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三题_伦理学论文

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三题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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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西学”为参照,反观三十年来改革开放之“中国经验”,“道德”问题一跃成为当前中国知识界公共论辩的紧要议题,“伦理学”也日益成为实践的人文学术和应用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显学”。与此相关的一个隐隐而动的趋向是:上世纪80年代“文化热”中涌现出来的“古今之争”与“中西之争”的论辩,似乎以一种更为冷静的方式在“伦理”的“百年大课题”中得以重现。如何看待西方道德理论对中国伦理文化和道德发展的意义?如何在一种“古今之争”与“中西之争”的道德哲学之学术史的“丛林”中探索一条相互“贯通”的道路?这成为西学在中国语境中如何“立地”或“生根”一类问题的“新瓶旧酒”。早在上世纪文化讨论中,有学者指证:“问题的实质就根本不在于中西文化的差异有多大,而是在于:中国文化必须挣脱其传统形态,大踏步地走向现代形态。正因为这样,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不要用中西文化的地域差异来模糊、转移中国古今文化的差异这一严峻任务。”①近三十年过去,这一“古今中西”的大问题似乎仍然存在。尤其是在道德问题的讨论中,于今日盛。因此,从推进中国思想文化和伦理道德的现代性转型意义上看,以一种“古今对看”和“中西比照”的眼光看待西方道德哲学的诸理论形态,进而从古今相通、中西相通、道德理论与其历史语境相通的三维视野厘定西方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的问题取向和知识架构,无疑是中国语境中的西方道德哲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一个目光长远的研究框架。本文以此为指引,尝试敞开汉语语境下西方启蒙视野的道德形态学研究方法问题,从中拈出“道德形态学方法”的“伦理课题”、它与启蒙文化形式的“关联域”以及它开启的“远见”三题,进行初步探测。

伦理的“百年大课题”:伦理的实践人文知识与道德形态学方法

毋庸置疑,伦理学的实践人文学品性,随着近百年来历次“西学东渐”而变得愈来愈引人注目。我们知道,自清末洋务运动以来,中国知识界经历了“道技之争”、“科玄论战”以及1978年以来“真理标准讨论”和“80—90年代文化讨论”的逐渐深入,伦理问题继科学问题、政治问题(民主)和文化问题之后,日益成为理解“古今中西”之争的“枢机”,现今成为新时期我们必须应对的“百年大课题”。

这一点,特别是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不断地遭遇到价值观的困惑或各种尖锐的道德难题而言,具有显著的紧迫感和现实性。事实上,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随着文化冲突、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中国人的道德生活、伦理关系和伦理-道德的文明体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现代性难题。而如何透过“西方道德哲学”的问题方式反观中国社会面临的伦理道德问题,是汉语语境中伦理学探究不可回避的一个视野。因此,作为一种最终落实于现实生活世界的“伦理课题”,亟待从实践的人文知识和道德形态学方法等方面凸显“中西互镜”、“古今对看”的道德形态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伦理学作为一种实践的人文知识,在道德哲学的意义上,关乎文明形态中“启蒙”视野之敞开,而“中西互镜”、“古今对看”是进入西方道德哲学之启蒙视野的认知旨趣之所在。换言之,如果从伦理学作为一种实践的人文知识着眼,我们必然触及到一种道德形态学方法问题:因为,一般而言,道德形态学方法从时间维度离不开“古今”问题,从空间维度离不开“中西”问题;而“古今中西”的汇通与比照,对于伦理学在一种“古今对看、中西互镜”的视野中进入一种道德形态学的审度与研究范式而言,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古今对看”,准确说来,应当是“以今观古”和“以古观今”的合二为一。“古今对看”的关键,是一种凝聚在实践的人文知识之认知旨趣上的“学习过程”和“创造过程”。具体说来,不论立足点是“古”还是“今”,都需要有一种“明察观看的眼光”和“自由创造的心灵”,一种整体把握我们自身及周围世界的时间和空间、传统和现代性、历史和未来之构成的综合视野,并在此视域内省度生活的意义和人们正当行动的准则。不论从何种意义上看,它同时既是一个学习过程,又是一个创造过程。人们在不同程度上有可能既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或者孔子、孟子)的“学生”,又可能是他们的最为“严厉”的批判者。而更多的时候,向前辈大师(或古人)学习的过程,体现着一种人文创造的品行,亦即是通过批判地吸收(即扬弃)来延续这种“古今对看”的“地平线”。从这一意义上看,伦理学作为人文知识和实践理性的特质,在中西方文化传统中,或多或少与某种类型的“理智启蒙”之视野的敞开有着一种正向的关联。因此,“古今对看”的视野,正是着眼于一种澄明性人文知识所具备的目的导引之功能和实践教化之诉求,而展现为“明察”与“开新”之双重去蔽功效。从历代中国儒家知识分子总是在阅读孔子的言行记录中获得用于“践行”的伦理智慧看,中国儒家的人文慧命,总是在复现孔子的伦理记忆中延续这种“古今对看”的眼光。

