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的测度与决定因素——基于改进引力模型的应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引力论文,中国论文,模型论文,因素论文,成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服务业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发展的主阵地,G-7几乎2/3的经济活动是由服务构成的,法国、美国和英国这个比例更高,超过了3/4。但是这些国家的货物出口占其总GDP的近20%,而服务出口占比还不到5%。这是为什么呢?对服务贸易成本的测量与决定因素分析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角度理解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的不同,以及该不同是由什么决定的。此外,G-7在世界服务贸易舞台上是绝对的主角,我国的服务贸易主要是与这些国家开展的。服务贸易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双边的服务贸易水平。对于与G-7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决定因素的探究将对我国与G-7以外的国家进一步的开展服务贸易提供启示。
一、文献综述
(一)贸易成本的构成
贸易成本的最直接体现就是交通成本,包括货物运输中的储备成本、由交货日期缓冲和变化引致的存货成本和与运送规模相联系的准备成本。无论是国内交通成本还是国际交通成本都被证实至少在近百年来是持续下降了。有学者证明了至少从20世纪70年代早期开始航空运输成本就持续地下降了,而自从1985年以来,海运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下降了。基于交通成本持续的下降,可以在逻辑上期望贸易成本的下降。一些分析甚至判定了“距离死亡”(Cairncross,2001)。存在贸易成本的证据却站在了相反的方向。Hanson(2005)在利用新经济地理模型对于贸易成本参数的估计中,发现美国在1980年-1990年的贸易成本增加了。然而,这并不是利用专门的数据和估计方法的意外结果。有学者用1870年以来的双边贸易数据估计了引力模型。距离系数的结果表明自1950年以来的上升趋势,表明了增加的贸易成本。Disdier等(2004)在他们之后估计了这个系数,也证实了贸易成本自1950年以来明显增加了。这些发现强烈说明了贸易成本随着时间推移增加了。
贸易成本的构成不只是由距离导致的交通成本。Anderson等(2003)把贸易成本定义为除了生产成本外、使货物到达消费者所引致的所有成本。图1显示了贸易成本的构成。
另外,还有一些促进贸易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贸易成本。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殖民地、共同的宗教、与母国相联系的移民和更普遍的民族网络、经济发展的相似性都降低了贸易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贸易成本也受到制度的影响,如区域贸易协议和共同的货币。而国家的边境对于贸易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增加了贸易成本。据Anderson等的估计,贸易成本相当于关税等价的贸易成本的170%,21%归于交通成本,44%来自边境的阻碍,55%是分销成本。总的来说,贸易成本很大也很复杂。Obstfeld等(2000)甚至认为贸易成本是国际经济学六大主要困惑的共同原因。
(二)贸易成本的测量
测量贸易成本的办法是测量每一部分的贸易成本,即对关税、语言壁垒、货币壁垒、信息壁垒、合约成本与危险、非关税壁垒的测量。对关税的侧面测量包括风俗额外费、税收、价格控制测量;金融测量;自动许可证发放测量;质量控制测量(包括配额);垄断测量;技术测量和管制。然而,贸易成本的直接测量明显是分散且不准确的。
早期对贸易成本的测量来自萨缪尔森在1954年的一般均衡模型,基于“可以将测量的货物的运输成本作为货物本身的一部分”的想法,贸易成本被引入一般均衡模型。这种观点可以被认为是运输漂浮的冰山,无需付出代价的,除非大量的冰山在运输过程中自己融化了。冰山的运输成本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经验研究。在近期对于贸易成本做的经验研究中,Anderson等引用了2种间接贸易成本的测量。在他的模型中,贸易成本包括交通成本(运输和时间成本)、政策壁垒(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信息成本、合约实施成本、货币和语言成本、法律和管制成本、由于恶劣的安全环境导致的潜在交易成本和其他的官僚成本。测量方法是:从贸易产品数量对于贸易成本的推断;依赖于价格对于贸易成本的推断。这2种方法需要在定义贸易成本函数时作假设,而关于贸易成本函数的假设很可能是错误的,其函数形式可能会遗漏一些决定贸易成本的重要因素。
为了构建贸易成本的测量,Novy(2006,2007)对Anderson等的模型进行了改进。Novy模型介绍了测量总的双边贸易成本的微观基础,利用引力模型解释了阻碍国际贸易的所有的贸易成本和其他的宏观经济摩擦。Novy认为贸易成本的测量可以被解释为来自标准引力方程的“引力剩余”,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新模型去测量双边贸易成本。这个改进的好处有两方面:第一,贸易成本测量不采用双边对称的贸易成本,而采用在2个方向的双边贸易成本的平均,这样构成了不对称的贸易成本;第二,对于贸易成本的测量符合我们对于贸易成本的定义即除了生产成本外、贸易成本还包括所有与使货物到达市场的相联系的成本。因此,Novy模型可以更全面地测量贸易成本,并反映与国际贸易相联系的全部的贸易摩擦。
二、测度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Novy模型
引力模型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其中也包括对于贸易成本的测量。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成本的构成可能会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改进的引力模型避免了对每一部分成本进行直接的测量,通过“引力剩余”的方式间接得出总的贸易成本,因此其对于测量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成本同样适用。如Sebastien等(2010)就利用此方法测量了61个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成本。
