且尤为必要。同时,通过舆论宣传、加强立法等手段,使其正当劳动为整个社会所承认,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以充分调动发展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破除某些干部和群众的因循守旧思想,树立改革开放、开拓创新观念;破除小农经济思想,树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观念;破除安于现状思想,树立勇于改革、不断进取观念。坚定地把发展乡镇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乡镇企业作为振兴西藏农牧区乃至全区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继续坚持“放开放宽搞活”的原则,积极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促其不断拓宽经济领域,向第二、三产业拓展,向为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发展。并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乡镇企业之间及其与国有、集体等企业之间合伙、合股、合作经营。特别是引导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流动,鼓励其开发资源,兴办实业,不断发展。
(二)精心规划引导,搞好监督管理。一是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以避免其发展的盲目性、自发性。特别是县、乡两级更要强化对其各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并由乡镇企业局统一负责管理。应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从指导思想、发展方向、行业布局、技术进步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合理修订原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乡镇企业发展政策。健全管理机制,搞好领导服务,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为个体、私营乡镇企业开绿灯。二是坚持“一巩固、二发展、三提高”的方针,合理布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到“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要注意以城镇为依托,以资源为条件,充分利用城镇交通、市场、人才等优势,使之适当向小城镇集中。走“种养加、贸工农”协调发展之路,积极兴办农畜土特产品、矿产品为主的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同时,要上品种、上质量、上水平,努力开发拳头产品,不断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是加强监督,依法管理。在对个体、私营乡镇企业积极扶持的同时,还应对其经营者加强教育工作,搞好监督管理,以规范其经营行为,鼓励其守法经营、勤劳致富,树立良好的经营作风。并发挥个体劳协“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积极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则坚决予以处理。同时,还应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制止各种欺压、敲诈现象发生,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搞好社会服务,优化外部条件。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性服务,对乡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极大。为此,应建立和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为个体、私营乡镇企业提供良好的咨询和服务。一是在资金支持上,对个体、私营乡镇企业应与其他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拓宽融资领域,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集资的办法。对新建企业,银行在贷款上应给予适当照顾。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应深入调研和提供资金及技术帮助。二是物资、商业部门和农村供销社应主动为其牵线搭桥,疏通流通渠道,提供市场信息,帮助推销产品,并认真搞好其他各项服务工作。三是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积极为其组织职工教育、技术、管理培训,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并帮助它们寻找合作伙伴,发展横向联合,搞好内引外联,吸引资金、技术、设备及人才,发展联营生产。四是继续抓好城乡集贸市场建设,调动各方力量集资兴建各种类型的商品交易市场。加强市场制度和有关法规建设,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对资本积累较多的个体、私营企业,引导它们自愿走股份合作制道路。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此外,在外贸政策方面,应使个体、私营乡镇企业享有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权利,创造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个体、私营外向型乡镇企业的发展。
(四)加强企业管理,推动技术进步。首先,要把乡镇企业内部管理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协助企业从管理基础工作抓起,扎扎实实地搞好标准、计量、定额、数据管理,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制订原材料、能源等消耗定额和工时或产量定额。要按计划和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和台帐。重点搞好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按规定建立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帐款相符。开展成本核算,节约各项开支,堵塞各种漏洞,及时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订质量升级、产品创优规划。将产品质量与工作质量、经济利益挂钩,促进产品质量的有效提高。完善物资管理责任制度,实行定额发料,严格考核办法,加强仓库管理,实行节约奖励。
其次,要重视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为此,必须抓紧搞好企业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机具,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改进产品设计和操作工艺,制订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强化验分析和计量工作,搞好设备维修和安全生产,逐步提高机械化水平。同时,抓紧职工技术培训,采取请师传授与岗位训练相结合,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产量,降低物资消耗和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收稿日期 1997—10—27
审稿人 毛阳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