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形势下,党的严格治理逐渐朝着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个党员、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党委只有落实“两个责任”,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党务工作。国有企业与我国经济有着密切关系,国有企业必须要落实两个责任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内的廉洁工作质量。本文首先分析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现状,同时阐述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题的解决措施,最后总结了全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现状;解决措施
前言
国有企业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必须要落实“两个责任”即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这也是当前国有企业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组织和党务工作人员只有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加强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深入理解“两个责任”的意义和精神内涵,针对企业内部的腐败工作才能够及时惩治,确保腐败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现状
(一)责任意识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了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在落实责任主体时,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工作人员认为党委只是领导主体,并不是工作主体,党委主体被纪委监督替代的现象普遍存在,党委主体被纪委监督包办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同时还存在责任虚化、定位不精准等问题,党务管理工作、治理工作等政治责任的担当同实际需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责任内容问题
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职分解时,由于缺乏量化机制、考核原则,导致责任内容还不够健全,进而影响了可行性,即便是部分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关的责任内容,但是条款较为笼统,不够严谨,适用性不强。部分国有企业甚至直接挪用上级的文件内容,完成没有结合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自身经营状况,导致“两个责任”难以得到落实,同时与生产经营没有实现有效融合,导致适用性不强。
(三)责任考核问题
国有企业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并不是依照党风廉政,而是依据纪委考核名义。在实际工作中,纪委对二级单位的责任考核也逐渐转变为纪委检查,完全没有按照“两个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最终的考核结果也是大同小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未能将“两个责任”落实的情况反映出来,考核工作也仅仅是在事故出现后,未能重视过程的监控,检查工作和实际的需求不符。
(四)责任追究问题
由于责任内容过于笼统,导致“两个责任”的实践性不强,追究、查处相关人员的职责还不够明确,加之追究流程过于混乱、惩戒条款过于宽松,即便是出现事故之后,也很难追究到相关人员,直接将集体责任转化为个人责任,在考核中也忽视了集体责任。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基于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针对“两个落实”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如下:
(一)提升工作人员的认知程度
国有企业应该提升工作人员对“两个责任”的认知程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想要落实“两个责任”,首先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教育工作,促使党员干部能够做到“三个认清”。主要为:第一、认清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开展腐败斗争的决心,实时掌握当前的政治形势。第二、明白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促使党员干部能够和中央解决部署实现思想统一。第三、认清个人责任、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加强廉洁工作建设,做好表率,带领工作队伍自觉遵循各项内容,加强腐败工作的预防和控制。
(二)落实责任内容构建工作
国有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首先党务工作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坚守责任并担当责任,在工作开展中严禁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重管理指标、不惩治问责的工作现象。只有定期开展各项研究、布置、检查工作,落实反腐败工作,才能够落实“两个责任”工作。
同时国有企业还需要履行“一岗双责”,如下图1所示,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列收入企业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借助“一岗双责”规范各项工作,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领导责任,国有企业内各个部门的管理人也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实现事与人的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一级一级的抓、一层一层的带、实现层层落实,贯穿整个工作流程。同时纪委还需要落实各项监督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职责。国有企业只有加强对腐败分子的问责,有效监督各项腐败工作,促使党委反腐廉政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而在国有企业内部营造廉洁的工作氛围。
(图1为一岗双责结构示意图)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上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的学习,确保上级党组织能够掌握“两个责任”的含义。与此同时,还国有企业还应该加强基层党组织内部学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基层开展学习活动,确保“两个责任”廉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上级党组织也应该依据“两个责任”内容,确保考核机制的细化、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多条职工群众参与的途径。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国有企业应该将考核结果和部门评优、领导干部奖惩、选拔、晋升相融合,全面确保工作的落实程度。
(四)加强问责追究工作
国有企业需要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形式,将党务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划分,同时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区分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营造有错必纠的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一些腐败现象,需要严格实施追责,一些重大腐败事件相关人员不查处、不及时报告的需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岗双查”责任机制,细化相关的要求与内容,在查处当事人违法行为、失职、亵职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党风廉洁建设不力的违法行为,需要加强责任追究,提升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确保思想、行为的统一,从各方面入手,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内的廉洁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磊.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国有企业海外党风廉政建设——以神华海外公司为例[J].中国市场,2015,(44):50-52.
[2] 杨宁.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5,(5):29-31.
[3] 姚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探析[J].现代企业文化,2017,(24):90-93.
[4] 吴炜.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科技展望,2016,26(11):273-274.
[5] 张晓中.关于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155-156.
论文作者:周琨,侯永杰,孔慧欣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5
标签:责任论文; 国有企业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两个论文; 工作论文; 主体论文; 纪委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