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传统文化的变迁——以杂交水稻的传入所引发的文化变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侗族论文,水稻论文,为例论文,传统文化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南方水稻农业生产,从唐宋以后,有了极大的发展。南方各族群众在数百上千年 的辛勤劳动和探索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大水田农业经营体系。一类是太湖地区著名的 粮、桑、渔、畜的综合经营;二类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粮、桑、甘蔗、渔结合在一起的 桑基农业;三类是侗族地区的稻作农业。不论是从事农业史的研究人员,还是从事当代 农业经济研究的人员,对前两类的农业经营范式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 研究成果。但是,对侗族的这种农业经营范式就涉及不多,或是因为侗族的这种农业范 式是立足于山区,对于从事中国的稻作农业的工作者来说,不能代表中国农业发展的主 流,因此也就没有对此进行过多的关注。但是,在人类学工作者看来,这又是一个不容 忽视的问题。因为任何一种生产经营范式的创造都是文化积累的结果,都是对自然环境 的创造性适应与利用,都是人类文明进程的一大贡献。我们没有理由不对此进行关注和 研究,尤其是在当今全球性的“技术革命”时代,我们更不能熟视无睹。要对侗族生计 方式进行探索与研究,那么对侗族的这种稻田农业经营范式的理解就成为了一个不可回 避的问题。
侗族与汉族在特定的意义上来说,都是地地道道的农耕民族,都有着悠久的稻作文化 ,但是我们对他们所从事的稻作农业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他们在产品构成、耕作技 术、土地占有、自然资源加工、农业改造的主攻方向,都各自呈现出一系列特点。在长 江中下游与珠江三角洲是河网密布的大平原,只需要修筑堤防,将水系与农田分割开来 ,大片稻田也就形成了。由于地处中下游,从上游冲下的肥沃土壤会自然在这一带淤积 ,土壤的腐殖质成分的补充即便没有人力的施加也自然会得到满足,土壤能够长期保持 肥沃状态。但每年的汛期必须投入较多的劳力。随着农田的连片大面积开辟,森林与牧 场日益稀少,农耕的畜力来源日趋困难,以致在汉文化中对耕牛的保护十分重视,甚至 采取法律形式。进入近代以后,电机排灌与机耕的引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耕矛盾。 侗族地区的情况与此大不一样。侗族先民自秦汉以后,陆续西迁定居于湘黔桂的毗连地 带。其间崇山峻岭,且在山涧有零星的坝子分布。侗族群众因地制宜在这样的环境中修 砌稻田,劈山开渠,架设水枧、水车从深山溪沟引水灌溉。侗族地区森林茂密,日照不 足,大部分为冷、阴、锈田。为了适应这一地理气候特征,其稻作品种无法单一化,作 物的成熟期相对较长。侗族农业的优势正在于作物品种容易实现多样化,要是从单一品 种而言,很难达到批量产出。因此,在商业的竞争中,侗族是不能在粮食的批量供货上 与汉区农业相比。侗族所处环境的真正优势不在其稻田农作上,而在于它的低山丘陵。 这些地区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人工营林地带,侗族自清初以来近两百年的富庶,主要是在 稳定农业产量保证粮食自给的基础上,得力于原木贸易与林副产品的外销。
由于侗族与汉族所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差异,他们在土地占有方式上也显示出各 自的特点。历史上,汉族地区的土地占有已经高度私有化,土地完全可以自由买卖,社 区内部贫富分化相当严重,土地占有的高度集中已经十分突出,政府为了征收税赋的方 便,对私人占有的土地进行了详细的丈量与造册登记,编制了鱼鳞图册,实现对稻田的 丘块管理。而侗族地区的土地占有方式受到家族的牵制,一个坝区大多是由一个或几个 家族成员占有,田土买卖不仅仅是当事人一个人的事,个人在出卖自己的耕地时,还必 须征得家族的认可。在正常情况下,土地是不允许卖给家族以外的人。