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的回应、绩效及其比较--基于对中国20个省(区、市)68个农村1942年农民的调查_三下乡论文

“三下乡”政策:反响、绩效及其比较——基于全国20省(区、市)68村1942户农户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反响论文,绩效论文,三下乡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国家相继推出家电、汽摩(汽车、摩托车)、农机“三下乡”政策,对于扩大农村内需、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补贴类型看,以往国家对农民的财政补贴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属于生产者补贴。而“三下乡”政策则以不同类型的商品为载体,以价格补贴为主要实施手段,以农村居民的自主购买为前提,属于典型的消费者补贴。可以预见,随着农村居民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未来国家对农村居民的消费者补贴政策将呈现常态化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加强对补贴政策执行与实施效果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为此,2010年2月到3月间,本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就家电、汽摩、农机“三下乡”的政策评价、产品购买、消费支出、产品满意度、补贴兑付等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抽样调查。此次调查涉及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浙江、重庆20个省(区、市)共68个村,按照每个村30户农户的规模展开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2040份,经过进一步甄别和筛选,共获得有效问卷1942份。

一、农户对“三下乡”政策的评价

(一)农户对“三下乡”政策总体评价较高,“家电下乡”政策尤被青睐

总体来看,农户对家电、汽摩、农机“三下乡”政策评价较高,其中以“家电下乡”政策最为突出。调查显示,当被问及“您认为‘家电下乡’(或‘汽摩下乡’、‘农机下乡’)政策是否能够给农民带来实惠”时,明确表示“能够带来实惠”的有效样本分别为1285户、525户和712户,各自占有效样本总数的74.1%、46.5%和52.7%(见表1)。也就是说,“家电下乡”政策得到了七成以上农户的肯定;对“农机下乡”政策的认可程度位居其次;农户对“汽摩下乡”政策的认可程度相对最低。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完全认可“汽摩下乡”和“农机下乡”政策的农户只占样本总数的一半左右,但表示“能够带来一些实惠”的农户分别达到42.9%和32.3%。可见,农户对这两项政策能够带来的实惠比较认可,只是态度不如对“家电下乡”政策强烈而已。

(二)两成农民完全认可三项“下乡”政策,不认可率低于1%

综合样本农户对三项“下乡”政策的态度发现,在1942个有效样本中,明确认为三项“下乡”政策都能够带来实惠的农户共有391户,占有效样本总数的20.1%,即超过1/5的农户对三项政策给予了完全认可;认为至少两项政策能够带来实惠的农户共有744户,比例接近有效样本总数的四成,达到38.3%;认为至少一项政策能够带来实惠的农户共有1378户,比例达到71.0%。也就是说,超过七成的农户至少认可一项“下乡”政策,表明政策的实施效果已经显现出来,但对三项政策都认可的农户比例仅在两成左右,说明政策还存在不足,未来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仍很大。需要指出的是,在针对“下乡”政策的评价中,明确认为三项政策均不能带来实惠的农户只有13户,比例仅为0.6%,相对于样本总数,这一比例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见表2)。

(三)政策评价的区域差异小,中部地区农户最认可“家电下乡”政策

从区域来看,样本农户对“家电下乡”政策认可程度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其比例超过了八成,达到81.1%;其次是西部地区,为67.9%;东部地区最低,为65.4%。比较而言,中部地区样本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认可程度平均要高出东部、西部地区近15个百分点,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相差较小。可见,中部地区是目前“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成效最好、农村居民反响最积极的地区。在“汽摩下乡”和“农机下乡”政策方面,各个地区之间样本农户的认可程度相差不大,但也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即自东向西,样本农户的认可程度呈递增态势。从三项政策在不同地区的认可程度来看,“家电下乡”政策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认可程度始终居于首位,其次是“农机下乡”政策,最后是“汽摩下乡”政策,各个地区的情况与全国的总体情况相一致(见图1)。

二、农户购买“下乡”产品的情况

(一)“下乡”产品总体购买率达17%,家电产品最受青睐

调查显示,在1942个样本农户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数量最多,共有275户,占有效样本总数的14.2%;购买“汽摩下乡”产品的农户数量居其次,共有79户,比例为4.1%;购买“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数量最少,只有37户,比例仅为1.9%(见表3)。由此可见,“家电下乡”产品是目前“三下乡”产品中销售最好的一类产品,“汽摩下乡”和“农机下乡”产品的受众相对要少得多。总体上,在1942个样本农户当中,合计有331户购买了至少1件“下乡”产品,总体购买率达到了17.0%,相当于平均每6户农户当中就有1户购置了1件“下乡”产品。也就是说,目前“三下乡”政策优惠已经覆盖到了全国1/6的农户,说明“三下乡”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全国预计有超过3000万农户购买了“下乡”产品

