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阶段加强农业质量 标准体系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系建设论文,新阶段论文,质量论文,标准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新阶段的主要特征,一是在运行机制上 ,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已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在农产 品供求格局上,告别了过去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平衡、年年有余。同时,伴随新阶段也出现 了一些新的状况和问题,即农产品“卖难”、价格持续下跌、农民增收困难。据此,党中央 、国务院近年来明确提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 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001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将此“放在整 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并进一步指出,实现这个中心任务要有新的思路,即“必须在稳 定总量、保证供给的前提下,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推动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当前最迫切的是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农产品 质量检测检验和市场信息这三个体系,这是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 促进农产品优质化最有效的手段。”本文就如何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加强农业 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
1.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我国农 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后,调整农业结构,把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调优,农业效益 调高,势在必行。优质优价,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那么,什么样的产品属 优质产品,怎样才能生产出优质产品,就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的标准体系,包括一系列产品 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运用标准组织生产,就是把标 准化贯穿于产前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选用,产中的栽培、饲养等技 术规程,产后的加工、包装和产品质量检验,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规范的轨道,实现农 产 品的优质化。
2.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 需要。现代农业是高科技含量的农业、标准化的农业。农业标准化融技术、管理、经营于一 体。农业标准的制定,是由政府部门根据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实际需要做出统一规划,主要 由有关农业科研和推广单位、大专院校承担研究制定任务。通过标准把农业科研成果和生产 技术、管理经验组装配套,使之科学化、系列化、程序化、简易化,成为广大农民能够掌握 的技术操作规范。因此,农业标准是实施科教兴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 有效手段。
3.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在市场经 济条件下,农产品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产品质量的竞争、品牌信誉的竞争。制定和实施农业质 量标准,是推出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业名牌发展战略,培育、创造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叫得 响的名牌产品的基础和前提。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经营方式,它集产供销、贸 工农于一体。同时,标准化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产业化经营诸环节的内在要求,只 有 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与管理,把标准贯穿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过程,才能提供更多的为市场 和广大消费者认可的优质产品。一流的产品,来自一流的品种,一流的种养技术与环境,一 流的加工,一流的包装。因此,必须把农业产业化与标准化有机结合起来,为提升农产品及 其加工品的质量提供持续的动力,开辟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
4.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应对加入WTO、增强农业竞争力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WT O,农业将更加对外开放,面临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制定并 认真组织实施一整套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才能在革除贸易 技术壁垒、市场开放的背景下,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5.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的需要。质量 标准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农产品才能进入市场。同时 ,质量标准是传递市场信息的载体。必须将农产品按照科学的质量标准分等分级,才能在市 场上体现优质优价的政策。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不仅要让农民了解哪些农产品畅销,还要让 他们知道同类产品中哪几个品种、什么样的规格标准的农产品能卖出好价钱。例如,同样是 黄瓜,南方与北方的品种、规格、价钱不一样;目前市场上的红富士苹果,采用套袋栽培技 术的与没有采用这种技术的苹果质量不同,价格相差数倍。因此,要为农民提供准确、有效 的信息服务,就必须以农业质量标准为基础,进而使信息采集与发布标准化、规范化。
6.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适应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食品消费需求多层次、多 样化的需要。随着农产品供求格局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食品消费日趋多层 次、多样化,总的要求是更加讲究安全、卫生、优质、营养、方便。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 体系,可以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进 行跟踪监测与监督,生产出更多的如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等优质、“放心”农产品。
二、我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现状
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作为组织生产、规范市场的重要技术保障体系和执法体系,伴随着改 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九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 业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监督体系的要求,经过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农业质 量标准体系已形成了一个基本框架,初具规模,为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基础。
1.制定了一大批农业标准。农业标准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饲料工业、农业机械 、乡镇企业、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等产业领域。标准的类型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凡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标 准,基本列为强制性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组织制定国家标准350多项,行业标准960多 项,组建全国农业标准化委员会20多个。适应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 需要,为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进程,农业部和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农业标准修订专项 计划,从1999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经过申请、专家论证与评估,已 下达了1999年、2000年两批专项计划,共安排制定、修订标准项目715个。这些标准项目, 突出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安全与质量升级以及农产品市场贸易等急需的技术标准,尤其 是 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2.各省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强了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近几年来,大多数省级政府和 农业主管部门重视和加强了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 市制定颁布了关于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工作的文件,拟定了“十五”时期农业地方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落实了部分专项资金。目前,各省已制定农业地方标准15000多项。有些地区积 极创办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或某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地探索农业标准 化的路子。
3.在全国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业质量检测检验体系。自1988年以来,先后分3批 共规划、筹建部级质量检测检验中心178个,到2000年底,已有150多个部级质检中心通过了 国家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的专家评审,获得了“双认证”法定资格,就农产品、农业投入品 和农业生态环境三个主要领域,在全国各大区均已有相应的部级质检机构。同时,农业部系 统已有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业机械等13个事业单位被列入国家级质检中心体系,获 得了国家的执法检验授权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在1200多个省级农业检验站(所)中,有半数 以上获得了省级政府的执法授权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全国省级以上的农业质量检测检验体 系正在逐步形成。