也正因为如此, 在侗族社区内,贫富分化不是很严重。侗族地区的很多土地也没有像汉族地区那样经过 丈量,田赋租税也多是按习惯亩征收,就是到了80年代,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执行的仍是 习惯亩,以“担”、“把”来计算。村民们土地承包册上填报的面积与实际的土地面积 有很大的差距,实际面积大于填报面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转让也没有像汉族地区那么 频繁,因此,其耕作制度也没有像汉族地区那么变化快。就稻田农业耕作技术的主攻方 向上看,侗族与汉族之间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汉族地区的耕作技术的主攻方向是在尽可 能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与复种指数,并确保产量的稳定。为此,汉族地区的水利工程及 相应的技术被提到了很高的地位,对稻田进行高度的精耕细作,实现了当今世界单位面 积产量的最高记录。而侗族地区却相反,稻田基本不考虑复种,稻田耕作也不力求精细 ,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到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上。这在汉族看来有点浪费土地资源。由于 侗族地区有大量木材,可以通过外销带来巨大的财富,因此对稻田耕作不作精耕要求, 仅致力于满足生产者家庭消费的水平,把技术的主攻方向放在人工营林的卓越技艺上。
通过以上特定社会背景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侗族的稻田农业经营范式尽管采取了稻 、渔、豆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与太湖流域的粮、桑、渔、畜的综合经营和珠江三角洲的 粮、桑、甘蔗、渔相结合经营在本质上是有差异的。从表面上看,太湖流域与珠江三角 洲的综合经营有些差异,其实他们的多种作物相结合的经营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仅是作 物的品种稍有不同而已,其目的都在于利用有限的耕地面积,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 太湖流域的经营结构是,将动植物生产和有机废物的循环从田地扩大到水域,组成水陆 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粮食生产方面实行稻麦一年两熟,并在冬季插入绿肥、蚕豆等, 其他肥料来自猪粪、河泥等,利用挖塘泥堆起的土墩种桑,利用稻竿泥、河泥、羊粪壅 桑;桑叶饲蚕,蚕矢喂鱼,水面种菱,水下养鱼虾,菱茎叶腐烂及鱼粪等沉积河、塘底 ,成为富含有机质的河泥。羊舍饲,吃草,过冬食桑叶,可得优质羊羔皮,等等,就这 样,把粮食、蚕桑、鱿菱、猪羊等的生产组成一个非常密切的相互援助的事物网。这使 各个环节的残废部分都参加到有机质的再循环,人们从中取得粮食、蚕丝、猪羊肉、鱼 虾、菱角、羔皮等动植物产品。[1](P424-425)珠江三角洲的经营范式与此相类似,仅 是作物品种有所差异而已。然而侗族地区的稻、渔、豆相结合的目的并不在于提高单位 面积产量,也不在于利用有限的稻田面积。而是在基本保证粮食自给的情况下,以腾出 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从事他们的人工营林,有的甚至连粮食都不能自给,而是从原木贸 易及林副产品的外销后,向汉区购买粮食。因此,侗族所实行的综合经营范式仅仅是为 了减少劳动投入。