以上述统计得到的购买率为基准,按照全国2.11亿农户计算,可以估计全国购买“下乡”产品的农户数量。结果显示,全国约有2996万农户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865万农户购买了“汽摩下乡”产品,401万农户购买了“农机下乡”产品。

总体上,至少购买了一件“下乡”产品的农户超过3000万,达到3587万户。可见,当前“三下乡”政策的惠及范围极为广泛,受益农户众多。其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最多,其数量占到购买总户数的83.5%,比“汽摩下乡”产品的24.1%和“农机下乡”产品的11.2%分别高出59.4个百分点和72.3个百分点(见表4)。

(三)中部地区家电、汽摩销售最旺,西部地区农机购买最多

从区域上看,在已经购买了“下乡”产品的农户中,购买了“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产品的农户的区域分布基本一致,均是中部地区最高,东部地区其次,西部地区最低。略有不同的是,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在中部地区分布更加集中,接近有效样本总数的一半,达到49.8%,比东部地区高出1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异则在30个百分点以上;购买“汽摩下乡”产品的农户在中部地区的比重最高,达到了41.8%,东部地区位居其次,为36.7%,西部地区最低,仅为21.5%。与“家电下乡”、“汽摩下乡”形成对比的是,购买“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分布呈现向中部和西部地区集中的特征,其中,西部地区的比重高达45.9%,中部地区的比重也在四成以上,达到了40.6%,而东部地区的比重仅为13.5%,东部、西部地区的农户比重之差高达32.4个百分点(见表5)。

三、农户购买“下乡”产品的支出情况

(一)汽车产品的均价最高,家电、摩托车对农户的消费压力相对较小

从产品均价来看,“下乡”产品的总体均价为4428.9元。其中,均价最高的是汽车,达到了39669.2元;其次是农机,其均价也在万元以上,为10093.8元;摩托车的均价不高,为5182.5元;均价最低的是家电类产品,为1975元(见表6)。

为考察农户对各类“下乡”产品的消费承受能力,本文以“下乡”产品的均价与2009年农民户均纯收入的比例构造消费压力指标。结果显示,在四类“下乡”产品中,汽车对农户的消费压力最大,其值达到了2.35,也就是说,一个普通农户需要花费两年多的家庭纯收入才有可能购置一辆“下乡”汽车;相比而言,农机对农户的消费压力比要低出很多,仅为0.60,即农户使用六成左右的家庭年纯收入即可购置一台(件);摩托车和家电类产品对农户的消费压力最低,分别只有0.31和0.12,即农户只需花费家庭年纯收入的31%和12%就能购置一辆(件)“下乡”摩托车或者家电类产品(见表6)。正是由于家电和摩托车对农户的消费压力不大,因此,这两类产品也得到了广大农户的青睐,无论是购买量还是购买率,家电和摩托车都要远远高于农机和汽车。“下乡”产品对农户的总体消费压力不大,仅为0.25,也就是说,平均每户只需要支出家庭年纯收入的25%就能购置1件“下乡”产品。可见,总体上“下乡”产品基本符合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

(二)全国“三下乡”政策拉动消费预计接近2000亿元,汽摩消费约占五成

基于1942户样本农户的消费金额,按照全国2.11亿农户推算,可以得到全国“下乡”产品的消费情况。结果显示,“三下乡”政策共拉动消费约1887亿元,其中,拉动消费最多的是“汽摩下乡”政策,共拉动汽车、摩托车消费898亿元,占到消费总额的47.6%;“家电下乡”政策拉动的消费额也很高,达到了639亿元,占到消费总额的33.9%;“农机下乡”政策拉动的消费额在各项政策中最少,只有350亿元,比例仅为18.5%(见表7)。由此可见,如果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角度来看,“汽摩下乡”政策的经济刺激效果更为显著,“家电下乡”政策的效果位居其次,“农机下乡”政策的经济刺激效果最不理想。