笔者所用的改进的引力模型来源于Novy的模型。Novy模型在传统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一国总出口项与贸易对象国出口项的数量变动关系,这代表了多边贸易壁垒的阻力。此外,模型还考虑了可贸易品与不可贸易品。将双边模型扩展到多边模型,将冰山型贸易成本和垄断竞争框架融入到引力模型中,提出了一个方便易行的引力模型(Novy,2006):
笔者通过对(1)式进行变形,得到i国和j国双边贸易成本的表达式:
要得到贸易成本的值,还需要确定公式(3)中的2个参数s和p。从公式(3)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贸易品份额s越大,贸易成本τ越高。可贸易品占总产出的30%~80%。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可贸易品的份额是不同的,一般而言,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可贸易品的份额也比较高。Novy(2006,2007)将s定为0.8。根据定义,服务中不可贸易的部分主要是作为最终产品的劳务,然而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将使这部分服务具有可贸易性,但其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劳动力流动的移民限制和对外国公民工作许可的限制措施的影响。因此,服务产出中可贸易的服务比重是很高的,Miroudot等(2010)在服务贸易成本的测度中甚至将s值取为l,即认为服务产出100%可进行贸易。笔者取估计s值的上限0.8,基本可以反映服务产出中可贸易部分的比重。笔者分别考查不同的替代弹性P的值为5(低)、8(中)和10(高)时对双边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
(二)数据来源
笔者利用Novy模型和方法来测度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首先需要获取中国与G-7的相互实际服务出口数据、各自的实际服务总出口以及实际服务业GDP数据。各国服务贸易出口相关数据以及各国服务业GDP数据来自OECD的官方网站http://www.oecd.org/。在计算贸易成本时GDP和出口额均为当年值,因为贸易成本是一个比值,不受缩减指数的影响。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距离测算的是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是由网站www.indo.com提供的软件计算得出。由于当今世界服务贸易的主体主要为发达国家,尤其是G-7,除加拿大外,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意大利无论是服务出口还是进口都排在世界前十名。所以对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的测量很具有代表性。由于数据所限,样本选取时间是1999年-2007年,虽然时间跨度不大,但是却可以对中国入世后积极履行服务贸易承诺在贸易成本上的反映作一个很好的检验。
三、双边服务贸易成本测度结果及其分解
(一)中国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呈下降趋势
表1给出了s=0.8、ρ=8时,中国与美国、日本等G-7国家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
从表1可以看到,1999年-2007年,中国与OECD样本国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并不明显。从绝对值来看,美国从1999年的0.5698下降到2007年的0.5375;日本从0.5412下降到0.5281;德国由0.5216下降到0.4659;法国由0.6352下降到0.5492;英国由0.6141下降到0.5813;意大利由0.6312下降到0.6270;加拿大由0.6279下降到0.6117。从下降幅度来看,从大到小排列依次是:法国(13.54%)、德国(10.67%)、美国(5.68%)、英国(5.34%)、加拿大(2.57%)、日本(2.41%)、意大利(0.67%)。平均下降幅度为5.84%。这一幅度相对于同期我国与G-7总体贸易成本的下降幅度要小很多,即服务贸易成本下降幅度要低于货物贸易下降幅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尽管入世后我国积极履行GATS的各项承诺,服务贸易业也获得了较快发展,但服务贸易成本仍成为服务贸易暂时无法与货物贸易分庭抗礼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不同的替代弹性对于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变化的影响
当ρ取8时,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平均下降幅度为11.39%。为了检验不同的替代弹性对于贸易成本的影响,笔者计算了ρ取5和10时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见表2)。不同的替代弹性对于贸易成本有一定影响。如法国2007年相对于1999年下降幅度在ρ=5时为9.26%,而ρ=10时却为15.03%,相差近6个百分点,其他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
尽管ρ的不同取值对于贸易成本的变化幅度有一定影响,但是并没有影响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的下降趋势。另外,在1999年-2001年间,中国与G-7国家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变化微小,甚至有的国家还略有增加,如日本、法国。2001年之后,中国几乎与所有的样本国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均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中国在入世后积极履行服务贸易承诺对于双边服务贸易成本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中国与G-7双边服务贸易成本的分解