以“古今对看”的眼光看西方道德哲学的形态演进,不难发现,西方伦理学史在古希腊到现代形态中的人文知识类型,作为对道德生活和伦理关系进行系统反思的哲学,有一个指向人的道德自主和伦理觉悟的内在维度。我们称之为“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学”的内在维度。它指向人类自我关切的知识、自由和信仰。冯友兰指证,中国没有一神论的宗教,因此中国的伦理学实际地肩负着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安顿之道,且关乎中国人的心灵秩序。古希腊由智者和苏格拉底的伦理探究所开启的知识旨趣最终导向了一种“至善”理念的目的论知识。由此开端,西方道德哲学史展现为三大“启蒙”视域,即古希腊的“理智启蒙”、近代西方伦理学的“现代性启蒙”和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后启蒙”的“启蒙”。这三大启蒙视域,奠定了西方启蒙视野中道德形态学的“实践人文知识”类型:其一,在希腊理智启蒙之后,古代道德哲学的重心从古希腊的“伦理”,经过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的“道德”,走向并经历一个漫长的中世纪基督教道德哲学形态;其二,随着西方近代启蒙,科学理性和非目的论的世界观开始形成,引发了科学启蒙并进一步催生道德启蒙,且作为对现代性启蒙道德哲学的一种反动,浪漫派和黑格尔道德哲学确立了一种以精神为基础的道德哲学形态;其三,现当代道德哲学在应对一种“后启蒙”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形成了一种后启蒙时代的道德哲学形态。

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在上述“古今对看”的道德形态学方法预设中,还存在着“谁之古今”的问题。换言之,对于中国学者而言,“古今对看”的方法预期必然预置了一种“文化互镜”(或“中西互镜”)的两面性或两歧性。由此两面性出发,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学之问题定位便得到揭示:即我们如何从西方道德哲学史之源流与展现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视界上,吹尽覆盖在思想史上的层层“狂沙”,从中淘冼出对中国语境的道德哲学构建有所助益的“真金”?于是,将“中西互镜”的视野嵌入到“古今对看”的方法之中,便是一种理所当然的选择,它有助于确立一种道德形态学的哲学意识,且突入如下问题方式之中:西方道德哲学在一种伦理精神形态上是如何转换出现代范式或理性化的现代生活方式的,且这种现代性范式和理性化的现代生活方式作为一种由启蒙现代性或启蒙道德之普遍性诉求而为西方语境的伦理文化张目?这是汉语学术界西方道德哲学研究隐蔽着的前提性问题,我们称之为“影响的焦虑”也好,或称之为“西学东渐”也罢,该问题无疑会推动人们从一种“中西互镜”、“古今对看”的视野上,展开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学”之论域,将我们导向伦理学的现代理论形态的“百年大课题”。

道德形态学方法由于在基本论题域上需要从长时段和大尺度的历史视野和文化视野上考察各种活着的“道德形态”,(而不是进行某种“形态学”的考古)其方法论的“原意”便隐含着不同道德形态之间可能存在着的“形态比较”和“形态相通”。具体地说,以“古今对看”、“中西互镜”的道德形态学方法为例,它实际上指向了道德形态之比照与相通的六种路向:(1)中西两种传统道德形态的比照与相通;(2)中西现代性道德形态的比照与相通;(3)西方传统道德形态与现代性道德形态之间的对看与相通;(4)中国传统道德形态与现代性道德形态之间的对看与相通;(5)中国现代性道德形态与西方传统道德形态之间的比照与相通;(6)西方现代性道德形态与中国传统道德形态之间的比照与相通。在这六种道德形态学的探究路向中,传统形态与现代性形态的区分对于中西文明进程中的道德理论而言属于可资比较与互镜的最为基础性的形态区分。而一旦进入从传统与现代性的形态区分,我们就不可避免地遭遇与“启蒙”视野的相遇。