四、农户对“下乡”产品的满意度

(一)“下乡”产品质量总体较好,但“农机下乡”产品质量略逊一筹

当被问及“您购买的家电(或汽车、摩托车、农机)下乡产品的质量如何”时,样本农户总体上认为“家电下乡”、“汽摩下乡”产品的质量相对更好,而“农机下乡”产品的质量相对较差。调查显示,分产品类别看,在购买汽摩的样本农户中,有17.7%的农户认为汽摩产品质量“非常好”,有50.6%的农户认为汽摩产品质量“比较好”;在购买家电的样本农户中,有13.5%的农户认为家电产品质量“非常好”,有56.2%的农户认为家电产品质量“比较好”;在购买农机的样本农户中,仅有2.9%的农户认为农机产品质量“非常好”,有48.6%的农户认为农机产品质量“比较好”,而认为农机产品质量“较差”和“很差”的农户比重均为8.6%,远高于购买家电和汽摩的样本农户中认为其所购产品的质量“较差”和“很差”的农户比重(见图2)。可见,农户对“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产品质量的评价较高,对“农机下乡”产品质量的评价相对较低,未来国家和相关生产企业应当更加注重“农机下乡”产品的质量提升问题。

图2 农户对“下乡”产品质量的评价

(二)“下乡”产品价格总体适中,但“农机下乡”产品价格相对较高

当问及“您购买的家电(或汽摩、农机)下乡产品的价格如何”时,样本农户总体上认为“下乡”产品的价格较为适中。其中,分产品类别看,认为价格“较便宜”的样本农户中,购买家电、汽摩、农机三类产品的农户比重接近,均为有效样本总数的三成左右,分别为29.6%、29.1%、30.2%。认为价格“一般”的样本农户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最高,为54.8%;其次是购买“汽摩下乡”和“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其比重分别为38.0%和27.3%。总体上看,超过八成的家电购买户和六成左右的汽摩、农机购买户倾向于认为“下乡”产品价格“一般”或者“较便宜”。可见,样本农户整体上对“下乡”产品的价格较为满意,其中尤以家电购买户最为认可。

从对三类“下乡”产品价格的比较来看,调查显示,在认为价格“很高”的样本农户中,购买“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最高,达到了6.1%,分别比购买“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高出6.1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见表8)。由此可见,尽管样本农户整体上认为三类“下乡”产品的价格较为适中,但“农机下乡”产品的价格相对更高一些。

(三)农户对“下乡”产品的总体满意度较高,家电、汽摩更受欢迎

当被问及“您对所购买的家电(或汽摩、农机)下乡产品是否满意”时,样本农户总体上对“下乡”产品较为满意,购买“较满意”和“一般”的农户最多。分产品类别看,在认为“非常满意”的样本农户中,购买“汽摩下乡”产品的农户最多,比重为16.5%,远远高于购买“家电下乡”和“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在认为“较满意”的样本农户中,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最高,超过有效样本总数的六成,达到了60.7%;购买“汽摩下乡”产品和“农机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相差不大,分别为48.1%和44.1%。在对“下乡”产品“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样本农户中,购买“汽摩下乡”和“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比重相对较低,特别是对于“汽摩下乡”产品,认为“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农户比重分别只有2.5%和0;而对“农机下乡”产品“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农户比重明显偏高,均为5.9%(见表9)。

综合来看,尽管农户对三类“下乡”产品的评价均倾向于较为满意,但相对而言最受农户认可的是“汽摩下乡”产品,其次是“家电下乡”产品,“农机下乡”产品的满意程度明显低于其它两类“下乡”产品。

五、农户购买“下乡”产品的补贴兑付情况

(一)农机单件补贴最高,家电单件补贴最少

从单件补贴额看,补贴最高的是农机,达到了2554.7元/件;其次是汽摩,为1243.8元/件;家电的补贴额相对要少很多,仅为264.2元/件(见表10)。从政策效应的角度看,家电的补贴范围最广,样本农户中共有283件产品获得了补贴,264.2元的单件补贴额有效地扩展了政策的参与广度;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农机的补贴范围最小,仅有27件产品获得了补贴,2554.7元的高额单件补贴致使补贴的受益者非常集中。总体来看,在样本农户当中,共有380件“下乡”产品获得了补贴,其单件补贴额平均为607.4元(见表10)。总体上,农机的单件补贴额最高,受益者最为集中;汽摩的单件补贴额也在千元以上,受益者也不太多;家电的单件补贴额最少,但受益者最为广泛。=

