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丁堡学派解构默顿科学社会学的三元向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爱丁堡论文,学派论文,社会学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0763(2012)01-0089-05
科学社会学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以默顿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年)发表为标志。正是由于默顿(R.K.Merton)的理论和研究贡献,“科学社会学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并获得了合法地位”([1],p.41)。在默顿的影响和带动下,默顿学派丰富和发展了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使其在20世纪50、60年代达到繁荣鼎盛时期,非常受人关注。尽管默顿对科学社会学作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贡献,但其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有些学者因此对默顿的科学社会学进行了批判,爱丁堡学派是其中最夺目的批评者,他们的批判立场最为激进。正是在解构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础上,爱丁堡学派建构了强纲领SSK。由于爱丁堡学派的工作,默顿科学社会学日渐衰微,SSK开始登上科学社会学的主流理论舞台。在解构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征途中,爱丁堡学派主要从三个向度来进行的,本文对此进行重点探讨。
一、打开科学知识的“黑箱”
社会学家奥利夫(León Olivé)认为,知识社会学和科学社会学在科学知识与社会的关系处理上,本质上是一种“弱纲领”,即“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拥有一个广为接受的著名答案:知识的条件、确证、有效性以及论据和证明的有效性等概念的分析属于哲学知识论领域,社会学因素是第二位的。但同时他们认为,有关知识起因、原因、影响和结果这些问题才归之于经验科学的研究范围,如心理学和社会学”([2],p.14)。但是,哲学家、社会学家普遍接受这一“弱纲领”,默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默顿认为,科学的认知内容与纯科学之外的因素无关,“社会学不可能解释科学的内容,科学的内容最终是由自然所决定的”([1],p.54)。他说:“无论周围的环境如何影响科学知识的发展,或者,考虑一下我们更熟悉的问题,无论科学知识最终如何影响文化和社会,这些影响都是以科学本身变化着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结构为中介的。”([3],p.32)为此,默顿将科学社会学的视域重点选定为科学社会的内部建制结构,尤其是科学的规范结构。
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在某些方面虽然来源于知识社会学的传统,但从发展结果上看,或者说,从理论旨趣和研究方法上看,它脱离了知识社会学的学术传统。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忽视了研究科学知识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它是没有科学知识的科学社会学,是科学家的行为和组织的社会学。对此,本·戴维这样解释道:科学社会学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知识结构与社会基础两者之间变化的相关经验证据的确立一直不能令人满意,科学家的理性原则已经足以确定一种科学理论的被接受和被拒绝,无需再强调社会的内容,并不是因为把科学完全看成一种例外([4],pp.42-43)。但在英国学者惠特利(R.D.Whitley)看来,这种忽视对认识过程进行社会学分析的科学社会学理论就是关于科学知识的“黑箱”理论([5],p.76)。
面临科学知识“黑箱”的存在,爱丁堡学派对默顿的科学社会学进行了重点批判。他们认为,默顿丢掉了欧洲传统知识社会学中对知识的研究,这实质上是丢掉了科学的社会研究的最根本的内容,忽视对知识本身进行研究是默顿所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一个严重的缺陷。布鲁尔批评道,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仅从宏观角度外在地研究科学与社会的关系,没有从社会学角度直接研究科学的内容即科学知识本身,这过于保守。社会学家心悦诚服并急不可耐地把他们对科学的关注局限于对科学的制度框架和外部因素上面,这种做法并未触及科学知识的本性,布鲁尔说,“这种心甘情愿限制自己研究范围的做法本身有违科学本性,是不彻底的社会学研究,应当把所有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都当做调查研究的对象。以前社会学家把本来可以研究的领地让给了心理学家和哲学家。”([6],p.3)布鲁尔认为,虽然哲学家一直堂而皇之地把界定知识的本性作为自己的任务和研究的领域,但是知识社会学完全可以强有力地深入到哲学领域之中。