依此而论,如果我们将“古今对看”、“中西互镜”视作敞开“西方启蒙视野”的道德形态学方法,那么下述问题就是“伦理学”作为“实践的人文知识”必须先行回答的问题。

我们如何看待“启蒙视野”中的“西方”?此问题指向“西方启蒙视野”的实践性人文知识之内涵。它要求道德形态学方法在研究对象的厘定上,以一种打“通”中西之“别”的学术努力,或者在一种中西比较或互镜的意义上,以当代中国学者的眼光、立场和智慧,梳理西方道德哲学史之源流及其现当代之形态演进。其研究内容的重心,是以追溯、反思和超越西方启蒙现代性的学术努力为主轴,从道德哲学的历史形态及其历史文化语境之相互关联的形态学视野上,回应当今全球化时代诸种相互异质的道德理论之挑战,为中国语境的道德哲学之理论谋划和学术构建提供理性和良知之支援。

如何理解“道德形态学”意义上的“道德哲学”?现代道德哲学(尤其是元伦理学和现代规范伦理学)由于脱离了“道德形态学”的历史和文化语境而演变成了一种愈来愈远离生活世界的“抽象”论证。“道德形态学方法”暗含有对“伦理学”(Ethics)与“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的细微区别的辨识。②在现代汉语中,这两个词略有区别:“伦理学”更多地偏重知识体系和学科意识;而“道德哲学”则更多地偏重哲学反思和问题意识。将“道德哲学”还原到其“道德形态学”的意义在于:从中西方道德哲学从传统到现代性的形态演进看,道德哲学是哲学家以“思想中的时代”对社会实践的变化形式的某些方面进行重大理论反思和时代精神“凝炼”的产物,因而是哲学家对时代的历史文化及社会实践中人的道德生活、伦理关系、文明体系等重大问题的哲学反思,且基于这一反思而形成的实践性人文知识。从这一意义上,由于道德哲学更多地强调哲学的问题意识及其时代精神旨趣,因而它也更多地凸现“古今对看”、“中西互镜”的形态学方法的重要性。

如何理解作为“道德形态学方法”的“形态相通”?道德形态学方法的具体内容之一,是以“中西互镜”视域中的西方道德哲学演变为背景,详细考察西方从古希腊到现当代道德哲学形态之变迁,以期把握西方道德哲学在其传统到现代性之形态转换过程中的整体历史轮廓和演变规律。因此,它内含三个层面的“贯通”:一是宏观层面的“古今中西融通”;二是中观层面的哲学理论、道德哲学学说与伦理学理论形态的相互贯通;三是微观层面的哲学家的道德哲学与哲学家所处时代的历史文化语境的贯通。在这种“形态相通”的方法视野上,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学”演进及其伦理精神的生长发育、自我否定(及其展开)以及辩证复归的逻辑线索便得到揭示。

道德形态学方法的关联域:“西方道德哲学”与“启蒙文化形式”

从事实与价值的相互关系看,道德形态学方法有其伦理学史的理据,尤以西方道德哲学史最为典型。道德形态在学术史上经历了三个重要的阶段:事实与价值之原初同一性的确立;这种同一性由于“是与应该”之区分而遭遇瓦解,并使人们面临论证道德的困难;通过对道德形态的伦理学基础的重新奠基,重建“是与应该”或者“事实与价值”之同一。③道德形态学方法以伦理学史上的三种道德形态为参照,它在西方启蒙视野中面对的总问题是从思考“西方道德哲学”在其历史演进中以何种方式关联并进入人的道德世界和伦理世界且以哲学方式反思人的道德生活和伦理关系的问题域中产生出来。它展现的是“西方道德哲学”与“西方文明史中启蒙的文化形式”之间的关联域。其简化的表达方式是:西方道德哲学是否以及如何以关涉“启蒙”的文化形式,构造西方伦理精神之自我展现和分型发展的历史与逻辑?