(二)政策补贴总额近300亿元,家电补贴政策的认可度最高

从样本农户获得的补贴额来看,在“三下乡”政策所涉及的各类产品中,补贴额最高的是汽摩,达到87068元;其次是家电,为74775元;农机的补贴额相对较少,为68976元。如果按照全国2.11亿农户推算,国家为“下乡”产品的财政补贴资金从高到低依次为“汽摩下乡”、“家电下乡”和“农机下乡”,分别为95亿元、81亿元和75亿元。也就是说,“三下乡”政策的全国财政补贴资金总计为251亿元,平均每项政策的财政补贴资金约为80亿元,相差不大。结合前面对“三下乡”政策的评价,尽管“三下乡”政策的财政补贴资金相差不大,但政策的认可度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此,本文以估算的“三下乡”政策财政补贴资金和样本农户的政策认可度为基础,构造每百亿元政策认可度指标,用于表征每百亿元财政补贴资金所能够获得的农民认可度。结果显示,“家电下乡”政策的每百亿元政策认可度最高,达到91.5%;其次是“农机下乡”政策,为70.3%;最低是“汽摩下乡”政策,为48.9%。也就是说,国家同样支付100亿元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能够获得91.5%的认可度,而“农机下乡”和“汽摩下乡”政策的认可度则分别为70.3%和48.9%(见表11)。

可见,花同样多的钱,“家电下乡”政策却得到了相对更大程度的认可和更多的民心,其政策效应最为明显,可以说是“小补贴,大民心”。相对而言,“汽摩下乡”政策尽管也支付了几乎相同的补贴,但其认可度最小,政策效应最弱。

(三)“下乡”产品总体补贴率达到96.9%,汽车全部获得了补贴

从产品补贴率来看,“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率最高,在登记了补贴数据的287件产品中,共有283件获得了补贴,补贴率达到了98.6%。“汽摩下乡”产品的补贴率也非常高,在登记了补贴数据的73件汽摩产品中,仅有3件未获得补贴,其补贴率为95.9%。其中,产品全部获得了补贴,摩托车中有3件未获得补贴,补贴率为95.0%。相对而言,“农机下乡”产品的补贴率较低,在登记了补贴数据的32件产品中只有27件获得了补贴,补贴率仅为84.4%。综合来看,在样本农户购买的414件“下乡”产品中,登记了补贴数据的产品合计有392件,其中有380件产品获得了补贴,产品补贴率也达到了96.9%的高水平(见表12)。也就是说,每32位“下乡”产品购买者中,只有1位没有获得补贴。可见,当前“三下乡”政策补贴的兑付程度非常高。总体而言,“下乡”产品的补贴率极高,但其中“农机下乡”产品的补贴率相对较低,未来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下乡”产品的补贴力度。

(四)农机现金补贴率最高,汽车补贴资金基本到位

以上文统计的消费额与实际补贴额为基础,可以得到各类“下乡”产品实际的现金补贴率。统计显示,农机的现金补贴率最高,为21.3%;其次是家电,为12.7%;摩托车的现金补贴率为11.7%,略低于家电;最低的是汽车,其现金补贴率为9.9%。根据以上计算的现金补贴率和各“下乡”政策规定的国家补贴标准①,可以推算各类产品的补贴资金到位率。其中,补贴资金到位率最高的是汽车,高达99.1%,也就是说国家对“汽车下乡”的补贴资金基本上到了汽车购买农户的手中;家电的补贴资金到位率也非常高,达到97.7%;摩托车的补贴资金到位率也在九成以上,达到90.1%(见表13)。由此可见,从财政补贴兑付的角度看,当前“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的补贴资金到位率较高,兑付工作开展较好。

六、结论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得到若干结论:第一,数据统计显示,不论是对于“下乡”产品还是各项“三下乡”政策,农村居民总体上都给予了积极、正面的评价和回应,表明“三下乡”政策的惠农效应已经显现,“三下乡”政策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第二,研究表明,“下乡”产品的定价适中,基本符合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产品质量总体较好,这是“三下乡”政策能够得到农村居民青睐的重要原因。其中,尤以“家电下乡”产品普及范围最广,最受农村居民的认可和欢迎。第三,从“三下乡”政策的经济效应来看,“三下乡”政策预计拉动国内消费接近2000亿元,对于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刺激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市场势必产生推动作用。其中,“汽摩下乡”政策的经济效应最为显著,拉动消费的作用最为突出。第四,在补贴兑付方面,“三下乡”产品的产品补贴率达到96.9%,各类产品的补贴资金到位率也均在九成以上,表明“三下乡”政策的执行过程较为规范,政策实施状况良好,农村居民真正成为了政策的直接受益者。第五,在“三下乡”政策当中,“农机下乡”政策在政策评价、产品购买和消费、产品质量、补贴兑付等方面都相对不理想,未来应当予以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产品质量和补贴兑付两个环节,需要重点改进。

注释:

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补贴标准,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为其售价的10%,家电的财政补贴比例为其售价的13%,摩托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为其售价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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