爱丁堡学派批判科学社会学,目的在于“白箱化”科学知识,即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探讨和分析。在布鲁尔和巴恩斯看来,对科学家与科学家行为的研究是不重要的,科学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对科学知识本身展开社会的分析和研究,这种分析和研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巴恩斯认为,“科学知识应该是社会学家理解自然知识及其多样形态的最有价值的资源,而不是最大的障碍。”([7],p.viii)知识就是一种信念,是被接受的“信念”,而不是正确的信念。信念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与对象、事实和具体事件有关,其二是与价值、义务、习惯和体制范畴的体系有关。社会学都可以分析和讨论这些信念,因为科学与其他的信念体系是一体的。在巴恩斯看来,科学家的思想是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居于统治地位的知识阶级思想的文化中得到的,科学家的社会信奉、社会地位或者他们的社会团体都可能影响其思想。为此,巴恩斯还特意结合科学哲学家关于理论与事实的关系来明证自己的观点,他说,“组成我们接受了的知识的绝大部分信念,是从理论引出的并不全然是经验的产物,理论是加之于现实而不是从现实得出的。”([7],p.9)自然科学的信念即科学知识,自然也是如此。
爱丁堡学派不仅充分阐述了打开科学知识“黑箱”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们还从宏观视域研究了历史中的种种典型的科学争论案例,探讨了科学知识发展与社会利益变化两者之间的内在因果相关性,并以“利益”(interests)作为必要的解释资源,对科学活动进行社会学的因果说明,即打开科学知识的“黑箱”。这种以“利益”作为解释资源的说明模式被称为“利益模式”,概而言之,知识的增长与利益相关,科学行动的目标和利益决定了科学知识的变迁。在布鲁尔和巴恩斯看来,科学研究包括科学评价都蕴含了一定的目标和利益,因为“目标和利益有助于解释作为目标导向和利益行为的特定结果的特定变化,它们虽不能充分解释行动的原因——在任何实际的经验性情境中,任何言语意义上的原因都不会被认为是充分的——但它们的确是导致行为的原因,如果不涉及它们,相关的行为将无法得到解释”([8],p.150)。也就是说,利益因素与科学事件或行动具有相应性。当然,“利益”的含义是广义的,不仅包含专业利益和职业利益,也囊括经济利益,还包含了与社会背景因素紧密相关的政治利益、涉及文化取向的宗教利益,等等。
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拒绝考虑科学的内在因素,拒绝考虑科学知识的实在内容,而爱丁堡学派通过构建“利益模式”,将“利益”作为核心要素,来解释科学知识的增长,凸显科学家在科学行动中的力量。科学家是“社会中的人”,社会因素通过影响科学家进而渗入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例如,科学家会根据自身的和共同体的利益选择、取舍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拓展方向。由此可以说,爱丁堡学派通过强纲领终结了将科学知识内容与社会学视为不相容的传统,突破了社会学不能介入科学知识的禁区,彻底打开了默顿科学社会学对科学知识设置的“黑箱”。对此,皮克林给予肯定:“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最大成就,就是把科学的人类和社会的维度置于首要位置。我们可以这样认为,SSK使科学中的人类力量主题化。认为科学知识的生产、评价和使用,受制于人类力量的约束和利益”([9],p.98)。
二、质疑科学规范
科学规范理论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理论核心之一,它在被提出来之初并没有立即遭受质疑和批评,甚至在20世纪50、60年代得到延伸和拓展。但是自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后,貌似简单的科学规范问题引起了历经几十年的广泛争论。华盛顿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卡普兰(Norman Kaplan)在《科学与民主的社会结构回顾》(1963年)一文中,第一个对默顿的科学规范提出批评,认为它“需要重新加以检验”([10],p.855)。相对于卡普兰,马尔凯的批评直接并具有深远的影响力。马尔凯认为,认知规范支配着科学家的行为准则。此后,还有学者,如英国的社会学家约翰·劳(Law,J.)、大卫·弗内奇(French,D.),甚至否认科学社会系统中规范的存在。与这些众多的批评者不同,爱丁堡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理论的质疑主要是从两个维度来进行的:一是显性的维度,也就是爱丁堡学派直接对默顿科学规范提出的质疑和批评;二是隐性的维度,即爱丁堡学派所构建的理论体系中所折射出来的与默顿科学规范理论格格不入的内容。
爱丁堡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的显性质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质疑默顿科学规范的独特性。在默顿看来,科学规范是科学自主性的保证,是科学制度特有的。但是,巴恩斯认为,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规范并非科学所特有,它们同样存在于或适用于其他的社会活动。不仅如此,巴恩斯认为,“范式是社会控制的一个源泉”([11],p.197),在科学活动中,社会规范不能约束科学家的行为,只有认知规范才发挥相关的作用。“那些表现出最大程度的一致的科学家群体,是共享库恩范式的共同体。在这些共同体内部的凝聚力、团结一致和共同的信奉,是来自范式的技术规范,而不是一种普遍的科学的‘精神特质’”([12],p.23);其二,质疑默顿科学规范的有效性。鉴于科学越轨行为和反科学规范行为的频频出现,默顿科学规范的有效性遭受广泛质疑。对此,斯托勒认为,“对它的批评主要不是集中于它对这一精神特质的组成部分的误解上,而是集中在这些规范是否在实际中指导着科学家的日常行为这个问题上。