4.开展农业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近几年来,农业部一方面组织开展了对蔬菜、茶叶、水产 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定点监测和跟踪检查,突出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如农药兽药残留、重 金属污染等,倡导在全国开展“放心(安全)农产品活动”;另一方面,为确保农用生产资料 的质量与安全,重点对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农机及其零配件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 督抽查。2000年共抽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1500多家,抽查样品1600多个,平均合格率为78 % ,比1999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这些监督抽查,对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遏制假冒伪劣 农资泛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5.组织开展农业质量认证,推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质量认证是对产品的质量水平、生产 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的第三方公正确认。产品质量认证是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为依据,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形式,证 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认证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信誉和 知名度,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农业部已分别建立了农机产品和水产品的认证机构,广泛开 展了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和农业系统生产许可证管理;正在筹备组建农作物种子、种植业产品 、畜产品、饲料产品的认证机构。通过举办国家和省级农业博览会等多种形式,评价、推荐 名牌农产品,推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近年来部分省在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 产品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培育、发展和认定名牌农产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得到 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总的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 展。同时应当看到,这项事业还仅仅是起步,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与农业进入新阶段、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入WTO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许多不适应的情况,存在不少问题 ,突出表现在:一些地区和有关部门重视不够,还没有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农业标准 偏少,不配套、不完整,在已经制定颁布的标准中,产中技术规程多,产后标准少,与市 场、流通直接相关的标准少;标准的宣传贯彻不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广脱节,广大农民 对农业标准的内涵及其功能缺乏了解;制定和实施标准考虑国内情况多,与国际接轨少;农 业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县和县级以下面向农村基层、面向市场的检测机构稀 缺。检测检验手段落后,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检 测检验,多数仍停留在感官评判的阶段。
三、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1.充分认识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振兴 我国农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大多数 农产品总量上供给充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是主攻方向。实现农产品优质化,既是满足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扩大出口、全面提 升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的关键所在,也是促进农业跨上新的台阶,给农业注入持 续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说,目前我国农产品的 质量与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许多农产品的档次低 、质量差,大路货多、名优产品少,特别是一些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超标,危及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出口受阻,这个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刻 不容缓的时候了。农产品质量上不去,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要落空。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也是组织产品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分等定价、选 购验收、洽谈贸易的技术准则。完备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产品 生产和市场行为的重要保障,是一项基础性较强的工作。因此,要从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业质量工作、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抓住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利 时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运 行质量和效益水平。
2.加快制定和修订农业质量标准。针对现有农业质量标准短缺、不配套的实际情况,要统 筹考虑,组织制定和完善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标准,部和省级分 类指导,分级负责,落实资金和项目单位,加快制定、修订进度。当前要重点抓紧制定产品 质量标准,突出主导产品标准,与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以及与这些产 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种子种苗标准、生产与加工包装等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标准既要讲究科 学性、系统性、完整性,又要紧密结合生产和市场流通、进出口贸易的实际需要,并注意与 国际接轨,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标准要有可操作性,要管用,切忌脱 离实际、封闭式地关起门来搞标准,结果无法付诸实践,劳民伤财,贻误时机。
3.切实加大对农业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的力度。既然农业质量标准是规范农业生产 和市场流通的重要技术准则和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那么,为什么过去长时期内没有发 挥其应有的作用呢?究其原因,既有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农产品供给长期短缺、人们的质量标 准意识淡漠的背景,又有制定颁布的农业质量标准过少,有些标准脱离实际用不上的问题。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对农业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无力,重制定、轻实施,质量标准 知识还没有普及,实施质量标准没有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研究制定质量标准的根本目 的是要付诸实施。对一些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要结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修订 , 创办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质量标准的实施推广、规范生 产行为方面摸索经验,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国家要把质量标准的实施与各类农业生产性建 设项目如基地建设、丰收计划、“菜篮子工程”等结合起来,按照标准组织项目的实施,提 高项目的科技含量、管理水平和产出效益。以标准的实施为依托,大力培育和发展名牌农产 品,充分发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优势和示范效应。积极利用 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双边或多边协议,大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4.建立健全农业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和完善全国农业质量监督 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在加快建设国家级、部级和省级农业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的同时,要逐步 向县级延伸。县和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要把做好基层生产第一线的农业质量标准的 实施与监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本职工作,扎扎实实从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源头抓起,积极开 展“放心(安全)农产品”活动。
5.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针对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现有《食品卫生法 》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范围不包括农、牧、渔业等初级农产品的现实,需抓紧组织研 究和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农业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重点 跟踪监测检查化肥、农药、饲料、种子、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广大消费者普 遍关注的粮、油及鲜活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营销企业 ,予以公开曝光。为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逐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集贸市场建立农产 品质量安全定点监测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