侗族村民在稻田里种的水稻,一直是糯谷,有30多个品种。[2]糯禾有杆高、穗长、粒 粗、优质和芬香等特点,其中以白香禾与黑香禾最为著名。香禾质地优良,营养丰富。 (根据贵州农学院生物化学营养研究室化验,结果是含粗脂肪3.35%—3.66%,蛋白质7.4 2—8.27%,色氨酸0.10—0.11%,赖氨酸0.28—0.67%,总淀粉83.26—85.54%,水分10.39—10.67%。还含有铜、铁、锌、镁、钙、硅等微量元素。)由于杆高,稻田蓄水才深 ,也才便于在稻田里养鱼。为了使稻田养鱼多有收获,村民都要在村寨边修建清水配种 池,在稻田里要挖出鱼窝,并开设纵横交错的可通往鱼窝的沟道,在田口要设置竹网, 以防鱼往外跑。到了金秋十月,侗族村寨是糯禾一片金灿灿,禾花鲤鱼肥胖胖。侗族村 民在修砌的田坎都比较宽,每年农历4月初,村民便在田坎上每隔一尺左右挖一个小洞 ,点播黄豆,待豆苗长到五、六寸时,把田埂边的肥泥扶在豆苗脚,作为对豆苗的陪蔸 追肥。到秋收时,黄豆也成为村民的附加收入。这种生产范式在侗族地区已有上百年的 历史了。村民们早已习惯于这种生产习惯。这种生产带来的劳动产品早已渗透到村民的 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
解放后,特别是1956年起,政府强行在侗族地区推行“糯改粘”,到70年代大面积推 广杂交水稻。这种外来因素的介入,不仅打乱了侗族社会的食物结构,而且还打乱了侗 族村民的生产结构,甚至社会结构,引发了一系列的不适应。
第一是生态景观的问题 传统糯米饭本身油质、糖粉比粘米丰富,村民在一天三餐吃 糯米饭时,用不着炒菜下饭,只把糯米饭捏成团沾酸鱼汤或酸菜汤就可以进餐了。改用 粘米后,以前的进餐方式不能继续了,必须每餐炒菜下饭,要炒菜,首先要有油料,村 民为了获得食用油料,开始了“开荒”,不得不把村寨附近蓄禁了数百年的古树砍掉, 用来栽种油茶林,解决食用油问题。这样一来,首次导致了侗族村寨附近自然景观的改 变,砍伐严重的村寨开始出现了水源紧张的问题。怀化市通道县的阳烂村就是一例。该 村在1956年以前,村寨的北面与东边都是莽莽古树,那时村寨的一口水井的水是满满的 ,为了使井水朝一个方向溢出,村民不得不在井口的正沿凿了一个水槽,让水依槽流出 。1956年以后,村寨北边与东面的森林一次性砍掉,栽上了油茶林,由于集体所有,管 理不善,油茶林稀稀拉拉。大约30年过后,这口建于清嘉庆17年的水井,其水位降低了 一半,村民为了防止井水发臭,使井水能够流动,又不得不在水井的半腰凿了一个出水 洞。现在,村民于10年前凿的出水洞又没有水流出来了。从这口水井的近50年的变迁, 就可以大致了解这一社区生态变化的基本情况。
第二是食物结构的问题 侗族村民要解决食用油,光从砍古树载油茶林获取的油料还 不能满足村民的日常生活的需要,村民还不得不利用稻田来种油菜。这样一来,侗族社 区原来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蓄水养鱼的,这时不得不排水晒田。于是村民历来珍视的鱼 受到了威胁,由于鱼在村民的生活中实在太重要了,村民为了保证有充足的鱼,有的就 把那些有出水无法排干的田干脆挖成鱼塘,作为专门养鱼。村民本来有限的稻田就越发 少了。对村民影响更大的是冬季种油菜,就打破了侗族村民的文化惯例。原来的冬季和 初春是村民的闲期,也是家族或家族—村寨之间进行交往竞赛的时期,是村民不断创造 与丰富民族文化的时期。这时村民在冬季种油菜必须花去大量的时间,而用于社区交往 与创造或传授文化的时间就大大地减少了。所以在这段时期侗族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是处 于衰退期。以致于我们今天到侗族地区进行调查时,不论是村民介绍的,还是我们亲自 观察到的文化现象,大多数反映的都是半个世纪以前的情况。这些文化现象能够存留的 侗族村民生活中被我们所观察,当然也能说明侗族传统文化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第三是生产方式的问题 在侗族社区推行矮竿粘谷,对于侗族村民历来执行的稻田养 鱼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侗族村民在历史上之所以培植出了那么多的高竿糯米品种,一是 为了对付侗族所处山区的自然环境,在这里,稻田主要分布在山冲沟壕,多为冷、阴、 锈田,加之这一地区日照不足,其农业生产条件不如汉族农业稻作区。要在这样的条件 下发展稻作农业就只能培植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稻作品种。二是侗族社会是一个高度珍 视鱼的社会,村民甚至认为他们是先有鱼后有稻的民族。有时也真说不清侗族社会是为 了养鱼而种稻,还是为了种稻而养鱼,或许是二者间而有之。在侗族社会里鱼和稻是分 不开的,有鱼就有稻,有稻就有鱼。但在侗族地区强行推行矮竿粘稻后,侗族社会中有 关鱼与稻的文化惯例就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危机。