没有人提出一组截然不同的规范,但许多评论者指出,科学家们经常违反一个或更多的已经概括出的规范。([13],p.14)”但是,对于这些有关科学规范有效性的质疑,默顿积极地作出了回应,他指出,“不能因对科学规范的偶尔背离,如伪造数据,就错误地得出结论,说它仅仅是认识论的或者仅是观念性的规范(同样,也不能因出现凶杀偶尔违背了道德和法律规范,而下结论说它们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同样根据理论社会学,我也不会坚持这些科学规范都是一成不变的,纵使它们被刻在永久性的石碑上。”([14],p.7)但是,巴恩斯专门发表《科学的精神特质:一种离经叛道的观点》一文对此提出批评。巴恩斯将科学的发展分为“业余性”、“职业化”、“规模化”三个阶段,并认为在不同的阶段,规范的效用也会不同。例如,默顿的“非谋利性”规范在“业余性”发展阶段并不存在,在“职业化”的纯科学发展阶段可能在一些由职业科学家组成的献身于超功利研究的自主共同体中有所表现,但在“规模化”发展的大科学时期,随着科学应用性要求的日趋增强和纯科学重要性的日益降低,“非谋利性”规范并不多见([12],pp.17~18)。
除了直接批评默顿科学规范的独特性和有效性,爱丁堡学派强调科学中的利益和权威因素等,这与默顿的科学规范在逻辑上是相悖的。
首先,在默顿看来,科学成为一种制度后,科学家一般不会显示出道德上的异常,他们在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规范的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其根本目的在于拓展被证实了的知识。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默顿其实是将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四条基本规范视为科学制度化的根本保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四条基本规范的约束,科学无法作为一种制度而存在。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这四条规范能确保价值无涉在科学中实现,能使科学免受外在因素尤其是利益因素的污染。
与默顿不同,爱丁堡学派肯定了利益因素在科学中存在的合理性。对此,巴恩斯进行了专门的阐述,他指出,“科学的进步正在导致一种乌托邦,在这里,人性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述,而所有行动都是以符合自身利益的合理估计为基础的自由的个人行动”([15],p.143),“科学是这样一种制度,它的巨大潜力一直被主要地用于人们认为是有价值的目的上”([15],p.13)。科学活动成为“制度化”的东西后,人们就会根据它的继续存在制订计划,根据他们的计划,人们可以从制度的延续中获得某种既定的利益,“每一个为成为一名科学家而作出必要努力和调整的人,都会为科学的延续下赌注,并且都会从这种延续中获得某种既定的利益。”([15],p.11)在巴恩斯看来,“利益以某种方式把各种制度结合在一起并维持下去”([15],p.1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仅制度的局内人能从制度的延续中获得某种利益,而且局外人也相信制度的延续能为自己能提供一些商品、服务或人员,这样局内人和局外人都会因为利益而支持制度的延续。事实上,科学中之所以有大规模的资金流动,主要是因为人们认为,“研究与发展将不负所望,会在资本投资的基础上产生巨大的利益回报”([15],p.8)。巴恩斯说:“我们在这里无需关心,科学事业是否似乎已经完全沉入了经济的海洋之中,或者它是否还像一座冰山一样漂浮在这个大海的海面。重要的是,至少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科学活动与经济的或功利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从而,科学成了我们的生产体制中具有难以估量的重要性的组成部分。在无数地方,在企业、政府实验室和国防部门中,人们按照常规为了进一步更为具体的实用目的进行着科学研究。”([15],pp.27-28)由此可见,巴恩斯将利益作为科学制度延续的根本因素,这与默顿科学规范所蕴含的精神有着本质的区别。
其次,默顿认为,科学建立在理性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是可以免去权威、教条和类似弊病的。他的科学规范理论充分体现了这种思想,比如,普遍主义预示科学大门应向所有人洞开,公有主义也表明了科学交流中的平等性,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更是针对权威而言的,它要求任何人都要接受批判。但是,爱丁堡学派的巴恩斯有着不同的主张。巴恩斯认为,科学家本应该直接核实知识的主张,而不应该问“谁这么说的”。但事实上,“谁这么说的”在科学中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任何时候,科学家通常都会问这个问题,而且有必要问这个问题。其实,早在近代科学诞生之时,这种质问“谁这么说的”的传统就已存在。例如,进行重要的科学实验时,科学家会召集一群见证人,但是见证人并不是从群体中随机选取的,他们必须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科学地位,这充分说明,在科学中存在着“资格控制系统”(the quality control system of science)。这种资格控制系统就是依赖权威来运作的。