以该问题为轴线,道德形态学方法表现为对“西方道德哲学”与“启蒙文化形式”的三大历史关联样式的揭示:其一,由“希腊理智启蒙的文化形式与古代道德哲学”的关联域,展现出“古希腊道德哲学”与“中世纪基督教道德哲学”两种形态。其“正题”反思,是古代道德哲学理性基础的奠立,即古希腊理智启蒙时期的道德哲学的产生及其发展;其“反题”否思,是古代道德哲学的基础由“理性”向“信仰”的过渡,即希腊化、罗马早期的道德哲学;其“合题”辩证,是中世纪基督教道德哲学融合理性与信仰的两条路线的确立(圣·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路线、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主义路线)。它确立了以事实与价值之原初同一性为基础的传统道德形态的启蒙文化形式及其辩证发展。其二,由“近代启蒙的文化形式与近代道德哲学”的关联域,展现出“近代启蒙道德哲学”与“黑格尔道德哲学”两种形态。我们把基于理性基础的人性概念对道德根据的论证看做是现代道德哲学的“正题”反思,而其向自然主义或情感主义的过渡,看做是一种“反题”否思,黑格尔的道德哲学通过将现代道德哲学的理性基础发展为一种扬弃了理性的精神实体而表现为“理性与精神”合一的“合题”之辩证。它面对由于“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的分裂而导致的论证道德的困难,因而展现为与道德合理性难题相关联的现代性道德形态的启蒙文化样式及其辩证发展。其三,由“后启蒙的文化形式与现当代道德哲学”的关联域,展现出“后启蒙时代道德哲学”的两翼,即“黑格尔之后的欧陆道德哲学”和“密尔之后的英美道德哲学”。由于“后启蒙时代”的“启‘启蒙’之‘蒙’的文化形式”表现为比较复杂的局面,因而欧陆和英美两翼的现当代道德哲学都有一个承续深化近代传统中的现代道德哲学还是超越(消解)启蒙现代性的问题。

然而,对于当今中国学术界的“西学”研究而言,道德形态学方法旨在揭示“西方道德哲学”与“启蒙文化形式”的历史关联,必然面临另一类与“启蒙”有关的问题。这主要集中体现在三大类问题之中:第一,在“中西互镜”的视野中呈现的价值立场问题,即我们如何超越西方“启蒙心态”?第二,在“古今对看”的眼光中呈现的理论诉求,即如何从学术上清算西方启蒙道德哲学形态?第三,在一种历史分析中所要求的以“语境互证”的策略所展开的问题取向,即如何由历史文化语境的还原分析来诠释西方道德哲学史上的形态演进?这表明,以道德形态学方法进入“西方道德哲学”与“启蒙文化形式”之关联论域,必然要求我们具备“中西互镜”的视野、“古今对看”的眼光和“语境互证”的策略,且设定了与之相应的思想任务。

“中西互镜”的视野,是从道德形态学方法上超越西方启蒙心态的关键所在。杜维明先生早就敏锐地觉察到超越西方启蒙心态的重要性。这也是当今中国学者做西方学问研究时常常难以突破的难题。因为西方现代道德哲学研究中的“诸神之争”,在今天不仅投射到了西方学者对其道德哲学史的理解与研究,而且某种程度上也反射到中国学者对西方道德哲学史的相关研究路向上。因此,如何以中国学者的立场,从西方启蒙道德哲学的谱系学位置辨识出伦理精神的现代性形式或伦理形态的现代转型,并以此为比照,探索中国的西学研究如何超越西方启蒙心态,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不论从何种意义上,中国学者是以一种被动形态遭遇全球化和西方启蒙现代性的。而一旦我们从中国知识分子的学术自我出发,或者一旦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自己的学术自我之时,当代中国学者不得不思考:我们如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持伦理精神的自主性。毫无疑问,自由、平等、独立、博爱、民主、理性等观念是由西方启蒙运动而来,它设计了一种让价值的、伦理的、日常生活世界的连续性被迫纳入一种“世界文明主流”的话语和价值系统之中。这是西方启蒙现代性所强求的或论证的一种“现代道德哲学范式”。我们今天仍然没有超越西方“启蒙心态”,一种理性化的现代生活方式的全球化扩张,一种空洞而引发争议的全球化道德话语在不同文明间的泛滥,提出了从学术上清算启蒙道德哲学形态的重要任务。