侗族在稻作经营中实行的是鱼稻并重的鱼稻共生结构,与侗族社会的文化运作高度协 调的。推广矮竿粘稻,不可能像高竿糯稻那样进行高位蓄水,使侗族村民的稻田养鱼受 到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其一,高竿糯稻不仅是对冷、阴、锈田和日照不足的适应,和侗族以田养鱼的需要, 更主要的与侗族社会的村民生活保障体系紧密相连。村民在收割时,采用的不是割蔸在 稻田里取粒的方法,而是用禾剪剪取禾穗,将禾穗捆扎成把,挑回村寨晾挂在村民特制 的晾禾架上,以到用餐前才取其碓春。收割后的稻竿继续留在田里,这对村民来说有个 好处,一由于是人工用禾剪剪取禾穗,这种方法哪怕再仔细,都会有遗留禾穗在田里, 这就为家族或村寨贫困的家庭提供了一个“二次收割”的机会。村民把这种现象称为“ 放浪”。贫困的家庭尤其是孤寡老人可以在“放浪”时,到所有收割过的稻田里去收剪 遗留的禾穗,这样部分地解决了村寨贫困家庭的粮食问题,由此拉近了村寨村民贫富悬 殊的距离,使得村民穷者不是太穷,也有所养,而富者又不是太富。但推行矮竿粘稻后 ,村民过去采用的剪禾法已经派不上用场,改用割蔸就地取粒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引用 ,使得过去为家庭提供“二次收割”的机会也随之消失,村里的孤寡老人的供养与生存 就成为了大的社会问题,于是村里出现了“五保户”的现象,靠国家政府来援助,由于 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只是临时性的生活救济,以致于他们的基本生活 难以得到保障,而且政府还自己给自己套上了一个负担。
其二,村民在稻田里脱粒收获,还不得不改变了他们的收获农具与储存方式,以镰刀 取代了禾剪,必须使用庞大的槲桶(打谷桶),甚至收割机,为了去其脱粒时伴落的叶草 ,谷物在进仓时还必须使用风箱。令村民最为担心的是,所收稻谷不能再挂在他们特制 专门用来储存粮食的晾禾架上,而必须存放于家屋的粮仓内。由于侗族村寨是一个全用 杉木构筑起来的世界,一不小心,村寨失火的事也是常见的,过去把稻谷存放于水塘上 面的晾禾架上,万一村寨失火,村民的粮食是不会被火烧掉的。即使不幸发生了火灾, 村民的生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粮食一旦存放于家屋的粮仓,若是真有火灾发生,村民 的损失就更大了,火灾后连基本的生存就成问题,只有靠政府的援助和周邻八寨的村民 救济,这样又加重了国家与邻村村民的负担。再说把粮食存放于家屋,老鼠的偷食也是 一大损失。所以村民们并不认为把粮食收到家里就算有收成了,一旦意外出现,一切收 成将会化为乌有。
其三,村民在秋收之后有放浪牛的习惯,稻田里留下的稻草就是村民最好的牧场,冬 季牛群在稻田里获得草料,而牛粪落入田中,增加了稻田的有机肥。与此同时,村民的 大量鸭群也可以在这里自由觅食,不仅村民的鸭子长得肥大,而且鸭粪是糯稻的上等肥 料。
其四,是糯稻的稻芯在侗族村民社会中有着广泛的使用价值。村民把剪来成把挂晾在 晾禾架上的禾穗取粒后,留下的稻芯就是村民用来编织草鞋的重要原料。村民还用稻芯 来搓成大小各异长短不一的绳索,绳索在村民的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即可以用来牵挂 衣物,尤其是侗族妇女在晾晒她们精心编织的侗布时,这种用稻芯搓成的绳索就成为必 不可少的工具。村民还用稻芯打制各种各样的“草标”,来提醒人们该物有主,或是严 禁违反。村民在建造房屋时,绳索也是必不可少的用具,村民用它竖架,引吊各种枋榔 瓜梁。侗族村民在祭祀祖先神灵等宗教活动时也用稻草作草标,作为给神灵引路的记号 。尤其在老人去世时,要用大量的稻芯搓成数条大绳,用来捆绑棺材和牵引棺材上山入 土。在侗族地区推行矮竿粘稻后,其稻芯无法与糯谷稻芯相比,因此稻芯绳索的功能在 侗族社会中开始下降,代之而取的大量使用化纤绳索。用稻芯制作的精美草鞋也开始消 失。随着稻芯绳索被化纤绳索的取代,侗族村民有关用稻芯制作工艺技术也在消失。
