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要切实论文,农村义务教育论文,政府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公共教育制度的基础。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投资一直严重不足。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2001年6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决定,由原来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实际上是“以乡为主”的体制,改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在投入上表现为,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教职工工资的发放。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具体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的统筹责任。但是,“以县为主”投入体制的建立是个相当艰难的过程。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目前虽然基本实现了保障教师工资,保学校日常运转的目标,但是涉及到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县级政府则普遍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应当建立中央和省、市为支撑,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才有可能实现小康水平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目标。
建立中央、省、市为支撑,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体制,由政府切实承担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需要在提高对教育重要性认识的同时,从立法和完善工作机制方面采取必要措施:1.要把发展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工作情况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对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对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要通过制定《教育投入法》和《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投入比例和奖励处罚要求。3.把中央、省、市对县(市)级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在县(市)级人民政府尽力尽责的基础之上。县(市)级财政教育支出应当占到其财政支出的25%以上。达不到25%的,中央、省、市不予以财政转移支付。对达到25%,同时其财政教育支出在财政收入中超过45%的县(市),其超出部分由中央、省、市予以全额财政转移支付。对国家级扶贫重点县,由中央财政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对省定贫困乡所在县,主要由省级财政负责转移支付。其他县主要由市级财政负责转移支付。4.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设置教育税,并作为地方的一个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以保证地方教育投入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在国家发行的国债中,应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重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发行教育彩票,设立以教育储蓄、教育贷款为主的教育发展银行,设立以承担师生保险为主要业务的教育保险公司,单独举办以发行教科书为主的教育书店,所得利润由国家统一用于资助中西部的义务教育。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兴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捐资助学,对在这类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国家同样要给予学费资助。