在巴恩斯看来,“科学是公认的认识权威的储藏所”([15],p.96),科学中拒斥权威的理想与实际存在的情况联系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们有一个巨大的科学教育体系,在其中,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个人的想法、观点和批评搁置一边,而服从老师的权威似乎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科学中脑力劳动的分工程度很高,这似乎又要求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的感知、推理和建议,这种服从完全基于后者的地位、或者以他命名的学问,以及它们所暗示的他在认识方面的权威。巴恩斯不仅肯定了科学中权威存在的普遍性,他还充分肯定了权威在科学中的必要性。巴恩斯说:“科学的制度结构是建立在权威关系的基础之上的”([15],p.81)。也就说,科学活动中排除权威是不可能的。科学知识正是通过权威关系结合到它不同的、多种多样的社会应用之中的,“除此之外,难以想象还会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运用”([15],p.82),“科学家们就是以权威为基础来建立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15],p.87)。
三、对同行承认的不同解读
默顿通过科学奖励系统理论的阐述,为科学发展找到了动力机制。但在默顿看来,科学奖励本质上是荣誉性的,而非物质性的,即使在当代也是如此,他认为,在物质激励和同行承认之间,科学家更在意后者,归根结底,同行承认是科学家对奖励的终极追求。
爱丁堡学派也肯定了同行承认在科学奖励与激励中的作用和地位。对此,巴恩斯有专门的阐述,他指出,科学家一般把他独创的知识交给整个共同体以换取共同体的承认,而且他们非常在意获得这种承认,因此承认可以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和奖励。巴恩斯说:“承认本身就是许多或绝大部分从事科学的人所渴望的东西,这种承认也许是名望或者是朴素的敬意,也许是喝彩或者仅仅是其他人的赞美之辞。而且,正是对这种承认的希望成为了许多科学家工作的动机,这或许是事实……一个科学家如果希望自己有一个成功的科学事业,即使对承认不感兴趣,甚至讨厌并且憎恶这种承认,但他还是不得不寻求获得这种承认。”([15]p.45)
尽管如此,巴恩斯却认为,科学奖励只考虑到承认还不行,“承认并不仅仅是对科学家进行奖励的一种可能的形式:在这种奖励系统中还包含着一种更深层次、更根本的奖励方式”([15],p.45)。也就说,承认并不是科学家在奖励方面的终极需求。科学家之所以在意同行承认,是因为“承认是通往一切之路”([15],p.45),即无论科学家需要什么,都把承认当作通往那种需要之路。例如,一个科学家,他若希望获得某个研究项目,但是这个机会取决于同行的认可程度;他若想寻求更多的设备、场地、时间或同行助手,承认仍是其中的关键;他若想通过调到一个工资更高的职位上、通过做顾问工作的积累、甚至通过巧妙地掌握时机从研究一跃而进入科学决策或管理领域,来追求他个人的利益,那么,科学家同事对他的承认的程度仍然是至关重要的。总之,“不管这个科学家所需要的是什么,实现这种需要的方法就是借助他所获得的承认”([15],p.45)。这些例子其实也表明,承认是满足科学家特定需要的必要条件和中介,或者说,承认是科学共同体的奖励系统中的通货,只有用它才可以获取科学家希望的特定奖励。
为了清楚明了地阐释承认的本质,巴恩斯例举并分析了汽车装配厂中的激励。巴恩斯认为,组装一辆汽车所要求的工作必须由许许多多的个人以协同的方式来完成,个人是以一种满足外在的要求和需要的方式来完成其工作的,满足这些要求和需要,就是对个人工作的主要激励。但是要求和需要是因人而异的,有人将养家糊口置于第一位,有人将环游世界作为最大愿望,还有人只想获得物质财产,等等。因此,满足要求和需要的激励方式变得十分复杂和难以操作,不过,在货币发明之后,汽车装配中的激励问题迎刃而解,因为“拥有货币就是拥有潜在的大量奖励,因为,任何奖励都可以定价,或者通过金钱获得。货币是通往大量特定的奖励的一条通路”([15],p.44)。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将自己特定的工作换取货币,再通过货币去满足自己的特定需要。在这种激励方式中,货币作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而存在的。巴恩斯说,“金钱的吸引力,是特定奖励的吸引力的一种反映,后一种吸引力超出了金钱以外。当人们为金钱而工作时,正是金钱以外的奖励成为了最终的激励因素。”([15],p.44)这种激励方式可以用图式(图1)来直观表示:
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中激励制度与汽车装配厂中的激励制度有着共同的机制,在后者中,金钱是通往奖励之路,而在科学中,承认是通往奖励之路。承认在科学中所扮演的角色与货币在汽车装配厂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样的。“正如金钱可以使大量潜在的奖励变为汽车生产的实际诱因一样,承认也会使一系列奖励变为研究的诱因。”([15],p.46)科学中的奖励同样可以用图式(图2)直观表示:
爱丁堡学派与默顿都强调了承认在科学奖励制度的地位与作用,但是,两者的本质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默顿将承认视为奖励制度的终点,正是承认激励着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这种承认是名誉性的。而爱丁堡学派只是将承认视为科学奖励制度的一个中介环节,最终激励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是科学家个人的特定要求和需要得到满足,这种要求与需要饱含利益因素,它既可以是名誉性的,也可以是物质性的,会因人、因地、因时而不同。
[收稿日期]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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