第四是水稻生长的问题 推行矮竿粘稻的连带技术,是要落水干田,认为水稻适时进 行落水干田,能使田里的有机物得到分解的机会,以气促根,抑制无效分蘖,促进禾粗 谷壮,使得稻谷增产。这一系列技术是矮竿粘稻必不可少的,但是作为侗族村民原有的 高竿糯稻且是鱼粮共生的经营范式里,这套技术未必就有效和可行。侗族培植的高竿糯 谷本身就是沼泽植物,从来就没有落水干田,相反,一旦落水不当,或落水时间过长, 由于糯稻长期缺水,反而会出现糯稻变形或变色等不良倾向。由于村民几乎在所有的稻 田里都进行养鱼,致使稻田水中的含氧量比较丰富,泥土表层的有机质能逐步得到分解 ,尽管稻田里蓄水较深,但从未发现烂根的现象。村民还告诉我,他们深水种稻还可以 控制无效分蘖。其实从生物机理上分析,技术人员推广的落水干田是从植物的内因来控 制稻谷的无效分蘖,而侗族村民的深水种稻则是从外因上控制稻谷的无效分蘖。不论从 内因还是从外因出发都可以达到控制无效分蘖的目的。通过两种控制方法的比较,可以 发现侗族村民所执行的外因方法自有其优势,它是侗族生计方式中的稻鱼共生结构的基 础。稻鱼共生结构的有效性也正体现了侗族农业经营范式的特点。要使稻谷根系发达, 禾苗粗壮,米粒饱满,稻田养鱼就是其基本条件。村民说,因为鱼在稻田里四处游动, 搅水翻泥,就可以起到增氧促根的作用。用稻田养鱼的方法可以代替落水干田达到的效 果,但是落水干田就代替不了稻田养鱼。因此,尽管政府在侗族地区推行矮竿粘稻已有 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但是侗族村民并没有真正接受。到19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 包制以后,村民对谷物的栽植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于是村民的传统稻作经营方式又迅 速得到了恢复。
第五是施肥的问题 俗话说:“生根的要肥”,种植水稻也是需要肥料的。正如前面 已经分析的,由于在侗族地区推行矮竿粘稻后,在稻田里养鱼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且 在收割时的连蔸收回村寨,牛鸭的牧放也受到限制,它们对稻田的自然施肥也就减少了 。更由于村民改食粘米,每餐需要炒菜佐食,种植蔬菜就成为大量消耗农家肥的新型产 业。这样以来,农家肥能够用到稻作中的就更少了。但在村民稻田养鱼时,村民用不着 对稻田施加过多的肥料,有的只是到山上割木叶青作为底肥。因为村民把禾穗剪回家后 ,留有很高的稻竿,可以供牛群整个冬季在稻田里过冬,落入田里的牛粪就是很好的肥 料了。何况还有成群的鸭子在谷物收割后也在这里觅食,鸭粪对于稻谷生长更是起到重 要的作用。在稻禾栽植后,成群的鱼在稻田里活动,鱼类所吃杂草,几乎70%成为粪便 派入田中,鱼的粪便也是稻谷成长难得的肥料。近来有资料显示,1斤莫桑比克罗非鱼 的粪便内含有氮850毫克,磷1850毫克,钾2400毫克。[3]稻田养鱼后田中的氮、磷、钾 的含量都比不养鱼的稻田要高,这对水稻生长极为有利。村民说“稻田里的鱼是肥料制 造机”。在稻田养鱼可以实现鱼粮双份收成,不仅满足了村民的粮食需求,同时也在解 决了村民的吃鱼问题,丰富了村民的蛋白质。
第六是除草的问题 由于侗族地区的稻田主要分布在山涧坝子,稻田里的草类比较发 达,在稻田里伴生有各种水草。推行矮竽粘稻,所面临的困难就是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 去清除稻田里的杂草。于是在春耕整地期间必须把田里的水草跟须逐一清除,稻禾栽插 后又要不断地进行薅修除草,如果不把稻田里的水草清除,它将与水稻争养料、争地盘 、争空间、争阳光。这样以来,水稻的收成就难有保障。如果稻田的杂草得不到清除, 还会招致大量的老鼠,田里的老鼠成群,对稻谷的损失就更大了。但是侗族村民在稻田 养鱼,这些问题都没有或是都被较好地解决了。因为稻田养鱼时,稻田里的杂草是用不 着那么细心清除的,在特定意义上,村民还要特意在稻田里保留一些鱼喜欢吃的水草, 使鱼在稻田里有充足的食物来源。所以稻田中的鱼成为了自动的除草工和中耕器。由于 有鱼在消除稻田里的杂草,村民也不需对稻谷进行薅修除草,可以腾出大量的时间到山 林里对林木进行管护。