“古今对看”的眼光,是从学术上清算西方启蒙道德哲学形态的方法原则。我们如何从后启蒙时代人们所遭遇到的伦理承认和道德自由的双重危机中寻找一条克服西方启蒙心态的路径?或许在一个破碎的道德世界的图景上我们完全丧失了一种道德上的或者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希望”,在此位置上,或者面对这一真实的后启蒙时代伦理之冲突而分裂的处境,我们如何再一次重述苏格拉底的伟大教导:过一种反省的值得一过的生活?道德形态学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强调“古今对看”的“道德哲学史”及其形态相通,因而是一种“精神的”哲学史。比如说,它可能更多地强调以一种哲学方法论的突破而带来的道德哲学在研究主题、问题和思维方式上的变化,如由分析哲学方法(语言分析)的运用而带来的元伦理学的兴起。对于一种道德哲学而言,理解它或者弄懂它的最好的方式,是从产生它的哲学精神中寻找答案。唯有如此,才能切中道德哲学的内在逻辑及其形态转换的内在逻辑线索。

“语境互证”的策略,是由历史文化语境的还原分析来理解西方道德哲学形态之演进的枢机所在。在道德形态学的意义上,如何评论和理解一些重要的哲学事件?(比如说“苏格拉底的审判”以及“苏格拉底之死”)如何揭示一些对哲学家的道德哲学之理解有重要意义的哲学史上的疑案?(如海德格尔的伦理学与他在二战时期短暂附逆纳粹的经历之间的关系)这类问题,是我们强调由历史文化语境之还原分析进行语境互证的缘由。比如说,如何从古代希腊城邦生活的特有历史境遇中理解希腊哲学的德性伦理学?以及,如何从近代民族国家兴起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分析启蒙现代性的自然法理论或契约主义的道德哲学理论?等等。这些问题,实际地将语境互证的研究策略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分析方法基础上,将历史分析与当代意识有机结合起来。

道德形态学方法的“远见”:“形态相通”与“语境互证”

道德形态学方法针对伦理的实践性人文知识和道德哲学史的形态演进,强调“形态相通”之理想和“语境互证”之史识相结合的研究策略。它不是从一般编纂学意义上筹划西方启蒙视野中道德哲学的形态演进对中国语境的道德哲学研究的意义,相反它聚焦于从一种哲学意义上关注“西方道德哲学”关联“理智启蒙”的视野,因此在研究视角上预设了两条“平行线”的相接:以“形态相通”的理想为目标,它是道德形态学方法力图展现的“天际线”;以“语境互证”的史识为基础,它是道德形态学方法的“地平线”。尽管这是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但在视野上人们通常也会预设其相接。这是道德形态学方法设定的一个理想的“远见”,是一种“天地境界”的视野之构画。

对于道德形态学的这一“远见”而言,包含了“形态相通”的追求、“语境互证”的史识以及二者合一的境界。“形态相通”是一种理想性的目标追求,具体对于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而言,就是把握西方道德哲学之形态转换的内在逻辑。如果我们把握了这个逻辑,那么西方启蒙视野中的三种道德哲学形态就得到“贯通”的诠释和理解了。要做到这一点,扼要言之,必须坚持四个相通的原则:“古—今”相通,“中—西”相通,“哲学—道德哲学”相通,“哲学家的道德哲学与其历史语境”相通。“语境互证”是一种基础性的历史维度,即回归和还原到支援哲学反思的各种历史事实和思想材料,以复原、再现道德哲学的历史文化语境。就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哲学“形态”来看,“语境互证”涉及到道德语汇、道德论证和道德判断的语义学分析、语用学诠释和语境论勘探,它是让道德哲学的“抽象”理论复归其道德形态学基础,并以伦理的实践性人文知识过滤这种抽象理论的一种“史识”。“形态相通”与“语境互证”的结合是一种道德形态学方法的最高境界。道德形态学方法在关乎道德哲学的内在逻辑维度坚持“形态相通”的理想,而在关乎道德理论的文化历史维度则坚持一种“语境互证”的史识,这两者的结合与统一是道德形态学方法的理想境界。用前文隐喻的说法,就是“地平”的延伸一直到达“天际”。