笔者利用引力模型分解贸易成本来反映中国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因素。根据引力模型(Novy,2006)的研究思路和方法,选取了距离Dist、人均gdp差值绝对值Dgdp为基本解释变量,还包括两国是否有共同的海陆边界Adj、两国是否同属一个贸易集团FTA这些可能影响服务贸易成本的虚拟变量。此外,笔者还加入了服务贸易限制指数TRI,这是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在贸易成本构成上最大的不同之处。在FTA的选择上,由于贸易样本国均为发达国家,在这里主要考察的是APEC(亚太经合组织),1表示两国同属APEC,0则反之。为了解决模型中的异方差和自相关问题,笔者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基于面板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回归结果显示,值表明该模型的拟合优度高,对现实的解释能力强;DW值表明解释变量互相独立,不存在自相关性;F检验值通过方程总体线性显著性检验;方程的解释变量总体对被解释变量的线性影响非常显著。通过检验,在5个解释变量中,Dist(1%)、Dgdp(1%)、Tri(5%)及Adj(1%)都保持了较高的显著性,变量FTA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共同的贸易集团没有对服务贸易成本产生显著影响,这可能与APEC还没有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关,相似的情况为欧盟至今还没有实现服务贸易自由,而且FTA只涉及货物贸易的自由。在变量的符号上,Dist与Tri的符号为正,这说明距离越远对服务贸易限制指数越高,双边服务贸易成本越大。在符号为负的变量中,Adj与FTA都比较好解释;而Dgdp为负值则表明两国人均GDP差距越大,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就越低,这与货物贸易的“林德效应”的情况相反,可能是现实世界服务贸易以发达国家为主,中国的服务出口也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通常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服务业占比越高,同时对服务贸易的限制程度也越低(TRI指数也支持这一点),而这将极大地降低服务贸易成本。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传统的引力模型对于贸易成本的测量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和缺陷(如忽略了多边服务贸易壁垒)。Novy模型在改进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完善与改进了这些缺陷,并且可以直接利用现有数据使得测量更为方便。笔者利用该模型对中国与G-7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进行测量,结果显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服务贸易成本都呈现下降趋势,1999年-2007年总的服务贸易成本下降11.39%。由于G-7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也占据着中国服务贸易的较大份额,与它们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中国总体贸易成本水平及变化趋势。这亦充分说明了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2001年之后中国与几乎所有国家的双边服务贸易成本都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这对于中国入世后积极履行服务贸易承诺及享受WTO成员待遇是个很好的验证。另外,服务贸易成本下降幅度相对于同期我国与G-7总体贸易成本的下降幅度要小很多,即服务贸易成本下降幅度要低于货物贸易下降幅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尽管入世后我国积极履行GATS的各项承诺,服务贸易业也获得了较快发展,但服务贸易成本仍成为服务贸易暂时无法与货物贸易分庭抗礼的一个主要原因。通过服务贸易成本的分解发现,空间距离与服务贸易壁垒是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存在的主因,与贸易国的人均收入之差及共同的海陆边界有助于降低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共同的贸易集团对于两国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并不明显。
这一结论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理解中国的服务贸易增长,为服务贸易政策更具有国别针对性提供了指引,更为中国在GATS框架下更好地争取自己的利益提供了直接的证据。进一步降低我国双边服务贸易成本应该主要从两方面来进行:首先是进一步履行服务贸易承诺,使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并提高中国服务企业竞争力;其次,通过WTO成员的身份不断地争取更多的权利和待遇,迫使贸易伙伴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降低其服务进口的门槛。本研究由于数据的限制,在样本数量和时间跨度的选择上不能令人满意。样本和时期的扩展将更能全面地把握中国的服务贸易成本状况。测度服务贸易成本只能说是贸易成本测度的一小部分工作,如果仅从服务贸易角度来说,对于各部门的贸易成本的测量将是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