第七是农药的问题 在侗族地区农药的使用也是随着矮竿粘稻的推行而带来的。有很 多虫类如二化螟、稻螟蛉、象鼻虫及食根全花虫等危害水稻的害虫,在它们个体发育过 程中,幼体都是生活在稻田的水中。这些害虫的幼体正是鱼类最好的饵料。在村民执行 稻田养鱼时,这些害虫是被鱼类所消灭,当这些蚴虫还未发展到危害稻谷时,就被清除 了。由于粘稻推行以后,侗族村民在稻田里养鱼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很多稻田就不能 养鱼了,即使在村寨附近的稻田里还继续养鱼,但是这对抵抗稻虫的蔓延与侵袭是无能 为力。因为一旦这些害虫离开水面,攀沿到稻竿后,就真正成为了稻谷的害虫。它们可 以在稻作区域漫天飞舞,即使在养有鱼的稻田里把这些害虫消灭了,但是从别处飞来的 害虫是无法控制的。因此只有求助于农药,而农药的过分使用对原本已少的鱼类又造成 极大的危害。稻田中的鱼类本来是稻谷的活动捕虫网,这样以来,就变得网破虫活了, 虫一活,稻谷的收成就难有保障。村民们说,近年来,农药也不管用了,有些害虫对农 药形成了抗体。村民认为他们以前的稻田养鱼是很好的,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在恢复他们 传统的经营范式。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政策有所松动,农民的自主选择权有所加强,于是,对传统作物 的选择种植开始出现反弹现象。一般说来,在侗族社区里的村寨附近的熟田里,只种植 维持生存的高竿糯稻,村民们喜欢的糯米被称为“食用米”,几乎每家都在熟田里种上 糯禾,其正常年景的产量用于满足家庭每年的食用需要。在熟田里栽种糯禾,一律采用 传统耕作办法,在稻田里喂养鱼类,继续执行鱼稻共生结构的耕作范式。而在离村寨较 远,管理不是很方便的田里,村民多种上杂交稻。在侗族传统的耕作中,这些稻田也多 是种植“鸭谷”“鸡谷”或“猪谷”的,这些稻田种植的水稻不是给人吃的,而主要是 用来喂养家禽牲畜之用。现在既然国家要求村民要按亩上缴公余粮,于是村民就纷纷把 这类非人“食用米”田种上丰产的杂交稻,以满足国家的需要。因此几乎所有的村民对 自己家庭食用的稻田里的糯禾与鱼类管理得十分周到,而只有在完成了在食用田的耕作 任务之后,才会在公余粮田上下工夫。尽管侗族村民在种植农作物上对己用与他用进行 了严格的区分,但村民并没有变得商品化,也就是说,村民中还没有出现把自己所有的 水田种上丰产的杂交稻,把这些杂交稻谷拿到市场上出售,然后再买回糯米吃。也许这 种做法更合算,但若是村寨里有人这样做的话,村民们肯定会认为这一家人都发疯了。 不仅如此,这一家就会被该社区视为异类,以后的村寨事务就会远离他。这样一来,他 在社区中原来所获得的利益也就随之消失。我们认为处于这种文化压力之下,村民几乎 不愿也不能做出那样的选择。当然除非村民们确信自家有足够的糯米吃,还能满足习俗 上的招待和各种交往、祭祀活动,他们自然也会去种植杂交稻,以此来喂养更多的家禽 和牲畜,或直接拿到市场上去销售。因此,在侗族村民中,他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选择 物方面利润的最大化,而更多的是出于精神方面的考虑,或者说侗族的生计方式是一种 物质与精神综合考虑的结果。
侗族传统农业的生产与发展,是和侗族特定的社会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是侗族同胞 在长期同自然界相处而逐步摸索和掌握客观规律的结果。但是,长期以来,有些农业科 技工作者对侗族农业的经营范式褒少贬多,有的甚至认为它是落后的或不科学的,是历 史上残留下来的“小农经济产物”。这种经营范式应该被淘汰,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 我们认为这种对侗族传统农业经营范式的评估绝不是一个技术指标问题,而是渗透着道 德与政治的评估。这种道德与政治的评估不是基于侗族社会,而是来自技术工作人员所 属文化(也即是汉族文化)的道德与政治标准。这样一来,侗族文化就被贬到了最低程度 。在他们看来侗族文化只是历史的“残留”,必须以自视先进的汉文化来取代,这样才 可能给侗族带来繁荣。在这样的道德与政治背景下,实行对侗族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改 造,而根本不顾及侗族文化存在的价值,竭力在侗族地区推广在汉族地区行之有效的技 术体系。由此造成了两种文化体系的冲突。在这种冲突当中,作为国家制度根基的汉文 化相对于仅仅适应于特定区域的侗族文化来说,具有绝对的优势。侗族文化不得不容忍 、屈从强大的汉文化,甚至不惜流失和牺牲自己的传统文化,而去接纳和适应汉文化。 然而,侗族文化只要在汉文化漫布的空间找到一线生存的机会,侗族文化就不会消失, 一旦环境宽松,侗族群众就可以依赖社会记忆,对其文化进行修复,甚至可以进行文化 的重构,实现文化与新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重新适应。