在具体视角上,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形态学方法,强调以下三种易于推行的视角作为道德形态学方法的展现形式。

第一,以道德形态学方法展现道德哲学的视角。众所周知,“伦理”与“道德”虽然总是相提并论,但伦理学作为实践性人文知识与道德哲学相比,其实略有差别。伦理的实践性人文知识往往是社会生活中理所当然的社会规范,具有实体普遍性。它在某种意义上,并不直接关联到启蒙视野的文化形式,且似乎总是构成理智启蒙的“蒙”之“因素”。而“道德”却是经过自我意识反思后被内化的社会规范,具有个体自主性,似乎总是具有启“蒙”的意蕴。因此,道德哲学的反思、批判和建构一定是在伦理的实践性人文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这一意义上看,“伦理”和“道德”之间并不完全一致,而可能存在着内在的冲突。作为理所当然的社会规范,“伦理”往往以绝对命令的形式出现,对它的表达方式往往是描述性的,有时甚至是“叙事”(讲故事)的。但“道德”不同,它是一种典型的应然性道德规范,需要尊重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以具有反思能力之道德主体认同并自愿为前提。因此,道德哲学总是与理智启蒙密不可分,它总是在与启蒙的文化形式的密切关联中展开的。

第二,以道德哲学的“形态相通”和“语境互证”展现“理智启蒙”的视角。由于理智启蒙与道德反思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以至于没有理智启蒙,就无道德哲学可言。因此,贯注道德形态学方法,意味着必须充分认识到理智启蒙的视角是研究道德哲学和道德哲学史不可忽略的视角。我们知道,由于理智启蒙的出现,个体意识才开始产生,个体对实体的反思才得以可能,各种不同的道德思想、道德学说和道德哲学才得以从一种伦理的实践人文知识的淘洗中呈现。在此意义上,道德哲学的“形态相通”和“语境互证”必须透过理智启蒙的视角才能得以展现。或者说,只有充分理解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理智启蒙,才能真正理解与之相应的各种道德哲学。同时,道德形态离不开活生生的道德生活,而道德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社会道德实践是反思道德问题和理解道德哲学不可或缺的伦理的实践性人文知识之条件。在此意义上,“形态相通”和“语境互证”作为道德形态学方法的“远见”,在中国语境中呈现为“中西互镜”和“古今对看”,它必然将西方启蒙视野中的道德哲学形态收入“眼帘”。

第三,以道德形态学方法的“中西互镜”和“古今对看”展现“西方理智启蒙”的视角。我们对西方启蒙视野中道德哲学形态的研究是一种典型的异域研究,作为一种他者的视角,汉语语境预设了“中西互镜”、“古今对看”的道德形态学方法及其立场。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道德发育非常充分的文化,中国人对伦理道德的特殊感受和理解,既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西方道德哲学的特定视角,还可以让西方道德哲学所蕴含的“启蒙视野”进入一种“形态相通”和“语境互证”的“远见”之中。道德形态学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哲学方法,“中西互镜”和“古今对看”要以对整个中西方哲学的宏观把握为前提,并以疏通道德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变为契机。哲学方法对历史形态的关照,不仅要关注到历史的丰富性,即历史中的“多”,更要注重历史的统一性,即历史中的“一”。就道德形态学方法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而言,它关注的是长时段乃至跨历史时段中,经过各种道德思想的交锋和涤荡,特别是经过中西文化的冲突和激荡,最终沉淀下来的那些不变的道德形态,它们会以活生生的道德形态转换成人们的道德思维方式和道德实践方式。从这个意义上看,道德形态学方法对西方理智启蒙视角的展现,无疑具有典范意义。

注释:

①甘阳:《中西之争还是古今之争》,《青年论坛》1986年第2期;甘阳:《古今中西之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46页。

②这两个概念在现代英语中可以互换使用,例如在《牛津哲学指南》中,Ethics词条就没有给出相关释义而只是用了“See moral philosophy”的字样。

③参见田海平《“水”伦理的道德形态学论纲》,《江海学刊》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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