弗斯(William Raymond Firth)在他的《人文类型》一书中,对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作 了四点概括:一是环境显然给予人类生活一种极大的限制;二是任何一种环境在一定程 度上总是要迫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接受一种物质生活方式;三是环境虽然一方面广泛的 限制人们的成就,另一方面却为人们的需求提供物质;四是环境对人们的文化生活起着 微妙的作用。[4](P32-33)任何一个民族都不是消极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都是协 调于环境和改造环境的能动因素。“文化落后的部落民也有他们的技术和科学认识,有 他们的工具,他们能够对付环境,自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力量的对比总是有利于他们 。”[4](P34)由此可见,人类的创造力不仅可以改造生存环境,而且在改造的过程中创 造出了自己特有的技术与科学认识。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侗族历经唐宋以来所建构的 稻、渔、豆相结合的稻田农业经营范式,是侗族在人类的农业文明史上的一大创举,是 侗族人民对其所处生存环境的积极适应与能动创造。
当然,一个已有的传统经营方式,也不是铁板一块,它也将随着历史的进程而要不断 地更新,不断地吸纳新技术,创建起新型的农业技术体系。问题是如何将本民族的传统 技术与新兴技术相结合,在有效的结合中建构起本民族的当代农业技术体系。我们认为 在建构各民族的农业技术体系时,必须处理好如下四重关系,也即是要把握基本的四大 原则:
一是处理好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的关系。要充分挖掘本民族的农业资源的潜力,实 现资源的利用率与土地生产力、劳动生产率进行有效配置。使农业经营范式在对资源的 综合运筹下的供给中实现风险的最小化与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二是要处理好用地与养地的关系,对土地掠夺性利用的行为必须制止,在农业生产中 不断地培肥土壤,稳产保收,建立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体系。
三是要处理好种植、养殖和产品加工的关系。根据农业产品的性质与可接轨的国内外 市场,发展综合配套技术,合理组装,系统应用,建立多层次的农业技术结构,发挥技 术的整体效益。
四是处理好技术体系与民族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关系。如果在技术改变的过程中,这 个民族的基本价值被侵蚀,原来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被扰乱,而新的价值体系与社 会保障体系又不能相应形成,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这种技术改变是失败的。任何先 进技术要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到具体的社会文化之中,并能使该社会文化的运作实现高 效,降低能耗。因为引进先进技术与技术革新的目的不是为了摆设,而是为了社会的进 步与发展。
科学技术具有时效性,一个民族希望从外族引进科学技术时,难道可以闭着眼睛照搬 吗?就算你能搬得进来,你能跟上它的变更速度吗?你能在这些科学技术的有效期内具备 了它的使用条件吗?如果真要见“先进”就学,我们应该学什么好呢?这一连串的问题, 并不是想学“先进”就能学到先进的,有时学到的可能是废物、甚至是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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